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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昌吉市的熊先生日前在新广行风热线节目中反映,自己是圣水雅阁小区业主,入住小区8年,今年整个单元一侧的厨房排水管道变形需要维修,想询问能不能动用维修基金? 昌吉市维修资金办回复:经过调查核实,熊先生所居住的单元厨房排水管道属于公用设施,损坏原因为自然老化且无责任人,同时房屋已经过了保修期,熊先生所在小区的下水管道在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可以使用维修基金。 一 什么是维修基金? 维修资金是由业主交纳并所有,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在我国发挥着住宅 “养老金”的重要作用。 二 什么情况下可以使用维修基金? 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三 申请使用维修资金需满足什么条件? 1.房屋已过质量保修期。 2.相关业主分摊的维修费用交存到位。 3.共用设施、设备损坏属于自然损坏、自然老化,非人为因素造成。 4.属于维修资金列支范围之内。 5.《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使用公共维修基金属于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一条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
小区的客梯年久失修,经常出现故障,影响业主的正常出行。一日,小明乘坐电梯时突遇故障,在电梯内被困两个小时。虽然电梯故障未对小明的身体造成伤害,但是其受到严重惊吓,之后对乘坐电梯产生了恐惧心理。对此,小明恼怒万分,召集其他邻居向业主委员会反映,要求使用公共维修资金维修电梯。请问,公共维修资金可以用于维修电梯吗?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
《民法典》第278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
(九)相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民法典》第281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
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案件解读
小区电梯出现故障,可以使用公共维修资金进行维修。但需要经过专有部分面积和人数均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且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和人数均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后才能使用。但是在遇到紧急情况时,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可以直接依法申请使用公共维修资金。
《民法典》第281条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同所有。电梯属于小区建筑物的附属设施,其维修资金应为业主共有并共同管理。一般情况下,使用公共维修资金维修电梯、屋顶等共有部分时,需要小区业主共同决定。《民法典》第278条对使用公共维修资金的具体程序做了规定,即业主共同决定使用公共维修资金时需要同时满足“专有部分面积占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并且人数占小区业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表决”和“需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两个条件。但是在紧急情况下,可以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依法申请使用公共维修资金,不需要经过上述表决程序。例如,小区内的公共供水管道突然破裂,大量自来水喷洒而出,不尽快维修将导致小区内大范围停水,影响业主正常生活。再对此类紧急情况,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公共维修资金修理电梯。
综合整理自灵寿县司法局、网络
关于维修基金能否动用,怎么动用,动用后会产生什么结果,对于这个问题我想很多购房人都不是很清楚,让签字就签字,什么时间通知补缴维修基金时才反应过来,不过已经为时已晚,不去补交房屋无法交易过户,下面我们就阐述一下关于维修基金方面的问题。
首先我们要先弄明白什么是维修基金,房屋维修基金,用于房屋保修期满后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的大中修以及更新改造工程,不得挪作他用。每一个住户在购买新房的时候都是需要缴纳维修基金的,所以,维修基金是必须要交的。维修资金的具体收取标准由各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确定,每个城市不尽相同。专用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一般情况下,维修基金由物业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监督设立。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也就是说维修基金可以灵活划分,比如公共区域、地下车库、排污主管网、公共道路等,需要征求全体业主意见,这笔费用是全体业主共同承担的;再说具体一点,某栋楼的本体维修基金只能用于某栋楼,使用时征求本栋楼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也可以使用,使用范围也就确定了业主所需承担的费用标准,比如某楼栋的,只是关联着本楼栋的住户,所花费的维修基金也就有这些住户承担。
维修基金实际使用的过程中,还是比较麻烦或存在争议的,一方面是手续比较繁琐,最重要的一点是,很难达成一致意见,比如顶层漏水,楼下业主却不同意用维修基金大修;电梯应该更新换代,低层的住户说费用太高,自己也不怎么使用,监控系统老化瘫痪,业主认为是物业没有维护好,可以用多种经营收益,不同意用维修基金,等等,所以说,维修基金使用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阻力,公共维修基金,使用时需要向业主委员会申请,但是需要征求三分之二业主的同意,并且审批手续相当复杂。
维修基金的使用还有另外一种情况,就是公共区域或配套设施设备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可能会发生严重的后果或危及人身安全,可以启动应急维修基金,这种情况下,物业公司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手续会相对简单很多。
随着时间的推移,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老化,动用维修基金会是经常要面对的问题,这里想表明的观点是,为了房屋的保值增值,也为了创造更好的生活工作条件,要确保电梯、屋顶、外墙、设备设施等共有部分的完好和正常运行,以免出现或发展成为脏、乱、差的结果,后续再维修、更新和改造,势必会花费更大的费用。不过也必须要严格维护自己的权益,禁止随便使用维修基金,参与或关注维修基金使用过程或使用信息,要求物业定期公示收支情况和维修基金使用信息,如果认为施工费用过高,可以委托专业中介机构对工程造价进行审核,费用计入维修和更新、改造成本。
最后探讨一个观点,比如,买顶层的住户,都知道时间久了,楼顶会漏水,那么为什么买顶层呢?因为当时买房顶层一定价格偏低,或者贪图顶层赠送的面积大,那么是不是就应该承担起漏水的风险呢,之前管理的一个小区,顶层漏水是普遍现象,最后和顶层住户沟通,物业牵头找了几家性价比高,有保障的防水施工单位,户数多,将价格压低,由顶层住户自行承担费用,最后皆大欢喜!所以说,分情况分具体事项,灵活处理方是良策,偷偷动用维修基金是大忌,不论什么情况一定要合规、合法。
随着我国城镇化的进程,越来越多的人因为子女教育、工作等原因进入城市生活,不可避免地要和物业打交道。讲解日常物业知识,保障自身权益。大家好,我是木子,一个喜欢分享物业知识的小编。今天来给大家分享大修基金(又称维修基金)的那些事。
首先,什么是大修基金?
国家建设部和财政部联合下发的《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管理办法》中关于大修基金有明确的定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当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按幢设账,核算到户”的原则进行管理。(了解什么是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朋友,请点击后面链接【物业那些事(三)共用部位及设施设备的区分 - 今日头条】https://m.toutiao.com/is/e7E3Lqy/)
另行说明一下,部分人可能会有疑问,不是有物业维修基金吗?所谓的物业维修基金只是近些年来一些物业公司自己提出来的名字,资金在哪里从哪里来怎么用都说不清楚。所以国家对此并不承认。
其次,大修基金使用流程是什么?(各省市略有差别,以陕西省为例)
分两个情况来讲吧。
一、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由政府代管,此期间原则上不允许使用。特殊情况需要使用维修基金的,按下列程序实施:
1.售房单位或者售房单位委托的管理服务单位提出维修基金使用计划和维修项目预算;
2.充分征求业主和使用人的意见,经该维修项目涉及的2/3以上业主和使用人的认可;
3.采取招标或其他形式选聘维修单位,签定维修工程合同;
4.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根据1、2、3项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按维修工程进度拨款;
5.维修工程竣工后,由维修单位作出决算,结清帐款,建立维修档案。
二、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将维修基金交业主委员会管理,维修基金的使用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需要使用维修基金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1.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提出年度维修计划和维修项目的方案预算;
2.业主委员会提交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审查通过;
3.采取招标或其它形式确定维修单位,签定维修合同 ;
4.由业主委员会将1、2、3项报当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实施;
5.维修工程竣工后,由维修单位作出决算,结清帐款,建立维修档案 。
最后就是大家最关心的问题了,我们缴纳的物业费里面不是包含了小区公用部位的维修维护费用吗,日常维修费用按理来说是从我们缴纳的物业费里面支出(了解物业费有包含哪些服务的小伙伴,请点击后面链接查看【物业那些事(一)住宅物业费都包含哪些服务项目 - 今日头条】https://m.toutiao.com/is/evJdPRf/),由物业服务维修,那到底什么规模的维修才能动用维修基金?有没有*金额使用标准?按照目前现行的《物业管理条例》、《民法典》及《物权法》等相关文件,并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尺。并没有明确规定怎样的维修才能动用大修基金,这个是一些小区物业和业主产生纠纷的因素。小修是从业主缴纳的物业费里面支出,业主不需要另行缴费。大修要动用维修基金。但是这个大小怎么衡量和界定,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愿今后相关的法规会越来越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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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参考依据:住建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物业管理条例》《陕西省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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