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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Liquidation)是私募基金终止必经的一个法律程序,是终结私募基金与相关方的法律关系,对私募基金的财产进行清点、核实、处理的过程。管理人需要严格按照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完成基金财产归集与分配、发布清算公告及制作清算报告等工作,并在协会的系统完成相应的信息报送备份工作。那么关于基金清算,我们都需要了解些什么呢?
PART 01
基金清算涉及的相关规定
根据私募基金的三种组织形式,契约型、有限合伙型和公司型,私募基金的清算需要首先适用有关组织形式本身的清算法规规定,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其次要适用有关金融产品的法律规定,包括《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协会的相关自律规则,主要涉及私募基金的几个合同指引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PART 02
私募基金的清算步骤
1、决定终止基金
作为基金管理人,决定要终止基金时,首先要明确基金清算的原因。基金清算的原因一般有基金存续期届满且未延期、全部投资者已全数赎回基金、基金合同当事人按合同约定协商一致终止基金等。我们可以把基金终止的原因分成三类:
1、是基于基金合同的原有约定;
2、是基于法定,例如基金载体不再具备合法持续经营的条件;
3、是基于基金投资人的后期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不再经营的原因包括:
1、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2、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4、约定的合伙目的已实现或无法实现;
5、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相近似。《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则略有不同,还包括了: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在六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新基金托管人承接的情形。
其次要确定相关终止及清算时间节点:
1、基金终止日:一般为基金存续期届满当日,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决议确定的日期;
2、清算开始日期:基金合同或清算报告中约定的清算开始日期,可以是基金终止日当日,也可以按基金合同约定确定此后的某一日期;
3、清算截止日期:即基金完成清算并将清算款全部支付给投资者的日期。
2、确定清算组(清算人)
清算人一般由管理人和托管人担任,但公司型和有限合伙型私募基金还要遵守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规定,若基金合同等相关文件另有约定的,需符合相关的约定。我们可以理解为,契约型基金的清算组应包括管理人与托管人,合伙型基金与公司型基金可以按照合伙协议与公司章程的约定组成,但为顺利完成基金清算,管理人通常是清算组成员的不二人选。清算人的主要工作是负责基金资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类似于清算阶段的公司清算管理人。
3、清算组(清算人)核算、清理基金财产
进入清算阶段时,基金应当已经从其全部投资项目中退出,基金财产应当已经全部变现,以保障有足够的现金资产偿付基金的费用与债务,也便于向投资人分配。如果在清算时确实有项目无法完成退出,则需要对该部分非现金资产进行评估,以便于之后向投资人进行非现金分配。
4、履行债权人申报和发布清算公告义务
依据《合伙企业法》与《公司法》,对于合伙型与公司型基金,在清算时还应当履行债权人申报的程序。即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十日内应将基金终止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对基金的债权,基金应对债权进行登记。
管理人在进行基金清算的时候,应制作基金产品清算公告,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通过发送邮件、官方网站发布等形式发送给投资者,同时抄送托管人。为确保投资者知晓清算事宜,建议由投资者签署基金终止/清算确认函,或就清算公告事宜向管理人回函,以备清算备案的反馈或核查。
5、清算组(清算人)编制清算报告
申报与公告完成后,管理人制作基金的清算报告,主要包括基金的基本情况、清算原因、相关清算时点、清算过程、资产归集处置情况、资金分配安排、清算结果等。若基金合同有详细约定,需按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并将清算报告发给托管人、外包服务机构等清算协调人。托管人一般以清算报告作为托管账户销户申请及基金资产划拨的依据,且清算报告和分配方案或需由托管人等其他方审核通过。
6、基金清算备案
在出具清算报告之后,清算人需在中基协的“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完成基金产品的清算备案。依据《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基金发生清盘或清算的,管理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中基协报告。否则,将被视为未按规定及时填报业务数据而被中基协责令改正。因此,基金终止后,管理人应及时在“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系统”)中办理清算备案,以真正终止其对已终止基金的管理职责。按照基金业协会的要求,管理人需要完成上传清算报告;更新投资者信息;填写基金清算情况表;盖章并上传清算承诺函;填写系统中的其他清算信息,包括基金基本情况、清算原因、清算的开始日、截止日以及清算次数、清算组的构成等工作。
7、工商注销登记
对于合伙型与公司型基金产品,清算人还需要在主管工商部门完成合伙企业或公司的注销登记。需要注意的是,在基金的整个清算过程中,涉及到许多文件需要投资人签字确认,包括基金清算的投资人决议、清算报告、公司/合伙企业注销的决议文件,管理人应提前与投资人沟通协调和准备周全相关文件,否则可能导致基金清算程序或者其中的注销程序无法顺利完成,在后种情形之下,管理人虽然不再有基金中的职责与义务,但是却遗留了有限合伙企业或公司的空壳无法处置,未来将造成很多管理上的麻烦。
8、保存清算材料
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及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妥善保存私募基金投资决策、交易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方面的记录及其他相关资料,保存期限自基金清算终止之日起不少于10年。按照《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1号(契约型私募基金合同内容与格式指引)》,私募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由私募基金管理人保存10年以上。因此,基金清算的管理人应妥善保管相关的清算材料,且保存期限应不低于10年。
私募基金如果没有经过清算程序就自行终止,私募基金的管理人与投资人之间、私募基金与债权人及债务人之间的关系将无法有效终结,基金管理人将可能面临来自投资人与债权人的权利主张,还有可能因为未尽到管理职责、损害投资人的利益而遭到来自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因此各位管理人务必慎重对待,认真完成私募基金的清算工作。
PART 03
基金清算常见问题
私募基金的清算人通常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托管人;但根据相关法律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在有些情况下,私募基金的清算人亦会包括私募基金投资人和其他相关中介机构(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
在私募基金管理人已失联或已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情况下,由私募基金托管人、私募基金投资人以及中介机构共同构成清算人与《证券投资基金法》的立法本意是一致的。但是,由于私募基金(尤其是基金管理人失联的情形下)通常所涉问题较为复杂,私募基金托管人由于自身权利与义务的匹配问题,通常并不会积极牵头推动清算事宜。私募基金托管人应当履行向私募基金投资人通知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由私募基金投资人选择是否根据基金合同组成投资人大会并推进相关清算事宜。
如果私募基金已无法构成清算人、推进清算事宜,则公司型、合伙型的私募基金投资人亦可考虑根据《公司法》及《合伙企业法》的规定,由公司之债权人、合伙企业之合伙人或其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清算人并及时组织清算。
非现金资产如何处理如私募基金尚余非现金资产、短期内无法变现退出的,则进一步涉及对该等非现金资产的评估、变现方案及分配问题。
- 首先,非现金资产的评估。
对于可以在公开市场交易的非现金资产(通常为股权、证券等),通常会以其一段时间内的公开市场交易平均价格来确定非现金资产的价值;对于其他无法在公开市场交易的非现金资产,几种常见定价方式包括:参考该等非现金资产最近一年内的交易价格(如有);由私募基金管理人经过核算独立判断其价值,或由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投资人协商确定其价值;由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其价值,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该等第三方评估机构可以由私募基金管理人或私募基金投资人单方指定,或由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投资人协商共同指定。
- 积极寻求变现方案。
对于各非现金资产,私募基金管理人应积极且谨慎地制定未来的相关变现方案,例如,积极寻求第三方接盘、行使回购权、或其他方式,并及时披露给各私募基金投资人,以防止私募基金利益受损、项目回款难以实现,及避免与私募基金投资人之间产生纠纷。
- 非现金财产的直接分配。
基金合同有相关约定的,则私募基金管理人亦可以直接进行非现金分配。应当公允地评定如何收取绩效收益(即Carry,如有),应注意非现金资产是否具有同步转让给多人的可操作性、额外税费、合规性问题。
清算期管理人与清算人的职责界线在整个清算期内,管理性工作由管理人交由清算人负责,除了正常的处置资产和变现资产之外,也包括信息披露的工作,由清算人履行向份额持有人的信息披露义务,具体信息披露的频率、方式无法律强制性规定,可参考基金运作期的对于管理人的约定;
管理人仍需要继续履行投资运作期中基协所要求的信息披露和填报义务。进入清算期本身并不需要向协会报告,此时,在Ambers系统中,仍是一支正常运作的基金。只要基金没有完成清算备案,在这个过程中,基金就仍然属于运作期内,就需要按照协会的要求履行季度更新与定期报告的义务,管理人不按期披露可能会导致被纳入异常名单。
其三,在最终完成对份额持有人的分配后,清算人要配合管理人在中基协“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系统”)中完成清算备案。基金发生清盘或清算的,管理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中基协报告。这个阶段需要准备一系列的材料,包括基金清算的投资人决议、清算报告、更新投资者信息、填写基金清算情况表、清算承诺函和其他清算信息等,这些资料的提供必需完成分配后才可能完备。如果基金无法短期完成清算,意味着清算人和管理人需要长期配合履行上述工作。
01月21日讯 工银瑞信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工银核心价值混合A,代码481001)01月18日净值上涨1.50%,引起投资者关注。当前基金单位净值为0.2501元,累计净值为4.3573元。
工银核心价值混合A基金成立以来收益472.63%,今年以来收益3.48%,近一月收益1.01%,近一年收益-26.89%,近三年收益1.98%。
工银核心价值混合A基金成立以来分红12次,累计分红金额105.63亿元。目前该基金开放申购。
基金经理为何肖颉,自2014年03月06日管理该基金,任职期内收益28.47%。
*基金定期报告显示,该基金重仓持有中国太保(持仓比例5.86%)、双汇发展(持仓比例5.30%)、保利地产(持仓比例4.87%)、中国平安(持仓比例3.63%)、万科A(持仓比例3.35%)、招商蛇口(持仓比例3.27%)、建设银行(持仓比例3.27%)、中青旅(持仓比例3.20%)、伊利股份(持仓比例2.93%)、格力电器(持仓比例2.93%)。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四季度经济数据有所放缓,工业增加值和固定资产投资数据均有所下滑。11月份,工业增加值增速5.4%,增速明显放缓。11月份固定资产投资增速5.9%,环比有所提升。11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速8.1%,环比大幅下滑,主要由汽车销售不振导致。领先指标方面,11月份中国制造业物流与采购经理人指数(PMI)报50,显示企业信心进一步减弱,已经回到荣枯线水平。通胀方面,8月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同比增速2.2%,比前期有所下滑;全国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PPI)同比增长2.7%,比前期进一步下滑。流动性方面,11月份人民币贷款增加12500亿元,社融新增15191亿元,人民币贷款规模小幅下滑,社融规模有所上升。M2同比增速8%,M1同比增速1.5%,M2增速放缓,M1数据大幅下滑。股市方面,四季度,从指数表现看,各指数涨跌不一,其中上证综指下跌11.61%,沪深300指数下跌12.45%,深证成指收益率为-13.82%。从风格来看,代表大盘股的中证100指数和代表中盘指数的中证200回报分别为-12.50%和-12.34%,中小板指和创业板指回报分别为-18.22%和-11.39%。分行业来看,农林牧渔、电力设备、房地产表现排名前三,收益率分别为0.07%、-3.73%和-5.28%,石油石化、钢铁、医药回报列最后三位,分别为-23.96%、-18.66%和-18%。操作方面,增持房地产、电力及公用事业、汽车,减持电子元器件、非银行金融、传媒、计算机。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报告期内,工银瑞信核心价值A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2.11%,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8.77%。
2月8日消息,今日,创金合信MSCI中国A股国际指数发布了基金合同终止及财产清算公告。此外,2月5日,华安MSCI中国A股国际ETF提请审议终止基金合同并终止上市,中证医药ETF发布了资产清算的公告。回顾一月,还有三款基金进行了资产清算,分别是中信建投中证北京50ETF、南方中证500原材料ETF和南方中证500工业ETF。开年两月以来,已有多家基金进行清算解散,这对于投资者来说并不是一件高兴的事。“基民们”最关心的问题莫过于“基金清算之后我的钱怎么办”。让我们带着疑问,来看一下相关内容吧。
什么是基金清算?是指基金因各种原因不再经营运作,将基金资产全部变现,所得资金分给持有人。清盘时刻由基金设立时的基金契约规定,持有人大会可修改基金契约,决定基金清盘时间。
2014年8月8日施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提到了基金清盘的条件:
\"按照本办法第十二条第*成立的开放式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一般来说,基金公司在基金销售合同中一般会列一个更具体的条款。
常见的基金清盘有两种方式:一般来说,当基金触及平仓线,在经过份额持有人、管理人、托管方一致协商决定后,终止基金合同,基金进入提前清盘;而到期清盘常存在于封闭式或保本基金中,到期后如果基金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对基金的存续要求则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终止。基金清盘后将会进入财产清算程序,此时则不能办理申购和赎回业务。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还可能因为基金持有的证券流动性原因而延长。一般来说,基金清算的基本流程,确认清算理由,确定基金终止日,确认基金清算开始日期和截止日期,确定清算人,变现基金资产,归集清算资产,发布清算公告,制作《清算报告》,开始清算,协会系统开始清算。
明白了基金清算的来龙去脉,投资者最关心的问题来了:基金清盘我的钱“打水漂”了吗?简单来说,“钱没丢,但余额多少还要参考基金披露的清算报告”。
首先,因为我们投资的钱都是存在托管行的,即使是基金公司破产了,这笔钱依旧存在。
具体亏损多大呢?要根据不同的基金类型来判断。如果是货币型基金,由于流动性很好,清盘后投资者可以拿到终止日按照基金净值计算的基金,损失相对较小。如果是股票型基金,相当于高位入市,低位离场,可能会导致较大亏损。对于封闭式基金来说,由于折价,基金以其净值进行清算是一件好事。值得注意的是,一般只有主动型基金才会清盘。而指数基金具有永续性,没有清盘风险。
其次,从制度来看,基金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支付清算费用(基金财产清算组在进行基金财产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将被优先支付);交纳所欠税款;清偿基金债务;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在严格的监管下,被清盘的基民应该不至于血本无归。
面对基金清盘时,我们有哪些应对措施呢?
一般来说,我们可以转投同一家基金公司的其他产品,可以避免资金闲置,若是同一家基金公司,可能会免去额外的申购费用。或者提前赎回,可以方便快捷的获得本金,基金清盘一般会提前30天发公告,在清盘前的时间段是可以手动赎回的。
今天来和你聊聊,基金清盘之后,钱会去哪里?
在基金投资里有一个听起来比较*的词:基金清盘。
清盘这个词看字面意思都能理解,就是清空了,没有了。
那当基金清盘的时候,我们的钱会一分钱都拿不回来吗?
答案是不会的。
一般基金只有达到某些条件之后才会清盘,而清盘之前还要得到监管层的批准,不是基金公司自己想清盘就清盘的。
就算清盘,基金公司也会留出时间发公告,然后在基金清算之后,把钱退回给基民,不会变成零。
对于基民的损失,就是买了一只基金本来打算长期持有,但是基金清盘最后把你持有的份额都退回来了。
所以遇到基金清盘不用怕,情况没有你想象中那么糟糕。
那什么情况下基金可能会被清盘呢?证监会的规定是,当一只基金规模(各类别合并后的规模)小于5千万时,并且基金的各类管理费、手续费收入,都无法支撑基金的正常运作了,那基金就可能会被清盘。
毕竟基金公司还要支付销售渠道的销售费用、银行的托管费用、以及该只基金的基金经理、研究员及其他相关运营人员的工资,如果长期规模太小且入不敷出,就会清盘。
所以大家买基金时,一定要注意查询基金规模,比如只有一两千万的,尽量避开,基金规模在2个亿以上才算比较安全,5亿以上更好。
今天的内容先分享到这里了,读完本文《基金清算是什么意思》之后,是否是您想找的答案呢?想要了解更多基金清算是什么意思、工银核心价值混合a相关的财经新闻请继续关注本站,是给小编*的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