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结算方式有什么,工程款结算有哪些方式 (工程款多结算)

2024-08-31 17:37:09 证券 xcsgjz

工程款结算方式有什么,工程款结算有哪些方式?

1、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按月定期结算。按月定期结算是指每月由施工企业提出已完成工程月报表,连同工程价款结算账单,经建设单位签证,交建设银行办理工程价款结算的方法。分段结算。分段结算是指以单项工程为对象,按施工形象进度将其划分为不同施工阶段,按阶段进行工程价款结算。

进度款多申的结算会扣回吗

1、甲方超额给工程款,如果在工程建设期间,你就可以拿来作为工程周转,超额的部分从下一期进度款中扣回。

2、比例扣回。当工程进度款累计金额超过,合同价格的百分之10至百分之20时开始起扣,每月从进度款中按照规定的比例扣回。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3、没有什么问题啊,结算是根据双方合同及实际发生的量进行的,你可以在下个月的进度款中扣回或者要求增补。

4、实际支付进度款需要扣掉已经支付的款项再乘以比例。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显示,付多少比例的进度款,就扣回多少比例的预付款,如所述,第一次进度付百分之30,应付300万,扣同比例预付款200成0.3等于60万,实付240万。

5、这里并没有重复扣除。因为我们结算时,是用实际总造价扣减的预付款,实际总造价并不是按照实际支付工程款计算的,两者无关,故最后结算时还是要扣除。所以施工方的结算款=造价-质保金-支付的预付款-支付的月进度款。

建设工程补充协议多结算工程款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如何界定

1、总之,建设工程补充协议多结算工程款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界定需要综合考虑多个方面,包括合同条款是否违法、工程费用增加是否合理以及是否影响工程质量和社会安全等。如果发现某项建设工程补充协议存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应当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纠正和处理。

2、建设工程合同补充协议一般是有效的,工程建设是需要签订书面合同的,而补充协议只是主合同的补充约定,不能代替主合同,所以只签订补充协议是无效的。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关系是主从关系。补充协议是通过协议方式补充原合同中存在的漏洞或没有进行约定的内容。已经存在的合同是主合同,补充协议是从合同。

3、第六十一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4、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你所说的行为违反第五条。

免责声明
           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互联网搜集
1.与产品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均由发布单位及个人负责,
2.拒绝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在本站发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的言论
3.请大家仔细辨认!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对此不承担任何相关法律责任!
4.如果发现本网站有任何文章侵犯你的权益,请立刻联系本站站长[QQ:775191930],通知给予删除

发表评论:

网站分类
标签列表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