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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7日丨中信国安(000839.SZ)公布,此前披露,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收到控股股东中信国安有限公司(“国安有限”)《告知函》,其母公司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国安集团”)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分行以国安集团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具有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行性为由,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国安集团进行重整。
2022年1月30日,公司再次收到国安有限《告知函》,国安集团于2022年1月30日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北京一中院”)送达的(2021)京01破申682号《民事裁定书》。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二条、第七条第二款、第七十条第*、第七十一条,《*人民法院关于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四条之规定,裁定受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荷泽分行对国安集团的重整申请,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2018年9月30日
基金管理人: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四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10月23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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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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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红利再投资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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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上投摩根智选30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3年3月6日至2018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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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建仓期自2013年3月6日至2013年9月5日。建仓期结束时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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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基金管理人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上投摩根智选30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经理对个股和投资组合的比例遵循了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授权限制,基金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继续贯彻落实《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公平交易流程的各项要求,严格规范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和二级市场交易等活动,通过系统和人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交易执行和监控分析,以确保本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在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环节均得到公平对待。
对于交易所市场投资活动,本公司执行集中交易制度,确保不同投资组合在买卖同一证券时,按照时间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在各投资组合间公平分配交易量;对于银行间市场投资活动,本公司通过对手库控制和交易室询价机制,严格防范对手风险并检查价格公允性;对于申购投资行为,本公司遵循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根据事前独立申报的价格和数量对交易结果进行公平分配。
报告期内,通过对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收益率差异比较、对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监控分析,未发现整体公平交易执行出现异常的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通过对交易价格、交易时间、交易方向等的分析,未发现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形:无。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8年3季度,A股市场继续保持疲弱态势,一方面中美贸易战出现升级态势,投资者对冲突带来的不确定性感到担忧;另一方面,地产及部分消费品行业当期销售数据出现放缓,相关行业投资前景产生负面展望。总体看,市场缺乏有效的长期投资逻辑,投资者信心较弱,需要进一步提升组合的内在质量,提升抗风险能力。
本基金根据基本面情况,对行业配置作了一定程度的调整,增加部分大盘股和消费品的配置,组合均衡性有所提高。
展望2018年4季度,我们认为积极的因素在积聚,市场流动性状况边际上有所缓解,央行降准进一步定点释放流动性,退税率上调,同时财政部还在积极研究进一步减税降费措施。组合操作上,我们会更加注重控制组合风险,同时积极寻找低估错杀品种,力争为投资人创造较好的回报。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4.36%,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47%。
4.5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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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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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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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2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在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5.11.3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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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1.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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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无。
§8备查文件目录
8.1备查文件目录
1. 中国证监会批准上投摩根智选30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2.《上投摩根智选30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上投摩根智选30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5. 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 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8.2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处。
8.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四日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国安,000839)发布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北京东方广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国安广视(公司控股子公司)已经资不抵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国安广视进行破产清算。
同日,中信国安(000839)还公告收到北京一中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大象融媒返还公司1.28亿元增资款及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损失。根据《民事判决书》,公司将收回对大象融媒的增资款1.28亿元,该部分款项对公司利润无影响;同时,公司将获得该部分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损失补偿,该部分款项预计会增加当期利润。
当期利润增加,对于投资者来说是一利好消息。中信国安(000839)在2021年6月2日因被查明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给予警告和罚款。随后投资者依法以中信国安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索赔诉讼。目前该索赔案件已获法院立案,正在等待进一步的安排中。
依据《证券法》及虚假陈述相关司法解释,综合目前情况,初步判断该案件的索赔条件为:自2010年2月6日至2020年5月16日期间买入中信国安(000839),并且于2020年5月16日之后出售或仍旧拥有中信国安(000839)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可报名参与索赔诉讼(最终结果以法院判决为准)。
中信集团旗下的千亿级子公司中信国安集团的债务危机仍在发酵。
5月17日,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000839,中信国安)发布公告称,该公司控股股东中信国安有限公司(简称国安有限)所持有公司股份中的97.24%,已被深圳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
国安有限是中信国安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国安有限持有中信国安36%股份。而中信国安集团的第一大股东是金融央企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
中信国安集团目前遭遇的资金困局引发外界广泛关注。
此前的5月9日,中信国安集团公开其2018年年报和2019年一季报表。财报显示,截至2019年3月31日,集团资产总计1928.92亿元,负债合计1676.13亿元,资产负债率高达86.89%。
此前,中信集团就中信国安集团流动性风险向有关监管部门请求协助的函件,在网络流传。
作为一家央企旗下的资产千亿公司,中信国安集团为何会陷入如此困境?
*人民法院2017年的判决尚未执行,涉案项目仍在施工中。 周边居民供图
一,混改完成后开始大规模并购
中信国安集团全称为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其前身是在中信集团全额投资的北京国安宾馆基础上组建的全民所有制企业。2014年混合所有制改革后,第一大股东中信集团持股20.945%。
据中信国安集团债券的募集说明书称,经过混改后中信国安集团实际上处于没有实际控制人的状态,并且“各大股东之间也不存在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的情形”。
其官网宣称,中信国安集团的业务版图涉及到金融、信息网络、旅游、资源能源、大消费、文化、城市运营、健康养老、海外业务等领域。拥有17家一级子公司,控股中信国安(000839.SZ)、中葡股份(600084.SH)、国安国际(0143.HK)、白银有色(601212.SH)4家上市公司。
国泰君安在一份研报中称,低毛利贸易业务占比较大,拉低公司整体盈利。中信国安集团三大主要业务板块是资源开发及高新技术、旅游地产及商业物业,以及化工中贸易业务。
国泰君安认为,由于贸易业务具有毛利较低的特点,使得中信国安集团在近几年营业收入高企的情况下,利润却十分微薄。2014年以来公司的营收几乎翻番,达到千亿以上,但净利润却始终在10亿元左右徘徊。
与此同时,激进投资为日后债务高企和违约埋下伏笔。中信国安集团2014年完成混改后,开始大肆并购。从2014年到2018年三季度末,公司合并资产总额已经增长了近***,达到2215亿元。与此同时,其负债总额在2018年三季度末达到1782.97亿元。
二,旗下上市公司全部股权被轮候冻结
中信国安集团目前控股4家上市公司,分别是中信国安(000839)、白银有色(601212)、中葡股份(600084)和香港上市的国安国际(HK0143)。
在5月17日的公告中,中信国安(000839)称,经公司向控股股东国安有限问询,国安有限尚未收到与本次轮候冻结相关的通知或法院裁决资料,轮候冻结原因尚需进一步确认。
中信国安(000839)在5月17日的公告中披露,截至本公告日,国安有限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4.28亿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6.44%;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数量为14.19亿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6.21%;其所持有公司股份已尽数被司法冻结和轮候冻结。
中信国安(000839)称,该公司与国安有限及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截至目前,上述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轮候冻结事项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控制权产生直接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中信国安集团旗下另外两家A股上市的全部股份同样被轮候冻结。
2019年5月15日和16日晚间,上市公司中葡股份(600084)和白银有色(601212)先后发布公告称,其控股股东中信国安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公开资料显示,中信国安集团在这两家上市公司的所有持股此前已被多家金融机构冻结。
此前报道,4月26日,第三方信用评估机构联合资信已将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的主体等级由A下调到BBB,评级展望为负面,这也是一个月内中信国安的主体等级由AA-下调至A后,再次遭遇下调。
不久,中信国安集团公告称,截至2019年4月28日,公司未能按照约定筹措足额付息资金,“15中信国安MTN001”未能按期足额偿付利息,已构成实质性违约。“15中信国安MTN001”为永续债,发行总额30亿元,债券利率6.5%。
三,一季报显示偿债能力进一步减弱
2019年5月9日,中信国安集团公开2018年年报和2019年一季报。财务报表显示,2019年一季度,中信国安集团债务压力加大。无论长期偿债能力,还是短期偿债能力都减弱。
2019年一季报显示,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信国安集团资产总计1981.57亿元,负债合计1706.38亿元,资产负债率高达86.11%。截至2019年3月31日,中信国安集团资产总计1928.92亿元,负债合计1676.13亿元,资产负债率高达86.89%。
在反映短期偿债能力的三项财务指标中,2019年一季报显示,期初的流动比率为1.06,低于正常的2:1。期末流动比率进一步降低,仅为0.97。
债务重压之下,中信国安集团的造血能力同样堪忧。各项合并报表显示,中信国安集团2018年度营业收入1064.84亿元,营业利润-35.32亿元,利润总额-35.06亿元,净利润-42.55亿元。
2019年一季度,中信国安集团继续亏损。截至2019年3月31日,集团营业利润-7.81亿元,上年同期数为1.48元。净利润为-8.51亿元,上年同期数为1.05亿元。
*公开的财务报表证实了此前媒体报道里中信国安集团面临的债务压力。
在那份广为传播的向监管部门发出的求助函中,中信国安集团称,截至2019年1月底,国安集团整体有息负债规模1558亿元。其中,银行借款余额824亿元,债券余额160亿元,证券公司借款余额32亿元,信托公司借款余额92亿元,保险公司借款余额125亿元,租赁公司借款余额31亿元,其他借款余额295亿元。
国泰君安认为,中信国安集团资产被频繁冻结,授信额度接近用完,再融资空间几乎没有。账面资产除了一些股权和地产项目之外,并没有太多可用于变现的资产,在庞大的债务面前变卖资产显得杯水车薪。
四,中信国安府泥淖
摆在中信国安集团面前的问题是,如何自救?
除了此前已经启动的出售股权,另一个被中信国安集团寄予希望的,是位于北京二环内的中信国安府项目。这个项目由于涉诉,目前无法销售。
中信国安府项目纷争,历时多年。
1992年,湖南籍商人周建和控制的香港庄胜公司组建北京庄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庄胜地产),参与宣武门旧城改造,拿下宣武门外大街东侧约25公顷旧改项目。
此后10年,庄胜广场一期工程、庄胜广场中央写字楼在宣武门外建成。2001年,庄胜二期项目开始。
2004年,由于债务和资金问题,庄胜债权方湖南中行查封了庄胜二期A-G地块。
2009年,信达投资和庄胜地产就债务重组进行谈判,最终庄胜地产将庄胜二期A-G7地块的土地出让合同作价32.59亿元(后减至27.31亿元)抵偿给信达投资子公司信达置业,信达投资替庄胜地产偿还相关债务,庄胜地产可在信达置业增资入股20%。
2012年9月28日,信达投资挂牌转让信达置业公司***股权。一天后,持股信达置业20%股权的庄胜房产致函表示异议。
在庄胜地产看来,信达投资为中信国安集团量身定制挂牌条件,设置了准入门槛,最终让后者以40亿元(含债权、拆迁费)的对价,获得当时已经升值超过90亿元的地块。
2013年,庄胜地产将信达投资送上被告席,要求解除合约,返还地块。次年12月,北京市*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判庄胜地产败诉。
在信达投资和庄胜地产诉讼期间,中信国安已从信达投资手中转让***股权,开始运作国安府一期项目并成功出售,进而准备二期项目。
庄胜地产再诉到*人民法院,直到2017年3月,*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庄胜胜诉,协议解除,判信达投资返还地块,并支付违约金10亿元,庄胜地产则需返还合同款项和拆迁费用27.36亿元。
这让中信国安集团骑虎难下。作为胜诉方,庄胜地产多次申请执行要求冻结此项目,中信国安府项目陷入泥淖。
不过,中信国安集团似乎并未认可这一结局。
2019年3月13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向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查封涉案地块使用权,查封期限3年。
国泰君安认为,此次房地产投资项目的巨大失败,以及中信国安集团投资的多家子公司纷纷盈利惨淡,都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公司审核筛选项目能力不足,公司的整体内控体系较为薄弱。
今天的内容先分享到这里了,读完本文《中信国安000839》之后,是否是您想找的答案呢?想要了解更多中信国安000839、上投智选30相关的财经新闻请继续关注本站,是给小编*的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