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发布关于结算工程款通知〖支付工程结算款时财务需要哪些资料〗

2025-02-13 21:17:01 基金 xcsgjz

这也太突然了,我完全没想到!今天由我来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集团发布关于结算工程款通知〖支付工程结算款时财务需要哪些资料〗方面的知识吧、

1、工程结算所需的资料,包括:工程的验收合格资料、合同、施工单位的结算书(初审结算书)及计算式、施工图、竣工图、隐蔽资料、设计变更资料、相关联系单、现场签证单、材料审批单价、若有甲方供应的材料或设备,必须有甲方的扣款材料清单等与工程相关的所有结算资料。

2、基础资料施工合同协议:包括与业主签订的主合同及补充协议等。工程进度款支付凭证:记录每一笔款项的支付情况。原材料采购发票及入库单:反映材料成本。人工费用支付凭证:包括工资单、劳务费用结算单等。财务凭证与报表收付款凭证:记录所有的收款和付款交易。

3、工程材料清单及计价依据;施工过程中的各种签证和人工费用清单;工程结算单和计算书等财务资料。以下是关于工程结算所需资料的详细解释: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这是整个工程结算的基本框架,规定了双方在工程中的权益和义务,以及结算的具体方式和标准。这些都是结算时必须要参考的。

4、法律分析:工程进行结算时,需要准备好所有材料,然后上交财务部进行核实。工程结算一般需要工程的验收合格资料、合同、施工单位的结算书或初审结算书、计算式、施工图、竣工图、隐蔽资料、设计变更资料、相关联系单、现场签证单、材料审批单价。

工程结算与决算是不是一个意思?

法律分析:含义不同工程结算含义:工程结算是指施工企业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全部完成所承包的工程,经验收质量合格,并符合合同要求之后,通过编制工程结算书向建设单位进行工程价款结算,是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索取工程报酬的依据。

主体不同,工程结算是在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进行,有两个平等的主体,工程决算则只有一个主体。根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是指对建设工程的发承包合同价款进行约定和依据合同约定进行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价款结算的活动。

答案:工程结算和工程决算在工程财务管理中有明显的区别。工程结算是对施工过程的进度款支付进行的管理与核算,而工程决算则是对整个工程项目所有成本的最终核算。工程结算:定义:工程结算是指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依据合同规定,对已经完成的建筑工程进行工程量的确认和价款的支付过程。

答案:工程结算和工程决算在工程财务管理中有明显的区别。工程结算是对施工过程的进度付款的总结算,主要计算工程价款的金额;而工程决算则是对整个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进行全面的总结和计算的过程。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涵盖范围、工作内容以及目的的不同。

从本质上讲,工程结算和工程决算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工程结算主要是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进行的账目核对和款项结算工作;而工程决算是建设单位自身为了完成建设项目整体财务报表而进行的一项独立工作。两者虽然都涉及到资金的最终确认,但侧重点和执行主体并不相同。

从什么时候开始进行工程结算,工程结算从什么时候开始?

从什么时候开始进行工程结算,工程结算从什么时候开始?贵州丰来律师事务所吴军律师解建设工程竣工后28天内做结算。

建设工程竣工后28天内做结算。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中对竣工结算做了详细规定: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工程结算的时间因项目类型和合同条款而异,但一般遵循以下流程:项目竣工后工程项目竣工后,承包方会进行竣工结算。这一阶段涉及核对合同内容、确认工程量等。待项目全部完工且质量合格后,会开始工程结算流程。验收合格后项目经过相关部门的验收,确认满足合同要求和规范标准后,方可进行结算。

24省发文推行建筑项目过程结算制,竣工结算时代终结!

全面推行建筑项目过程结算制,工程竣工结算时代渐行渐远。国家常会明确要求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过程结算,并多次强调施工过程价款结算和支付的重要性。这一政策的实施标志着施工过程结算时代的到来,彻底告别传统竣工结算。

对于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新开工项目,政策鼓励推行过程结算。发承包双方可将施工周期按时间或进度节点划分,对周期内已完成且无争议的工程量进行计算、确认和支付,支付金额不超过已完工部分对应的批复概(预)算。经双方确认的过程结算文件作为竣工结算文件的一部分,竣工后原则上不再重复审核。

对于新开工项目,通知允许推行过程结算,即发承包双方通过合同约定,将施工过程按时间或进度节点划分施工周期,对周期内已完成且无争议的工程量(含变更、签证、索赔等)进行价款计算、确认和支付。支付金额不得超出已完工部分对应的批复概(预)算。

第十八条工程完工后,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竣工结算:(一)承包方应当在工程完工后的约定期限内提交竣工结算文件。

湖南省2020年5月28日,湖南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推行施工过程结算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在省内房建、市政项目中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1合同中对施工过程结算办理的各项时限未有约定的,其期限均为2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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