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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杭州公积金贷款
据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通知,杭州将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有关事项通知
01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在与职工充分协商的前提下,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并提交决议书,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在此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受缓缴影响。
02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申请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03
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租房提取力度,缴存人可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限额按现有标准上浮25%确定,具体为:杭州市区(含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临安区)为1500元/月,桐庐县为1050元/月,淳安县为750元/月,建德市为600元/月。
上述支持政策自发文之日起实施,实施时限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具体细则由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国家、省、市出台相关新的支持政策,一并遵照执行。
一、关于企业缓缴申请
1.申请条件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在与职工充分协商的前提下,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并提交决议书,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限最长至2022年12月31日。
2.申请对象
在杭州公积金中心缴存的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机关、事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其他单位除外。
3.申请材料
(1)《杭州市住房公积金企业缓缴申请表》;
(2)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决议书,决议书中需说明存在的困难及审议表决通过等情况。
4.申请流程
企业可登录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gjj.hangzhou.gov.cn)“办事指南—下载中心”,下载住房公积金缓缴申请表,填报后按以下途径提交申请:
(1)线上申请:登录亲清在线“登记业务--降低缴存比例、缓缴申请”事项上传材料提交预审;预审通过后,中心短信通知企业在3个工作日内邮寄材料;收到材料后,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将审批结果短信通知企业。
(2)线下申请:企业可持申请材料就近至中心各办事网点办理。
5.申请时间
符合条件的企业,自2022年6月2日起可办理申请。
6.其他事项
(1)企业申请缓缴应当整体实施,并确保每一位职工对其合法权益具有知情权;组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会议时,应当确保程序合法、决议有效,并接受全体职工监督。
(2)企业申请缓缴,在每月20日(含,遇节假日提前)前审批通过的,自当月起按审批结果执行;20日后审批通过的,次月起按审批结果执行。
(3)企业申请缓缴自审批通过之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4)缓缴到期后,企业应按规定及时补缴。缓缴期间,企业可向中心提交书面说明提前恢复正常缴存。
二、关于贷款不作逾期处理申请
1.申请条件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在2022年5月20日至12月31日期间不能正常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申请贷款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2.申请对象
在杭州公积金中心贷款的缴存人。
2.申请原因及材料
(1)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
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材料。
(2)因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
属密切接触人员或其他需观察隔离人员的,提供隔离观察证明。
(3)因参加疫情防控工作。
一线医务人员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其他人员需提供参加疫情防控的工作证明。
(4)因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或收入明显下降。
疫情期间工作单位已办理缓缴公积金业务的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其他人员需提供暂时失去收入来源或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下降等证明材料。
(5)受疫情影响其他原因,需说明具体情况。
4.申请流程
缴存人可通过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zjzwfw.gov.cn),选择行政区域“杭州市”,点击“公积金贷款不作逾期处理申请”事项在线办理进行申请,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证明材料后提交审核;或至委贷银行提出贷款不作逾期处理申请(申请表见附件4)并提交证明材料,由委贷银行受理、初审后提交中心审核。
中心根据缴存人申请信息完成审核,审核结果以短信方式通知申请人。对审核通过的,政策实施期间已扣收的罚息一次性退还至缴存人还款账户(未扣收的不再收取),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5.申请时间
缴存人应在2022年12月31日前提出申请。
三、关于阶段性提高租赁提取限额标准
2022年12月31日前,在杭州公积金中心缴存的人员无房租赁可按月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限额按现有标准上浮25%确定,具体为:杭州市区(含萧山、余杭、临平、富阳、临安)为1500元/月,桐庐为1050元/月,淳安为750元/月,建德为600元/月。
转自:杭州公积金发布
杭州日报
单方面造成的交通事故,其中事故的全责方肯定要承担无责方所有的损失赔偿。现在上路的车辆基本都买了保险,所以事故发生后,即使全责,投保的保险公司会在报销限额范围内进行全部的赔偿,超出的须由当事人自行补足。
举个例子,比如在一起有人员死亡的交通事故中,经过责任划分和定损后,全责方需要赔偿150万元,而其购买的交强险*限额12万,以及100万额度的第三者责任险最多赔100万,即保险一共赔112万,那么剩下的38万就需要由全责方当事人自行承担了。当然,要是赔偿的金额不超过112万的话,是可以由保险公司进行全额赔付的。
在交通事故中负全责的话,主要的赔偿项目有:
受伤未致残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
受伤致残致死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丧葬费、误工费、死亡补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住宿费、误工费等。
财产损失方面:直接财产损失和间接财产损失。
只买了交强险和三者险,全责出险后我的车保险公司怎么赔?
由于交强险和三者险都是保别人的,如果你没有购买了车损险,那么保险公司是不会理赔车辆维修费的。可能有不少老司机都放弃投保车损险,但是一旦发生大事故后,面对高昂的修车费用时,又会后悔当初为什么不购买车损险呢。实际上,车损险是否必要呢?扩展告诉你:《车辆损失险有必要买吗》
杭州限购政策
杭州限贷政策
△图源网络
补充说明:
1. 在限购区范围内,对于已拥有一套住房,或无住房但有住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执行二套房信贷政策,公积金与商业贷款首付款不低于60%。公积金贷款利率按同期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1.1倍起执行。
2. 杭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是100万元,其中个人申请公积金贷款,*限额为5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公积金并申请贷款的,*额度是100万元。
3. 严格审核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资金来源,严禁各类“加杆杠”金融产品用于购房首付款。
杭州限售政策
1、2020年7月2日起,以高层次人才家庭优先购房方式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自房屋网签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2、2021年1月27日起,以优先购买方式取得的热点商品住房(含高层次人才无房家庭和无房家庭),自取得不动产证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
3、2021年1月27日起,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公证摇号公开销售中签率小于或等于10%的,自取得不动产证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
摇号规则
税收政策
△以上政策更新时间2022.5.18
如有错漏以官方实际执行为准
为贯彻落实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提高无房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杭房公委〔2022〕9号)精神,现就提高我市无房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政策实施有关事项通知
一
职工家庭名下无房,且无住房贷款记录,在我市*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家庭*贷款限额标准上浮20%。其中,职工家庭包括主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无房和*购买的认定标准为名下无住房持有记录,且无住房转移记录,以公积金缴存所在地和购房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住房查档记录为准;无住房贷款记录是指无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记录,以住建部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和人民银行征信报告查询结果为准。
二
家庭*贷款限额标准上浮20%的具体额度为:职工单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杭州市区、桐庐县、建德市为60万元,淳安县为48万元;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杭州市区为120万元,桐庐县为96万元,淳安县、建德市为84万元。本贷款额度上浮政策与高层次人才等其他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优惠政策不叠加使用。
三
本通知自2022年6月10日起实施,新建商品房以商品房网签买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二手住房以房屋网签转让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022年6月10日前已完成合同签订的,按原有贷款额度政策执行。
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6月15日
《关于提高无房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问题解答
1.无房职工家庭享受贷款额度提高政策需符合什么条件?
答:职工家庭名下无房,且无住房贷款记录,*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的。其中,职工家庭名下无房和*购买的认定标准为家庭名下无住房持有记录,且无住房转移记录,以公积金缴存所在地和购房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住房查档记录为准;无住房贷款记录是指无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记录,以住建部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和人民银行征信报告查询结果为准;职工家庭包括主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2.家庭*贷款限额标准上浮20%如何确定?
答:家庭*贷款限额标准上浮20%的具体额度为:职工单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杭州市区、桐庐县、建德市为60万元,淳安县为48万元;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杭州市区为120万元,桐庐县为96万元,淳安县、建德市为84万元。具体职工个人可贷额度根据职工申请贷款时近12个月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的规定倍数计算确定,且不超过上述额度标准。本贷款额度上浮政策与高层次人才等其他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优惠政策不叠加使用。
3.无房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额度上浮政策实施时间?
答:自2022年6月10日起实施,其中,新建商品房以商品房网签买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二手住房以房屋网签转让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022年6月10日前已完成合同签订的,按原有贷款额度政策执行。
转自:杭州公积金发布
西湖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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