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分析:建设工程竣工后28天内做结算。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按月结算方式实行旬末或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的方法。跨年度竣工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2)竣工后一次结算方式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建设期在12个月以内,或者工程承包价值在100万元以下的,可以实行工程价款每月月中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
法律主观:按月结算,即实行旬末预支或月中预支,月终按工程师确认的当月完成的有效工程量进行结算,竣工后办理竣工结算。竣工后一次结算,完成工程后一次性付清款项。分段结算,双方约定按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的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目标结算方式,按完成工程目标进行结算。
法律分析:工程验收完成后的结算时间:按月结算方式实行旬末或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的方法;分段结算方式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目标结算方式,以业主验收控制界面作为支付工程款的前提条件。
法律分析:建设工程竣工后28天内做结算。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工程结算的时间规定:按月结算方式实行旬末或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的方法;分段结算方式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目标结算方式,以业主验收控制界面作为支付工程款的前提条件。
我国法律对工程结算时间的规定主要包括:若双方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的,按照约定进行结算;若无约定或者约定不清晰,则依据相关司法解释,已实际交付的工程以交付日为准,尚未交付的工程以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为准,既未交付又未结算的工程,以当事人提起诉讼之日为准。
法律分析:建设工程竣工后28天内做结算。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中对竣工结算做了详细规定: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