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购买日期,若房产是在婚前按揭购买并婚后共同偿还贷款的,首付款部分归支付方所有,而共同偿还的部分需对另一方予以补偿;若房屋是婚后按揭购买的,其应视为夫妻共有财产,如还未获得房产证,可由当事人自愿协议处理,否则将交由法院依法裁决。
1、恋人间于婚前筹资购房,并在婚后共同偿还贷款及共享房产权益,那么该房产应被视为双方共有,应按照等额原则进行分配。 若在婚前由某一方支付首付款项并将房产登记至其名下,婚后双方共同承担还款义务。则届时此房产应归付出更多首付的那一方所有,但需就双方共同还贷部分进行公平分割。
2、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同样的,按揭贷款为个人债务。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3、房款首付及贷款均由个人财产支付。(2)首付款由一方父母支付,贷款亦由个人财产偿还。(3)房产为婚前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婚后仍以个人财产还款。在此种情况下,若婚后双方共同还款,则得房产者需向对方提供相应补偿。
1、其一,双方支付首付款项并共同偿债,无论婚否,皆归于共有财产范畴;若离婚引发分割问题,需当事人相互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果可诉诸法院处理。
2、如夫妻中有一方在婚前便签署房屋购买合同,以其个人资金缴纳首付并通过银行完成贷款手续,婚后夫妇共同承担还款义务,且该房屋所有权证上只记录了首付付款人的姓名。此时,离婚时关于该物业的处置,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决定; 若法院裁定将该物业归属于产权记录人,则未偿还之贷款成为其个人债务。
3、若为单方面婚前购房贷款,共同还款并将所有权注册在一人名义之下的,离婚之际,该房产归属贷款购房一方,但须向另一方全额补偿其婚后的偿还部分。若在婚前双方共付贷款购屋,且所有权注册在双方名下的,则该房屋被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4、首先,若房屋登记有夫妇双方姓名,此情况下,离婚将判定该房产为共同财产进行分配。其次,如系一方在婚前支付首付款并在婚后偿还贷款,且房产证仅登记其一人姓名,那么离婚时,该房产将被视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然而,若婚后由夫妇双方共同承担还款责任,那么取得房产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提供相应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