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回应科创板(基金519001)上交所回应科创板定位专家详解

2022-08-23 5:05:29 股票 xcsgjz

上交所回应科创板



本文目录一览:



《中国经营报》

回顾科创板开板以来的情况,已有45单项目申报材料被撤回。其中,有37家为涉及现场督导而撤回。涉及现场督导又分两种情况,其一为入场前撤回,有19家;其二为督导后撤回,为18家。

专业人士介绍,科创板审核流程中设有三个机制:审核问询、现场督导和自律监管。与现场检查“检查”的是发行人不同,科创板审核的现场督导,“督导”的则为保荐机构。申报材料被迅速撤回说明,作为保荐机构的券商,对于自己的执业质量信心不足,怕查、禁不住查的心态暴露。

上交所明确表态,对于督导进场前撤回的项目,上交所将根据实际情况分类处理,实施自律监管,不仅如此,此项目如果二次申报,交易所将再次启动现场督导,不留任何监管套利空间。对于督导中发现存在涉嫌欺诈发行、信息披露虚假等重大违法行为的,上交所将坚决落实“零容忍”方针,提请证监会立案稽查,一查到底。

此外,《中国经营报》

一说“督导”立即撤回

在科创板项目的审核流程当中,设有三个机制,即审核问询、现场督导和自律监管。

“审核问询过程中发现了问题,但保荐机构说不清楚,即开启现场督导流程,督导如果发现问题,监管通过采取自律监管措施进行处理。”上交所有关人士表示,这是三个环节紧密联系、协同发力的一个机制。

“现督导本身的目的是带着问题去审核过程中有一些存疑的问题,去查保荐工作执业的情况,有问题当然要处理。但督导了之后发现没问题,也不影响其最终通过审核注册生效。”上交所上述人士表示。

截至目前,督导后继续推进进而注册生效的有6家企业。

“在科创板IPO过程中,发行人和保荐机构是非常重要的两个主体,对信息披露负有最主要的责任。因此,针对保荐机构的现场督导与针对发行人的现场检查既各有侧重,又能形成合力。”上海国家会计学院金融系主任、副教授叶小杰表示,在科创板审核问询的流程中,上交所审核部门主要审核书面材料,如果这些材料本身有问题,无疑就会出现“漏网之鱼”。因而,现场督导通过实地了解情况,有助于切实提高审核质量,同时也对保荐机构形成震慑,确保信息披露质量。

但是,近期一种涉“督导即撤回”的现象越来越明显。

公开数据显示,科创板开板至今,已经有45家企业撤回申请材料。45家当中,有37家是因涉及了现场督导而撤回,占比达82%。涉及现场督导又分两种情况,其一为入场前撤回,有19家,占比50%强;其二为督导后撤回,为18家。

“现场督导实际上是对中介机构执业质量的督导,不敢接受现场督导和检查,显然你对存在的问题心知肚明,意味着你的执业质量是有问题的。”有专业人士如是表示。

叶小杰认为,从现场督导的结果来看,有一些保荐机构最终撤回材料,甚至不乏火速撤回的情况。一方面,某些保荐机构对自身的执业质量缺乏信心,而且他们也知道保荐项目存在问题。另一方面,在现场督导未介入时,某些保荐机构仍然选择了“闯关”。说到底,这是监管方与被监管方的一种博弈,后者通过“带病闯关”去试探前者的底线。如果任由这种情况发展下去,那么“压实中介责任”就无从谈起,注册制赖以生存的信息披露质量也无从谈起。

分类处理绝不姑息

上交所有关人士表示,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改革,目的就是真正做到以信息披露为核心,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需要发行人切实担负起对信息披露的第一主体责任,中介机构肩负起“看门人”责任,各方切实尽职履责,这也是注册制改革的前提和基础。

“自己的工作没有扎扎实实做好,抱着试探和‘闯关’的心态蜂拥而上提报申请材料,一查问题一堆,而且一查就撤会申请,如此,对推进整个注册制是不利的。”上交所上述人士表示。

但很显然,事实证明“带病闯关”此路不通,而且上交所态度明确,对于督导发现的问题,马上会处理,不会因为撤回就不做追究。

上交所表示,对于督导进场前撤回的项目,交易所将根据实际情况,分析梳理具体缘由,分类处理,实施自律监管。一般会迅速下发监管工作函,指出项目申报前准备工作不充分,要求保荐机构自查自纠,完善质量控制。不仅如此,督导进场前撤回的项目如果二次申报,交易所将再次启动现场督导,不留任何监管套利空间。

其中对于督导查实的信息披露质量问题和中介机构执业质量问题,交易所将分层分类,区分不同主体的违规责任,依规采取自律监管手段。包括监管工作函、监管警示和通报批评。

对于督导发现存在涉嫌欺诈发行、信息披露虚假等重大违法行为的,交易所将坚决落实“零容忍”方针,提请证监会立案稽查,一查到底。

公开信息显示,截至目前,根据现场督导情况,上交所共对保荐机构出具监管工作函24次,对保荐代表人作出监管警示决定5次,涉及保荐机构18家、保荐代表人10人。

据介绍,督导之后大多会发现各种问题,或大或小,而因此被处理的中介机构比例亦不低,达60~70%。

“上交所目前正在做一项工作,就是对审核督导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对于哪些是审核重点关注的问题、申请材料经常会出现的错误整理出来做一个业务指南,尽量完善并公开审核要求,引导保荐机构在项目申报前做好核查把关工作。”上交所上述人士表示,该指南将于近期发布。

压严压实“两个责任”

经过近两年的改革试点,注册制改革已经初见成效,主要制度安排经受了初步检验,市场运行总体平稳,开局良好。但从审核实践情况看,发行人信息披露主体责任的意识和能力,中介机构的核查把关意识和执业质量,距离注册制的内在要求还有不小的提升空间。

上交所表示,将进一步压严压实“两个责任”。注册制对发行人信息披露主体责任和中介机构核查把关责任提出了更高要求。进一步将审核重心转移到提高信披质量、把好上市企业“入口关”上来。

一是加大审核问询力度。上交所启动科创板审核2.0,督促发行人将与投资者决策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说清楚”、中介机构对发行人披露的重大事项“核清楚”,增强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和可理解性。对于信息披露和核查不到位的申报项目,加大问询力度,多角度多轮次“问清楚”,以便市场和投资者“看清楚”。

二是加强现场督导联动。在审核过程中发现信息披露存在重大瑕疵或财务存在重大疑问的,及时启动现场督导。书面审核和现场督导协同联动,对市场起到了明显的威慑作用。

三是加强与现场督导的衔接,督促保荐机构履职尽责。上交所建立了审核问询和现场督导监管联动的协同机制,对申请文件中影响审核判断且保荐机构未能“核清楚”的重要事项,实施现场督导。对于现场督导发现的保荐机构执业质量问题,上交所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情节程度,及时实施自律监管,有效传导监管压力,督促中介机构勤勉履职。

上交所表示,通过严格审核把关,加大问责力度,不断督促发行人充分披露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需的信息,督促提醒中介机构尽快转变执业习惯、适应注册制下的执业要求,从源头上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防止“病从口入”。2020年,科创板上市委审议通过218家,上市委否决及主动撤回41家。开板至今,科创板审核淘汰率保持在16%左右。




基金519001

10月01日讯 银华核心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华价值优选混合,代码519001)09月30日净值下跌1.58%,引起投资者关注。当前基金单位净值为2.0482元,累计净值为6.8410元。

银华价值优选混合基金成立以来收益686.98%,今年以来收益31.39%,近一月收益-0.19%,近一年收益17.13%,近三年收益-1.54%。

银华价值优选混合基金成立以来分红2次,累计分红金额0.51亿元。目前该基金开放申购。

基金经理为倪明,自2011年09月26日管理该基金,任职期内收益60.86%。

苏静然,自2017年10月30日管理该基金,任职期内收益-10.19%。

*基金定期报告显示,该基金重仓持有贵州茅台(持仓比例7.60%)、招商银行(持仓比例7.13%)、美的集团(持仓比例5.79%)、五粮液(持仓比例5.75%)、泸州老窖(持仓比例5.15%)、伊利股份(持仓比例4.06%)、吉比特(持仓比例3.73%)、长春高新(持仓比例3.55%)、口子窖(持仓比例3.48%)、中国平安(持仓比例3.25%)。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9年1季度政策刺激力度和流动性均超预期,开年社融数据同比高增,即便2-3月季节性回调,但政策强刺激的决心已表露无遗;一季度流动性持续宽松,十年期国债利率向下逼近3%位置,加之外贸回暖,所有内外部因素均持续好转,因此市场风险偏好显著增强。从市场表现情况看,报告期内,指数表现亮眼,各行业板块均有上涨,市场进入全面上涨阶段,上证A股上涨超过20%,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涨超过30%。从板块分化看,周期和消费均有不错的表现,农林牧渔、食品饮料、国防军工、家用电器和建筑材料分列涨幅榜前五。进入2季度后,市场经历了大幅波动,一季度市场上涨的两个核心驱动因素在二季度都发生了边际变化:一是相对宽松的货币政策边际有所收紧;二是贸易争端有所恶化,这两个因素的变化使得二季度的市场出现了一定程度的调整。此后,随着贸易争端的逐步缓和,市场的风险偏好有所修复,市场的活跃度重新提升。本基金在上半年的主要投资策略1、仓位:本基金基本保持了中性偏高的仓位策略,没有过多的使用仓位策略,从长期来看,仓位策略给基金带来的超额收益基本为负,因此未来我们也将较少地使用仓位策略。2、组合结构:从长期来看,基金是具备较高胜率的选股能力,因此我们的主要精力和工作内容也会放在基于对行业和公司深入理解的基础上,持续不断的选出具备较高超额收益能力的股票。3、个股选择:在股票选择上,我们会特别看重行业属性、竞争格局以及公司是否具备较高的壁垒护城河以及核心竞争力,这一点会放在行业景气度以及估值之前的更重要的位置上。在上述因素中得到我们认可的公司才会放入备选股票池。之后,我们会基于对行业及公司景气度以及估值两个维度来决定我们配置的标的和仓位水平。基于上述投资策略和方法,我们在上半年重点配置的行业1、食品饮料:其中主要以白酒为主,因为综合考虑行业属性、竞争格局,以及行业景气度与估值水平,白酒行业都是*的配置板块。其次,我们也看好并重点配置了乳制品行业的龙头公司。2、家电:我们重点配置了两家白电企业的龙头公司,虽然白电的行业景气度略逊于白酒企业,但依然是具备极强竞争力和长期增长能力的行业,我们认为可以较大可能性获得超额收益。3、金融:我们重点配置了银行中具有强阿尔法的招商银行,基于同样的思路我们也配置了保险行业的龙头中国平安。4、养殖股:看好这一轮猪周期的背景下,我们重点配置了养殖行业的龙头公司。5、此外,我们也看好创新药、工程机械、重卡等细分子行业的龙头公司。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9489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5.02%,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1.78%。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上交所回应科创板定位专家详解

“股票发行试点注册制改革起步于上海,科创板三年多来的探索和实践有目共睹,支持科技创新的示范效应也初步显现。”在上海代表团审议中,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工商联副主席樊芸再次提及科创板注册制改革。

持续关注资本市场的樊芸代表,见证了科创板从0到1的发展过程。“科创板注册制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还有进一步完善和提升的空间。”在审议中,樊芸提到了“撤回潮”现象。自科创板开板以来已撤回申请上市企业159家。仅去年科创板就有90家企业撤回申请,其中注册阶段退了20家。这些企业为何会撤回?在樊芸看来,除了不符合上市条件外,也和科创属性的认定、评价标准有关。

去年4月16日,第二版科创属性评价指引720字出台,除了第一部分的四项指标细化外,改动并不是很大,审核标准模糊,让企业对上市预期产生不确定性。

“科创板的评价标准有待完善。”樊芸调研发现,由于评价标准模糊,专家评审结果的不确定性也相应提高,在实际审核中,专家的提问对发行人形成不少压力,一些企业几经折腾而未果。部分企业在IPO申请过程中,还被要求国家各相关部委开具证明,企业感到一筹莫展。

调研中一些企业反映,感觉审核难度增加了,比如对IPO企业收入的确认,职业判断太多,有时要求企业,从初验法确认收入修改为终验法确认收入,过程比较复杂。相比审核制,注册制的审核时间有所缩短,但是有的审核周期还是拉得过长,一些审核经常跨越财务年度,对于企业来说,审核跨越了财务年度,调整报表不仅给企业增加了很大的工作量,还可能贻误上市的大好时机。比如受疫情影响,原来达标的企业因审核周期拉长,现在的财务指标不达标了,失去了上市时机。

科创板定位于瞄准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但对这些企业的科技属性如何评价?目前科创属性需要更具体的明细指引。“譬如说科创板大致分为五类,但会计准则都是一样的,用会计准则的财务指标评价科创属性略显僵化。”樊芸说。

调研发现,一些新兴行业目前还没有建立行业协会或评价体系,如何认定是否先进,还缺少明确的标准,比如这些行业的市场占有率、排名等数据一般难以获得,这成为企业申报IPO的一大障碍。

到目前为止,先进制造业企业的科创板申报数量较少,上交所只能用高端装备统计指标来替代,而能为高端装备配套的主流企业,多是央企和国企,民营制造业几乎很难进入。为何先进制造业很难在科创板上市?樊芸认为,原因在于科创属性的判断标准比较高,比如要求研发人员占全部职工人数的10%,且创始人一般不认定为研发人员,如果要认定为研发人员,需要提供计算创始人从事研发的工作时间的证明。而实际上,很多科技企业创始人本身就是技术大咖。“类似这些问题不解决,对上海G60科创走廊、临港新片区的先进制造企业来说,可能会影响其在科创板上市的预期。”

在樊芸看来,上交所在科创板注册制改革中的角色尤为关键。评价标准的完善、科创属性的认定,有赖于上交所的细化落实。调研发现,科创板的审核小组的权力较大,如科创标准评价出现偏差,将关系着企业上市的命运。不少企业反映,学“财务”的人来评价“技术”,专业不足、经验缺乏。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委主要由兼职人员担任审核,上市委委员不少是从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中推荐,是用财务的标准去衡量科创属性。

“作为开路先锋,科创板应该对照注册制改革的初衷深化改革。”樊芸认为,未来科创板注册制的更多审核权将交给上交所,上交所应该做好承担起这一重要使命的准备,不断探索创新,锐意改革。

她认为,要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建设,防范因内部约束机制不健全产生廉政问题。上交所上市委除了兼职人员外,还应增强内部复核和监督的职能,建立一支业务交叉的专职人员队伍,以保证注册制廉洁、公正。

“目前,上市委专家委员会成员专业比较狭窄,实践下来,缺乏评价科创属性的能力。”樊芸建议,借助各地科创中心和各省院士资源组成专家库,采取随机抽取的办法,参与科创属性评价,以营造透明、公开、公平、公正的科创板注册审核环境。

樊芸还建议,进一步明确科创评价标准,减少自由裁量空间。对科创板上市申报的注册阶段,增加办理时间的可预期性;进一步完善针对新兴行业的评价标准。“对部分行业难以获得市场占有率、排名等数据的,可以采用头部企业的数据作为依据。对于创始人是否属于研发人员,可以以技术入股证明、技术获奖证明等作为定义为研发人员的标准。”

截至今年3月1日,科创板上市企业达391家,股票总市值为5.2万亿元。

“科创板试点注册制以来,市场运行总体保持平稳,规模逐渐增加,科技含量不断上升,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在上海代表团审议中,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工商联副主席樊芸提出,进一步推进科创板注册制改革,除了要完善制度体制,也要在政策环境和配套措施上发力。

在樊芸看来,科创板注册制改革之所以备受期待,因为它背负着一个愿景——支持有发展潜力、市场认可度高的科创企业发展壮大,进一步畅通科技、资本和产业发展的良性循环,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引领经济发展向创新驱动转型。无论是中芯国际回归A股,还是国盾量子等量子通讯技术企业、医药企业的上市,科创板的行业属性为A股科技股概念进行了重新定义。对集成电路、高端装备、生物医药等战略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的资金导流和产业扶持作用初步发挥。

“科创板作为注册制改革‘开路先锋’被寄予厚望,然而目前一天几百万的交易量,不足以支撑这一重要的金融要素市场,我们需要总结经验。”樊芸说。

调研发现,科创板注册制改革在配套措施方面还遇到不少问题。知识产权诉讼是企业反映较多的问题。相当一部分企业在上市过程中遇到恶意诉讼。这些恶意诉讼者往往找一个空壳公司,专门针对上市公司进行知识产权起诉,科创公司为此不得不分出人力和精力来应对这类诉讼。“一告就立案,一立案IPO流程就中止,企业不得不撤材料,或者和恶意诉讼者‘私了’。”樊芸说,即便之后企业反诉这家空壳公司胜诉,也没有办法得到补偿,这对企业来说,既延误了上市时机,也造成了重大损失。

恶意的知识产权诉讼影响到企业的整个IPO进程,而目前的司法机构对知识产权相关诉讼,连侵权列表都未提供就进行受理。企业受到恶意诉讼后,上交所没有相关救济机制,企业只得重新排队,耽误了申报时间只能自认倒霉。

网络舆论对科创板上市企业的影响也不容小觑。据反映,市场上已存在针对科创板上市企业恶意抹黑的黑色产业链。比如通过网络舆论发布不实消息,影响企业的上市进程。

樊芸调研发现,当一家公司决定申报科创板上市时,一旦发布招股说明书,就会收到很多“采访提纲”。这些所谓的“采访提纲”,实际上是勒索邮件。他们从招股说明书中断章取义,有些把行业、企业固有的风险点作为抹黑材料,被讹诈过的公司苦不堪言。

“这些文章看似有很多‘内部消息’,实际上在关键地方偷换概念,以达到对竞争对手抹黑的目的。”樊芸说,对这样的行为,企业百口莫辩,等到投诉媒体虚假报道判决下来后,这件事的热度已过,没有人关心企业是否胜诉。而这时企业形象已经受到影响,申报进程也被迫拖延,而对这些情况,监管部门并没有评价机制,采信也缺乏依据。

樊芸建议,证监会、上交所应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建立联系工作机制,对有关专利注册知识产权问题,在浦东试点成功的基础上,继续推广、复制。证监会、上交所应该争取更多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根据科创板有关规定开启中介和专业服务,并加强对第五套标准信息披露提供支撑。

“知识产权侵权诉讼应该有依据,不能空口说白话。”樊芸建议,上交所应该设立针对恶意知识产权诉讼受害者的救济机制,如企业是无辜的,无需重新开始排队。政府相关部门也要依法履职。严厉查处通过讹诈IPO企业来盈利的黑色产业链,并出台相关政策规范媒体报道。

“对科创板注册制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瓶颈,亟需上位法的支持。”樊芸建议全国人大及时修改证券法中关于注册制的内容,依法促进科创板注册制改革进一步探索和实践。

“注册制是未来中国证券市场发展的方向,我们对科创板注册制改革都满怀期待,希望科创板发挥资本市场改革示范带头作用,进一步做大做强。”樊芸说,这几年,全国人大对代表有关科创板注册制改革建议的反馈和回应,让代表们很受鼓舞。在国家相关部门的重视和推动下,科创板注册制改革不断推进,支持科技创新的示范效应已经显现,制度改革的“试验田”作用也得到了较好发挥,希望能够再接再厉,将科创板注册制改革引向深入。

稿件解放日报




上交所回应科创板交易

讯 为落实《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深入推进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改革、完善科创板交易制度,在中国证监会指导下,上海证券交易所于今日发布并施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业务指南第8号——科创板股票做市》,对科创板做市交易业务作出更加具体细化的交易和监管安排。

科创板做市商机制的推出是持续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进一步发挥科创板改革“试验田”作用的重要举措。《实施意见》提出,在竞价交易基础上,待条件成熟时引入做市商机制。科创板开市3年以来,稳步试点注册制,统筹推进发行、上市、信息披露、交易、退市等基础制度改革,各项制度安排经受住了市场检验。科创板开市即将满3周年,市场运行平稳,当前引入做市商机制有助于进一步提升科创板股票流动性、增强市场韧性,更好推进板块建设。

根据2022年5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公司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试点规定》(以下简称《做市规定》),上交所制定了《实施细则》及配套业务指南并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从市场反馈意见来看,市场机构积极支持科创板做市商机制推出,总体认可《实施细则》及配套业务指南中的相关安排,也对具体业务细节提出了宝贵意见、建议。经认真研究和充分调研,上交所对市场反馈意见中合理可行的意见、建议予以吸收采纳。修订后的《实施细则》共5章28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做市服务申请与终止。科创板股票做市服务申请采用备案制,取得上市证券做市交易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经向上交所备案可为具体的科创板股票提供做市服务。二是明确做市商权利与义务。做市商开展做市交易业务应符合上交所关于做市指标的相关要求。上交所定期对做市商进行评价,对积极履行义务的做市商给予适当减免交易费用等措施。三是明确做市商监督管理。做市商应当健全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风险防范与业务隔离机制,确保合规有序开展做市交易业务。

在科创板引入做市商机制,是进一步发挥科创板改革“试验田”作用的有益尝试。下一步,上交所将在中国证监会的指导下,积极推进科创板做市商机制相关工作,全力保障试点平稳有序落地,持续推动科创板市场高质量发展。

编辑 宋钰婷


今天的内容先分享到这里了,读完本文《上交所回应科创板》之后,是否是您想找的答案呢?想要了解更多上交所回应科创板、基金519001相关的财经新闻请继续关注本站,是给小编*的鼓励。

免责声明
           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互联网搜集
1.与产品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均由发布单位及个人负责,
2.拒绝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在本站发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的言论
3.请大家仔细辨认!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对此不承担任何相关法律责任!
4.如果发现本网站有任何文章侵犯你的权益,请立刻联系本站站长[QQ:775191930],通知给予删除
网站分类
标签列表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