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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1258股票简称:ST庞大公告编号:2020-024
债券代码:135250债券简称:16庞大01
债券代码:135362债券简称:16庞大02
债券代码:145135债券简称:16庞大03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延期披露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原预计披露日期:2020年4月30日
●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延期后的披露日期:2020年6月23日
一、审议程序情况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庞大集团”或“公司”)原计划在2020年4月30日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因受到新冠疫情的影响,使得审计程序无法按照原计划完成,导致2019年年度报告无法按照原预约时间披露。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做好当前上市公司等年度报告审计与披露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做好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指导意见,本着审慎原则及对广大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同时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准确性及完整性,经过公司第四届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期披露2019年度经审计年度报告的议案》,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时间延期至2020年6月23日。
二、延期披露说明
(一)无法按期披露的原因
庞大集团下属公司分子公司较多,分布于全国各个省市及地区,受新冠疫情影响,各地采取的抗疫政策不同,部分重点审计的公司4月才陆续复工,导致函证发出时间晚于原定2月15日往来函证全部发出及2月28日银行类函证全部发出的审计计划。由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阻断病毒传播,各地采取严防严控,市内采取严格的小区封控措施,非疫情防控相关人员停止流动,各公司均采取非集中办公,各地实施交通管制,邮政等快递极为不顺畅,使得发往银行、客户、供应商等的函证回函率不足,严重影响后续审计工作进展,对公司年报相关工作造成严重影响,导致2019年度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2019年年度报告均无法按期完成。
(二)受疫情影响事项及程度
庞大集团分子公司较多,分布地区分散,涉及多个省市及地区,各地采取的抗疫政策不同,部分重要子公司处于北京、天津、广东、湖北、湖南、河南、香港等疫情较严重的地区或疫情管控严格的地区,涉及公司北京169个、天津93个、上海36个、广东42个、湖北6个、湖南38个、河南71个、安徽7个、浙江12个。由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各地严防严控,市内采取严格的小区封控措施,非疫情防控相关人员停止流动等原因,所涉地区多数公司4月才陆续复工,员工复工率不足,造成审计资料不能按时提供,严重影响审计进度。
部分主要供应商如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等厂家及厂家金融公司,审计所涉及存货、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金额较大属审计重点审核单位,但因地处湖北武汉地区,疫情情况严重,武汉市自2020年1月份实施封城管制,关闭离汉通道,市内采取严格的小区封控措施,非疫情防控相关人员停止流动,审计信息无法得到及时确认。
2019年12月9日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庞大集团破产重整,12月30日法院裁定公司破产重整事项执行完毕,破产重整为本年度重点审计事项,受到疫情影响,被审计单位确认、各债权人复工情况、交通管制等诸多因素,审计过程中对银行、借款相关函证的发出与收回未能达到审计预期效果,仍需进一步加强函证力度。
各地区分子公司提供的审计资料大多只获取了电子版资料,但重要的资料仍需要现场核实原件,因各地交通管制,居家隔离,导致现场检查程序尚未完成。
综上所述,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的编制及审计工作均受到疫情影响,导致公司无法在2020年4月30日之前披露公司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
三、当前2019年年度报告进展情况
公司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疫情未爆发前的2019年12月开始预审工作,已完成初步业务活动、风险评估,部分实质性测试等非现场审计工作;在2019年12月底执行了存货及长期资产的盘点工作,并已完成相关底稿的编制。
目前,正在使用远程审计及部分现场审计的工作方式开展审计工作,在企业提供账簿等基础信息的基础上向企业提出资料需求,后期在不断获取企业资料的过程中,在查看相关资料的基础上执行询问、分析性复核、重新计算、函证等审计程序;
目前,已经陆续发出大部分函证,但尚未全部发出,目前回函率较低,尤其银行类(包括银行存款、借款、应付票据等)函证,回函率尚不足30%,目前远低于预期水平,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将进一步对发出函证进行催收;部分公司尚待补充资料,现场原始文件及单据尚未全部进行检查。
后期审计工作事项主要为函证程序、重点事项的核实确认、重点公司的实质性测试程序及现场资料检查。
同时,受疫情的影响公司员工无法集中办公,因下属分子公司较多,公司合并报表合并及复核工作较为困难,财务报表各科目均具有关联性,各科目均需进一步复核。其中,重点科目银行存款、存货、借款及票据、往来科目、及其他收益、营业外收支等相关科目暂未完成。
四、应对措施及预计披露时间
随着疫情的缓解,各分子公司员工将陆续到岗,加强审计材料提供力度,公司管理层承诺将在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的前提下全力配合审计工作的完成。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做好当前上市公司等年度报告审计与披露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做好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经与审计单位沟通,公司决定将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的披露日期延期至2020年6月23日。
五、会计师事务所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对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疫情影响延期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的专项意见》,认为:前述与年度报告审计有关的事项属实。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预计将于2020年6月18日出具审计报告。
六、网上公告附件
立信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所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0日
股票代码:601258股票简称:ST庞大公告编号:2020-025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3日以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和监事发出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通知。
(二)本次会议于2020年4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三)公司董事人数为14人,参加表决的董事人数为14人。
(四)本次会议由董事长MAXIANG(马骧)主持。
(五)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延期披露2019年度经审计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免去王秀刚董事会秘书职务的议案》
由于董事会秘书王秀刚先生在任职期间未能认真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免去其董事会秘书职务。在聘任新任的董事会秘书人选之前,暂由公司董事长马骧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代行时间不超过三个月,公司将尽快按照规定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
股票代码:601258股票简称:ST庞大公告编号:2020-023
关于免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及指定
公司高管代理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王秀刚先生因在任职期间未能认真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免去其董事会秘书职务。自第四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王秀刚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职务。
董事会决定在聘任新任的董事会秘书人选之前,暂由公司董事长马骧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代行时间不超过三个月,公司将尽快按照规定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
截至发稿,荣华实业(600311)跌停,报3.12元,成交1.17亿元,换手率5.50%,振幅8.65%。
公司所在有色金属行业117家上市公司整体跌幅2.74%,9家公司上涨,105家公司下跌,领头股为金力永磁,涨幅4.36%。
资金面上,荣华实业近5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940.18万元,主力资金总体呈现净流出状态。
荣华实业公司主营业务为黄金,2018年三季报显示,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081.82万元,同比降54.90%;净利润-5657.99万元,同比降1314.71%;每股收益-0.09元。
值得关注的是,过去180天公司尚未有机构评级。
根据相关规定,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将于2020年月14日停牌1天,于2020年1月15日起复牌。自2020年1月15日起,公司股票将被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ST庞大”变更为“ST庞大”,股票代码仍为“601258”,股票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仅供参考,请查阅当日公告全文。
2020年10月14日,浙江方广律师事务所代理的三名委托人向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庞大集团”,股票代码:601258)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在法院的主持下调解结案,对方表示近期会将赔偿款执行到位。
案件回顾:
2017年5月3日,庞大集团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2018年7月5日,庞大集团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此决定书,庞大集团因未如实披露权益变动情况、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未披露自身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行政处罚。
自庞大集团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后,我们便代理60名委托人向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维权诉讼,其中3名投资者未按规定时间向法院预缴诉讼费,法院按撤诉处理。
2019年9月份,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始受理庞大集团破产重组清算程序,我们的证券虚假陈述案件被移送至唐山中院。因需先完成破产清算程序,故投资者维权案件一度被停滞。
2020年4月份,待庞大集团重组计划执行完毕后,我们又代理7名委托人向唐山中院提起证券维权诉讼,希望唐山中院能将证券维权案件尽早提上日程。
2020年9月15日,唐山中院在众多维权者中选取十名原告作为示范案例开庭审理,其中有3名原告是我们代理的。
目前,经开庭审理的投资者已与庞大集团达成调解协议。其他已起诉的投资者,相信案件进程也会逐渐加快。尚未报名的投资人,如果符合前期索赔条件,建议尽快在同花顺维权平台报名;已报名并进行委托的投资者,我们将会代理委托人到法院起诉立案。
维权索赔持续征集中:
根据《证券法》和《*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浙江方广律师事务所、同花顺维权平台孔聪律师根据行政处罚确定的可索赔条件:2015年3月4日至2017年5月2日期间有买入庞大集团(601258)股票,并且在2017年5月2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可进行索赔报名。
决定维权的投资者在打印对账单时不要只打印上述可索赔条件中的时间段,建议按照我们通知的准备,否则后续法院/对方在审查材料时会要求重新补充。
维权小贴士:可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律师风险代理,投资者获赔前律师不收取股民任何费用。点击关注“孔聪律师”,知晓*维权动态。
维权索赔报名入口:
投资者可在新版同花顺APP首页更多特色服务里面找到同花顺维权平台入口,或关注微信小程序“同 花顺法律援助平台”进行报名索赔以及查询*维权动态!
索赔相关咨询:
智能客服:
QQ:2036491662 同花顺小维
客服电话:952555 (听语音提示先按“1”进入股票个人业务再按“2”选择股票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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