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中没有规定离职后多久把工资结算完的规定,但是《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有规定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不予结清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主观:离职后,工资需要在解除或 终止劳动合同 时一次结清,并按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日期发放。具体的发放日期,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由劳动合同来约定。法律客观:《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劳动法中没有规定高职后多久把工资结算完的规定,但是《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有规定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会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不予结清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分析:原则上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但各省市对于员工离职工资结算与支付期限,又有不同的规定。比如在江苏省是应当在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离职员工工资,北京市是企业与员工双方依法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企业应当一次性付清员工工资。
具体看公司工资发放制度。有离职后的一个月内结算工资的,也有下月再结算工资的,也有离职当天结清的。没有具体规定。如果单位不支付工资,可以先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纠正;如果还不行可以直接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必须一次性结清工资,并确保工资支付至劳动者离职之日止。这一规定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在劳动关系终止时能够顺利获得应得的报酬。在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可能会以种种理由拖延支付工资,这对劳动者来说是不公平的。
离职时公司应该立即支付员工工资,不应该拖欠,有的公司说按所有人的支付周期,到月头同意发放,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协商发放日期,但不能无理由拖欠工资。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需要在解除或是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
1、《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九条(一)款企业与员工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在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离职员工工资。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十二条企业与员工双方依法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企业应当一次性付清员工工资。
2、具体看公司工资发放制度。有离职后的一个月内结算工资的,也有下月再结算工资的,也有离职当天结清的。没有具体规定。如果单位不支付工资,可以先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纠正;如果还不行可以直接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
3、工资应当在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15日内支付清算,如果企业没有另有规定,应当在员工最后一天上班当天将工资一次性结清。补偿金支付时间:对于某些特殊的离职,如劳动合同的期限到期、试用期不通过等情况,企业应当依照相关规定支付相应的补偿金。
4、法律分析:离职后最晚一个月左右。法律没有规定离职后最晚多久发工资,只是要求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