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吴文伟,家住贵州省三穗县人。
2021年12月1日,我被招聘到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平通实业有限公司工作,公司负责人是王某亮。该公司招聘我时,薪资是每月7500元,但是没跟我签劳动合同。大概工作了十多天,也就是在2021年12月12日上午10点钟,我在工作时脚部受伤了,当时公司没人管,后来还是我自费去的医院,先是去的海南省儋州市中医院拍的片子,片子结果是脚趾(三个)骨折,但医生说让我去那大镇笫一人民医院治疗。
于是,我转到了儋州市笫一人.民医院,该医院立刻为我办理了住院,因为我受的是工伤,理应是公司来负责医药费的,可是王某亮却迟迟不予交费,然后我报了警,派C所出面才迫使王某亮交了500元住院费。但是两天后,因为医药费不足,导致医院停了我的药,我又报了警,J察一来,王某亮就乖乖交了医药费,这次交了1000元。然后16日,医药费再次告急,我只能再一次请求J察,与之前相同,他又交了1000元,但是J察说我们这属于经济纠纷的事,他们实在是管不了了,在那之后我只能自己垫付医药费。到了2021年12月23日,我因交不起医药费被迫出院。
在2021年12月28日,我去儋州市那大镇人社局申请工伤鉴定,申请劳动仲裁也得到的是不予受理,真的是投诉无门。因为我停药导致伤情每况愈下逐渐加重,只好转回老家贵州省镇远县龙华湘骨科医院继续接受治疗,大概住了12天病情有所好转后出了院。在此期间,我找了代理律师向F院起Su,但至今杳无音讯。
工人在工作时受伤,这就是工伤,既然是工伤,那么公司就应该负责我所有的医药费。至今,我都不能长时间走路,走个二十分钟左右脚就会肿,上班也很吃力。我是一个廉价劳动力,但是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平通实业有限公司是一个大企业,为何迟迟不负责,我要将此事说出来,就是希望社会各界人士能帮帮我,也希望Z府能给我讨回公道。
——本稿件由当事人提供发布,仅代表个人观点,与平台及媒体无关,禁止转载和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