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要:某工程预付款、保修金、进度款的计算方法 工程进度款逐月结算,按每月产值支付 预付款加进度款达到合同价40%的下月起开始抵扣预付款,按以后各月...
工程进度款逐月结算,按每月产值支付 预付款加进度款达到合同价40%的下月起开始抵扣预付款,按以后各月平均扣除。
借:银行存款 654贷:应收账款 654借: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54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4第二种情形:「质保金」到期前,发生保修义务,施工企业选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发生的保修费用,进项税额可以据实抵扣,到期回收保修金应计算销项税额。
首先,在质保金合同中要写明双方当事人的信息,如甲方和乙方的公司名称等等;其次要写明协议的内容,质保金一年后付清即可写到该部分当中;然后,可以划定违约责任,并规定发生争议在何地法院进行诉讼等;而且可以写明该合同一式几份;最后,合同双方要签字盖章,写明合同签订日期与地点。
质保金压一年合同里写明双方当事人的信息,如甲方和乙方的公司名称等,其次要写明协议的内容,质保金一年后付清即可写到该部分当中。质保金压一年合同里写划定违约责任,并规定发生争议在何地法院进行诉讼等,写明该合同一式几份;最后,合同双方要签字盖章,写明合同签订日期与地点。
工程结算一般可分为:工程价款结算和工程竣工结算。 2)工程价款结算:在施工过程中按照合同中关于付款条款的有关规定和工程进展情况按照规定向 建设单位 收取工程价款的一项经济活动。
施工阶段的全过程造价管理包括了结算审核的过程。全过程造价管理通常被划分为三个关键阶段:首先是预算编制阶段,这一阶段的工作依据设计图纸和项目批复、建设需求,对施工图进行调整,并制定出控制价。这是整个造价管理过程中的基础环节,为后续的跟踪评审和结算评审提供了准确的成本依据。
工程造价的预结算全部流程主要包括以下步骤:收集预算资料 设计单位提供资料:首先,需要设计单位提供施工图纸及其他相关结算资料。现场负责人审核:分子公司现场负责人需对图纸及其他预算资料进行对比审核,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工程竣工结算是指按工程进度、施工合同、施工监理情况办理的工程价款结算,以及根据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超出施工合同范围的工程变更情况,调整施工图预算价格,确定工程项目最终结算价格。它分为单位工程竣工结算、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和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
在工程项目中,概算、预算、结算有着明确的区别。它们都是工程造价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各自的作用和阶段不同。概念区别 概算:是投资项目在初步设计阶段,对整个项目所需费用进行的大概估算。它是项目决策和立项的重要依据。 预算:指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对工程项目具体花费进行的详细估算。
第一,资金来源不同。履约保证金一般来自承包方的流动资金,在施工前付给发包方。质量保证金是发包方与承包方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或承包方在工程保修书中承诺,在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从应付的建设工程款中预留的用以维修工程在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内出现的质量缺陷的资金。第二,约束的目的不同。
法律分析:履约保证金和质保金 履约保证金是履约担保的一种方式,指工程发包人为防止承包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反合同规定或违约,弥补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法律主观: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的区别有:资金来源不同。约束的目的不同。保证金的比例和返还时间不同。履约保证金是招标活动中,中标人为确保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提供的金钱保证。
法律分析:质保金和履约保函的区别如下:资金来源不同。履约保证金一般来自承包方的流动资金,在施工前付给发包方。
法律分析:履约保证金,指工程发包人为防止承包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反合同规定或违约,弥补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质量保证金(保修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法律主观: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的资金来源不同,约束的目的不同。履约保证金是施工单位的流动资金,在施工前付给建设单位,用于施工过程中全面履行合同的制约办法。质量保证金是施工单位工程完工后、用工程结算款抵押,也是约束工程质量的手段。
〖One〗保证金基于合同约定,从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障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保修金则体现在建设工程保修书中,从工程款中预留,用于维修保修期内的质量缺陷。保证金的政策依据相对不足,主要体现在中央政策文件中,而保修金的法律依据则较为明确,包括《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规。
〖Two〗在质保期内,施工单位有对所建工程维修的义务,如果不尽此义务,那么建设单位可以另找他人进行维修,所需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剩余部分在质保期结束后,建设单位必须支付。
〖Three〗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保修金通常按照合同总额的5%来确定,这个金额会从每个月的工程进度款中逐步扣除。具体而言,施工过程中,每期工程款结算时,会按照合同约定的比例扣除相应的质量保修金。这种做法有助于确保施工方在工程完成后仍能履行保修义务。
〖Four〗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质保金”通常具有两种含义。一种是质量保修金,这是合同双方约定从应付合同价款中预留的一部分,用于支付因标的物出现质量问题而需要进行的修理费用。另一种是质量保证金,施工单位需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签订前,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预先交付给建设单位,作为保证施工质量的资金。
质保期内如有返修,发生费用应在质量保证(保修)金内扣除。因此,你公司可以在工程竣工结算时预留5%左右工程款作为质量保证金,用以保证建筑公司依约履行保修责任。
项目工程质保金按项目工程价款结算总额乘以合同约定的比例(一般为5%)由建设单位(业主)从施工企业工程计量拨款中直接扣留,且一般不计算利息。施工企业应在项目工程竣(交)工验收合格后的缺陷责任期(一般为十二个月)内,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缺陷责任期满后,及时向建设单位(业主)申请返还工程质保金。
法律分析:质保金扣留方式主要有以下两种:逐次扣留,即发包人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按比例逐次扣留;一次性扣留,即发包人在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在合同双方未有另行约定的情况下,原则上适用第一种方式,即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