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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日报-川观新闻
川观新闻
去年10月,甘肃嘉峪关某超市将白菜、土豆、西兰花、黄瓜、小油菜等蔬菜零售价格在原来价格的基础上两次进行调高价格,*涨价幅度达202%,最终超市被处以10万元的行政处罚。在疫情防控期间,总有极少数人踩着红线,借机哄抬物价发国难财,像这样行为会受到什么样处罚呢?2月6日,川观新闻
陈萍说,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从零售商店或者其他渠道购紧俏商品,就地加价倒卖、垄断货源、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的,将根据《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十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五条至第十二条规定,对不执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如果是个体经营者,对其没有违法所得的价格违法行为,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陈萍说,对于那些垄断货源、囤积居奇、牟取暴利的,可予以警告、限价出售商品、强制收购商品、没收非法所得、没收销货款、罚款、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
“当前,全国上下一心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坚决打赢这场防控战”,陈萍介绍,在这期间如有违反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规定,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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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股市休市,闲钱放着浪费,哪种理财方式最有效?国债逆回购是一个选择。
什么是国债逆回购?
券商人士介绍,国债逆回购本质是一种短期贷款。通俗来讲,就是老百姓将资金通过国债回购市场拆出,把钱借给别人,获得固定利息,别人用国债作抵押,到期还本付息。
国债逆回购非常安全,属于低风险投资且流通性强,在成交之后不再承担价格波动风险,类似于抵押贷款,拥有国债债券做质押。借款人普遍是银行、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等机构,只有符合要求的机构经过严格审核才可以借款,普通人无法上平台借款。
怎么买?
第一步,需要有一个股票账户,准备1000元以上资金;第二步,在券商App上选择卖出,输入*逆回购代码(提示:委托方向要选卖出而不是买入,因为你是向市场出借资金)。
门槛是多少?
“土豪版”:上交所的门槛稍高,10万元起,以10万的整数倍申购,*不超过1000万。
“平民版”:深交所的门槛稍低,1000元一手,一手起买,以1000的整倍数递增,没有*限额。
期限是多少?
上交所国债逆回购证券代码包括204001(简称GC001,1天期)、204002(简称GC002,2天期)、204003(简称GC003,3天期)、204004(简称GC004,4天期)、204007(简称GC007,7天期)、204014(简称GC014,14天期)、204028(简称GC028,28天期)、204091(简称GC091,91天期)、204182(简称GC182,182天期)。
深交所国债逆回购证券代码包括131810(简称R-001,1天期)、131811(简称R-002,2天期)、131800(简称R-003,3天期)、131809(简称R-004,4天期)、131801(简称R-007,7天期)、131802(简称R-014,14天期)、131803(简称R-028,28天期)、131805(简称R-091,91天期)、131806(简称R-182,182天期)。
收益怎么算?
东莞证券介绍,到账收益=成交金额x交易价格(交易价格后面需要加上百分号)x资金占用天数÷*。
以100万为例,在一个平均利率为7.24%的周四做一天期逆回购,实际占用天数为3天,计息天数也为3天。则回购利息=100万x7.24%x3÷*=595元。如果同期放在银行活期账户,每天利息0.35%,收益为9.6元。
据了解,每*逆回购的利率在一天中也是波动的,且最终到手利息要减去手续费。
手续费多少?
上交所和深交所相同,1天、2天、3天、4天、7天期国债逆回购每交易10万元,分别按照成交金额的0.001%、0.002%、0.003%、0.004%、0.005%比例收取手续费。通常1天10万元收1元手续费。
14天、28天、91天、182天期每交易10万元,分别按成交金额的0.01%、0.02%、0.03%、0.03%比例收取手续费。
哪天买合适?
一般月末、季末、年中、年末时回购利率飙升的可能性更大,国债逆回购独特的计息规则造就了1天拿4天利息、1天计8天利息、2天算12天利息这些“薅羊毛”的机会。
国庆前还有三个交易日。9月26日做2天期、3天期、4天期国债逆回购,计息天数均为11天,10月8日可取;做7天期国债逆回购,计息天数12天,10月9日到期。
9月27日做1天期、2天期、3天期国债逆回购,计息天数8天,10月8日资金可取;做4天期、7天期国债逆回购,均计息9天,10月9日可取。
广发证券提示,9月30日进行国债逆回购1-7天操作,计息天数均仅为一天。
此外,如果决定做逆回购,尽量下午两点半以前操作。因为国债回购联通股票账户,越是临近下午3点股市收盘,当天不买股票的投资者越会集中投资逆回购:对于他们来说,反正资金闲着,不如打理一下,也不影响第二天用。市场供应的资金过多,会让逆回购的收益率下降,所以尽量不要在股市收盘前后的半小时操作。
新京报
1.1994年8月11日发布的《关于制止多层次传销活动中违法行为的通知》规定“经营者开展多层次传销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取缔:1、多层次传销活动参加者的业务主要是介绍他人参加,且收入主要来自他所介绍的新成员缴纳的入会费或者经营者的利润主要来自参加人员的入会费的;2、以缴纳高额入会费或以认购商品方式变相缴纳高额入会费作为加入条件的;3、对多层次传销活动参加者的报酬或商品的质量、用途、产地等,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诱人入会的;4、商品价格高于合理市价,牟取暴利的;5、不准退货或设定苛刻的退货条件的。”
2.1997年1月10日发布的《传销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经批准的传销企业不得以缴付入会费、保证金或者认购一定数量的产品等作为参加传销的条件;不得向传销员收取培训费、手续费等各种名目的费用,不得强制传销员购买有关资料。”第十七条规定“传销企业不得强制安排传销员发展下线人数,或者根据发展下线的人数计算报酬。”第二十三条规定“传销产品的价格水平不得明显高于同一地区、同一时期、同一档次、同种产品或者类似产品的市场平均价格。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第二十四条规定“传销企业不得对传销员的工作性质、收入及传销产品的质量、用途、产地、使用效果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诱人参加传销及购买产品。传销企业的广告、培训及聚会等,不得涉及不利于社会稳定及国家安全的内容,不得进行*、*宣传。”
3.1998年4月21日发布《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规定“传销经营不符合我国现阶段国情,已造成严重危害。传销作为一种经营方式,由于其具有组织上的封闭性、交易上的隐蔽性、传销人员的分散性等特点,加之目前我国市场发育程度低,管理手段比较落后,群众消费心理尚不成熟,不法分子利用传销进行邪教、帮会和*、流氓等活动,严重背离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影响我国社会稳定;利用传销吸收党政机关干部、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等参与经商,严重破坏正常的工作和教学秩序;利用传销进行价格欺诈、骗取钱财,推销假冒伪劣产品、走私产品,牟取暴利,偷逃税收,严重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干扰正常的经济秩序。因此,对传销经营活动必须坚决予以禁止。”
4.2001年4月10日发布《关于情节严重的传销或者变相传销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规定“对于1998年4月18日国务院《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发布以后,仍然从事传销或者变相传销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应当依照刑法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处罚。”
5.2005年11月1日发布的《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6.2005年12月1日发布的《直销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本条例所称直销,是指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以下简称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经销方式。本条例所称直销企业,是指依照本条例规定经批准采取直销方式销售产品的企业。本条例所称直销员,是指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将产品直接推销给消费者的人员。”
7.2009年2月28日发布的《刑法修正案(七)》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8.*人民法院以[2012]刑他字第56号批复明确:“对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行为,如未达到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追诉标准,行为人不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亦不宜再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
9.2013年11月14日发布的《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组织,其组织内部参与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应当对组织者、*追究刑事责任。组织、领导多个传销组织,单个或者多个组织中的层级已达三级以上的,可将在各个组织中发展的人数合并计算。组织者、*形式上脱离原传销组织后,继续从原传销组织获取报酬或者返利的,原传销组织在其脱离后发展人员的层级数和人数,应当计算为其发展的层级数和人数。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中,确因客观条件的限制无法逐一收集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的言词证据的,可以结合依法收集并查证属实的缴纳、支付费用及计酬、返利记录,视听资料,传销人员关系图,银行账户交易记录,互联网电子数据,鉴定意见等证据,综合认定参与传销的人数、层级数等犯罪事实。”
近期,有不少小伙伴咨询
“无犯罪记录证明怎么开?”
那么“无犯罪记录证明”到底
谁来开?
怎么开?
蜀黍来给你答案
有需要的小伙伴看过来吧!
什么是“无犯罪记录证明”
“无犯罪记录证明”是对申请人“有无刑事犯罪”的一种证明(只有经人民法院判决裁定有罪的才算有犯罪记录,无犯罪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
什么时候需要用到“无犯罪记录证明”
生活中常见的有考公务员、事业单位、国营企业政审时、入党政审时、参加选举核实身份时、服现役时、出国留学、律师出庭等多种情况需要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
“无犯罪记录证明”是不是随便到附近哪个派出所都行?
不是的。开无犯罪证明必须到自己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开具,户口转移的以户口本为参考查明自己的户籍所在地。
“无犯罪记录证明”是不是一定需要申请人亲自去办理?
一般情况是要求申请人带着自己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去户籍所在地办理的。但是如果人在外地或者有特殊情况可找近亲属进行代办,代办人需将申请人的身份证或者身份证复印件或者申请人的户口本其中之一,外加无犯罪记录申请函一起到户籍所在地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假如人在武汉工作,想回红安开无犯罪证明,拟聘用公司将无犯罪记录申请函或者介绍信开出后,小伙伴可以将原件扫描发送给代办人,代办人在户籍所在地找打印店将扫描件彩打出来,公安机关只认可拟聘用公司或者行政单位的红色公章,代办完后可将“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邮寄给申请人。目前这是最省时省钱的方式,在外小伙伴们一定要记住!
☆ 合格有效申请函
个人怎么申请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个人可以到户籍地公安派出所查询本人犯罪记录,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查询。申请查询应当持:
1.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 《查询申请表》
3. 委托他人查询的,还应当提交委托书、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以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
单位怎么申请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单位查询本单位在职人员或者拟招录人员的犯罪记录,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从业禁止的规定。单位申请查询的,由单位向单位住所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申请时应当持:
1. 单位介绍信
2.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
3. 《查询申请表》
4. 被查询对象系单位在职人员、拟招录人员的有关材料,或者被查询对象的授权材料
(注:《查询申请表》在公安机关领取并当场填写,查询申请表应当列明查询事由,被查询对象身份信息等信息。)
“无犯罪记录证明”能开多少次?
“无犯罪记录证明”一年之内不能无限制开出,具体开出次数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个人在一年内申请查询超过3次(不含3次)的,应当提交开具证明系用于合理用途的有关材料。
“无犯罪记录证明”是否能一直使用?
不能一直使用。公安机关开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上都会写明有效期,有效期一过就无法产生法律效力。
“无犯罪记录证明”能否在有效期内复印几份留着备用吗?
不可以。无犯罪证明产生法律效力的是盖了公安机关公章的原件,实际上复印件一般是不被认可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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