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土地被莫、名分给13户人家,作物损/失15 万余元无人管?

2022-09-05 10:33:39 基金 xcsgjz



因为地区工程建设和经济发展需要,我家也是积极配合了当地政府的临时占用,随后政府只给恢复了部分土地。我在恢复后的土地进行了耕种,种植了作物。汉源县富泉镇乡政府的官员却又在没有与我商量的情况下,私自将我家土地分给13户村民,我想不清楚,这是什么道理?现在我已经没有办法,不知该如何讨公道,请大家帮帮我。

事情过程如下:

我叫陈明全,四川省汉源县富泉镇中海村人,地地道道的农民。我在本村承包土地,承包期间为1998年至2028年,共30年。2008年,本地修建S306 线公路工程,需要临时占用我村23户农民的土地合计12.343亩,其中占用我家的土地为1.763 亩,是村里临时占用较多的一家农户。2014年工程竣工后,将土地进行了恢复,但是只给我家恢复部分土地,我在恢复后自己家的土地上进行了耕种,并种植作物。

直到2020年突然有一天早上同村村民何某群,竟然私自用装载机将我家土地上种植的作物进行损毁。损毁作物有黄果柑树90余棵、桃树20余棵、生姜80斤、芋头30斤、萝卜100斤、尖角菜20斤、小葱10斤、大蒜10斤及对方在地里的沙子、拉在地里的水管(30米)财物,粗略统计损失在15万余元。

无奈之下,我只能扣下村民何某群用的装载机。没有想到被何某群起诉到法院,说是装载机是500/天租赁的,我一共扣了52天,法院判决我赔偿何某群租用费元。我扣下何某群的装载机的确不应该,但是他私自铲除我家种植的农作物,造成15万元的损失,又由谁来承担。

村民何某群之所以用装载机,损毁我家的农作物。是因为富泉镇某官员将我家的土地私自划拨给同村村民何某群等13户人家,并给13户人家发放“承包土地情况登记表”,而且赫然写着土地确权证书起止日期为199年7月1日至2028年6月30日。发证时间是2020年9月。

我想不通2020年发的土地证件,是如何写出1998年7月1日土地确权这样的证件的,之前本来也一直不存在什么土地的确认证,只有我家进行承包的证明,我也不明白为什么突然就把我家的土地分给其他的13户村民了呢?这合法吗?这片土地我家也有土地证,一片土地是如何被颁发两份土地证的?那要是证件可以随意发放,那这个公信力又在哪里呢?

而且关于该事件,我向汉源县人民法院起诉的过程中,富泉镇政府某刘姓官员通过某种关系将我的土地进行划分,且在全镇的人都没有甚至都不知道有土地确认证这回事的情况下,私自将划分给十三户人家的土地确权证书下发给何某群。要是说实实在在存在这样一份土地确认证,那我家是不是也应该有这样一份土地确认证呢?为什么就只有他一个人有呢?是不是应该所有人都有这样的一份证明呢?事实却是截止目前为止,乡政府并没有下发任何的土地确权证书,所有的乡民也都没有收到。

但是,我在一审上诉后,富泉镇人民政府又否认私自下发土地确权证书的事件。一审案件庭审时正是因为私自发布的这一份土地确认证,从而才导致我一审的判决败诉,承担了本不应当由我承担的责任,自己的损失也未得到相应的赔偿。现如今乡 政 府又否认该事,难道乡政府做事就是按照自己的想法进行?从不考虑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这个事情我也向有关部门也联系沟通过,想要解决问题,至今也是没有一个结果

无奈之下,我只能选择将此事公布出来,希望正义媒体记者和爱心人士帮帮我,调查事实真相,还我一个公道。同时,希望上级政府部门的领导,能够辛苦操劳为我主持公道。在此,我感谢大家对此事付出的辛苦与关注,感谢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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