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结算工程款可否受理,工程进度款可否作为结算依据?请说明依据

2025-05-07 13:14:55 股票 xcsgjz

...可否在总承包商未收到工程款前催收分包工程款?

1、不可以。在工程项目中,总承包商通常负责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建设。分包企业则是与总承包商签订合同,按照总承包商的要求完成工程的某一部分。这种合同关系决定了资金流向和责任划分。当总承包商不支付工程款时,分包企业并不能直接向建设单位索要款项。

工程进度款可否作为结算依据?请说明依据

1、进度款不能作为结算的依据,进度款只是为了保证工程顺利实施而支付的工程款项,它只是与工程进度大致匹配,但不准确,有可能会超前也有可能会拖后,所以工程进度款不能作为最终的结算依据。

2、能作为结算依据施工单位提出工程月报表及其工程款结算单,一并送交建设单位(或管理公司、总包单位)办理已完工程的工程款结算,宜在按实调整的工程范围实施。

3、工程进度款结算办法: 1 按月结算,对在建施工工程,每月施工单位提出工程月报表及其工程款结算单,一并送交建设单位(或管理公司、总包单位)办理已完工程的工程款结算,宜在按实调整的工程范围实施。 2 分段结算: 按建筑工程施工形象进度,将工程划分几个段落进行结算。

4、法律分析:工程进度款的支付,一般按当月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结算,工程竣工后办理竣工结算。在工程价款结算中,应在施工过程中双方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按完成工程数量支付工程进度款。发包人应支付不低于工程价款的60%不高于工程价款的90%。

5、法律依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价款结算(以下简称“工程价款结算”),是指对建设工程的发承包合同价款进行约定和依据合同约定进行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价款结算的活动。

6、这个款项不作为结算依据是因合同约定、实际施工情况。合同约定:有些合同中明确规定进度款不作为结算依据,可能是为了防止双方在工程过程中产生纠纷,影响最终结算。实际施工情况:实际施工过程中,存在一些变更、签证等情况,导致进度款与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不一致。

分包方可以向发包方要工程款吗

1、分包工程后,分包人完成工程的,分包人可以向承包人主张工程款,也可以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第三人,在查明发包人欠付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建设工程价款的数额后,判决发包人在欠付建设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2、法律一般禁止进行工程分包:如果分包,发包人与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因此,你作为分包方完全可以直接向发包方追索工程欠款,但是,要提供相应的证据。

3、不可以。在建设工程中,总承包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的合同关系是基于双方签订的分包合同。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分包企业只能依据分包合同向总承包企业主张工程款。如果总承包企业不支付工程款,分包企业应当首先通过法律途径,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来要求总承包企业履行合同义务并支付款项。

工程款项可否委托第三方支付?

工程款能否委托付到第三方?四川瑞龙律师事务所江禹洪律师解只要双方都认可工程结算的工程款数额,是可以委托代收工程款的。委托收工程款需要的材料包括: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人、被委托人、委托权限、委托期限,这是被委托人行使代收工程款权利的凭证。委托收取的工程款凭证。

经双方同意的工程结算工程款可委托代收。代收款需符合以下程序:委托人需出具书面授权委托书,明确受托人姓名、权限及延续期。提供相应工程款收取凭据。出示委托人、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注意的是,工程款支付方式多样,常见的有:(1)每月结算制。

只要双方都认可工程结算的工程款数额,是可以委托代收工程款的。委托收工程款需要的手续包括: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人、被委托人、委托权限、委托期限,这是被委托人行使代收工程款权利的凭证。委托收取的工程款凭证。这是被委托人代收工程款数额等的依据。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法律主观:委托付款三方支付协议合法的。 按照规定,当事人约定由 债务人 向第三人履行 债务 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 债权人 承担 违约责任 。因此,该公司的做法是可以的,只要双方同意,并在合同上写明权利义务就行。

委托双方遵循了法律规定,并签订了合法有效的委托协议,那么委托第三方付款是合法的。委托第三方付款的定义与形式 委托第三方付款,指的是交易的一方委托一个独立的第三方来支付款项给另一方。这种支付方式在电子商务、贸易结算、服务费用支付等场合广泛应用。

诉讼请求:判令被告与原告决算,并支付工程款1万元及利息。请问这个诉讼...

建议在提出诉讼请求时就提出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工程款1万元及利息一项,当然这1万元是单方的计算结果,但你方可以在法庭上提出合同文件、工程量的确认清单、验收合格文件、结算文件及资料等相关证据,在对方不认可你方主张的工程款并结算无果的情况下,请求进行价格鉴定来确定工程款。

工程预、决算报告;(2)支付工程款的付(收)款凭证;(3)当事人对工程量、工程质量共同确认的证据,如工程验收、结算凭证,质检报告等。

拖欠工程款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拖欠工程款后,承包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追讨工资款的,起诉的程序如下: (1)、起诉准备,主要是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和写起诉书; (2)、向法院起诉。

实际施工人欠款,执行法院可否冻结发包人处的工程款

实际施工人欠款,执行法院可否冻结发包人处的工程款 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款的前提下,法院才可以让发包人先行给施工人。假如欠付10万工程款,只负责10万以内的,超出10万,和发包人就没关系了。

实际施工人仅能向与其有合同关系的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主张权利。根据《*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三条,实际施工人可以突破合同相对性原则请求发包人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责任,但不包括多层转包和多层违法分包关系中的实际施工人。

依法施工人可以在法定的期限内主张就涉案工程优先受偿,而不专业的律师往往不知道或者不会合理使用此条法律规定。 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查封被执行人财产主要是账户,很多发包人账户中虽然没钱,但该账户如果不能使用对其影响巨大,其在账户被封后往往会积极解决 欠款 问题。

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第三人,在查明发包人欠付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建设工程价款的数额后,判决发包人在欠付建设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发包人以其未欠付工程款为由提出抗辩的,应当对此承担举证责任。法律依据:《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六条 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工程欠款讨要的相关内容如下:实际施工人应首先向合同相对方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主张权利;实际施工人可以发包人为被告直接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三年的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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