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星医药董事、高管宣布增持 答案要点如下:增持计划详情:复星医药的18名董事、高管集体宣布增持计划,拟合计增持不低于46万股(包含A股和H股)。此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增持计划实施期间为自2022年9月7日起的15个交易日。增持目的是“基于对本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内在价值的认可”。
1、上市公司的大股东能自己炒自己公司股票。但是要事先申报、事后披露和持股至少锁定6个月,不能内幕交易(买入时监管,如违规则事后处罚)。必须发公告,占股份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股东增持必须公布增持计划和向证监会提出要约豁免申请,申请被批准才能增持。增持减持每变动百分之一股份也要进行公告。
2、控股股东或者大股东可以炒自己公司的股票。 但是要事先申报、事后披露和持股至少锁定6个月,不能内幕交易(买入时监管,如违规则事后处罚)。必须发公告,占股份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股东增持必须公布增持计划和向证监会提出要约豁免申请,申请被批准才能增持。增持减持每变动百分之一股份也要进行公告。
3、买卖动态。理论上看,上市公司的大股东,能够炒作自己公司的股票。但是,这类大股东的买入、卖出行为,需要遵守相应的法律、规章条文,并及时进行信息公告的披露。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大股东并不能随意地炒作自己公司的股票。
1、为了优化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体系,上海证券交易所(上交所)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此指引旨在加强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和*管理人员等主体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2、正是基于矿业权的特殊性,上市公司的相关监管部门相继出台了上市公司矿业权信息披露规范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08年8月8日颁布了《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八号:上市公司矿业权的取得、转让公告》,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08年8月25日颁布了《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矿业权相关信息披露》。
3、为进一步引导和规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制定本指引。2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适用本指引。
4、法律分析: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只有年度报告需要业绩预告。如果年度报告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公司应在1月31日前发布业绩预告:扭亏为盈、盈利且净利润同比增长或下降超过50%。对于半年报和季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并不强制要求业绩预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