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要:村里分钱根据法律如何分 〖One〗法律分析:村里分红是按户口进行的。凡涉及到集体经济成员资格的认定的事项,一般是以户籍为准。只要参与分红的村...
〖One〗法律分析:村里分红是按户口进行的。凡涉及到集体经济成员资格的认定的事项,一般是以户籍为准。只要参与分红的村民,户口在本地村组织,即可以享受村集体的分红事项。
〖One〗农村宅基地是不可以继承的,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制,不是个人财产。宅基地的使用权是可以继承的,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遗嘱进行继承,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继承,没有第一继承顺序的由第二顺序继承。
〖Two〗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农村房屋的继承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一阶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二阶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当没有一阶继承人时,由二阶继承人继承。继承权与户口无关:法律上,农村房屋的继承权不区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
〖Three〗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继承顺序分为两部分: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继承开始时,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若无第一顺序继承人,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Four〗老人去世后,宅基地上房屋可作为其房产遗产,有遗嘱或者遗赠协议的,就按照协议来分配;没有协议的就按照法定继承来分配。对于房产这种不适合分割的财产,可以协商折价以后进行分配。宅基地只能由本村居民享有。子女户口已经迁出的,不再享有本村宅基地。
〖Five〗法律分析: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财产,所以老伴没有继承权,能够继承的是土地上的房屋,继承顺序如下: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分配集体资产收益和财物时,独生子女户增加一个人份的份额,双女户增加半个人份的份额。
如果宅基地上有房屋的,由子女依法继承,不论子女户口是否在本村内。在房屋存续期限之内,房屋所占有范围内的宅基地可以继续使用一直到房屋消灭时止原是农村居民,子女参加工作已为城镇人口,在农村的父母去世后其宅基地使用权应当交还农业集体经济组织。
按照每人每年不小于720元的标准进行奖励性扶养,直至去世,如超出60岁,则从奖励性抚养标准实施地的实际年龄开始计算。
〖One〗从而我们可以得知,农村宅基地原则上是不可以继承的。因为宅基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是分开的,所有权是当地村集体的,使用权就是房屋所有人的。
〖Two〗子女已分户且有自己的宅基地:根据“一户一宅”原则,子女若已分户并拥有自己的宅基地,无法再继承父辈的宅基地。不过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子,房子坍塌后,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宅基地是违法的:若宅基地存在擅自改变土地性质等违法行为,例如在宅基地上盖厂房,这样的违法宅基地子女原则上无法继承。
〖Three〗宅基地的所有权属集体,要有本集体成员的身份才可以有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不是遗产不能继承。户口不在农村,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子,但不能继承宅基地使用权。
〖Four〗子女不是农村户口,不能继承父辈的宅基地,只能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因为法律规定,父母是农村的,自已是非农户口,只能继承父母房产,房子倒塌后,不能翻修,就算碰到征收,也得不到土地补偿,宅基地仍是集体所有。
〖One〗其他方式的承包,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继续承包,因这类承包多以个人名义进行,承包人死亡,继承人自然能继承。土地承包经营权为物权,依据《物权法》第2条,物权指权利人对特定物的直接支配和排他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Two〗法律主观:在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死亡之后,土地承包的收益可以由子女进行继承,《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采取了两种不同的规定,对于家庭承包,只有林地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才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而耕地或草地等农用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
〖Three〗综上所述,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死亡子女能否继承,关键在于土地承包的类型。在家庭承包中,林地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才能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而在其他方式的承包中,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