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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05 3:45:41 证券 xcsgj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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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878 证券简称:浙商证券 公告编号:2021-02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4月21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书面通知,于2021年4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经审议,作出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各位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根据证监会、交易所相关规定及企业会计准则等要求编制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878 证券简称:浙商证券 公告编号:2021-022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4月21日发出书面通知,于2021年4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现场出席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作出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发表如下书面意见: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报告真实反映公司的经营结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泄密、违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8日

公司代码:601878 公司简称:浙商证券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吴承根、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盛建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楼敏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878 证券简称:浙商证券 公告编号:2021-024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批复的公告

近日,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19号),批复内容

一、 同意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其中,本次公开发行一年期以上公司债券面值总额不超过50亿元,本次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面值余额不超过50亿元。

二、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说明书进行。

三、 本批复自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公司债券。

四、 自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批复文件的要求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博时新兴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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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月19日讯 博时科创主题灵活配置混合C基金08月18日上涨--,现价--,成交--万元。当前本基金场外净值为2.1485元,环比上个交易日上涨2.96%,场内价格溢价率为--。

本基金为上市可交易型混合型基金,数据显示,近1月本基金净值上涨5.16%,近3个月本基金净值上涨--,近6月本基金净值上涨--,近1年本基金净值上涨--,成立以来本基金累计净值为2.1485元。

本基金成立以来分红0次,累计分红金额0亿元。目前该基金开放申购。

基金经理为曾鹏,自2022年06月27日管理该基金,任职期内收益5.34%。

肖瑞瑾,自2022年06月27日管理该基金,任职期内收益5.34%。

黄继晨,自2022年06月27日管理该基金,任职期内收益8.46%。

*基金定期报告显示,该基金重仓持有隆基绿能(持仓比例5.50%)、派能科技(持仓比例3.69%)、伯特利(持仓比例3.48%)、中天科技(持仓比例3.45%)、高测股份(持仓比例3.36%)、亿纬锂能(持仓比例3.12%)、天齐锂业(持仓比例2.93%)、拓普集团(持仓比例2.65%)、厦钨新能(持仓比例2.39%)、聚辰股份(持仓比例2.32%)。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2年4月以来,随上海疫情缓解,复工复产推进,我们看到以汽车、新能源为代表的新兴制造业快速复苏,引领国内经济走出阴霾。基于此,我们进一步加仓了新兴制造业。具体而言,在选股角度,我们围绕如下产业线索展开:海外能源成本高企下,欧美户用/工商业储能需求呈现爆发式增长。疫情扰动解除后,国内风电装机有望在下半年加速,风电产业链景气度有望超预期。国内以汽车消费为突破口,拉动经济复苏背景下,自主品牌和汽车零部件国产供应商经营拐点明确。锂电池需求旺盛,锂盐自给率较高的电池供应商有望率先兑现盈利修复,同时新产业趋势涌现,如:中镍高电压。互联网政策监管趋于常态化,移动互联网垂直领域竞争格局显著优化。展望2022年下半年,大宗原材料价格加速转跌背景下,我们对新兴制造业的经营改善亦更为乐观,策略角度我们思考看好新兴制造业量利齐升的投资机会,围绕新能源(风、光、储)、智能汽车&零部件、半导体设备、锂资源等需求高景气领域布局。坚持“非线性增长”选股方法不漂移,基于强产业趋势,挖掘个股盈利非线性扩张的投资机会。我们认为科技股*的魅力在于非线性增长,来源于创新周期/产业周期带来的两条曲线斜率最陡峭的部分。关注供给格局显著优化的底部行业的拐点性投资机会,如:移动互联网垂直型企业,油轮运输业、电商快递业、医疗服务业等。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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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出日期:2021年11月2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1、本基金暂不向机构投资者公开发售(公募资产管理产品除外),如未来本基金开放向机构投资者公开发售或对发售对象的范围予以进一步限定,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2、本基金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定30天的滚动运作期。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前,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申请。对于每份基金份额,第一个运作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起(即第一个运作起始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后的第30天(即第一个运作期到期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止,以此类推。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提出赎回申请。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运作期到期日未申请赎回,则自该运作期到期日下一日起该基金份额进入下一个运作期。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自2021年12月6日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业务。在每个运作期的到期日办理基金份额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人通过其他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每个基金账户*申购的单笔*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不设单笔*限额。投资人通过直销机构(直销柜台及直销网上交易平台)*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单笔*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申购费)。各销售机构对*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投资人已成功认购过本基金时则不受上述**申购金额限制。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上述申购金额的限制。

2、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不设上限限制。但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但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投资人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按其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A类基金份额,适用费率按单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投资人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具体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3.2.1 前端收费

申购费用由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因红利再投资而产生的基金份额,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1、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基金份额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的,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在赎回时须同时全部赎回。

2、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用。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1)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住所:杭州市拱墅区天水巷25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五星路201号浙商证券大楼7楼

法定代表人:盛建龙

联系人:芦银洁

联系电话:(0571)87901920

传真:(0571)87902581

网址:www.stocke.com.cn

客服电话:95345

(2)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上交易平台

网址:https://fund.stocke.com.cn/etrading/

5.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本基金的其他销售机构情况详见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管理人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变更或增减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基金管理人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下列要求披露基金净值信息:

(一)开放式基金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二)开放式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赎回前,至少每周在规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三)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在本次开放期结束之日的次日起进入下一运作周期。在本基金封闭运作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查询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3)投资者可以登陆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stocke.com.cn或拨打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345进行相关咨询。

(4)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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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878 证券简称:浙商证券 公告编号:2021-02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4月21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书面通知,于2021年4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经审议,作出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各位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根据证监会、交易所相关规定及企业会计准则等要求编制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878 证券简称:浙商证券 公告编号:2021-022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4月21日发出书面通知,于2021年4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现场出席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作出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发表如下书面意见: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报告真实反映公司的经营结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泄密、违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8日

公司代码:601878 公司简称:浙商证券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吴承根、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盛建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楼敏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878 证券简称:浙商证券 公告编号:2021-024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批复的公告

近日,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19号),批复内容

一、 同意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其中,本次公开发行一年期以上公司债券面值总额不超过50亿元,本次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面值余额不超过50亿元。

二、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说明书进行。

三、 本批复自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公司债券。

四、 自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批复文件的要求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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