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目前,社会上的负债者群体不断加大,这其中就有许多人,因为债务的压力过重而精神濒临崩溃。其实,债务只是一种经济关系,对于债务的理解要本着开放的心态,这样你就会去坦然面对它。
我的前一篇文章《负债越多的人、越有本事》,在读者中引起强烈反响,今天,我再写一篇关于债务问题的不同解读,目的就是能让一些负债者群体,能够减轻精神压力,能正确面对债务问题。
为什么说,越负债、越有钱?这话是不无道理的。
曾经的拥有,而不是长期占有
在这个世界上,财富是流动的,在不同的阶段,财富在什么地方停留?没有固定的规律可循。这也就是说,财富不会说是可以被某一个群体或某个人长期占有的,而是一直在不停的运动中,所以才会有人一夜暴富,也会有人短期内穷困潦倒。
对于一个人而言,说你富有或者是贫穷,只是对你曾经在人生的某个阶段的经济状况的一种评判,而不是生生世世的标签。
一个负债者,一定是金钱的短期拥有者,因为你从别人手中,通过借的方式,把财富短期转移到自己手中。这个“短期”是多久?1年、10年、还是50年?这个没有标准,但只要是在这个期限内,你就是有钱人,并且借得越多,你就越有钱。
这也就是说,钱,你曾经拥有,但没有长期占有,因为任何人也都不可能长期占有。
钱生钱,这个道理谁都懂。
一个人如果举债很多,那么在举债期内,他肯定就是有钱人。如果他有能力,能在举债期内,把自己借来的钱去投资,去钱生钱,那他就会拥有更多的钱,所以说,越负债,越有钱。
如果说一个负债者,投资失败了呢?那你就再去借更多的钱,只要你能借到,那你还是有钱人,如果借不到呢?那就成为穷光蛋呗,只能说你是短期的有钱人或者是曾经的有钱人,反正都是有过钱的人。
对于一个不负债的人而言,口袋里的钱不是借来的,全都是靠汗水换来的,那你肯定不是有钱人,你一辈子不借钱,就是靠自己积攒一点钱,那你一辈子也成为不了有钱人,因为你的汗水是有限的。
非常简单的道理,一辈子不借钱的人,很难成为有钱人。
钱会贬值的,债务却相对稳定。
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货币会不断在贬值,也就是说钱是越来越不值钱的,钱的购买力也在逐年下降。
打个比方,20年前10块钱能买到两斤肉,而现在呢?10块钱连一斤肉都买不到。举个例子,你现在借了100万,而10年之后,这100万只相当于当时的50万,相当于无形之中你多赚到了50万元。
此外,对于借到手中的100万,如果你有办法让它短期内快速地钱生钱,那你的财富就可以实现倍增,等还清了100万的债务之后,你照样还有一笔巨额的财富,所以说负债越多越有钱。
如果说,一个负债者如果把你借来的100万都给挥霍掉了,那你就是骗子了,而不是负债者。
负债,可以提高一个人的商业价值。
这句话怎么理解呢?这样说吧,一个一辈子也没有借过钱的人,那他既不能成为有钱人,其本人也不会有什么商业价值的。因为他既没有守约记录,也没有信用积累,更没有价值产生。
反之,一个负债者,只要能具备契约精神,那么,负债是可以提高自己的信用价值,现在社会上的一些金融服务都是讲究信用的,所以你具有良好的信用,将会得到更多的金融服务,也就会拥有更多的钱。
现在的金融机构,是会通过一个人的借款和还款记录,看出你的还款能力,还款期限,这样可以判断出你的经济实力,这就是商业价值。
一个具备商业价值的人,肯定是个有钱人,这是非常简单的道理。
综上所述,债务是一种经济关系,而不应该成为压在人身上的一块石头。对于有理想、有原则、有能力、有拼搏精神的人而言,债务就是东风。所以,越负债,越有钱,这句话是有道理的。
今天就和大家分享交流这么些,感谢阅读。
我是实体经济守望者,搜索关注“实体经济守望者”
今天来说说基金经理离职这个话题,主要来讲讲天治基金。
不知名的老牌基金公司
提起天治基金,估计很多人都比较陌生,没太多印象甚至没什么印象。其实这家基金公司成立于2003年5月,也快19个年头了。只是这么多年,发展情况一直不尽如人意。
还有一家基金公司,刚好也是“天”字头,成立时间相近,2004年11月,稍晚一年半。这当年都是“卧龙凤雏”般的存在,发起股东的背景也很相近,都是北方的省级信托公司,奈何天弘基金搭上了互联网的快车,现在已经是头部基金公司了。天治基金还徘徊在当初那个位置。
截至2021年末,刨除一只规模40亿的66个月定开债基,天治基金全部在管公募基金产品的规模还不到20亿元,旗下规模超过2亿元的基金只有2只,天治核心成长混合(163503)、天治天得利货币(350004)。全靠这只成立于去年9月的66个月定开债基撑场子。
仨月走仨
2022年1月27日,天治可转债(000080)等产品的基金经理王洋离职,离职前她是公司投资副总监兼固定收
益部总监,2007年加入公司,为公司效力超过14年。
2月15日,天治中国制造2025等产品的基金经理尹维国离职,离职前他是公司的研究总监,2010年加入公司的他,为公司效力超过11年。
4月14日,天治研究驱动等产品的基金经理TIAN HUAN离职,离职前他是量化投资部总监,这是一位证券从业17年的老将,曾任职于中银基金、景顺长城基金。
三个月的时间,走了三位基金经理,还分别是公司的固收总监、量化总监、研究总监。而该公司此前只有8位基金经理,这3位离职后,剩下5位。从离职率和人员职位来说,这近乎于被“拆家”了,走的人多,还都是核心。
难啊难
难啊难,小基金公司真是太难了。其实天治基金给我的感觉还是不错的,虽然公司发展确实不太好,但是基金经理还挺不错的,比如说现在公募FOF的*——周雪军,就是从天治基金出去的,海富通基金真是有慧眼。还有华富基金的总助龚炜、以直播唱歌闻名的富国基金经理章旭峰(当然业绩也是不错的)都是从天治基金出去的。再加上柠檬君比较看好的梁辰,这些人还是能造一气的。
然而这只是个美好的梦而已,想想也就算了。人才是根基,但是规模上不去,待遇上不去,总是留不住人的,这就是当前行业的生存法则,管理规模是命脉,没有规模靠情怀是很难长远的,没有相应的激励,热情总会消退的。
欢迎关注基民柠檬!
近日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公开一则案例
↓↓↓
某鞋业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某,在欠债超百万元被法院强制执行期间,无视法院的财产申报令,故意隐瞒30多万元所得款项并将其私下花光。
日前,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李某拘役五个月。
欠债超百万元
却隐瞒所得34万元
男子李某系某鞋业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20年3月,该鞋业公司和李某因买卖合同纠纷,与东莞市某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在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达成调解协议,约定鞋业公司和李某于2020年8月30日前支付该机械公司货款75万元及违约金35万多元。但民事调解书生效后,鞋业公司和李某并没有主动履行。
2020年6月,机械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0年7月,承办此案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厚街法庭执行干警向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但李某并没有如实申报。执行干警依法扣划了李某名下部分财产,但远不能清偿其债务。
在此期间,李某作为申请执行人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经该院强制执行,李某分配到执行款34万多元。但李某并未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如实报告,私自予以使用。
获刑拘役5个月
其家属代为退款
2021年11月16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通知李某到法庭接受调查并提交财产报告表。李某到庭后,接受调查并提交财产报告表,但仍未依法申报上述款项。
2021年12月6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查明李某受偿分配执行款情况后,传唤李某到庭接受调查。李某确认上述收款事实,称该款已花光。法院依法对李某予以司法拘留,因疫情原因于当日解除拘留措施。
因李某拒绝报告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前一年的重大财产变动情况,并转移财产,导致生效判决不能执行,2021年12月底,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向东莞市公安局移送该案。随后,公安机关将李某拘传到派出所接受调查。案发后,李某家属已将案涉款项34万多元全数退出。
日前,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李某拘役五个月。该判决已生效。
普法小知识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请上下滑动查看↑↓)
(2015年7月6日*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57次会议通过,根据2020年12月23日*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3次会议通过的《*人民法院关于修改〈*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扣押铁路运输货物若干问题的规定〉等十八件执行类司法解释的决定》修正)
为依法惩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确保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依法执行,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就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
第一条 被执行人、协助执行义务人、担保人等负有执行义务的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处罚。
第二条 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有能力执行而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中规定的“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一)具有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令等拒不执行行为,经采取罚款或者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的;
(二)伪造、毁灭有关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重要证据,以*、威胁、贿买方法阻止他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妨碍人民法院查明被执行人财产情况,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三)拒不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或者拒不迁出房屋、退出土地,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四)与他人串通,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虚假和解等方式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五)以*、威胁方法阻碍执行人员进入执行现场或者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六)对执行人员进行侮辱、围攻、扣押、殴打,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七)毁损、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和其他执行器械、执行人员服装以及执行公务证件,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八)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致使债权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第三条 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人民法院认为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以自诉案件立案审理:
(一)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侵犯了申请执行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申请执行人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对负有执行义务的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条 本解释第三条规定的自诉案件,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的规定,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
第五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一般由执行法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六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被告人在一审宣告判决前,履行全部或部分执行义务的,可以酌情从宽处罚。
第七条 拒不执行支付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判决、裁定的,可以酌情从重处罚。
第八条 本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
俗话说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逃避责任只会造成
更严重的后果
转自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东莞电台
负债是一场磨难。
负债灭我心中梦,压力伤我善良心。
我们都是追梦人,负债之后不像人。
这段难熬的日子,难过的经历,难以上岸的岁月,难以预测的未来。
我该如何去度过?
思来想去才发现撑住是我们*的选择。
人到中年不得已,保温杯里泡枸杞。
身心劳累志难酬,心有余力而不足。
人到中年是道坎,种种压力扑面而来。
网贷,房贷,信用卡压得你喘不过气来。
父母养老,婚姻危机,孩子赡养搞得你焦头烂额。
再难也要坚强的走下去。
催债电话打到你心烦。
还债的处境让你艰难。
负债之后让你后悔。
上岸之路让你感叹。
你还能扛住吗?你还能熬多久?
有的人崩溃了,有的人扛不住了。
而有的人从此就离开了我们。
很可惜,他再也看不到我写的文章了。
面对这种困境,我们*的办法就是撑住。
撑住是我们*的选择。
就好比我们用双手托住这个家庭,撑住老婆孩子,撑住这一身的债务。
我们拼尽全力去把他们举起来。
我们大汗淋漓,身心疲惫,胳膊发抖。
但是我们没有办法,只有咬牙挺住,撑住坚持住。
因为负债之后撑住是我们*的选择。
哪怕我看不清未来的路,
哪怕我不知道还要撑多久,
哪怕是我孤身一人。
我知道我必须要撑住。
因为如果我撑不住了,
一旦我倒下去,
我举起来的家庭老婆孩子债务就全倒了。
我在期待。
我在挣扎。
我在死撑。
或许总有人间的那么一缕春风。
来填满我曾经的梦。
人之所以强大是因为能熬得住无人问津的日子。
撑住才是*的选择。
负债的人生很苦,
我们一边痛哭,一边死撑。
我把它叫做修行。
熬过低谷,繁华终将自现。
撑过负债,人生定会平坦。
加油,各位老铁们,早日上岸。
今天的内容先分享到这里了,读完本文《负债让你更有钱》之后,是否是您想找的答案呢?想要了解更多负债让你更有钱、基金163503相关的财经新闻请继续关注本站,是给小编*的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