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要:婆家的房子拆迁,该不该把财产分给儿媳? 〖One〗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儿媳通常没有权利要求分得婆家拆迁的财产。因为房子通常是婆家在婚前所有的财...
〖One〗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儿媳通常没有权利要求分得婆家拆迁的财产。因为房子通常是婆家在婚前所有的财产,属于家婆和家公的婚姻财产,儿媳并非血缘亲人,因此不具备财产分配权。 如果儿媳在购买房产中有所贡献,例如提供了资金证明,她可能会有权要求分割财产。
父母的拆迁房属于父母的财产,女儿并不直接拥有份额。但是,具体情况还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家庭实际情况来判断。拆迁房产权归属 拆迁房是政府为了城市规划和改善居民生活环境而进行的拆迁安置工作所产生的房产。在大多数情况下,拆迁房的产权归属于被拆迁房屋的原始产权人,即父母。
“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是给予被征收人的,房屋是属于父母的,征收补偿给父母,女儿是没有权分的。”父母健在的情况下,如果拆迁房屋所有权是父母的,女儿无权分。
父亲动迁房子女是否有份需要看房子的产权所有人是谁。如果房子在父亲的名下,动迁和父亲个人有关,子女无权分配,除非父亲个人有赠与的意愿。如果房子是父亲和子女共同共有的话,则动迁也是共同分配,子女有份。当然,父亲去世后,子女有权继承动迁房。
根据法定继承顺序,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因此,无论是儿子还是女儿,都有平等的继承权。如果回迁房户主去世时存在合法的第一顺序继承人,那么回迁房应由这些继承人共同继承。
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在结婚登记之后取得的,被拆迁房和安置房的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此种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按《民法典》的规定,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子女、父母)共同继承,平均分配。拆迁中涉及到的农村房产问题,被继承人应当是需要拆迁房屋所依附的宅基地已故的使用权人。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一)回迁安置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搬迁顺序号由回迁户在回迁安置协议签定的户型范围内,优先选择回迁安置房屋。 (二)安置房源数与回迁安置户数等同。回迁安置房源的确定,原则上整栋安排,整栋安排有剩余的以整单元安排,安排不满整单元的,在安置前由公证部门和回迁户代表参加抽签确定安置房。
回迁选房的步骤如下:首先,搬迁前,相关部门会与房屋所有权人签订协议,其中会包含详细的选房规则。这些规则通常基于“先签先搬先选”的原则,即先签订搬迁协议并交出钥匙的居民将优先获得选房权。接着,在回迁房建设完成后,开发商会以书面形式通知回迁户进行房屋验收,并同时签订房屋交接书。
法律分析:公有住房的拆迁补偿款一般是给承租人的一种补偿及房屋安置费用,归承租人和共同居住人共有。
租赁合同可在租户离世后被继承,在租期内,房屋若因赠予、资产分配、继承或出售而变更所有权,原始租赁合同将保持其法律效力。当租赁者在出租周期内过世,与他/她在世时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有权依据原先签订的租赁合同继续使用此房屋。
一)公有住房拆迁补偿金,承租人和共同居住者间遵循平等参与、平均分配原则。若公屋承租人在获取补偿金后离世,这部分补偿金可视作个人资产,由继承人依遗嘱或法律规定进行分配。
如果公房承租人在获得拆迁补偿后死亡的,拆迁补偿款可以作为其个人财产按照遗嘱或者法定的继承规则分配给其继承人。
若承租方逝世且征收时期无共同居住者亦未登记户口之人,则拆迁款由承租方合法继承人按份分配;若征收时公租房内既无共同居住者又无户口在册之人,则拆迁款应由承租方的法定继承人继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One〗法律分析:婚后拆迁分的房屋并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是拆迁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分得的房子就是夫妻共同财产,若是拆迁的房子是夫或妻各一方的财产,那么拆迁分得的房子只属于夫或妻各一方。
〖Two〗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Three〗但对于婚后房产即使只写一个名字,在法律上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在买卖时应征求配偶同意或本人出具相关承诺书。写两个人的名字表示房屋为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买卖时也一样共同去申请登记。
〖Four〗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产证可以只写一个人的名字, 但写一个人的名字也属于共同财产,如果是个人财产,需要与双方以书面的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
〖Five〗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结婚前的房产,结婚后拆迁安置,安置的房产或者补偿安置款,如果房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婚后拆迁安置的房产仍然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因为安置房或补偿款虽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所得,但其实是个人房屋产权的权利转换形式。
共同共有房屋拆迁补偿款的分配,是根据所有共有人对于共有房屋的的占有份额进行分配的。如果房产证或者协议中对于占有比例有明确的约定,则按照约定的比例直接分配;如果没有约定共有人的占有比例,则一般认为所有的共有人占有比例相同,共有人之间平分拆迁补偿款。
不清楚你当时如何分成四本产证的,但是如果实际存在四本的话,而且到有关部门登记过,房地产部门核发的房产证的话,以四份进行补偿是没有问题的。货币补偿还是实物补偿,要看当地的拆迁政策,现在拆迁的人也不傻,一定是以对他们对经济实惠的方式进行补偿。
产权调换:如果共有人希望继续拥有房屋产权,那么会根据他们各自所享有的份额进行产权调换。也就是说,动迁后,他们会根据原来的共有比例,获得新房屋的相应份额。货币补偿:如果共有人不希望继续拥有房屋产权,他们可以选择货币补偿。
依据产权归属分配:私有房屋:拆迁款主要归房屋所有权人所有。若房屋为夫妻共有财产,则拆迁款由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具体分配比例需根据双方协商或法律规定确定。公有房屋:若被拆迁房屋为公有房屋(如单位房、房改房等),拆迁款可能归国家或单位所有,但承租人可能获得一定的补偿或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