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记者胡雨)据中国证券业协会(简称“协会”)12月24日消息,按照证监会工作部署,协会组织开展了证券公司2021年度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能力评价,评价结果已按照规定履行完成相关程序,现予公布。财信证券、东兴证券等24家券商获评A类,安信证券、长江证券等48家券商获评B类,渤海证券、广发证券等18家券商获评C类。
2021年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能力评价包括证券公司公司债券业务的人员与制度保障、业务能力、合规展业、风控实效、市场秩序维护和服务国家战略六类指标,是对证券公司开展公司债券业务的综合性评价。根据《证券公司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能力评价办法(试行)》,评价结果分为A、B、C三类,其类别的划分主要反映参评证券公司公司债券业务制度建设、人员配备情况、市场影响力、业务运行规范性、风险控制情况、市场秩序维护情况与服务国家战略等方面的相对水平,不涉及对证券公司资信状况和业务资格的评价。
本次执业能力评价是对各参评证券公司2020年公司债券业务情况开展的评价,同时适度兼顾评价期后至评价结果发布前部分证券公司违规事项的影响。协会按照既定工作规程组织开展评价工作,经证券公司报送评价材料、协会相关部门初审评价材料、评价数据向行业公示、评价预结果向监管部门征求意见、协会固定收益委员会审议确认、评价结果向监管部门报备等程序,最终形成2021年证券公司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能力评价结果。
下一步,协会将持续完善执业能力评价机制,强化评价结果运用,进一步激发承销机构归位尽责内生动力,发挥好声誉的激励约束作用,促进构建良性“看门人”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