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住房公积金每月的*缴存额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数值,它取决于职工个人的工资基数。不过,根据公积金缴纳比例的规定,可以得出以下结论:*缴存比例:单位和职工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超过12%。这意味着,如果以职工的工资基数来计算,每月最多可以缴纳工资基数的12%作为公积金。
1、公积金缴存基数的计算方法分以下两种情况:在职职工: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等于职工上年工资总额除以12。工资总额涵盖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例如,某职工上一年度工资总额为12万元,那么其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就是120000÷12 = 10000元。
2、在岗职工的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月平均工资的计算依据是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注意:公积金缴存比例也有规定,自2016年5月1日起,凡是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进行调整,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超过12%。这一规定旨在阶段性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3、公积金缴存基数是根据职工上年度12月份工资总额来确定的。以下是关于公积金缴存基数确定方式的详细解缴存基数的计算依据:公积金的缴费基数主要按职工上年度12月份工资总额来计算。这里的工资总额需要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的项目来计算,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4、公积金缴存基数是根据职工上年总收入确定的。具体细节如下:计算方式:公积金缴存基数即为上年平均月收入,计算公式为公积金基数 = 上年总收入 / 12。这里的上年总收入是指工资总收入减去税费、五险一金等费用后的收入,其中工资总收入包括分红等。
5、公积金缴存基数是根据职工个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来计算的。具体规定如下:缴存基数确定: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个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缴存基数每年核定一次,调整后的缴存基数执行期间通常为当年的7月至次年的6月。
1、沈阳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公司缴5-12%,个人缴5-12%。沈阳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参加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缴费基数为沈阳市各区、县(市)*工作标准。和平区、沈河区、大东区、皇姑区、铁西区、苏家屯区、东陵区(浑南新区)、沈北新区、于洪区为1620元。
2、年沈阳市社保缴费基数档次、标准详情,下文就随小编来简单的了解一下吧。
3、住房公积金的缴费项目包括(企)*、(企)*、(个)*、(个)*,分别为1900元、23960元、1900元、23960元。
4、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按照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公布的标准执行(目前为5%~12%)。
1、*缴存比例:虽然*缴存比例有上限,但单位和职工个人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不低于5%的缴存比例进行缴纳。不过,这并不影响*缴存额的计算,只是提供了一个缴存比例的下限。综上所述,要确定沈阳住房公积金每月最多可缴纳多少,需要知道职工的具体工资基数,并按照*缴存比例12%进行计算。
2、具体来看,2018年度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被设定为18546元。这个数字是基于2017年度沈阳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计算得出的,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要求。对于各缴存单位而言,需要严格遵守这一政策,并在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完成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调整工作。
3、单位及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各为5%~20%。具体缴存比例由单位和个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但每个单位只能选定一个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应当等于或低于单位缴存比例。缴存比例取1%的整数倍。工资基数 工资基数是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基础,一般根据职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来确定。
4、目前沈阳住房公积金缴存上限为缴存基数的12%。缴存基数的上限为18546元,下限为:和平区、沈河区、大东区、皇姑区、铁西区、苏家屯区、东陵区(浑南新区)、沈北新区、于洪区为1620元。新民市、辽中区、法库县、康平县为1350元。
5、各缴存单位必须执行该通知的规定,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不得超过12%。同时,住房公积金政策遵循“限高保低”的原则,缴存比例区间维持在5%-12%,企业可根据自身经营状况申请降低缴存比例,*可降至5%,待企业效益改善后可恢复原缴存比例。对于经营困难的企业,可以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