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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881 证券简称:中国银河 公告编号:2021-03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6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度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青海金融大厦M1919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至2021年6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一)2020年度股东大会
此外,本次股东大会非表决事项一项,审阅《独立董事2020年度履职报告》。
(二)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2021年5月13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2020年度股东大会议案17: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议案18:关于提请审议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议案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020年度股东大会议题5: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议题7: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议题8:关于提请审议2019年度陈共炎先生的薪酬清算方案;议题9:关于提请审议2019年度陈静女士的薪酬清算方案;议题17: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议题1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选举第四届董事会执行和非执行董事的议案;议题2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议题2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股权监事和外部监事的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登陆互联*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A股股东对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将视同对公司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相应议案进行了同样的表决。
(五)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七)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4。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A股股东有权出席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及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H股股东参会事项请参见公司在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发布的本次股东大会通知。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内资股股东(A股股东)
1、符合上述出席对象条件的内资股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2)、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符合上述条件的内资股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等股权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等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2、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股东本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股东单位公章。上述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提交。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内资股股东应于2021年6月8日(星期二)之前将拟出席会议的书面回复(附件3)连同所需登记文件(授权委托书除外,其递交时间要求见下文)之复印件以专人传递、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提请各位参会股东,在股东登记材料上注明联系电话,方便会务人员及时与股东取得联系,避免股东登记材料出现错漏。发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股东登记材料原件,交给大会秘书处。
(二)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H股股东)
详情请参见本公司于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和本公司网站(http://www.chinastock.com.cn)向H股股东另行发出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通告及通函。
(三)现场登记时间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请携带登记文件原件或有效副本于2021年6月29日9:15-9:45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地点办理进场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的所有股东膳食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青海金融大厦19层
联系部门: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100073
电话:(8610)66568888
传真:(8610)66568640
七、 备查文件
1、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临时)决议;
2、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临时)决议;
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定期)决议;
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临时)决议;
5、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6、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定期)决议;
7、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2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4日
附件1:2020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2: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3:2020年度股东大会及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回执
附件4: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2020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6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6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附件3: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
及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回执
填表说明:
1、请用正楷填写您的全名(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及地址。
2、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上述表格自制均有效。
3、本回执在填妥及签署后于2021年6月8日(星期二)以前以专人、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青海金融大厦19层,邮编:100073);联系电话:(8610)66568888;传真:(8610)66568640。邮寄送达的,以邮戳日期为送达日期。
4、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于发言意向及要点栏目中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和要点,并简要注明所需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在本回执上表明发言意向和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附件4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简称:亚玛顿,股票代码:002623)股票于2020年1月6日、1月7日、1月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2、经公司自查并问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3、公司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涉及市场热点特斯拉概念,公司提示投资 者注意,公司虽然近年已成为特斯拉公司的合格供应商,2019年开始逐步放量向其提供太阳能瓦片玻璃等,但目前双方交易金额较小,且未达到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标准。同时,目前公司为特斯拉公司太阳能屋顶项目供应商,未涉及与特斯拉上海工厂Model3、ModelY等新能源汽车领域的相关合作。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0年1月6日、2020年1月7日、2020年1月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现场问询方式,对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有关情况说明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近期,有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互动易平台询问公司与特斯拉合作情况;
公司近年已成为特斯拉公司合格供应商,2019年开始逐步放量向其提供太阳能瓦片玻璃等,但是目前双方交易金额较小,且未达到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标准。相关公告公司已于2020年1月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关于签订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1)。
2019年度,公司与特斯拉公司的交易金额占公司整体销售收入比重约为7%,对公司2019年度经营业绩影响较小。同时,目前公司为特斯拉公司太阳能屋顶项目供应商,未涉及与特斯拉上海工厂Model3、ModelY等新能源汽车领域的相关合作。公司与特斯拉的业务合作存在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公司经营策略调整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本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除此之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风险提示
1、经过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一月九日
张利静 中国证券报·
银河证券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在战略举措的驱动之下,公司市场竞争力不断增强。2021年,银河证券在前期转型发展和初步巩固的基础上,聚焦国家战略,紧抓资本市场改革机遇,以服务实体经济、服务居民财富管理为中心,持续强化金融科技赋能,实现了综合服务能力和盈利能力的双提升。
加速转型 增强核心竞争能力
当前,券商纷纷竞速财富管理新赛道,作为率先推动财富管理转型的排头兵,银河证券以客户为中心,不断加快转型步伐,开启跨界运营生态、智能服务生态和专业赋能生态互荣共生的财富管理服务新局面。
据银河证券相关负责人介绍,公司一方面加强科技赋能*服务,建立财富管理客户分类分级体系,形成6大类、17小类、517个客户标签矩阵,以便提供更具针对性服务。另一方面持续发展专业机构交易,提升机构综合服务能力,形成了“1+2+N”机构投研交易综合服务系统,并上线银河证券上市公司股权综合服务平台,机构交易占比实现提升。此外,公司持续推动“财富星”财富管理业务品牌建设,借助超过3,000位投顾的多年深耕一线的实战经验,不断扩大其影响力,促进客户及规模保持高速增长。数据显示,2021全年银河证券证券经纪业务收入86.76亿元,同比增长18.61%,其中代销金融产品收入9.15亿元,同比增长120.33%,位居行业第4。同时,通过线上线下强化多渠道获客及场景化经营,2021年累计开户115.75万户,同比增长6.72%,经纪业务的行业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
除财富管理转型外,“数字化”“智能化”也是当下头部券商竞相角逐的又一重要领域。而银河证券早已将金融科技上升至战略层面,根据银河证券*五年战略发展规划,“智能银河”被列为12个子规划中的重要一员。
2021年银河证券推进数字金融中心转为数字业务部门,以互联网思维、用户思维、内容思维升级业务模式,系统打造基于互联网思维的获客、留存及转化的能力。同时通过金融科技的加持,充分保障了北交所、公募REITs等业务平稳落地。此外,公司还积极推进信息技术应用创新。2021年“数字人民币应用场景创新试点项目”纳入首批资本市场金融科技创新试点名单,实现数字人民币应用场景到证券行业的*扩展。
强化业务 提升持续盈利能力
从具体业务来看,2021年银河证券以投资业务和国际业务为引领,多项业务有所提升。
投资业务方面,银河证券着眼于投资价值创造,积极向投资交易方向转型,实现积极增收。报告显示,2021年公司自营及其他证券交易业务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50.38亿元,较2020年增长82.53%。其中,公司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产品“天天利”)继续保持业内领先地位,同时在获批成为首批公募REITs战略投资者和做市商后,公司成功参与首批9只和第二批2只全部公募REITs项目的投资或做市,投资规模和战略投资者家数等多项指标均位居市场前列。在私募股权投资上,银河创新资本通过独立募资和协同募资“双管齐下”,着力提升基金主动创设能力,加快推进基金设立,迈出了主题基金跨越式发展的关键一步。在另类资产投资上,银河源汇聚焦高科技实业投资,截至2021年末,在投权益类金融产品39个,投资金额人民币16.72亿元。
国际业务方面,银河证券国际化投行建设更进一步,跨境业务模式实现多元化。2021年银河国际控股实现营业收入19.32亿元,净利润2.74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9.42%、37.92%,业绩释放明显。值得注意的是,2021年银河证券国际业务营业收入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5.37%,成为了公司新的利润增长极。凭借银河国际控股在中国香港的平台以及银河联昌在东盟地区的业务网络,公司将业务推广到全球20多个国家和地区。2021年银河联昌及银河联昌控股继续保持其在东南亚地区股票经纪业务的市场领先地位,于新加坡市场、马来西亚市场分别*、第三。在经纪业务佣金、利息收入实现较快增长的同时,银河联昌及银河联昌控还不断拓展股票配售、财富管理、主经纪商和固定收益等业务领域,进一步丰富收入来源。
信用业务方面,银河证券融资融券业务占比持续提升,业务结构得到明显优化。2021年公司重点挖掘专业投资者和机构客户,客户融资融券余额人民币938亿元,较2020年末增长15%。投行、资管业务方面,银河证券持续转型投入。2021年公司债券承销规模突破两千亿,同比增长90.46%,创10年来历史*水平,行业排名同比上升6名,具有明显提升。资产管理业务坚定向主动管理转型,基本形成了以发展“固收+”产品为核心,权益、混合类产品为重点、创新类产品为亮点的自主管理产品格局,多只“固收+”产品业绩位于行业前列。
值得一提的是,2022年伴随资管业务过渡期结束、全面注册制改革推进等资本市场改革持续深化。2022年是银河证券五年战略规划收官之年,在坚守传统经纪业务行业领先地位的同时,深度推进财富管理转型,加速金融科技赋能,业务业绩得到稳步提升,营业收入自2018年的99.25亿元跃升至2021年的359.84亿元,净利润自2018年的28.87亿元攀升至2021年的104.3亿元。银河证券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坚持“双轮驱动,协同发展”的业务模式,构建财富管理、投融资、国际业务“三位一体”的业务体系,运用金融科技等各项战略举措驱动公司不断提升竞争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APP2022年8月11日讯,达华智能(002512) 报收5.08元,跌幅-3.24%,成交量31701.74万股,成交额165671.41万元,换手率30.21%,振幅14.29%,量比1.20
8月11日讯,据App智能监控显示
上榜类型:日振幅值达15%
排序 营业部门名称 买入金额(万) 卖出金额(万) 净额(万) 买入金额前5名买入总计:
占总成交比例:
10583.85万元
6.39%
1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南香曲东路证券营业部 3311.99 4253.99 -941.99 2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东环路第二证券营业部 2058.47 1540.82 517.64 3 机构专用 1850.65 1412.58 438.07 4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北京中路证券营业部 1825.45 2360.88 -535.43 5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团结路第二证券营业部 1537.29 1084.27 453.02 卖出金额前5名卖出总计:
占总成交比例:
16096.43万元
9.71%
1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南香曲东路证券营业部 3311.99 4253.99 -941.99 2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宝街证券营业部 1474.40 3294.28 -1819.88 3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656.66 3021.97 -2*.30 4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大街证券营业部 30.01 2940.59 -2910.57 5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1320.06 2585.61 -1265.55 内容来自于APP自动生成,仅供投资者参考,且不构成投资建议。
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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