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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17 14:50:54 基金 xcsgjz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4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2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8日在公司8楼大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局主席李光宁先生主持,公司董事应到14名,实到14名。公司监事及*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的议案》。

并同意提呈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报告摘要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并同意提呈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并同意提呈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并同意提呈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并同意提呈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光宁、郭凌勇、谢伟、郭瑾、许继莉、张延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并同意提呈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光宁、郭凌勇、谢伟、郭瑾、许继莉、张延回避表决。预案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制定的《公司与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风险处置预案》涵盖了风险处置组织机构及职责、信息报告与披露、风险处置程序和措施及后续事项处理等,内容明确、可行,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金融业务风险,维护公司资金安全,保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制定的《公司与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风险处置预案》。

九、以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1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光宁、郭凌勇、谢伟、郭瑾、许继莉、张延回避表决。评估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1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充分反映了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财务公司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同意公司与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

十、以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光宁、郭凌勇、谢伟、郭瑾、许继莉、张延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并同意提呈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二、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并同意提呈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四、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控检查监督工作报告>的议案》。

十五、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六、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七、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并同意提呈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十九、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融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度经营计划,2022年度公司、各级子公司计划融资不超过人民币1,200亿元(不含向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申请贷款及授信额度)。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在上述1,200亿元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具体决定相关融资事项。上述融资事项的授权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并同意提呈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并同意提呈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开展对外投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2022年度经营计划,公司董事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亿元的额度内,决定并具体开展房地产直接投资(包括股权及债权方式,用于直接或间接获取土地资源及开展后续项目开发经营等相关用途)及其他相关产业直接投资事项。同时授权董事局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项目拓展需要,在不超过前述投资总额20%的范围内调整总投资额。

上述授权事项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并同意提呈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以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华发集团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及公司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光宁、郭凌勇、谢伟、郭瑾、许继莉、张延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并同意提呈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审议《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并同意提呈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四、审议《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人员投保责任险的议案》。

为促使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人员更独立、有效地行使管理和监督职责,加大对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保障,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为董事、监事、*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如下:

1、投保人: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董事、监事、*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不超过10,000万元

4、保费总额:不超过55万元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班子具体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所有董事回避本项表决,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五、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并同意提呈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六、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二二年四月九日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9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的规定,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截至2015年11月20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5]00116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21年11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4,069,191,342.79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1,278,822,200.00元;于2015年11月2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725,082,398.47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65,286,744.32元。募集资金项目已于本年度全部建设完毕。

截至2021年11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共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182,234,908.92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4.3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13年修订)》第二十条相关规定,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的,上市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可以免于履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以及独立董事、保荐机构、监事会发表意见等程序。经公司内部审批程序同意将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时开展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事项。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399020100100178610、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拱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44050164633500000012、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莲花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02025129100119331、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莲花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02025129100119180、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林和西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44059101040009439、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桂花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738066466051、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经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8110601012500142212、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园湖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45050160465000000025,并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本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公司应当以传真方式形式知会保荐代表人,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本年度公司已将部分募集资金账户节余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账户节余资金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鉴于威海华发?九龙湾中心(地块三)项目开发建设已提前完工,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盈利能力,公司对威海华发?九龙湾中心(地块三)项目余额的使用进行部分变更,变更后的投资项目为威海华发?九龙湾中心(地块六)项目,该次募集资金变更涉及金额总计470,956,832.49元。

变更后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认为:2021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存放、使用与管理募集资金。公司历次募集资金使用均已按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并已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合法合规。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1、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2、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历年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3:“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是指募投项目全部竣工验收备案日期。

注4:“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是指本年的销售净利润率,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5: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尚未实现完全销售,故暂无法核实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0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联营公司、合营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营公司”)。

● 在2021年12月31日担保余额的基础上,2022年度预计对子公司净增加担保额度700亿元,对联合营公司净增加担保额度264亿元。本次担保计划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截止目前,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合计对外担保余额为944.19亿元,其中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811亿元,对联合营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33.19亿元。为顺利推动2022年度公司经营过程中的融资计划,公司拟在上述2021年12月31日担保余额的基础上,对子公司净增加担保额度700亿元,对联合营公司净增加担保额度264亿元。根据被担保人的资产负债率水平分类,对各类被担保人的担保额度具体授权如下:

单位:亿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及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一)上述被担保人包括公司子公司、联合营公司。担保范围包括: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为联合营公司提供担保(不含关联方)。上述担保包括以下情况:

1、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2、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3、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4、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5、连续12个月内累计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的担保;

6、连续12个月内累计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的担保。

2022年度预计新发生担保事项及被担保人情况请见附表。

(二)公司及子公司可根据自身业务需求,在股东大会核定的担保额度范围内与金融机构、债权人等协商确定担保事宜,具体担保种类、方式、金额、期限等以实际签署的相关文件为准。

(三)公司及子公司原则上按持股比例对联合营公司提供担保,若公司超过持股比例提供担保,公司将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要求被担保联合营公司的其他股东提供同等担保,或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或其他增信措施。

(四)公司在联合营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需满足以下条件:

1、获调剂方的单笔调剂金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2、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3、在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

(五)本次担保事项是公司基于目前业务情况作出的预计,为提高业务办理效率,董事局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根据实际业务需求,在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内确定具体被担保人(含授权期限内新增、新设)的实际担保额度、在同一类别被担保主体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以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事宜。

上述担保计划的授权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担保计划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局意见

董事局认为,本次担保计划是为了满足公司2022年度经营过程中的融资需要,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合营公司及联营公司,风险可控,有利于满足公司现阶段业务需求及持续稳健发展。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担保计划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各级子公司、联营公司、合营公司经营过程中的融资需要,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合营公司及联营公司,风险可控,有利于满足公司现阶段业务需求及持续稳健发展。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控制对外担保,公司进行的对外担保决策程序合法,依法运作,对外担保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累计担保数额

截止2022年3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987.45亿元,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的474%,其中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883.10亿元。截止目前,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二二二年四月九日

附件: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子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下转C8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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