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牌股票,复牌股票涨跌幅限制

2022-09-10 6:00:56 生活指南 xcsgjz

复牌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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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6月7日讯 昨日晚间,神力股份(603819.SH)发布公告称,公司拟向四川昱铭耀新能源有限公司(简称“四川昱铭耀”)定增募资不超过6.5亿元,四川昱铭耀拟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姚雄杰将成为公司新的实际控制人。

公司股票今日复牌一字涨停,截至收盘报14.61元,涨幅10.02%。

根据神力股份披露的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显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四川昱铭耀,其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为9.95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2022年5月19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决定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217,730,187股为基础,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9,797,858.415元(含税)。若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的价格为9.91元/股。

神力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65,319,056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将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4,992.4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另外根据神力股份《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显示,上市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忠渭及其一致行动人庞琴英、遂川睿忠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遂川睿忠”)的通知,陈忠渭及其一致行动人庞琴英、遂川睿忠与四川昱铭耀于2022年6月6日签署了《关于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

庞琴英、遂川睿忠拟将其持有公司合计18,506,272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份的8.50%)以人民币14.07元/股的价格协议转让给四川昱铭耀,转让总对价为人民币260,383,247.04元。

经公司2022年6月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四川昱铭耀与公司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四川昱铭耀拟认购公司不超过其本次发行前股本总额30%的股份,按照*限额30%的比例计算,则四川昱铭耀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65,319,056股。

四川昱铭耀通过受让遂川睿忠、庞琴英合计持有的发行前18,506,272股无限售流通股份,以及认购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同时现在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陈忠渭、遂川睿忠、庞琴英承诺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过户之日,放弃持有的全部公司股份对应的表决权。

上述协议转让及发行认购完成后,四川昱铭耀将合计持有上市公司83,825,328股,占上市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29.62%,将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姚雄杰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公开资料显示,四川昱铭耀的控股股东为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姚雄杰。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也是盛新锂能(002240.SZ)和盛屯矿业(600711.SH)两家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




山西汽油价格

自12月28日24时

新一轮成品油调价窗口再次开启

按一般家用汽车油箱50升容量估测

加满一箱92号汽油节省约14.5元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成品油调价信息,自2018年12月28日24时起,省内汽、柴油价格(标准品)每吨分别降低370元和355元(具体价格见附表)。折合来看——

92号汽油每升下调0.29元95号汽油每升下调0.31元0号柴油每升下调0.30元。

98号汽油价格

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国内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15]10号)规定,由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根据市场情况自主制定具体价格。

普通柴油(标准品)

*零售价格按照同阶段标准的车用柴油价格确定。

其它相关价格政策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64号)规定执行。

要求——

各成品油批发和零售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发改委有关价格政策,不得在国家规定的成品油价格之外,加收或代收任何费用;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和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稳定。

来源 |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复牌股票涨跌有限制吗

中国基金报

停牌近半个月后,同达创业于8月1日晚间披露了收购预案的*进展。

根据预案,同达创业完成收购后,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变化,将由贸易和资产管理业务,变更为综合能源的投资、建设、运营及服务。此外,公司控制权也会发生变化,将由财政部变更为个人。

8月2日复牌后,同达创业开盘涨停。截至发稿前,每股报23.3元,总市值32.4亿元。

实控人将由财政部变更为个人

8月1日晚间,同达创业发布公告,披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根据预案,公司拟以14.76元/股价格,向明信能源、王涛、鲁仲兰及未名博雅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收购其合计持有的先锋绿能***股权。不过截至预案签署日,交易的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及交易作价均尚未确定。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交易完成后,先锋绿能将成为同达创业的全资子公司,同达创业的控股股东由信达投资变更为明信能源,实际控制人由财政部变更为王涛、鲁仲兰夫妇。

根据公告,先锋绿能成立于2018年1月,注册资本5000万元,是一家以油气资源开发行业为切入口,以电力为纽带,为客户提供清洁能源的系统化解决方案服务商。致力于以现代信息技术、围绕“源网荷储一体化”通过电能替代为中国大规模油气资源绿色低碳开发贡献清洁能源。业务应用场景正从油气行业拓展至其他工业企业和城市终端用户侧综合能源服务及能源资产管理。

作为西藏自治区第三批“专精特新”企业,先锋绿能目前在全国范围内自建油气田开发专用电力线路的规模近 1000公里,各种电压等级的变电站数十余座,供电容量和负荷保障能力约 800MVA,已覆盖国内川渝、新疆、内蒙、海南等油气增储上产区。

不过从公告中披露的先锋绿能未经审计数据可看出,近年该公司业绩有较大波动。其中2019年至2020年,公司净利润先升后降,分别为1823.23 万元、1.61亿元、6885.26 万元。2022年上半年净利润又大幅上涨,达1.14亿元。

此外,先锋绿能近年来客户集中度较高,根据未经审计数据,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及 2022 年 1-6 月,该公司向第一大客户的销售金额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均超过 90%。

重组前营收能力不佳

公开资料显示,同达创业成立于1991年7月,此前作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主营贸易和资产管理业务。

不过受疫情和房地产下行等因素影响,公司两大主业的营收均受到了影响。公司也在2022年半年报中直言,受新冠疫情影响,2022年上半年公司未开展贸易业务。尽管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及利润主要来源于广州德裕房地产项目,但公司房地产项目销售基本结束,无土地储备及新增房产项目。

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收1689.8万元,同比增长50.35%;归母净利润为572.74万元,同比下降42.3%;扣非后净利润为-2832万元,同比下降156.83%。

拉长时间来看业绩,2021年度公司营收为9725.29万元,而2019年、2020年的营收仅为一千万元左右。归母净利润方面,近年来公司净利润逐年下滑,2020年归母净利润为11169.52万元,同比下滑37.72%;2021年归母净利润为586.29万元,同比下滑49.87%。扣非净利润方面,近三年累计净亏损超2400万元。可见公司近年来收入规模较小且经营能力较差。

在“双碳”背景下,同达创业表示看好清洁能源未来的发展机遇,认为通过此次重组,公司主营业务将变更为综合能源的投资、建设、运营及服务,这有利于公司探索新业务转型、寻求新利润增长,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综合实力。先锋绿能方面也将借助资本市场的优势,进一步巩固和发展自身在油气田电网供电服务领域的龙头优势,实现上市公司股东的利益*化。

复牌开盘涨停!

从股价走势来看,公司股价自4月底市场回暖以来出现较大波动,先升后降近一个月后,自6月23日起又快速爬坡,并在公司停牌前三个交易日内录得两个涨停板。

值得注意的是,在公告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价涨幅达39.71%,上证综指收盘价累计涨幅为-1.31%,证监会批发指数收盘价累计涨幅为-2.64%。

对此,同达创业在股价是否存在异常波动相关说明里强调,本次交易筹划阶段,公司已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进行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时签署并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经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自今年1月19日至7月19日,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而受利好消息提振,8月2日复牌后,同达创业开盘涨停。截至发稿前,每股报23.3元,换手率9.29%,总市值32.4亿元。




复牌股票涨跌幅限制

《经济参考报》

《交易细则》立足可转债特点,优化交易机制,强化交易监管,在给予可转债合理定价空间的基础上强化风险防控,有利于防止过度投机炒作、推动可转债市场健康长远发展。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涨跌幅限制。可转债上市首日设置-43.3%至57.3%的涨跌幅限制,并实施20%、30%两档盘中临时停牌机制,次日起实行20%的涨跌幅限制。二是增加异常波动和严重异常波动标准。结合涨跌幅调整,增设了可转债价格异常波动和严重异常波动标准,同时规定本所可根据可转债异常波动程度和监管需要,要求上市公司披露异常波动公告或停牌核查。三是强化交易监管。根据可转债交易机制特点及防控炒作需要,增加异常交易行为类型,进一步明确监管要求。四是新增特别标识。在可转债最后交易日的证券简称前增加“Z”标识,向投资者充分提示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五是根据债券交易规则对相关表述进行调整,如“竞价交易”改为“匹配成交”。

《自律监管指引》坚持以信息披露为核心,进一步完善可转债上市与挂牌、转股、赎回、回售等业务和信息披露行为,对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针对性、系统性规范,多举措保护投资者利益。上交所根据公开征求意见情况,吸收采纳了关于完善转股价格修正程序等建议,充分回应市场关切。《自律监管指引》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强化信息披露要求。规定公司在预计触发赎回或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5个交易日前进行预披露,并且在触发当日召开董事会,第一时间对是否赎回或修正转股价格作出回应。未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的,视为不行使赎回权或不修正转股价格,以明确投资者预期。二是优化赎回、回售实施期限。限定回售业务准备时间不超过15个交易日,加快投资者资金回笼。要求公司决定赎回后留出足够时间供投资者交易和转股,并在可转债停止交易后留出3个交易日供投资者继续转股,帮助投资者减少不必要的损失。此外,《自律监管指引》继续保留原有定向可转债的相关规定,并在严格短线交易监管、压实中介机构责任、加强风险提示等方面做了相应制度安排。上交所同步对主板、科创板可转债相关公告格式进行了相应修订,新增可转债交易异常波动和严重异常波动等公告格式,引导上市公司准确理解适用可转债业务规则,规范编制相关公告,提高可转债相关信息披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此外,为推动上述制度安排落地实施,上交所近期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异常交易行为监管。根据《交易细则》制定完善内部监控标准。加强对程序化交易行为的研判分析,研究制定针对程序化交易的监控指标。对触发异常波动或严重异常波动指标的,从严采取监管措施。落实强制停牌有关要求。二是压实会员客户管理责任。督促会员加强可转债交易前端监测监控,会员未履职尽责的,上交所将及时采取有关措施,必要时将进行非现场检查或者现场检查。三是加强监管信息公开。及时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微博等渠道披露重点监控的可转债名单。

经济参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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