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要:合伙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怎么做会计分录? 〖One〗缴纳合伙律师个人所得税 借:其他应收款 贷:银行存款 分配利润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One〗缴纳合伙律师个人所得税 借:其他应收款 贷:银行存款 分配利润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其他应收款 应付利润。按问题所述方法,将缴纳合伙律师个人所得税,直接冲减“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事务所也是按年分配利润时,不影响事务所的资产状况。
律师合伙人制度利润应逐步减少一次分配的比例,逐步加大二次分配的比例。很多律师事务所规定,合伙人承揽案件后,可一次分配创收的60到70%,对于余下的30到40%,事务所在负担一部分税费并支付各项费用后,基本没有什么余额可供发展投入。
律所合伙人的利润分配通常取决于以下几种方式: 计点制 在计点制下,合伙人的利润分配与其持有的点数成正比。这种制度下,合伙人的点数通常会随着其在律所中的资历和贡献自然增长。只要律所的整体利润有所提升,且合伙人点数在总点数中的比例没有被过度稀释,每位合伙人的利润分配就会相应增加。
利润分配,是将企业实现的净利润,按照国家财务制度规定的分配形式和分配顺序,在企业和投资者之间进行的分配。利润分配的过程与结果,是关系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保护,企业能否长期、稳定发展的重要问题,为此,企业必须加强利润分配的管理和核算。
可以自行约定。一次分配:具体比例,应根据当地的市场情况和行业状况确定,但不能低于当地的市场开拓成本。
考虑合伙人薪酬的三原则:奖励带进客户的人(findingbonus,发现奖金制度,发放三年左右)公平-合伙人应决定什么是公平的待遇;薪酬的支付方式应与公司的战略目标及文化相结合。
〖One〗小型律师事务所的运营模式通常是合伙人共同分担费用,并各自获得相应的收入。在这种模式下,所有权自然归属于合伙人。合伙人之间的比例分配可以根据各自的投资、贡献以及所承担的责任来确定。具体来说,合伙人可以依据各自的出资比例、专业贡献、工作量等因素来决定收入和费用分摊的比例。
〖Two〗合伙律师事务所的财产归合伙人所有,合伙人对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Three〗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分成主要是看案件。如果是律师接的私人案件,律师拿的多些;如果是律所接的委托律师办理的案件,律所拿大头,比如说比例是三七开。分成比例不是固定的,按照律师和事务所约定办理。各地情况不同,一般范围在三七开或者五五开比例之间。
〖One〗合伙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汇算清交个人所得税时,需要明确会计分录以正确记录财务活动。首先,在计提个人所得税时,应借记“其他应收款——张三”账户,贷记“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账户。这个步骤是为了确认并记录合伙人应承担的税款金额。
〖Two〗根据上述规定,律师事务所是以合伙律师作为纳税人。合伙律师以事务所年度经营所得全额作为基数按出资比例或者事先约定的比例计算其应纳税额所得,据以计缴个人所得税。合伙律师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合伙律师自行承担,该税款不属于合伙律师事务所的税款,不属于合伙律师事务所的税金支出。
〖Three〗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提成的账务处理方式涉及多个方面。首先,按照查账征收企业的规定,提成的35%被视为办案费用。剩余的65%则计入应付职工薪酬,并用于计算个人所得税。实际上,这部分最终也归入管理费用。因此,提成在会计处理上被视为全额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