关于工程结算款的协议,关于工程竣工结算价款的法律规定

2024-09-30 11:40:19 股票 xcsgjz

结算协议书

1、结算协议书 篇1 甲方:___ 乙方:___ 为了方便于乙方核对数字,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先取得“___专用发票的发票联”(以下简称“发票”)后付款的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为了确保甲方开具给乙方的发票不被人冒领,乙方每次领取甲方的发票时,均需出具领取发票函并有签名式样。

关于工程竣工结算价款的法律规定

1、按月定期结算。按月定期结算是指每月由施工企业提出已完成工程月报表,连同工程价款结算账单,经建设单位签证,交建设银行办理工程价款结算的方法。分段结算。分段结算是指以单项工程为对象,按施正形象进度将其划分为不同施工阶段,按阶段进行工程价款结算。竣工后一次结算。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的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

3、工程完工后,双方应按照约定的合同价款及合同价款调整内容以及索赔事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4、法律分析: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应按本办法规定的期限(合同约定有期限的,从其约定)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

5、5000万元以上 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60天 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在最后一个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确认后15天内汇总,送发包人后30天内审查完成。

关于工程结算协议与条款纠纷的39条裁判规则

总结来说,工程结算协议纠纷的裁判规则强调了协议的效力,尊重双方的约定,除非有明确法律规定,否则审计报告、司法鉴定等均不应轻易改变已达成的协议内容。竣工验收后的结算承诺被视为最终的,除非有特殊情况,法院通常不会支持对结算进行重新评估。

管理费处理规则:无效合同中管理费不予支持,实际施工人已取得应返还;违法分包、转包、出借资质,管理费违法所得予以没收。案例文号:(2017)*法民再395号 出借资质收取管理费存在法律风险,应加强企业管理,禁止资质出借。

工程结算纠纷的处理,应遵循两个原则,一是“尊重合意”原则,一是“实事求是”原则。在工程造价结算中,应当基于以上两个原则,解决不同的结算争议。结合司法解释和相关审判实践,一般的处理规则如下:双方已结算认定造价后一方反悔的,不予支持。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付款条款探讨?

其中,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支付至合同约定暂定款的80%,工程由政府财政评审,最终评审结果出来之后一年内支付至合同评审金额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在工程交付使用后一年期限届满时支付。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是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同时也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施工合同的当事人是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

首先,背靠背条款通常在合同中被规定为,在付款方未能履行对承包商的付款义务时,承包商有权通过某种途径向第三方索偿。尽管多数法院支持这一条款的合法性,但强调其有效性受到严格条件限制,如合同本身无效,或者付款方长时间未积极催款,可能会导致条款失效。

背靠背条款,通常定义为“pay when paid”或“pay if paid”,在建设工程合同中尤为常见。条款规定,总承包方的付款需以业主支付给其为前提,若业主未能付款,总承包方付款义务相应延迟。然而,这种条款引发争议,主要在于其可能违背公平原则和风险共担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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