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基金有限公司,广发基金有限公司扣钱怎么办

2022-09-02 6:20:17 基金 xcsgjz

广发基金有限公司



本文目录一览:



1、公告基本信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司决定自2018年8月16日起,将本基金调整为暂停投资者单日单账户通过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业务)及转换转入合计超过10,000,000元(不含)的大额业务。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合计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业务)及转换转入本基金金额超过10,000,000元(不含),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将有权确认失败。

在本基金暂停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业务)及转换转入业务期间,其它业务正常办理。本基金恢复办理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业务)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828(免长途费)或020-83936999,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5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发集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广发集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广发集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自2018年7月11日至2018年8月9日15:00 止。2018年8月13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广东省广州市南方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经统计,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基金份额共计17,168,020.55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29,833,432.31份的57.55%,达到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广发集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次大会审议了《关于终止广发集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并由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17,001,670.86份基金份额同意,166,349.69份基金份额反对,0份基金份额弃权。同意本次大会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99.03%,达到三分之二以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广发集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广发集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由基金资产列支,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律师费1万元,公证费1万元,合计为2万元。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会议决议生效日为2018年8月13日,基金管理人将于表决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次会议通过的表决事项为本公司于2018年7月9日至2018年7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刊登的《关于终止广发集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

三、《广发集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的后续安排

本次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根据持有人大会通过的议案及方案说明,本基金将从2018年8月16日起进入清算期。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广发集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组织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将清算结果及时予以公告。

四、备查文件

1、《关于召开广发集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工商银行《关于召开广发集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终止基金合同的意见征询函》的回函

3、广东省广州市南方公证处《公证书》

关于广发集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进入清算期及终止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广发集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已于2018年7月11日至2018年8月9日期间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广发集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详见刊登在2018年8月1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ffunds.com.cn)上的《关于广发集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的议案及方案说明,自2018年8月16日起,本基金进入财产清算期,终止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及不定额投资等业务。

关于广发量化稳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广发量化稳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广发量化稳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自2018年7月11日至2018年8月9日15:00 止。2018年8月13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广东省广州市南方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经统计,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基金份额共计29,616,300.13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55,137,572.81份的53.71%,达到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广发量化稳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次大会审议了《关于终止广发量化稳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并由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29,484,830.39份基金份额同意,111,472.13份基金份额反对,19,997.61份基金份额弃权。同意本次大会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99.56%,达到三分之二以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广发量化稳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广发量化稳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由基金资产列支,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律师费1万元,公证费1万元,合计为2万元。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会议决议生效日为2018年8月13日,基金管理人将于表决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次会议通过的表决事项为本公司于2018年7月9日至2018年7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刊登的《关于终止广发量化稳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

三、《广发量化稳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的后续安排

本次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根据持有人大会通过的议案及方案说明,本基金将从2018年8月16日起进入清算期。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广发量化稳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组织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将清算结果及时予以公告。

四、备查文件

1、《关于召开广发量化稳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招商银行《关于广发量化稳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拟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终止基金合同的意见征询函》的回函

关于广发量化稳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进入清算期及终止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广发量化稳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已于2018年7月11日至2018年8月9日期间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广发量化稳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详见刊登在2018年8月1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ffunds.com.cn)上的《关于广发量化稳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海富通强化回报

2022年5月13日,海富通恒益一年定开债券发起式(012843)发布公告,增聘谈云飞为基金经理,任职日期自2022年5月13日起,变更后海富通恒益一年定开债券发起式(012843)的基金经理为陈轶平,谈云飞。截止2022年5月6日,海富通恒益一年定开债券发起式净值为1.0041,较上一日上涨0.08%。

谈云飞女士:硕士,2005年4月至2014年6月就职于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产品经理、研究员、专户投资经理、基金经理助理,2014年6月加入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4年7月至2015年10月任海富通现金管理货币基金经理。2014年9月至2020年9月任海富通季季增利理财债券基金经理。2015年1月起兼任海富通稳健添利债券基金经理。2015年4月至2020年1月兼任海富通新内需混合基金经理。2016年2月起兼任海富通货币基金经理。2016年4月至2017年6月兼任海富通纯债债券、海富通双福债券(原海富通双福分级债券)、海富通双利债券基金经理。2016年4月至2020年1月兼任海富通安颐收益混合(原海富通养老收益混合)基金经理。2016年9月起兼任海富通聚利债券基金经理。2016年9月至2020年1月兼任海富通欣荣混合基金经理。2016年9月至2019年10月兼任海富通欣益混合基金经理。2017年2月至2021年10月兼任海富通强化回报混合基金经理。2017年3月起兼任海富通欣享混合基金经理。2017年3月至2018年1月兼任海富通欣盛定开混合基金经理。2017年7月至2020年9月任海富通季季通利理财债券基金经理。2019年9月起兼任海富通中短债债券基金经理。2021年2月起兼任海富通惠睿精选混合基金经理。

其管理过的公募基金包括:海富通新内需混合C,管理时间为2015年12月17日至2020年1月2日,期间收益率为24.28%;海富通安颐收益混合C,管理时间为2016年4月22日至2020年1月2日,期间收益率为28.68%;海富通季季通利理财债券A,管理时间为2017年7月14日至2020年8月14日,期间收益率为0.65%;海富通季季通利理财债券B,管理时间为2017年7月14日至2020年8月14日,期间收益率为0.67%;海富通盈鑫货币A,管理时间为2017年9月6日至今,期间收益率为--;海富通盈鑫货币B,管理时间为2017年9月6日至今,期间收益率为--;海富通中短债债券C,管理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今,期间收益率为4.34%;海富通中短债债券A,管理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今,期间收益率为5.09%;海富通惠睿精选混合A,管理时间为2021年2月5日至今,期间收益率为5.9%;海富通惠睿精选混合C,管理时间为2021年2月5日至今,期间收益率为5.37%;海富通惠鑫混合A,管理时间为2022年3月9日至今,期间收益率为0.27%;海富通惠鑫混合C,管理时间为2022年3月9日至今,期间收益率为0.24%;海富通欣润混合A,管理时间为2022年3月16日至今,期间收益率为0.52%;海富通欣润混合C,管理时间为2022年3月16日至今,期间收益率为0.48%;海富通强化回报混合,管理时间为2017年2月8日至2021年10月20日,期间收益率为23.3%;海富通稳健添利债券C,管理时间为2015年1月23日至今,期间收益率为28.4%;海富通稳健添利债券A,管理时间为2015年1月23日至今,期间收益率为30.37%;海富通安颐收益混合A,管理时间为2016年4月22日至2020年1月2日,期间收益率为26.51%;海富通双利债券,管理时间为2016年4月22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收益率为-2.25%;海富通双福分级债券A,管理时间为2016年4月22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收益率为4.54%;海富通双福分级债券B,管理时间为2016年4月22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收益率为-19.37%;海富通可转债优选,管理时间为2016年4月22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收益率为-11.29%;海富通纯债债券C,管理时间为2016年4月22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收益率为3.71%;海富通纯债债券A,管理时间为2016年4月22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收益率为4.18%;海富通新内需混合A,管理时间为2015年4月29日至2020年1月2日,期间收益率为25.67%;海富通季季增利理财债券,管理时间为2014年9月29日至2020年8月14日,期间收益率为0.85%;海富通聚利债券,管理时间为2016年9月22日至今,期间收益率为20.8%;海富通欣益混合C,管理时间为2016年9月7日至2019年10月15日,期间收益率为44.06%;海富通欣益混合A,管理时间为2016年9月7日至2019年10月15日,期间收益率为25.45%;海富通欣荣混合C,管理时间为2016年9月22日至2020年1月2日,期间收益率为32.14%;海富通欣荣混合A,管理时间为2016年9月22日至2020年1月2日,期间收益率为31.89%;海富通欣盛定开混合,管理时间为2017年3月16日至2017年11月6日,期间收益率为5.5%;海富通欣享灵活配置混合C,管理时间为2017年3月10日至今,期间收益率为49.41%;海富通欣享灵活配置混合A,管理时间为2017年3月10日至今,期间收益率为46.57%;海富通货币A,管理时间为2016年2月26日至今,期间收益率为17.09%;海富通货币B,管理时间为2016年2月26日至今,期间收益率为18.84%;海富通现金管理货币A,管理时间为2014年7月30日至2015年7月23日,期间收益率为2.51%;海富通现金管理货币B,管理时间为2014年7月30日至2015年7月23日,期间收益率为2.7%。

重仓股战绩回顾:其管理的海富通新内需混合A在2015年第三季度调入ST奥马,调入当季均价34.27,连续持有1个季度后,在2015年第四季度调出,调出当季均价91.74,估算收益率为167.7%(估算收益率按后复权的调入调出季度均价算出)。




广发基金有限公司支付宝转入

11月5日晚间,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就创新未来基金有关问题答

11月5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就创新未来基金有关问题答

证监会官网

与此同时,5只创新未来基金也在支付宝财富号中公告表示,创新未来18个月封闭运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已按照基金合同及相关法律规定成立并进入建仓期。因蚂蚁集团暂缓在A+H上市计划,基金中原计划战略投资于蚂蚁集团股票的部分也相应暂缓,已缴纳的战略配售资金也将退回各基金。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的基金经理将审慎负责对基金资产进行管理和投资运作。

公告还显示,为优化服务,5只创新未来基金将向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申请基金份额上市交易,以使得基金持有人可在交易所场内交易持有的基金份额,待获批准后,有流动性需求的持有人可将基金份额转入场内进行交易卖出,将协调蚂蚁基金销售公司配合做好相关服务衔接,以方便每位基金持有人。同时创新未来基金的投资运作平稳开展,以*化地维护每位基金持有人的权益。

公告最后表示,定不负广大基金持有人的托付,必将全力以赴,审慎、负责地管理每一位客户的投资资金,坚持投资的初心,与伟大的时代同前行。

上述支付宝财富号

粉丝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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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期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合规榜如期而至。按照南都湾财社

根据南都湾财社

罚单少了,罚款却更加重了。据南都湾财社

除了天价罚单,大额罚单也呈现集中趋势。本期百万级罚单共有8张,在40张罚单中占比达到两成,而在上一期的统计中,百万级为10张,整体上传递了监管对于处罚力度的加强态势。

那么,上述40张罚单长啥样?南都湾财社

但是,本期罚单也呈现了新的特征:违反支付结算法律法规、未经同意查询个人信息、监管标准化数据(EAST)系统数据质量及数据报送存在违法违规等问题集中高发。

在保险板块,“给予投保人合同外利益、对消费者投保告知不充分、财务信息不真实”依然是顽疾。

个人处罚也值得关注。南都湾财社

“多连罚”也值得注意。3月17日,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连续吃到深圳银保监局的4张罚单,涉及贷款“三查”不尽职、贷款资金被挪用等问题,被罚款90万元,该行三名直接责任人被警告。4月2日,光大银行深圳分行因“违规办理票据业务导致信贷资金损失”被罚款50万元,一名直接责任人被警告,另一名被“终身禁赛”。

东莞银行在同一天也吃到东莞银保监分局的3张罚单。4月14日,东莞银行因贷款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罚款50万元,该行麻涌支行、石排支行也同时受罚。据南都湾财社

特别聚焦

支付机构反洗钱违规被重点关注

央行严查“反洗钱”违规,监管持续高压。日前,人民银行对广、深两地支付机构开出的两份罚单,传递了重拳出击的信号。

涉嫌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4月2日,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网站显示,银盛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因存四项违法行为,被罚款2245万元。具体来看,4项违规内容分别是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时任银盛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陈敏被罚44.9万元。

南都湾财社

尽管银盛支付方面已经回应媒体称,该罚单发生在历史业务检查中,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不过,在黑猫投诉平台上,

无独有偶,4月初,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网站显示,广东信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违反支付结算法律法规的多项规定,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对该公司警告,没收违法所得67.72万元,并处以罚款618.11万元,并对两位责任人分别处罚款100万元。

值得留意的是,央行对信汇支付的罚单中反复提及“情节严重”字眼,这在过往罚单中比较少见,而两名相关责任人亦受到顶格处罚。

根据业界统计,开年以来已有快钱支付、中付支付、易生支付、联动优势、易宝支付、汇付支付、银盛支付、拉卡拉等支付机构被罚。仅2022年一季度,央行发布23张罚单,涉及20家支付机构。其中包括2张千万元级别罚单、8张百万级别罚单,合计罚额超6545万元。从违规类型看,主要集中在收单业务和反洗钱方面。

央行《中国反洗钱报告(2020)》显示,2020年共对614家义务机构开展反洗钱执法检查,依法处罚相关违规机构537家,罚款金额5.26亿元。

“百万级”甚至“千万级”罚单频出,深意何在?在业内看来,合规警报已然拉响。对于支付机构的违规乱象,有行业分析师指出,第三方支付可能是反洗钱的薄弱环节,也是一些网络诈骗、洗钱违法行为的通道,监管应该从支付系统、支付程序、支付方式以及支付的技术等层层设防。

3月1日,央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发布《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施行,将非银行支付机构等纳入监管范围。“支付行业正处于严监管态势,在加强合规意识的同时,也要直面行业变局。”有业内人士提醒,重罚之下,支付机构合规建设已迫在眉睫。

特别聚焦

人保财险

消费投诉“一骑绝尘”暴露哪些合规漏洞

合规内控出现问题的一个直接结果,便是用户投诉的指标水涨船高。4月11日,广东银保监局通报广东保险业消费投诉情况。

可谓一骑绝尘。人保财险在广东地区的财产保险消费投诉中,不仅拔得头筹,而且比第二到第十名的投诉量总和还多。按照通报数据,财产保险公司投诉量居前10位的为:人保财险3136件,平安财险428件,太保财险166件,众安在线143件,阳光财险97件,大地财险88件,国寿财险75件,泰康在线69件,太平财险68件,京东安联67件。以上十家机构合计占产险投诉量的八成以上。

如果把视线再拉大到全国,人保财险的消费投诉同样超过同行。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3月28日公布的数据显示,2021年全年,监管部门全年处理6.6万件,人保财险、平安财险和太平洋财险位居财产保险公司累计投诉量前三名。需要留意的是,人保财险的年度投诉总量超过2万件,明显高于其他财产保险公司。机动车辆保险纠纷,或成为问题集中地。四季度数据显示,人保财险的机动车辆保险纠纷投诉量位列财产保险公司第一。

合规内控问题的背后,罚单自然不会缺席。4月25日,人保财险某支公司因利用交强险业务搭售商业险被银保监处罚。4月28日,因编制虚假资料,人保财险某分公司被罚25万元。据业内的不完全统计,2022年第一季度,因为财务数据不真实、虚列费用等违规行为,人保财险各地机构及部门已收到罚单44张,累计罚款近千万。

在业内看来,罚单频频,投诉多多,持续拷问着人保财险的风控内控能力。

招商银行

行长落马,明星银行再引合规关注

十年磨一剑,中国“明星零售银行”行长却栽在第九个年头。4月22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行长田惠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资产超9万亿的“金融航母”的重要“掌舵人”被查,传递大湾区金融业的丝丝凉意,也引来资本市场的涟漪效应。

作为深圳的明星银行,招行一直在聚光灯下。梳理田惠宇的简历,其主要工作经历聚焦在深圳、上海与北京。2003年7月后,田惠宇历任上海银行副行长,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副行长、深圳市分行行长、建行零售业务总监兼北京市分行行长等职。2013年5月,他回到深圳,空降招商银行,任党委书记、执行董事、行长,至今已有近9年时间。

以招商银行为“领衔”的金融反腐风暴,愈演愈烈。南都湾财社

回到深圳。4月12日晚间,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王业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3天后,该行分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张学庆被查;4月22日,在田惠宇被中纪委通报的同一天,建行深圳市分行原风险总监韩凤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多位金融高管的落马,意味着大湾区金融反腐进入深水区,银行被推上风口浪尖。按照媒体对公开渠道的不完全统计,截至4月30日已有34名金融、银行系统高管被查或被处理。其中,六大国有银行共计9名高管、政策性银行4名高管被查,股份制银行中8名高管、城商行及农商行8位高管被查处。同时,监管系统也有5名官员被查。

置身于金融反腐的利剑之下,违规处罚同样是招商银行的“魔咒”。3月25 日前,中国银保监会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招商银行监管标准化数据(EAST)系统数据质量及数据报送存在多项违法违规行为,被罚款300万元。

罚单还不止于此。4月22日,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招商银行广州分行违反支付结算法律法规的两项规定,没收违法所得292527.36元,并处以罚款850054.72元。时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党委委员、零售金融事业部总裁杜兵被处罚款14万元。

把零售奉为圭臬,招行一直在努力扮演“好学生”。但是,在合规内控面前,从来没有法外之地。

颇值得玩味的是,早在4月初,在招商银行2021年年报致辞中,田惠宇还曾引用康德的名言称:“世界上只有两样东西能永远让我们心怀敬畏,一是头顶灿烂的星空,二是内心崇高的道德律。”

广发银行

违法违规行为多达16项

投诉数量高达8000多例

作为总部在大湾区的金融机构,广发银行备受关注。3月25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广发银行监管标准化数据(EAST)系统数据质量及数据报送存在多项违法违规行为,被罚款420万元。

南都湾财社

420万的罚款额度,在银行的“朋友圈”里,已属于大手笔。

按照该处罚表,广发银行的法定代表人是王凯。南都湾财社

今年正是中国人寿入主广发银行的第6年。按照不完全统计,中国人寿曾向广发银行派驻了三任行长,该行组织架构、中高层岗位也进行了调整。去年3月,广发银行一名地方分行“一把手”落马。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消息,广发银行天津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赵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而从近年的经营情况来看,广发银行合规问题并不少,成为监管部门处罚的“常客”。按照业界的不完全统计,2021年上半年广发银行收到30张罚单,累计罚金超过2000万元。

天眼查显示,广发银行是国内首批组建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注册资本超过196亿元,法定代表人是王凯。天眼查还显示,王凯也是中国人寿保险(海外)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但是,正如冰山一角,违规问题不断暴露出该行内控方面的短板。而紧跟罚单而来的,则是消费者投诉的居高不下。4月11日,广东银保监局通报2021年广东银行业消费投诉情况,整体消费投诉1.6万多件,广发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位列股份制商业银行前三名。广发银行8243件(含广发信用卡中心),占股份制商业银行投诉量85.83%。据悉,信用卡业务投诉主要集中在协商还款、反映催收及征信纠纷、息费及定价争议等问题。

需要留意的是,即使剔除信用卡业务,广发银行的投诉量依然领跑股份行阵营。

第三方平台也有佐证。在黑猫投诉平台,输入关键词“广发银行信用卡”,投诉量累计5676件。南都湾财社

统计方法说明

本期数据主要源自中国银保监会、广东银保监局、深圳银保监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等官网、公开渠道于2022年3月1日至4月30日公开披露的罚单或统计数据,以正式发布时间为准。统计维度涵盖大湾区9座城市的银行、保险机构,以及消费金融、资管、支付等类金融机构,包括分支机构和总部机构。

策划:王莹

统筹:李颖

采写:南都

制图:何欣

出品:南方都市报大湾区金融合规课题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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