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要:老人走了房屋确权归谁 老人走了房屋确权归属需按以下规则处理:优先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处理若老人有合法有效遗嘱,房屋按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或受遗赠...
老人走了房屋确权归属需按以下规则处理:优先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处理若老人有合法有效遗嘱,房屋按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确权;若有遗赠扶养协议,因协议优先级高于遗嘱,房屋归协议约定且履行了扶养义务的扶养人。
农村房屋确权还要办理继承,农村房产确权后可以继承,宅基地不能继承。由于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不是该集体成员不得享有,所以城市户口对于宅基地是没有继承权的,而房屋属于父母的财产,子女可以继承。操作方式就是变卖房屋为现金进行财产继承,宅基地归还原农民集体。
违建房不能确权则无法继承:未经村集体同意,建在耕地上的房子,或建房占地面积超出当地规定面积上限的部分,都属于违建房,无法确权。老人去世后,违建房会被村集体拆除,子女不能继承。
第一,如果继承人是本村集体组织的成员,并且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的,农村的房屋当然可以继承。第二,如果继承人是本村集体组织成员,但是不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比如说,继承的子女在农村已经另立门户,已经有了宅基地,基于“一户一宅”的原则,父母的宅基地就不能再继承了。
如果宅基地上有房屋的,可以子女依法继承,不论子女户口是否在本村内。在房屋存续期限内,房屋占有范围内的宅基地可以继续使用至房屋消灭时止。原是农村居民,子女参加工作已为城镇人口,在农村的父母去世后其宅基地使用权应当交还农业集体经济组织。
〖One〗动迁取得的安置房屋的确权与分割主要遵循以下原则:区分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个人财产:若安置房屋被认定为个人财产,则其权益归个人所有。共同财产:若安置房屋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则夫妻双方应协商确定权益分配比例。协商确定或依据法律判决:协商确定:夫妻双方可以就安置房屋的权益分配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Two〗具体有三种补偿方式,即同意退出补偿、取消现金补偿和产权交换补偿。自愿退出补偿就是指农户同意将自己的宅基地分给有需要的人,其补偿额度因地域而异。
〖Three〗一宅两户的安置补偿实行双向补偿,村民既可以获得房屋的补偿,也可以获得宅基地的补偿,或者在一定产权置换的基础上再收取部分补偿款,其补偿不能低于被拆迁人拆迁之前的生活水平。关于一宅两户拆房安置的问题,只要两家独立立户,就要按两户补偿。 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
〖Four〗没有违法占用的话,那你这个房屋是不被列入违章建筑的,也就是说按照无照房的标准是应该给予补偿的。 综合来看你的房屋能否被强迁跟你确权成功与否没有直接关系。即使没有缺权,也应该按照无照房的标准给予补偿。只有是列入违章建筑的房屋是有可能被强拆的。
〖Five〗将属于自己的安置房产权份额直接转到子女的名下。
〖Six〗安置房,也叫动迁房,是指在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的拆迁过程中,以确定的价格、套型面积向具有市区户籍 (含从事农业职业)的被拆迁人定向销售的住宅房。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
你把房子确权在了,你结了婚的儿子的名下,如果要是婚姻变动的话,你的媳妇是分不到房子的,因为你这个房子的名字写的是你儿子的名字,所以你媳妇是没有权利分的。按法律规定,父母赠于子女的房产归子女名下,如果子女婚姻变动,其配偶无权争分。你说的这种情况,如果你儿子离婚,这房子你儿媳妇也要分,因为这是他们的婚后财产。
农村自建房确权在了已婚的儿子名下,如果婚姻变动,儿媳妇是否分自建房,取决于自建房是什么时候建的。
您好,如果是已经登记在了儿媳和孙子名下,离婚时当然是可以主张分割的。但由于土地不同与房产,土地一般是使用权,所有权一般归国家或者集体。是否可以分割,以土地具体性质等情况进行判断。
专业人士农村房子确权登记,写的是孩子的名字是可以的,嫁出去的女儿是不会的。希望能帮到你。按法律房子产权上写谁的名字,谁就是继承人。旁人都无权干涉。更何况外嫁女更没资格回来争财产了。那房子已经写了儿儿子的名字了,外嫁的女儿争不过来的。
子女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可以继承其土地我国农村土地实行的是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制,父母去世后,子女只要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即可继续承包经营原由其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否则不可以承包经营原由其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
承包地收益:虽然承包地的经营权不能继承,但承包地上的附着物及收益属于遗产范围,子女可以依法继承。
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所有权归村集体,农户只有使用权,不能继承,但地上房屋可以继承。继承人继承房屋后,可继续使用宅基地,但房屋灭失后,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
土地确权本上没有子女名字,不能继承下去。被继承人的遗产只有被继承人生前的个人财产在其去世后才能成为遗产,而农村土地是村集体所有的,不是个人财产,个人有的仅是承包经营权即有期限的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属于可以继承的权利。
土地确权后,儿子已分户,土地确在父母名下,承包地不能直接继承。承包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村集体分给农户的,农民有经营权但无处分权,不能作为个人财产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