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哪!我没想到会这样!今天由我来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基本建设工程款结算办法〖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现行有效 〗方面的知识吧、
1、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现行有效)是一部由财政部和建设部(已撤销)共同发布的部门规范性文件,旨在维护建设市场秩序,规范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活动。
2、根据现行有效的政策文件,该办法是为了规范建设工程价款的结算活动,保障工程发包方与承包方的合法权益,明确二者之间的经济责任而制定的。详细内容解释办法的适用范围:该办法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价款的结算活动,包括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公路工程等。
3、在本办法中,所谓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特指发包方与承包方针对建设工程合同价款进行的约定,包括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和竣工价款的结算过程。国务院财政部门和各级地方政府财政部门,以及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级地方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自在其职权范围内负责对工程价款结算进行监督和管理。
4、《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布,自1999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一个重要法规文件。该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价款结算原则:按照政府定价、合同约定、市场行情等原则,进行建设工程价款的结算。
法律分析:分段结算。这是指对于当年开工但当年不能竣工的项目,按照其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其那个工程价款可以在每月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对于规模较小的项目,可实行工程价款每月预支,那么竣工后--次结算的方式。按月结算。结算双方约定的其他的这个结算方式。
工程价款结算办法如下: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工程价款结算程序支付工程款。竣工价款结算一般应当在项目竣工验收后2个月内完成,大型项目一般不得超过3个月。项目建设单位可以与施工单位在合同中约定按照不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待工程交付使用缺陷责任期满后清算。
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主要有三种:按月结算、分段结算以及分次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按月结算方式下,实行旬末或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跨年度施工工程,在年终进行盘点,办理年终结算。上半月预付工程款的1/2或1/3,月末结算时扣减已预付款项。
工程价款结算是指依据基本建设工程发承包合同等进行工程预付款、进度款、竣工价款结算的活动。相关的结算方法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月,如下:【法律依据】《基本建设财务规则》第二十八条: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工程价款结算程序支付工程款。
在EPC项目中,结算策略的选择对双方都至关重要。我国常见的结算方法包括五种,如按月结算、竣工后一次结算、分段结算、目标结算,以及双方协商定制的方式。每种方法都有其优缺点,需要根据项目特性来选择最适宜的。
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1)按月结算;(2)竣工后一次结算;(3)分段结算;(4)目标结算方式;(5)结算双方约定的其他结算方式;要知道这种的结算方式是对承包商有利,按竣工后结对发包方有利。
EPC项目工程款结算方法主要包括工程量清单计价法、固定总价法和成本加酬金法。首先,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是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量清单及单价进行计算,汇总得出总价款。这种方法能够详细反映出工程的各个部分的费用,有助于确保结算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EPC项目结算方式包括按月结算、竣工后一次结算、分段结算、目标结算方式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结算方式。按月结算对承包商有利,竣工后结算对发包方有利。EPC工程合同付款方式可以是总金额一次支付或分期支付,具体由双方约定。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三条 工程进度款结算与支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工程进度款结算方式按月结算与支付。即实行按月支付进度款,竣工后清算的办法。合同工期在两个年度以上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分段结算与支付。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为规范建设工程价款的结算活动提供了重要依据,确保了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和各方权益的保障。它的实施对于维护建筑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是指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依据合同约定及国家相关规定,对建设工程的进度、质量和造价等进行确认后,进行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行为。为规范这一行为,制定了《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办法概述本办法主要规范建设工程价款的结算行为,确保工程价款的及时支付与合理结算,维护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具体内容结算原则。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应遵循合法、合规、公平、诚信的原则,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结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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