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出嫁的姐姐是有权利分得房产和土地的。不过,具体情况需要考虑多个方面。如果姐姐生活过得不错,且不需要赡养父母,那么她可以不必分得这些财产。但如果她确实需要赡养父母,生活条件也不算很好,出于亲情和道义,分一些房产和土地给姐姐,是值得考虑的。
所以从你弟弟来到人世间,你就感到不快乐,认为弟弟和你争夺了父母的爱。所以你和弟弟之间的关系不怎么好。一般姐姐都是很疼弟弟的,我见过有些“扶弟魔”,为了帮弟弟,甚至和老公离婚,当然我是不赞成的,但是姐弟情深是大多数中国家庭的真实存在。而你是特例。
法律分析:如果房子是你父母亲的,那么你和你姐姐享有同等的继承权,与是否出嫁没有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姐姐和弟弟对父母的家产,父母健在,听父母的;在父母亡故后,姐弟都有继承权的,除非父母有遗嘱都给了弟弟,姐姐就得不到了。根据《继承法》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中:【继承的处理方式】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1、提起离婚诉讼时先由双方协商孩子的抚养权,协商不成的法院判决。如果母亲无抚养能力的话,孩子可以归父亲扶养,母亲承担部分抚养费用。法律无明文规定***需少分财产。
2、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3、对啊,原则上就是这样的,在赡养问题上没有出过力出过钱的人,基本就失去了或者放弃了继承权。再说了这样的人他会好意思来要东西吗,即使打官司也是瞎子点灯白费蜡。
4、女儿如果对父母财产分配表示不满,在父母生病需要照顾时候,可以只承担部分义务,其余部分应由儿子尽孝道。父母重男轻女,好处给儿子,坏处留给女儿我们村里有一对老人,膝下有三女一儿,*女儿大儿子整整15岁。这对老人一直希望生一个儿子,生育三个女儿后,第四个孩子终于得偿所愿。
共同房产,父母各占1/2,其中父亲的1/2作为遗产,由5个人继承,则母亲有1/2+1/2/5=6/10,其余个人1/10。根据具体情况可以适当变化。《继承法》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父亲既然已经放弃了房产,兄弟四人应该平均分配,写张纸就行了,每人都有25%的产权。分别的也可以这么分,不过估计你们现在争执*的就是这个房产了。。房子的走向,出售或者出租,有两个人决定,再加上老人同意,就可以决定了。。
如果没有遗嘱说明,根据继承法》第十条规定你父亲的财产分割应该是你母亲一半,你们四姐妹共另一半。
过户到你母亲名下,父亲去世后,母亲首先拥有50%的产权,剩余的50%由母亲、你和你的姐姐们共同继承,去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你和你姐姐们放弃,由你母亲一人继承,凭公证书过户到你母亲名下。
如果有房产证,那么,母亲名下的一分为四各占一份。母亲有无遗嘱,无遗嘱,按上述方法继承。对二层和一层的四分之一的处置继承部分合法有效。总之,第二层和第一层的四分之一属于母亲的遗产,按继承法进行继承。当然这是依法进行继承分配 的。
在处理父亲过世而继母健在的房产继承问题时,依据相关法律,需遵循以下规则。首先,遗产继承按照顺序进行,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则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优先继承,若无第一顺序继承人,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