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贷非法集7亿,网络贷十大案例

2022-08-24 9:39:47 基金 xcsgjz

在线贷非法集7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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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晚报·新民网】 5万元起点,年化收益*8%,*15%,投资周期短,最短3个月,最长才1年,且可以随时取出。这么诱人的投资项目,是百银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吸金”时的书面宣传。然而最终在非法投资吸金7亿后,公司负责人卷款潜逃,令3700余名投资者投资梦破碎。今天上午,杨浦区检察院发布了《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服务保障杨浦加快建设上海科创中心重要承载区和国家双创示范基地的若干意见》,并介绍了该院金融和知识产权检察工作开展情况,披露了大家关注的本市首起涉P2P网贷非法吸收存款案百银公司案件的相关细节。

投资经理害人害己

据介绍,2010年5月,杨浦区检察院成立金融检察科。2012年1月-2017年1月,共受理知识产权、金融审查逮捕案件221件332人,批准逮捕179件257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592件1004人,起诉478件685人。值得一提的是,至今共受理审查起诉非法集资案件51件199人,涉案金额数十亿元。

百银案中让被害人最恨的不是卷款逃跑的公司负责人缪某、赖某,而是当初对被害人拍胸脯拿合同“正正经经”把他们拉入坑的几名经理和业务员。而他们到案后也大呼冤枉,有些甚至还带着亲友一起跳了火坑。

在为百银集团拉客户的众多经理中,董某便是其中一员。2014年,董某先后在多家金融服务公司做销售。2014年7月,经朋友介绍,董某加入百银。其主要工作就是管理罗某的团队。作为销售经理的罗某底下有3名团队经理,11名业务员。除了3万元的底薪,团队业务的提成董某也能收入囊中。团队业绩每月达到700万元,则可以按照0.15%提成,达到3000万则可以按0.3%提成。而凭借以往工作的客户资源,董某自己拉到的业绩就达408万元,共7人投资。

董某表示,自己也曾看到过百银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明确标有“金融业务除外”字样,表明百银公司并不具有金融业务营业资质。然而她想当然地认为P2P行业公司大多是没有资质而为,公司只是金融业务的平台,没有专门资质并不会产生什么影响。

带着亲友同跳火坑

“我们拉来的客户越多,奖金和提成就越高。”百银公司新天营业部的经理潘某到案后说道。2013年9月,经朋友介绍,潘某跳槽到百银集团。据潘某说,自己拉的人,有印象的一共6人,共计256万。此外,8%至15%的高额回报让潘某自己也心动不已,便让丈夫投资了124万,坐收利息。和潘某一样在亲友身边拉单的还有陈某。陈某在成为百银的业务员后,为了提高业务能力,说服自己的公公投资5万,自己的女儿投资了2万。然而,在本金还未收回之际,这些钱已“杳无音信”。

严打防范非法集资

据调查,包括董某在内,公司共有1名内务经理、1名城市经理、7名团队经理和30余名涉案数额较大的业务员,涉及金额近7亿元。截至今年2月,杨浦区检察院已分四批次起诉,已有41人获法院判决,最终刑罚从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至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至30万元不等。其余涉案事实及人员仍在审查中,其中“热贷网”线上平台相关负责人已进入审查逮捕程序,公司控制人之一缪某以涉嫌集资诈骗罪已移送市检二分院审查起诉。

(新民晚报




000897

3月15日丨津滨发展(000897.SZ)公布,为提高公司的项目开发能力,公司拟通过增资入股结合提供股东借款和融资支持等方式合作开发海鑫公司所属天津津红芥挂2021-037号地块项目(“标的项目”)。

公告显示,海鑫公司系北京中海地产有限公司(“北京中海”)于2021年9月新设的项目公司,其主要业务为专项开发津红芥挂2021-037号地块项目,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

标的项目位于红桥区芥园道与复兴路交口东南侧,其四至为:东至铃铛阁路,南至西关大街,西至复兴路,北至规划中学。该地块出让土地面积66726.4平方米,建筑面积181200平方米。其中C地块住宅用地建筑面积为59300平方米;D地块住宅用地建筑面积为109000平方米(含1664平方米的商服网点)。A地块为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的文化活动中心和5900平方米的老年养护院;B地块为4000平方米的幼儿园。该地块需配建不小于16800平方米的自持租赁住房。2021年9月26日,北京中海通过招拍挂方式以34.66亿元取得标的项目的开发权,随后由其全资子公司海鑫公司签署了《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海鑫公司已就此次《天津中海海鑫地产有限公司增资项目》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披露了挂牌文件。此次增资后海鑫公司原股东北京中海持股34%,新引入2名投资者合计持股66%,其中投资方一持股比例34%,投资方二持股比例32%。经与投资方资格条件进行比对,公司拟按照持股32%的比例参与此次摘牌增资。

挂牌文件显示,此次挂牌增资价格不低于经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备案的评估结果。依照挂牌文件公开的海鑫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2021年末的净资产额为4256.8万元。而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净资产为14.23亿元,公司认为公司董事会授权的预计出价低于《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公司应披露的重大交易标准,也未达到应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标准。为更好地保障公司参与此次挂牌增资的顺利实施,公司将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结合股东大会对后续事项的审议情况参与此次摘牌。若公司能够成功摘牌,将按规定披露摘牌进展公告。

除*摘牌增资外,此次项目合作开发中,各方主要将以现金方式按照股权比例通过对项目继续增资或提供股东借款方式参与项目开发,并按照股权比例为项目公司提供融资支持。公司此次参与合作开发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经对标的项目的开发需求进行测算,若公司能够成功实现对海鑫公司的公开摘牌增资,后续公司将继续按股权比例参与海鑫公司和标的项目的开发,具体包括:

(1)按照股权比例,在同等条件下,继续向海鑫公司进行增资,拟增资金额不超过7亿元(含*挂牌增资金额)。

(2)按照股权比例,在同等条件下,与其他股东同时向海鑫公司提供股东借款支持,总金额上限为10亿元,每次借款不能超过公司持股比例应承担的份额。

(3)后期视海鑫公司融资需要,在项目公司其他股东同时按照其股权比例承担相应的义务的前提下,按股权比例为其提供不超过8亿元的担保或流动性支持。

上述公司对海鑫公司提供的资金和融资支持将专项用于海鑫公司所属标的项目的开发经营使用。为保证对投资的管控,公司将向项目公司采取委派董事、监事以及主管财务等重点业务流程的*管理人员等方式对项目公司进行管控,同时要求履行联合审批权限。




非法集资网贷平台

为进一步做好网贷平台涉嫌非法集资案件的查处工作,全力保护相关案件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回应投资人的关切,根据公安部部署,9月10日,公安机关开始对网贷平台涉嫌非法集资案件开展集中网上登记。

首批上线登记的网贷平台案件有50起。让我们来看看目前有哪些涉案平台。



相关投资人可以通过登录网址 http://ecidcwc.mps.gov.cn


按照案件公告要求进行相关信息登记,并可随时查询公安机关发布的*办案消息。




各办案单位将通过该登记平台及时公告案件办理进展情况,并针对投资人的诉求和意愿,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和释法答疑。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深入推进“阳光办案”,全面查清案件事实,全力追赃挽损,希望有关投资人及时进行网上登记,下一步公安机关还将启动更多网贷平台涉嫌非法集资案件的网上登记工作。

(文章中国警察网)




网络贷十大案例

新京报快

据了解,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国公安机关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截至目前,公安机关共侦办“套路贷”团伙案件189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8651人,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8790起,查扣涉案资产161.76亿元。

十大典型案例:

1、北京1·08“套路贷”犯罪案件

2019年4月,北京、广东广州市公安机关打掉赵某“套路贷”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488人,破获刑事案件数10起。经查,2017年以来,犯罪嫌疑人赵某等人成立北京元海慧诚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对网上借贷的受害人采取打电话、发短息、发图片、“呼死你”软件滋扰等方式,实施“软*”催收犯罪活动。该犯罪团伙猖獗一时,甚至对借贷人所在企事业机关单位办公电话实施恶意呼入骚扰,导致企事业机关单位办公电话数日无法接通,严重影响单位正常办公秩序和当地社会治安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2、江苏泰州虞某云“套路贷”犯罪案件

2019年3月25日,江苏省泰州市公安机关打掉虞某云“套路贷”犯罪团伙,冻结涉案资金9亿余元。经查,2017年6月以来,犯罪嫌疑人虞某云组织人员假借网络借贷平台名义,发布“低利息、无担保”等虚假信息,诱骗借款人到平台借款,借款时索取身份信息及手机通讯录和通话记录,放贷时直接扣除30%“砍头息”,要求借款人偿还全款,借款人无力偿还时,对借款人以及借款人通讯录中的亲友、同事采用侮辱性语言、PS图片等软*方式进行催收,逼使受害人交纳高额“逾期费”。自2017年6月至2018年12月,该团伙对913万余人次实施“套路贷”犯罪活动,涉案金额数亿元。

3、浙江绍兴“米房”“套路贷”犯罪案件

2018年2月,浙江省绍兴市公安机关打掉陈义展“套路贷”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62人,冻结涉案资金968万元。经查,2017年6月以来,犯罪嫌疑人陈某展在浙江省瑞安市成立瑞安米房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从事“套路贷”犯罪活动。该犯罪团伙通过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建立客户资源,利用借款人急需借钱的心理,与借款人签订阴阳合同,放款设置“砍头息”、高额逾期费,蓄意垒高债务,并采取恶劣手段进行催收,借款人在遭受经济损失的同时,自身及身边亲友的正常生活均遭受严重影响。

4、浙江温岭吴某杰“套路贷”犯罪案件

2018年4月26日,浙江温岭市公安局打掉吴某杰“套路贷”犯罪集团立案侦查,抓获犯罪嫌疑人268人,破获刑事案件631起,冻结669万元。经查,2017年8月以来,以犯罪嫌疑人吴某杰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设立龙腾肆海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下设人事部、财务部、技术部、催收部、法务部、中介部等部门,以及16个业务团队。自2017年8月至2018年5月,发放贷款近9万人次,涉案金额数亿元。

5、江西赣州李某俊“套路贷”犯罪案件

2018年12月,江西赣州市公安机关打掉李某俊“套路贷”涉黑组织,抓获犯罪嫌疑人50人,破获刑事案件85起。经查,2017年9月以来,犯罪嫌疑人李某俊等人成立龙南嘉乐科技有限公司,建立“有的花”网贷平台,购买“猫池”网络轰炸机和“顺丰贷”手机APP,实施“套路贷”犯罪活动。该犯罪组织通过“顺丰贷”手机APP诱骗受害人借贷后,扣除“砍头息”,对未还款受害人,使用“猫池”网络轰炸机骚扰受害人及其关系人,制作受害人吸毒、***、卖淫等图片发给受害人关系人,逼迫受害人偿还高额逾期费、催收费等费用,非法敛财8000余万元。

6、河南安阳3·26“套路贷”犯罪案件

2018年3月,河南省安阳市公安机关打掉许宽“套路贷”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33人,冻结涉案资金569万余元,查封房产10套,扣押汽车10辆。经查,2017年2月以来,犯罪嫌疑人许某、杨某文成立江西宽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设立达购235购物平台、快购18平台、质高商城平台,采取虚构以网上销售手机的模式实施“套路贷”犯罪活动。该犯罪团伙购买了10000余条学生信息,以“无利息、无担保、无抵押”等宣传方式,诱骗在校大学生通过网络贷款,签订借款金额后以扣除管理费、资料审核费等名义恶意收取“砍头息”。七天借款期限到期后,无力偿还的可以申请按照一天100元、七天400元收费标准续期,或者推荐受害人按照同样的方式在公司其他平台借款来偿还上次借款,诱骗受害人在公司内部平台重复借款,垒高债务,并采取电话骚扰、发送侮辱短信、语言威胁、发送或上传PS裸体图片、灵堂图片等“软*”手段骚扰受害人以及受害人父母、同学、老师、亲戚朋友等,逼迫受害人偿还借款全额和每天20%的逾期费。该案共涉及2500余所高校1.3万名受害学生,涉案金额5074.8余万元。

7、河南洛阳5·30“套路贷”犯罪案件

2018年7月6日,河南省洛阳公安机关成功打掉戴某飞“套路贷”涉黑组织,抓获犯罪嫌疑人142人,冻结、收缴涉案资金1280余万元。经查,2016年3月以来,犯罪嫌疑人戴某飞等人成立池州中聚公司等企业,以网络小额贷款为幌子招揽借款人,大肆进行“套路贷”等犯罪活动。该犯罪组织通过发布“额度大、免审核、无抵押、免担保、低利率”等宣传,诱导被害人签订虚假借款合同,以“续期费”、“展期费”的名义诱骗被害人支付借款额30%的费用,并不断垒高被害人债务,同时实施电话滋扰、辱骂、恐吓、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PS淫秽图片、灵堂图片等“软*”行为,向被害人及其亲属、朋友等人勒索财物。

8、湖南长沙11·07“套路贷”犯罪案件

2019年3月,湖南长沙市公安机关在云南瑞丽等多地开展集中抓捕,打掉文某“套路贷”涉黑组织,抓获犯罪嫌疑人165名,破获刑事案件100余起,收缴枪支2支,解救受害女性106名,查扣涉案资金2000余万元、黄金1公斤。经查,2018年以来,犯罪嫌疑人文某、刘某安、刘某威等人成立“赢禾财富”、“成鑫创业”、“米发零用贷公司”,对长沙市各夜场KTV上班的年轻女性开展“佳丽贷”、“夜场贷”、“美容贷”,诱骗受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一般日息为1%至1.5%,设定惩罚性违约条款,采取“转单平账”的方式将受害人在关联公司之间流转,以收取“行规”“中介费”等恶意抬高还款金额,对受害人实施诈骗等犯罪。在“追债”过程中,采取滋扰、纠缠、向其亲属索债等*、“软*”手段,逼迫受害人还钱。在受害人无力偿还情况下,强迫借款人在境内和境外缅甸卖淫“还贷”,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9、甘肃兰州2·12“套路贷”犯罪案件

2019年3月16日,甘肃兰州市公安机关打掉王某焘“套路贷”犯罪团伙,捣毁6个犯罪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213人,破获刑事案件122起,冻结、扣押涉案财物价值约15亿余元。经查,2018年5月至2019年3月犯罪嫌疑人王某焘设立“甜兔网”等24个网贷平台,实施非法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套路贷”犯罪活动,非法获取482万人的通话记录、电话号码本、银行卡号等公民个人信息;累计非法放贷113.78万余笔,放贷资金19.46亿元,非法收回资金30.25亿元,利润10.79亿元;该犯罪团伙与24个催收公司建立外包催收关系,涉案催收人员553人。该犯罪团伙以垫资消费的名义非法放贷,采取收取“砍头息”及高额服务费的方式运营。逾期不还款,就使用软件发送催收骚扰短信对受害人进行轰炸或由专业催收团伙使用电话侮辱、威胁、发送PS裸照等“软*”手段进行收账。

10、甘肃酒泉5·30“套路贷”犯罪案件

2018年7月12日,甘肃酒泉市公安机关侦破5·30“套路贷”系列案件,捣毁14个犯罪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400余人,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00余起,冻结涉案资金100余万元。经查,2017年3月以来,犯罪嫌疑人王某翼、王某表、戴某富等人设立“互助信贷”、“融多利金服”等网贷平台,通过“放款速度快、额度高、无抵押、无担保”等宣传,诱骗借款人签订虚假借款协议,以“服务费”、“利息”等名义扣除高额“砍头息”。在借款人无能力还款时,便以“续期费”、“展期费”的名义收取费用用于延长借款期限,使借款人不断垒高债务,利用“呼死你”软件向借款人及其亲属打电话、发送辱骂、侮辱、恐吓、威胁、PS裸照的短信、彩信和微信消息等软*手段催收,涉案金额近亿元。

新京报

见习编辑 刘梦婕 校对 李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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