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1、国自然申请代码
新华社北京6月6日电题:科技事业发生历史性、整体性、格局性重大变化——“中国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聚焦“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科技强国”
科技事业蓝图已经画就 在不断向前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摆在党和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立足中国特色,着眼全球发展大势,把握阶段性特征,对新时代科技创新谋篇布局。
“在目标上,我们建设创新型国家和科技强国;在摆位上,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在战略上,我们持续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在路径上,我们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我国科技事业的蓝图已经画就,我们的科技创新事业在不断向前发展。”科技部部长王志刚说。
我国全社会研发投入从2012年的1.03万亿元增长到2021年的2.79万亿元,研发投入强度从1.91%增长到2.44%;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全球创新指数排名,中国从2012年的第34位上升到2021年的第12位……
王志刚指出,中国在全球创新版图中的地位和作用发生了新的变化。中国既是国际前沿创新的重要参与者,也是共同解决全球性问题的重要贡献者。
“下一步,我们还是要坚持改革,以改革促创新,以创新促发展,不断地推动中国科技创新发展,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国家安全、人民健康等方面的提升和发展。”王志刚说。
重大创新成果接连涌现
“十年来,中科院科研人员攻坚克难、勇攀高峰,产出了一批具有标志性、引领性的重大创新成果。”中国科学院院长侯建国说。
悟空、墨子、慧眼等一批科学卫星提升我国空间科学国际竞争力;凝聚态物理、纳米材料等一批重要前沿方向研究进入世界第一方阵;“中国天眼”“人造太阳”等国际领先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成为科研利器……
侯建国说,中科院紧扣国家战略需求,在保障国家重大工程、突破“卡脖子”技术等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与此同时,瞄准科技前沿加强基础研究,持续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在衡量基础研究水平的“自然指数”排名中,中科院已连续9年位列全球科教机构之首。
近十年,中科院累计向社会转化了约11万项科技成果,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助力。例如,“曙光”超级计算机、人工智能芯片等促进了相关新兴产业的发展;煤制乙醇、煤制低碳烯烃等多项技术成功实现了商业化,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能源安全提供了科技解决方案。
下一步,中科院将进一步发挥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主力军作用,努力取得更多重大创新成果,为加快建设世界科技强国、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做出新的贡献。
工程科技进步*、实力提高最快的十年
“可以说,这十年是我国工程科技进步*、实力提高最快的十年。”中国工程院院长李晓红说,这十年,我国建成了一大批*工程,从载人航天到深海探测再到中国高铁、中国大坝、中国桥梁……这是充分发挥了新型举国体制优势的结果。
与此同时,工程科技的发展实实在在造福了人民,在确保粮食安全、助力抗击疫情、支撑生态环境改善中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李晓红说,中国工程院将建设国内*、世界知名的工程科技高端智库,为国家发展建言献策,为地方提供战略咨询。
“我们的院士遍布全国各地,中国工程院可以把他们凝聚起来,组织跨学科、跨领域的院士专家进行联合攻关、服务国家战略,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李晓红说,中国工程院将持续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不断深化院士制度改革,促进院士在国家重大工程、核心关键技术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我们今后要以更加开放的思维和举措来推进国际工程科技的创新开放合作,提高我国工程科技的国际化水平和影响力。”李晓红说,在全球工程科技治理中要发出中国声音。
高质量科普服务惠及我国更广泛人群
科技创新、科学普及是实现创新发展的两翼。没有全民科学素质普遍提高,就难以建立起宏大的高素质创新大军,难以实现科技成果快速转化。
“过去十年,得益于科学普及的推广,我国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大幅提升,2020年达到10.56%,比2015年的6.2%提高了近1倍。”中国科协分管日常工作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张玉卓说。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不断提高科普组织力动员力,构建省域统筹政策和机制、市域构建资源集散中心、县域组织落实,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党群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站)等为阵地,以科技志愿服务为手段的基层科普组织动员体系,打造“品牌、平台、机制、队伍、改革、阵地”六位一体的高质量科普服务体系。
中国特色现代科技馆体系服务线下公众超8.5亿人次,“科普中国”平台传播量达416亿人次,213万名科技工作者实名注册科技志愿者,连续4年举办世界公众科学素质促进大会深化国际合作……十年来,高质量科普服务惠及我国更广泛人群。
张玉卓说,接下来将着力营造“人人科普、科普人人”的良好氛围,并引导科普资源和服务向欠发达地区尤其是西部地区倾斜,持续推进科普助力乡村振兴。
促进基础研究高质量发展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是我国资助基础研究的“基本盘”,为基础研究人员提供了最稳定的项目来源。十年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共受理项目申请约201万项,资助约43万项,覆盖自然科学各个领域,形成了完整的资助体系。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主任李静海认为,当前应对全球挑战与科研范式变革交织,在这关键历史时期,深化科学基金改革、不断提升资助效益、促进基础研究高质量发展,是必须肩负的历史使命和时代责任。
为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以明确资助导向、完善评审机制、优化学科布局三项任务为核心进行了系统性改革。
同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大幅简化申请代码,代码数量由3500多个压缩到1300多个。资助管理机制改革方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改革联合基金,针对不同合作对象明确出资比例,引导多元主体加大投入。
“下一步,科学基金将以转变科研范式与提升凝练科学问题能力为抓手,更加主动开拓未来,为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支撑。”李静海说。(
为答谢广大投资者的信任与支持,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经与上海陆享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享基金”)协商一致,决定自2022年5月30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陆享基金开展的基金认购、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
一、适用基金
费率优惠活动期间,如本公司新增通过陆享基金代销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则自该基金开放认购、申购或在陆享基金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当日起将同时开通本优惠活动,届时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如该基金适用不同于上述的费率优惠,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二、费率优惠活动内容
1、优惠活动方案
自2022年5月30日起,投资者通过陆享基金营业网点、APP等渠道认购、申购或定期定额投资上述适用基金,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要求下,享有基金认购、申购、定期定额投资费率*1折优惠。基金原认购、申购、定期定额投资费率按笔收取固定费用的不再享有费率优惠。各基金的原认购、申购、定期定额投资费率详见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2、费率优惠期限
本次费率优惠活动的结束时间以陆享基金所示公告为准,本公司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三、重要提示
1、本次费率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本公司在陆享基金销售的处于正常认购或申购期采用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产品的认购、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费用,不包括后端收费模式的认购、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费用以及赎回、转换等其他业务的费用。
2、费率优惠活动期间,具体业务办理流程以陆享基金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3、本次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陆享基金所有,有关费率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陆享基金的有关公告。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上海陆享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21-53398816
网址:www.luxxfund.com
2、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1-166-866
网址:www.cjzcgl.com
五、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五月二十六日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近期,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更新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网络版常见问答。
其中,申请部分共93个问答,分为申请时间、项目定位、申请书、条件、限项、系统、项目类型、依托单位、合作研究单位、查询、评审、结果公布等亚类;实施部分共10个问答,分为提交材料、变更、预算调整、日常管理等亚类;结题部分共6个问答,分为材料提交、成果、日常管理等亚类;经费部分共29个问答,由原来的8个亚类改为6个亚类,去掉了原来的“资助方式”“合作单位”“支出范围”“间接经费”4个亚类,同时增加了“资金管理”亚类,分为资金管理、预算编制、经费管理、决算编制、结余资金、经费查询等亚类。
申请
1-1申请时间 | 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接收申请的时间有几种情况? |
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按接收申请的方式不同,分为集中接收项目和非集中接收项目。2022年集中接收项目接收申请时间于3月20日16时截止。非集中接收项目接收申请时间按照自然科学基金委发布的项目指南和通知通告要求时间接收。*类分享探索计划项目可随时提出申请,由相关科学部受理并分批组织审查和评审。 | |
1-2申请时间 | 问:什么时候可以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 |
答:2022年度申请项目,依托单位应提前从信息系统中下载《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项目申请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依托单位公章后,将电子扫描件上传至信息系统(本年度只需上传一次)。依托单位完成上述承诺程序后方可申请项目。 对于集中接收项目,每年1月15日后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在线填写申请书。对于非集中接收项目,请参考相应类型的项目指南要求进行填报。 | |
1-3申请时间 | 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何时申请?是否有申请时间表? |
答: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在集中接收期申请,其他类型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的申请时间以自然科学基金委主页“通知通告”栏目和“国际合作”栏目发布的项目指南为准。申请时间可参考国际合作局网站提供的“国际(地区)合作组织间项目相关工作进程表”。 | |
2-1项目定位 | 问:分享探索计划项目资助定位和申请资格是什么? |
答:分享项目资助科研人员提出分享学术思想、开展探索性与风险性强的分享性基础研究工作,如提出新理论、新方法或揭示新规律等,旨在培育或产出从无到有的引领性分享成果,解决科学难题、引领研究方向或开拓研究领域,为推动我国基础研究高质量发展提供源头供给。分享项目的核心研究内容不能与正在执行或处于评审阶段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及国家其他科技计划项目重复。申请资格:具有承担基础研究项目(课题)或其他基础研究经历的科学技术人员均可提出申请。 | |
2-2项目定位 | 问:分享探索计划项目分类和申请方式是什么? |
答:分享探索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分享项目)分为*类和指南引导类两种类型。*类分享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统一发布年度申请指南,提出相关申请要求,不限研究领域或方向。该类项目申请需要2名具有正*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且在国内或国外学术界具有较高影响力的同行专家,或2名自然科学基金委工作人员(包含1名固定编制项目主任和1名科学部负责人)推荐。除自然科学基金委科学部负责人外,每位推荐人每年只可推荐1项分享项目申请。推荐人应针对项目学术思想的分享性、科学性和潜在影响力提出详细的推荐意见。指南引导类分享项目,由自然科学基金委各科学部通过征集科学家建议、学术论坛讨论或专家论证等形式,形成项目指南并适时发布。该类项目申请无需*。 | |
2-3项目定位 | 问:分享探索计划项目资助期限和强度是什么? |
答:分享项目采用灵活的资助期限和资助强度。*类分享项目资助期限一般为1-3年,资助强度一般不超过100万元/年。申请人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实事求是地选择资助期限和提出资金需求。指南引导类分享项目资助期限和资助强度由项目指南确定。 | |
3-1申请书 | 问:申请书内容不得涉及哪些信息? |
答:在申请书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法规或含有涉密信息、敏感信息的内容。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申请书中的相关研究工作基础和研究内容等严禁抄袭剽窃或弄虚作假,严禁违反法律法规、伦理准则及科技安全等方面的有关规定。 | |
3-2申请书 | 问:申请书应该遵守哪些科研诚信要求? |
答:1. 科学基金项目应当由申请人本人申请,严禁冒名申请,严禁编造虚假的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2. 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应当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同时,申请人还应当对所有主要参与者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严禁伪造或提供虚假信息。3. 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填报的学位信息应当与学位证书一致;学位获得时间应当以证书日期为准。4. 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应当如实、准确填写依托单位正式聘用的职称信息,严禁伪造或提供虚假职称信息。5. 无工作单位或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申请人应当在申请书基本信息表中如实填写工作单位和聘用信息,严禁伪造信息。6. 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应当如实、规范填写个人履历,包括详细列出各时间段对应的职称,严禁不写中间职称只写*职称,如“1986 年至今教授”,严禁伪造或篡改相关信息。7. 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研究生导师和博士后合作导师姓名,不得错填漏填。 | |
3-3申请书 | 问:基金委的四类科学问题属性指的是什么? |
答:鼓励探索、突出分享;聚焦前沿、独辟蹊径;需求牵引、突破瓶颈;共性导向、交叉融通。 | |
3-4申请书 | 问:哪些项目是基于四类科学问题属性进行分类评审? |
答:重点项目、面上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继续试点基于四类科学问题属性的分类评审。申请人应当根据要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和研究内容,选择最相符、最侧重、最能体现申请项目特点的一类科学问题属性,并阐明选择该科学问题属性的理由。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根据申请人所选择的科学问题属性,组织评审专家进行分类评审。 | |
3-5申请书 | 问:哪些项目试点无纸化申请?相关材料如何提交? |
答:2022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继续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应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并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依托单位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材料;项目获批准后,应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须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 |
3-6申请书 | 问:哪些项目需要提交英文申请书? |
答: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需提交英文申请书作为附件。其他类型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以自然科学基金委主页“通知通告”栏目和“国际合作”栏目发布的项目指南为准。 | |
3-7申请书 | 问:项目申请人如何选择项目申请书的申请代码? |
答:项目申请人选择申请代码时,(1)尽量选择到二级申请代码(4位数字);(2)重点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联合基金项目等对申请代码填写可能会有特殊要求,详见《指南》相关类型项目部分;(3)填写申请书简表时,请准确选择“申请代码1”及其相应的“研究方向”和“关键词”内容;(4)如对申请代码有疑问,请向相关科学部咨询。 | |
3-8申请书 | 问:申请书资助类别、亚类说明、附注说明如何填写? |
答:项目申请人应当根据所申请的项目类型,准确选择“资助类别”“亚类说明”“附注说明”等内容。部分项目“附注说明”需要严格按《指南》相关要求选择,未要求选择的应当留空。 | |
3-9申请书 | 问:各类项目的研究期限是几年?起止时间如何填写? |
答:不同类型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对研究期限有不同的要求。面上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研究期限为4年;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研究期限为3年;*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研究期限为3年;重点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研究期限为5年;联合基金重点支持项目和集成项目研究期限为4年;其余项目研究期限请参照项目指南或基金委网站发布的通知通告。集中接收项目的申请书起始时间一律填写申请2023年1月1日,结束时间按各类型项目要求填写20XX年12月31日(项目指南特殊说明的除外)。其余项目研究期限请参照项目指南或基金委网站发布的通知通告。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以根据在站时间灵活选择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的资助期限。 | |
3-10申请书 | 问:申请人每年在依托单位的工作时间有什么要求? |
答:以下项目类型对申请人每年在依托单位的工作时间有明确要求:(1)*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应保证在项目资助期内每年在依托单位从事研究工作的时间在9个月以上;(2)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应保证在项目资助期内每年在依托单位从事基础研究工作的时间在9个月以上;(3)创新研究群体项目的申请人和参与者应保证在项目资助期内每年在依托单位从事基础研究工作的时间在6个月以上;(4)*青年科学基金(港澳)项目申请人保证在项目资助期内每年在港澳依托单位从事研究工作的时间在9个月以上;(5)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以根据在站时间灵活选择资助期限,不超过该类项目的资助年限,获得资助后不得变更依托单位。其他项目应根据申请项目的实际情况据实填写。 | |
3-11申请书 | 问:项目申请人证件信息发生变更时是否需要在当年度申请书中说明? |
答:申请人在填写本人及主要参与者姓名时,姓名应与使用的身份证件一致;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相关栏目中说明。 | |
3-12申请书 | 问:无纸化申请时,需要同时提交哪些附件材料? |
答:申请人应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并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材料(按照项目指南中“申请规定”“科学部资助领域和注意事项” 和项目类型的撰写提纲等相关要求),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 |
3-13申请书 | 问:从事生物医学研究过程中涉及伦理的相关研究申请项目有什么要求? |
答:生命科学部对从事生物医学研究中涉及伦理学的项目申请提出以下要求:(1)从事科学研究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在开展生物医学领域的研究活动中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尊重国际公认的生命伦理准则,遵守国家有关伦理学研究的相关要求。(2)涉及人体组织、器官、细胞等的生物医学研究必须在申请书中提供依托单位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提供的伦理委员会审查意见。(3)多单位参与的涉及伦理学研究的申请需分别提供各参与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伦理委员会审查批准的证明文件。(4)境外机构或者个人与国内医疗卫生机构合作开展涉及人的伦理学相关的研究,应当出具国内合作研究单位提供的伦理委员会审查批准的证明文件。(5)研究项目需要签署知情同意书的需在申请书中说明知情同意书的签署程序。(6)涉及伦理学相关的项目获批准后如若在执行期间更改研究计划的,需按以上要求重新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交更改研究计划后的伦理委员会的审查意见证明。医学科学部要求:由于医学科学研究对象的特殊性,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请申请人和依托单位注意在项目申请及执行过程中严格遵守针对相关医学伦理和患者知情同意等问题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包括在申请书中提供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伦理委员会的审核证明(电子申请书应附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明的申请项目将不予资助。 | |
3-14申请书 | 问:什么情况下需要提供依托单位生物安全保障承诺书? |
答:生命科学部:对于涉及高致病性病原生物操作的研究项目,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在具备相应的生物安全条件下方可申请。医学科学部:涉及病原微生物研究的项目申请,应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有关部委关于“伦理和生物安全”的相关规定;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研究的项目申请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涉及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项目申请,应具备生物安全设施条件,随申请书提交依托单位或合作研究单位生物安全保障承诺,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明的申请项目将不予资助。 | |
3-15申请书 | 问:所有项目申请人和参与者是否都需要亲笔签字? |
答: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申请人应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项目获批准后,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本人应当在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上签字。主要参与者中的境外人员,如本人未能在纸质申请书上签字,则应通过信件、传真等方式发送本人签字的纸质文件,说明本人同意参与该项目申请和所承担的研究工作,随纸质签字盖章页一并报送。合作研究单位应当在纸质签字盖章页上加盖公章,公章名称应当与申请书中单位名称一致。已经在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的合作研究单位,应当加盖依托单位公章;没有注册的合作研究单位,应当加盖该法人单位公章。 | |
3-16申请书 | 问:国外(境外)参与者的知情同意函有固定格式和要求吗? |
答:项目获批准后,主要参与者中的国外(境外)人员,如本人未能在纸质申请书上签字,则应通过信件、传真等方式发送本人签字的纸质文件,说明本人同意参与该项目申请和所承担的研究工作,随纸质签字盖章页一并报送。 | |
3-17申请书 | 问:国外(境外)合作者无法在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英文申请书的确认函上签字,该如何处理? |
答:当国外(境外)合作者无法在英文申请书上签字时,可由一封本人签名的确认函代替。确认函需外方合作者在其大学或研究机构的正式信函用纸上打印,信函用纸上应包含外方合作者所在工作单位信息,如大学或研究机构标志、单位名称、具体联系方式等内容。外方合作者必须提供其完整准确的通讯地址和联系信息,同时需明确合作题目、合作内容、合作时限、成果共享约定等内容。外方合作者应在确认函中明确表明已阅读过英文申请书并同意其内容。 | |
3-18申请书 | 问:项目申请人如何提出回避某位评审专家的申请? |
答:申请人可以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出3名以内不适宜评审其申请的通讯评审专家名单。在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在线撰写申请书时填写回避专家的姓名和工作单位。 | |
3-19申请书 | 问:申请人可否直接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报送申请材料? |
答:自然科学基金委不接收个人直接报送和非依托单位报送的材料。 | |
3-20申请书 | 问:申请者以往承担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完成情况对申请新项目有无影响? |
答:申请书撰写提纲中有提供上一个已结题项目完成情况的要求。 另外,生命科学部、地球科学部、医学科学部对高质量完成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所申请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资助。 管理科学部坚持对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在结题一年后进行绩效评估。对高质量完成项目的负责人所提出的新申请,在同等条件下将予以优先资助;对于以往项目执行不力的负责人所提出的新申请,将从严掌握。 | |
3-21申请书 | 问:项目申请书不予受理的主要原因有哪些? |
答:项目申请书近几年不予受理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类: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推荐信、导师同意函、知情同意函、伦理委员会证明等;研究期限填写错误;申请代码或研究领域选择错误;未如实填写研究生导师或博士后合作导师姓名;不属于项目指南资助范畴;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填写的信息不一致;申请书缺项;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申请超项;申请人不具备该类项目的申请资格;申请人正在承担或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限管理科学部);*职称的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承担或申请多个项目单位不一致,未标注说明;未按要求提供与本申请内容相关的代表性论著;其他可认定的不予受理情形。 | |
3-22申请书 | 问:科学部资助领域和注意事项有哪些? |
答:申请人应了解申请书选择学科代码所属科学部和学科处有关资助领域和注意事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在“科学部资助领域和注意事项”部分明确提出了各学科资助范围、优先资助领域和不予受理的内容。 | |
3-23申请书 | 问:申请书中主要参与者需要列入学生吗? |
答:2022年,申请人填写主要参与者时不再列入学生,只需将参与项目的学生人数如实填入总人数统计表中。 | |
3-24申请书 | 问:请书中主要参与者简历信息如何填写? |
答:主要参与者个人简历信息采用与申请人相同的在线方式采集。申请人应当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版个人简历文件。未按要求上传主要参与者个人简历的将无法提交项目申请。 | |
3-25申请书 | 问:申请书个人简历中填写论文等研究成果有哪些新要求? |
答:在填写论文等研究成果时,根据论文等发表时的真实情况如实规范列出所有作者署名,不再标注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减轻科学技术人员填表负担。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在填写论文等研究成果时,应当根据论文等发表时的真实情况,如实规范列出研究成果的所有作者(发明人或完成人等)署名,不得篡改作者(发明人或完成人等)顺序。对于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应上传公开发表的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扫描件。 | |
4-1条件 | 问: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人员,怎样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
答:此类人员经与在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的依托单位协商,并取得该依托单位同意,可以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不得申请其他类型项目。 | |
4-2条件 | 问:同时受聘于多个依托单位的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是否可以作为申请人通过不同的依托单位同年申请多个项目? |
答:可以。申请人即使受聘于多个依托单位,通过不同依托单位申请和承担项目,其申请和承担项目数量仍然适用于本限项申请规定。 具有*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申请人或者主要参与者的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详细注明:(1)同年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各类科学基金项目的单位不一致的;(2)与正在承担的各类科学基金项目的单位不一致的。 | |
4-3条件 | 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哪些类型申请时有年龄限制? |
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人才项目系列及部分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对申请人有年龄要求。具体要求详见相应类型项目指南。 | |
4-4条件 | 问:什么情况下,申请人需要提交*信? |
答:对于不具有*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且不具有博士学位的研究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需要提交两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的推荐信。此外,*类分享探索计划项目,每个项目申请需要2名具有正*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且在国内或国外学术界具有较高影响力的同行专家,或2名自然科学基金委工作人员(包含1名固定编制项目主任和1名科学部负责人)推荐。 | |
4-5条件 | 问:对推荐专家的研究领域和职称等是否有要求? |
答:两名推荐专家需与申请人研究领域相同、且具有*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对于*类分享探索计划项目,每个项目申请需要2名具有正*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且在国内或国外学术界具有较高影响力的同行专家,或2名自然科学基金委工作人员(包含1名固定编制项目主任和1名科学部负责人)推荐。除自然科学基金委科学部负责人外,每位推荐人每年只可推荐1项分享项目申请。推荐人应针对项目学术思想的分享性、科学性和潜在影响力提出详细的推荐意见。 | |
4-6条件 | 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对申请人和参加人所在地区有何要求? |
答: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应当是在指定区域范围内(详见《指南》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部分)依托单位的全职工作人员,以及由中共中央组织部派出正在进行三年(含)期以上援疆、援藏的科学技术人员(受援依托单位组织部门或人事部门出具援疆或援藏的证明材料,并将证明材料扫描件作为申请书附件上传);如果援疆、援藏的科学技术人员所在受援单位不是依托单位,允许其通过受援自治区内可以申请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的依托单位申请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资助区域范围以外的科学技术人员、地区科学基金资助范围内依托单位的非全职工作人员、位于地区科学基金资助区域范围内的中央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所属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对参与者无特殊要求。 | |
4-7条件 | 问:哪些地区的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属于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范围? |
答:隶属于内蒙古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西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贵州省、江西省、云南省、甘肃省、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陕西省延安市和陕西省榆林市依托单位的全职科学技术人员。 | |
4-8条件 | 问:当年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结题手续的项目如何处理? |
答:当年未按时报送结题材料的应结题项目,按逾期待结题处理,计入相应的限项申请范围,同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的有关规定对项目负责人和依托单位进行处理。 | |
4-9条件 | 问:同一年申请人是否可以同时申请不同科学部的项目? |
答:(1)申请人不得同时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项目类型、由不同申请人或经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重复提出申请。(2)符合当年度限项申请规定的申请人,同年申请不同科学部的项目时,应在申请书中列明同年申请的其他项目的项目类型、项目名称,并说明申请项目之间的区别与 | |
4-10条件 | 问:申请人同一年度是否可以申请多项同一类型项目? |
答: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其中:重大研究计划中的集成项目和战略研究项目、专项项目中的科技活动项目、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除外;联合基金项目中,同一名称联合基金为同一类型项目) | |
4-11条件 | 问:申请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对合作者有什么要求? |
答: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合作者应在国外(境外)从事科学研究,并独立主持实验室或重要的研究项目,且具有所在国(或所在地)相当于副教授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合作者申请资格参照相应的项目指南并须符合境外合作方资助机构对其申请人的要求。 | |
4-12条件 | 问:具有*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满足申请条件前提下,是否可以同时申请两种不同类型项目? |
答:符合当年度限项申请规定的申请人,可以同时申请不同类型的项目,但项目的研究内容不应相同或相近。 | |
4-13条件 | 问: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与依托单位签订的书面合同有什么要求? |
答:书面合同应当明确项目保障条件、工作时间、管理权限、经费使用、知识产权、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等方面内容。对于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人员,还应当经其所在单位书面同意。 | |
4-14条件 | 问: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作为申请人可以申请哪些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
答: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以作为申请人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和部分其他类型项目(由相应项目指南确定),但在聘(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得通过港澳地区依托单位申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 |
4-15条件 | 问:正在攻读全日制研究生学位的人员,可以作为申请人申请哪些项目? |
答: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项目接收申请截止日期时尚未获得学位)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各类项目。 | |
4-16条件 | 问: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可以作为申请人申请哪些项目? |
答: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人员经过导师同意可以通过受聘单位(不含港澳地区依托单位)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其中,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人员不得申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受聘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各类项目。 | |
4-17条件 | 问:在职攻读研究生人员申请提供的导师同意函有什么要求? |
答:应说明申请项目与其学位论文的关系,以及承担项目后工作时间和条件保证等,由导师签字,并将函件扫描件作为申请书附件上传。 | |
4-18条件 | 问:非受聘于依托单位的境外人员,是否可以作为无依托单位的申请人申请各类项目? |
答:非受聘于依托单位的境外人员,不能作为无工作单位或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申请人申请各类项目。 | |
4-19条件 | 问:受聘于依托单位的境外人员,可否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
答:受聘于依托单位的境外人员,不得同时以境内申请人和境外合作者[指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外方合作者]两种身份申请项目。全职受聘于依托单位的境外人员可以通过其受聘依托单位进行申请;非全职聘用的工作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科学基金项目,应当在申请书中如实填写在该依托单位的聘任岗位、聘任期限和每年的工作时间。 | |
4-20条件 | 问:受聘于依托单位的境外人员,是否可以同时以境内、境外两种身份申请或参与申请各类项目? |
答:受聘于依托单位的境外人员,不得同时以境内申请人和境外合作者[指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外方合作者]两种身份申请项目。 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负责人和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包括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与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境外合作者,在项目资助期满前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其他类型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港澳)和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除外]。 境内身份的项目负责人,在项目资助期满前不得作为境外合作者参与申请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包括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与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 |
4-21条件 | 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应具备什么条件? |
答:(1)具有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2)具有*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3)申请当年1月1日男性未满35周岁[198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未满40周岁[198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不得申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但符合上述基本条件的在职攻读博士研究生学位的人员,经过导师同意可以通过其受聘单位申请。 | |
4-22条件 | 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是否需要填写参与者? |
答:不需要。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点评价申请人本人的创新潜力,项目中不再列出参与者。 | |
4-23条件 | 问:外籍和港澳台地区的科研人员能否依托境内依托单位申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
可以申请。但外籍和港澳台地区的申请人需要在申请书附件中提供全职在依托单位工作聘期的证明材料扫描文件。 | |
4-24条件 | 问:港、澳地区科研人员在申请优青(港澳)项目的情况下,同年依托内地依托单位申请其他类型项目? |
答:可以申请。在符合*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的前提下,港澳地区依托单位科研人员可以申请优青(港澳)项目,同年可以依托内地依托单位申请指南中规定允许申请的其他类型项目,但需在申请书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处进行说明。 | |
4-25条件 | 问:港澳地区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是否可以申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
答:可以申请。2022年面向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浸会大学、***大学和***科技大学等港澳地区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开放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 | |
4-26条件 | 问:在职博士后研究人员是否可以通过博士后工作单位申报基金项目(原工作单位非依托单位)? |
答:可以。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以作为申请人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和部分其他类型项目(由相应项目指南确定)。但不得通过港澳地区依托单位申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并且获得资助后不得变更依托单位。 | |
5-1限项 | 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的新表述? |
答: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申请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未进入现场考察环节的基础科学中心项目申请、未进入预算评审环节的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申请、未进入预算评审或现场考察环节的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申请,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 | |
5-2限项 | 问:作为主要参与者参与的项目是否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 |
答:具有*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作为主要参与者正在承担的 2019 年(含)以前批准资助的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2020 年(含)以后批准(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项目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不具有*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晋升为*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后,原来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原来作为主要参与者正在承担的项目不计入。 | |
5-3限项 | 问:不具有*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晋升为*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后,其作为负责人和参与者正在承担的项目是否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 |
答:不具有*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晋升为*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后,原来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原来作为主要参与者正在承担的项目不计入。 | |
5-4限项 | 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在未正式公布资助结果之前是否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 |
答: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正式接收申请到自然科学基金委作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以及获得资助后,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申请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 | |
5-5限项 | 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与其它科技人才计划的统筹衔接规定是怎样的? |
答:2022年,根据中央有关部门关于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支持期内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获得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任何一类且在支持期内的,以及获得过上一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任何一类支持的,不得申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2022年,根据中央有关部门关于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支持期内只能承担一项,获得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任何一类且在支持期内的,不得申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 |
5-6限项 | 问:分享探索计划项目的限项申请规定有哪些? |
答:(1)分享探索计划项目申请时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获资助后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资助期限1年及以下的项目除外)。(2)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分享探索计划项目(含预申请)。 | |
5-7限项 | 问:申请当年资助期满的项目是否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 |
答:除特别说明外,申请当年资助期满的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 | |
5-8限项 | 问:因初审不予受理的面上项目,是否纳入面上项目连续申请两年未获资助暂停申请1年的范围? |
答:是的。前两年连续申请面上项目未获资助的项目(包括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申请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本年度面上项目。即,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连续两年申请面上项目未获资助的项目(包括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申请人,2022 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 | |
5-9限项 | 问:哪些类型的项目计入具有*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2项的范围? |
答: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战略研究项目),联合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直接费用大于 200 万元/项的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仅限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承担,作为主要参与者不限),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含承担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资助期限超过 1 年的应急管理项目、分享探索计划项目以及专项项目[特别说明的除外;应急管理项目中的局(室)委托任务及软课题研究项目、专项项目中的科技活动项目除外]。 | |
5-10限项 | 问:如何理解“正在承担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
答: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分为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正在承担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 |
5-11限项 | 问:作为主要参与者,是否可以同年同时参与申请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和基础科学中心项目? |
答:不可以。具有*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同年申请和参与申请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和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合计限 1 项。 | |
5-12限项 | 问:“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的表述中,专门备注“联合基金项目中,同一名称联合基金为同一类型项目”。请问如何理解“同一名称联合基金”? |
答:联合基金均有各自的名称,如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NSFC-云南联合基金等。同一名称下的联合基金项目属于“同类型项目”。例如,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重点支持项目和NSFC-云南联合基金重点支持项目不是同一名称联合基金下的项目,不属于“同类型项目”;NSAF联合基金的培育项目和重点支持项目为同一名称联合基金下的项目,属于“同类型项目”。 | |
5-13限项 | 问:作为项目负责人限制获得资助次数的项目类型有哪些? |
答: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同类型项目作为项目负责人仅能获得 1 次资助。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同层次项目作为负责人仅能获得 1 次资助。地区科学基金项目:自 2016 年起,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得资助累计不超过 3 次,2015 年以前(含 2015 年)批准资助的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不计入累计范围。 | |
5-14限项 | 问:同一年度内,能否作为申请人同时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
答:在2022年度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科学部项目、同年又作为负责人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将不予受理。*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除外。同一年度内,已经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部分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 |
5-15限项 | 问:尚未获得《结项证书》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负责人能否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管理科学部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
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科学部规定,作为项目负责人近5年(2017年1月1日以后)已经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但在当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截止日期前,尚未获得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颁发的《结项证书》者,不得申请除*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外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已获得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颁发的《结项证书》且2022年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G字头申请代码)项目的,需以附件方式在线提交加盖依托单位法人公章的《结项证书》电子版扫描件。以前年度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曾经提交过《结项证书》材料,本年度申请无须再次提交。 | |
5-16限项 | 问: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的参与者可否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
答:可以。 | |
6-1系统 | 问: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时,如何获得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账号? |
答:*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向依托单位管理员或经依托单位授权的二级单位管理员提供个人姓名、职称和邮箱信息,由管理员创建账号,激活完善个人信息后使用;曾获得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在线申请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可直接用原账号和密码登录。 | |
6-2系统 | 问:申请人忘记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已有账号的登录密码,该如何找回? |
答:访问ISIS登录界面,点击【忘记密码】链接,您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重置密码:1. 通过手机。输入您的相关信息安全确认及重置密码(已验证成功手机号)。2. 通过电子邮件。输入您的姓名和已验证的邮箱后,点击【发送邮件】按钮,然后点击邮件中的链接重置密码。3. 请联系您所在依托单位的科研部门联络人获取重置密码邮件。 | |
6-3系统 | 问:在填报国家自然科学项目申请书时出现系统故障时,应如何处理? |
答:可通过系统的支持邮箱(support@nsfc.gov.cn)、服务电话(010-62317474)或QQ在线咨询功能咨询具体问题。 | |
6-4系统 | 问:已有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或项目负责人,变更依托单位后是否需要重新申请账号? |
答:不需要,但需要在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个人信息界面更新依托单位信息。 | |
7-1项目类型 | 问:集中接收的项目类型有哪些? |
答:2022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和部分联合基金项目等。 | |
7-2项目类型 | 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主要有哪些类型? |
答:主要包括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等。 | |
8-1依托单位 | 问:自然科学基金委是否随时受理新依托单位的注册? |
不是。自然科学基金委每年一次集中受理注册申请,受理注册通知应当在受理申请起始之日30日前公布。符合注册条件的单位可根据通知要求,按程序申请注册。 | |
8-2依托单位 | 问:申请注册成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高等学校、科学研究机构以及其他公益性机构,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自然科学基金委申请注册为依托单位:(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业务范围中具有科学研究的相关内容;(三)具有从事基础研究活动的科学技术人员;(四)具有开展基础研究所需的条件;(五)具有专门的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机构和制度;(六)具有专门的财务机构和制度;(七)具有必要的资产管理机构和制度。 | |
9-1合作研究单位 | 问:项目组主要参与者中有外单位人员,其所在单位是否视为合作研究单位? |
答:主要参与者中如有申请人所在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境外单位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 | |
9-2合作研究单位 | 问:每个申请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最多可以有几个? |
答:每个申请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2个(特殊说明的除外)。 | |
9-3合作研究单位 | 问:主要参与者中有境外人员,其所在境外单位是否视为合作研究单位? |
答:境外人员被视为以个人身份参加项目申请,其境外工作单位不作为合作研究单位。 | |
10-1查询 | 问:怎样查询申请人和参与者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情况? |
答:目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官网的“人员获资助项目信息查询”栏目已经无法针对申请人查询承担(参与承担)项目数情况,需由本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查询,或请其所在依托单位管理员账号查询。 | |
10-2查询 | 问:如何查询或获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管理办法、申请书表格、申请书撰写提纲等资料? |
答:通过自然科学基金委官方网站http://www.nsfc.gov.cn,可查看项目指南,管理办法;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在线填写申请书,可查看申请书撰写提纲、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等资料。 | |
10-3查询 | 问:如何查询已结题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信息? |
答: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在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http://output.nsfc.gov.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http://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成果报告全文。可登录这两个网站查询相关信息。 | |
10-4查询 | 问:项目申请人如果没有收到评审意见反馈,如何查询? |
答:项目申请人与依托单位管理员联系,通过依托单位管理员在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中查询。 | |
11-1评审 | 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评审方式主要有哪两种? |
答:主要分为通讯评审和会议评审两类。基金管理机构对已受理的基金资助项目申请,应当先从同行专家库中随机选择3名以上专家进行通讯评审,再组织专家进行会议评审;对因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特殊需要或者其他特殊情况临时提出的基金资助项目申请,可以只进行通讯评审或者会议评审。 | |
11-2评审 | 问:如何申请项目复审? |
答:申请人对自然科学基金委作出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资助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出复审申请。申请人应当通过电子和纸质方式一并提出复审申请,确保电子申请和纸质申请的一致性。纸质复审申请可以通过当面递交或者邮寄等方式提交。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对评审专家的学术判断有不同意见,不得作为提出复审请求的理由。 | |
11-3评审 | 问:申请项目复审应该按照什么程序办理? |
答:申请人对自然科学基金委作出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资助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出复审申请。申请人应当通过电子方式和纸质方式一并提出复审申请,确保电子申请和纸质申请的一致性。纸质复审申请可以通过当面递交或者邮寄等方式提交。申请人应当在复审申请中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二)复审请求、申请复审的主要事实和理由;(三)申请人的签名;(四)申请复审的日期。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复审申请不予受理:(一)非项目申请人提出复审申请的;(二)提交复审申请的时间超过规定截止日期的;(三)复审申请内容或者手续不全的;(四)对评审专家的评审意见等学术判断有不同意见的。对不予受理的复审申请,自然科学基金委应当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决定及不予受理的原因。 | |
12-1结果公布 | 问:年什么时间公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初审结果? |
答:基金管理机构应当自基金资助项目申请截止之日起45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初步审查。集中接收期项目初审结果通常在每年4月底或5月初公布。 | |
12-2结果公布 | 问:每年什么时间公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结果? |
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一般从接收至审批完成需要5个月左右时间。集中接收的大部分项目类型,资助结果一般在当年8月中下旬公布,其余项目根据项目评审进程陆续公布。非集中接收期项目的资助结果按照自然科学基金委发布的指南和评审进程陆续公布。具体情况见基金委网站通知通告。 |
实施
1-1提交材料 | 问:纸质版《资助项目计划书》应提交几份? |
答:要求提交纸质版项目资助计划书原件2份。 | |
1-2提交材料 | 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是否需要提交年度进展报告? |
答:需要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在线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依托单位按照《条例》及相关管理办法等要求,通过信息系统对项目进展报告进行审核,并于2022年1月15日前逐项确认,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对未按规定提交项目进展报告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 |
2-1变更 | 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可以变更项目组参与者?如何变更? |
答:依托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当保证参与者的稳定。参与者不得擅自增加或者退出。由于客观原因确实需要增加或者退出的,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经依托单位审核后报自然科学基金委批准。部分项目类型如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参与者不得变更,具体规定请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相关项目类型管理办法执行。 | |
2-2变更 | 问:哪些类型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不可变更项目负责人? |
答:一般情况下,人才系列项目不得变更项目负责人,例如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不可抗力除外)等不可变更项目负责人。 | |
2-3变更 | 问:如何变更项目负责人? |
答:在相关项目管理办法中变更项目负责人的适用情形下,依托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可提出变更项目负责人申请,报自然科学基金委批准。 | |
2-4变更 | 问:哪些项目类型不得变更依托单位? |
答:不得变更依托单位的项目类型包括:外国学者研究基金、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和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在站博士后申请的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在获资助后不得变更依托单位。 | |
2-5变更 | 问:如何变更项目的依托单位? |
答:项目负责人调入另一依托单位工作的,经所在依托单位与原依托单位协商一致,由原依托单位提出变更依托单位的申请,报自然科学基金委批准。协商不一致的,自然科学基金委作出终止该项目负责人所负责的项目实施的决定。 | |
2-6变更 | 问:在什么情况下,依托单位应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出依托单位注册信息变更申请? |
答:依托单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应当自该情形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出变更申请:(一)依托单位名称、科学基金管理联系人信息、银行账号等基本信息变更;(二)法人类型发生变更;(三)因法人合并、分立等发生变更;(四)其他需要变更的情形。 | |
3-1日常管理 | 问:个人联系方式变更后,如何在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更新? |
答: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在个人信息界面变更个人联系方式及相关信息。 | |
3-2日常管理 | 问:哪些类型的项目需要进行中期检查(或中期评估)? |
答:部分类型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需要进行中期检查(或中期评估)。例如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大项目、重点项目、联合基金重点支持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重点支持与集成项目以及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等需要进行中期检查(或中期评估)。 |
结题
1-1材料提交 | 问:项目负责人需提交几份纸质版《项目结题/成果报告》? |
答:依托单位需先通过信息系统提交电子版结题材料,待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成果报告,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原件(不含附件材料)。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与审核通过后的电子版一致。 | |
2-1成果 | 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研究形成的成果该如何标注? |
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发表的研究成果,项目负责人和参与者均应如实注明得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和项目批准号。对于受多个资助机构资助产生的项目成果,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为主要资助渠道或者发挥主要资助作用的,应当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作为第一顺序的标注。 | |
2-2成果 | 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后,后续成果是否还可以标注原批准号? |
答:项目负责人在结题后三年内应继续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供与资助项目相关的研究成果,并按要求提交依托单位,列入项目成果档案。 | |
3-1日常管理 | 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延期结题有哪些要求? |
答:由于客观原因不能按期完成研究计划的,项目负责人可以申请延期1次,申请延长的期限一般应当为整年且不得超过2年。项目负责人应当于项目资助期限届满60日前提出延期申请,经依托单位审核后报自然科学基金委批准。批准延期的项目在结题前应当按时提交项目年度进展报告。 | |
3-2日常管理 | 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时是否需要提交科技报告? |
答:暂不要求。 | |
3-3日常管理 | 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报告是否公布? |
答:从2014年开始自然科学基金委正式启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全文公布工作。可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大数据知识管理服务平台http://kd.nsfc.gov.cn/查询。 |
经费
1-1资金管理 | 问: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有哪些? |
答:根据预算管理方式不同,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 | |
1-2资金管理 | 问:哪些项目实行包干制管理方式? |
答:2021年起新批准的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2019年起获批的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 |
1-3资金管理 | 问:哪些项目实行预算制管理方式? |
答: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专项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 | |
1-4资金管理 | 问:直接费用有哪些预算科目? |
答:直接费用包含设备费、业务费、劳务费三大类。 | |
1-5资金管理 | 问:预算制项目中哪些直接费用需要提供说明或明细? |
答:直接费用中除50万元以上的设备费外,其他费用只提供基本测算说明,不需要提供明细。 | |
1-6资金管理 | 问:设备费的开支范围有哪些? |
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计算类仪器设备和软件工具可在设备费科目列支。应当严格控制设备购置,鼓励开放共享、自主研制、租赁专用仪器设备以及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避免重复购置。 | |
1-7资金管理 | 问:业务费的开支范围有哪些? |
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消耗的各种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发生的测试化验加工、燃料动力、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会议/差旅/国际合作交流等费用,以及其他相关支出。 | |
1-8资金管理 | 问:劳务费的发放对象?项目聘用人员的劳务费开支标准和开支范围? |
答:劳务费的发放对象为参与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或项目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等,以及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参与本项目及所属课题研究和管理的相关人员除外)。 项目聘用人员的劳务费开支标准参照当地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根据其在项目研究中承担的工作任务确定,其由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补助、住房公积金等纳入劳务费科目列支。支付给临时聘请咨询专家的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
1-9资金管理 | 问:专家咨询费能否用于支付参与本项目的人员费用? |
答:不得支付给参与本项目及所属课题研究和管理的相关人员,其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
1-10资金管理 | 问:间接费用的开支范围? |
答:依托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依托单位为项目研究提供的房屋占用,日常水、电、气、暖等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激励科研人员的绩效支出等。 | |
2-1预算编制 | 问:预算制项目预算编制的原则? |
答:预算制项目负责人(或申请人)应当根据政策相符性、目标相关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合理编制项目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 |
2-2预算编制 | 问:预算制项目是否需要编制间接费用预算? |
答:不需要,预算制项目负责人(或申请人)只编报直接费用预算,间接费用由自然科学基金委统一核定。 | |
2-3预算编制 | 问:包干制和预算制项目在预算编制时分别需要填写哪些表格? |
答:包干制项目无需编制项目预算。预算制项目负责人(或申请人)应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预算制项目预算表》和《预算说明书》。 | |
2-4预算编制 | 问:预算评审时主要考察的因素? |
答:预算评审应当按照规范的程序和要求,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对项目申报预算的政策相符性、目标相关性和经济合理性进行评审。不得将预算编制细致程度作为评审预算的因素,不得简单按比例核减预算。 | |
2-5预算编制 | 问: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编报相关的文件和规定有哪些? |
答:《项目指南》、财政部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177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预算制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等。 | |
2-6预算编制 | 问: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的项目如何编制预算? |
答:包干制项目无需编制项目预算。对于预算制项目,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依托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或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参与者应当根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分别编报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科研、财务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由项目负责人(或申请人)汇总编制。 | |
3-1经费管理 | 问:预算制项目的间接费用应如何使用? |
答:预算制项目的间接费用由依托单位统筹安排使用。依托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间接费用的内部管理办法,公开透明、合规合理使用间接费用,处理好分摊间接成本和对科研人员激励的关系。绩效支出安排应当与科研人员在项目工作中的实际贡献挂钩。依托单位可将间接费用全部用于绩效支出,并向创新绩效突出的团队和个人倾斜。依托单位不得在间接费用以外,再以任何名义在项目资金中重复提取、列支相关费用。 | |
3-2经费管理 | 问:对于数学等纯理论基础研究以外的预算制项目,间接费用比例核定要求? |
答:预算制项目的间接费用一般按照不超过项目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一定比例核定,并实行总额控制,具体比例(一)500万元及以下部分为30%;(二)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为25%;(三)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为20%。 | |
3-3经费管理 | 问:对于数学等纯理论基础研究的预算制项目,间接费用比例核定要求? |
答:对于数学领域(指数理学部受理的代码1为A01-A06的项目),间接费用一般按照不超过项目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一定比例核定,并实行总额控制,具体比例(一)500万元及以下部分为60%;(二)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为50%;(三)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为40%。 | |
3-4经费管理 | 问:包干制项目资金的调整程序? |
答:包干制项目资金由项目负责人自主决定使用,按照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的开支范围列支,无需履行调剂程序。 | |
3-5经费管理 | 问:预算制项目哪些预算调整需要报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批? |
答:预算制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预算有以下情况确需调剂的,应当按相关程序报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批。(一)由于研究内容或者研究计划作出重大调整等原因需要对预算总额进行调剂的;(二)同一项目课题之间资金需要调剂的。 | |
3-6经费管理 | 问:预算制项目预算调剂权新规定? |
答:预算制项目实施过程中,在项目预算额度不变的情况下,预算确需调剂的,按以下规定予以调剂:(一)设备费预算如需调剂,由项目负责人根据科研活动的实际需要提出申请,报依托单位审批。依托单位应当统筹考虑现有设备配置情况、科研项目实际需求等,及时办理调剂手续。 (二)劳务费、业务费预算如需调剂,由项目负责人根据科研活动实际需要自主安排。(三)项目间接费用预算总额不得调增,依托单位与项目负责人协商一致后可调减用于直接费用。 | |
3-7经费管理 | 问:项目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包含哪些禁止性行为? |
答: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不得存在以下行为: (一)编报虚假预算;(二)未对项目资金进行单独核算;(三)列支与本项目任务无关的支出;(四)未按规定执行和调剂预算、违反规定转拨项目资金;(五)虚假承诺其他来源资金; (六)通过虚假合同、虚假票据、虚构事项、虚报人员等弄虚作假,转移、套取、报销项目资金;(七)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八)设置账外账、随意调账变动支出、随意修改记账凭证、提供虚假财务会计资料等;(九)使用项目资金列支应当由个人负担的有关费用和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投资、偿还债务等;(十)其他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的行为。 | |
3-8经费管理 | 问:在科研活动中无法取得发票或财政性票据,如何解决? |
答:对国内差旅费中的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难以取得发票的住宿费可实行包干制。对野外考察、心理测试等科研活动中无法取得发票或者财政性票据的,在确保真实性的前提下,可按实际发生额予以报销。 | |
3-9经费管理 | 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与合作研究资金如何转拨? |
答: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依托单位应当及时按资助项目计划书和合同转拨合作研究单位资金,并加强对转拨资金的监督管理。 | |
4-1决算编制 | 问: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编报相关的文件和规定有哪些? |
答:财政部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177号)、《关于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预算制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包干制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结题项目结余资金的通知》(国科金财函〔2021〕20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相关事宜的通知》(国科金财函〔2021〕23号)等。 | |
5-1结余资金 | 问:项目资助期满时,结余资金比例新规定? |
答:为鼓励依托单位和科研人员合理合规使用项目资金,对2021年度结题的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其资助期满时的资金结余比例不再作要求。科研人员应当按照科研活动需要,合理安排经费支出。依托单位应当动态监管资金使用并实时预警提醒,通过提醒督促科研人员按规定用好科研经费,既要避免突击花钱,也要避免结余过多。 | |
5-2结余资金 | 问:结余资金管理使用新规定? |
答:对2018年及以后年度结题的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已按规定留给依托单位使用的结余资金,不再执行两年收回政策。依托单位应当将结余资金统筹安排用于基础研究直接支出,优先考虑原项目团队科研需求,并加强结余资金管理,健全结余资金盘活机制,加快资金使用进度。 | |
6-1经费查询 | 问:项目负责人如何查询有关项目经费下拨等事宜? |
答:项目负责人可在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的“查询与统计”的“项目经费信息查询”中查询计划拨款时间和拨款状态等信息。 |
地质联合基金项目指南的通知
国科金发计〔2022〕22号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现发布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地质联合基金项目指南,请申请人及依托单位按项目指南中所述的要求和注意事项申请。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2022年6月6日
一、2022年度研究方向
(一)大地构造演化、动力学与古环境。
1.早前寒武纪重大地质事件性质与构造体制转换(申请代码1选择D02的下属代码)。
聚焦华北克拉通早前寒武纪构造、岩浆、变质等重大地质事件及关键问题,研究解析构造体制转变期陆壳增生、物质循环及演化过程,为板块构造启动、构造体制转换提供约束。
2.华夏地块早古生代造山过程及其动力学机制(申请代码1选择D02的下属代码)。
开展华夏地块新元古代-早古生代构造转换期大地构造相研究,查明早古生代火山-沉积体系与构造-岩石组合,揭示典型构造混杂岩带构造属性,重建早古生代地球动力学演化过程。
3.青藏高原南部前寒武纪陆块起源与构造演化(申请代码1选择D02的下属代码)。
查明青藏高原南部前寒武纪陆块物质组成、基底时代与构造属性,揭示其在超大陆聚合裂解过程中的构造-岩浆-沉积响应,阐明陆块的起源、裂解与聚合过程。
4.大规模岩床群侵位机制及古环境响应(申请代码1选择D02的下属代码)。
开展大规模基性岩床侵位过程及岩浆补给与运移机制研究,建立集侵位、变质脱气及地表隆升为一体的深-浅部耦合模型,揭示岩床侵位对沉积系统、古地理及古环境的影响。
5.成冰纪-寒武纪早期微体生物辐射、时空分布及生态适应(申请代码1选择D02的下属代码)。
聚焦成冰纪-寒武纪早期微体生物群的特征与演替过程关键问题,揭示微体生物变革与环境的关系,建立高精度微体生物地层格架,为成冰纪和埃迪卡拉纪年代地层划分提供依据。
6.中生代早期典型生物群特征及生命-环境协同演化(申请代码1选择D02的下属代码)。
聚焦望谟生物群或东北亚二叠纪-中生代早期古生物群落结构、生物演替关系及其环境制约因素等关键问题,研究分析二叠纪末大灭绝后生态系统重建过程中关键节点的特征,揭示中生代早期生态系统演化机制。
(二)矿产资源成矿作用与机理。
7.东北亚中生代俯冲带流体性质及成矿效应(申请代码1选择D02的下属代码)。
针对东北亚重要区带侵入体有关的金属矿床成矿差异性,研究不同俯冲带流体性质、来源及其对岩浆作用和成矿作用的制约,揭示岩浆演化过程中流体性质演变及其与金属成矿作用之间的成因联系。
8.中亚及邻区镍钴锂矿产成矿规律(申请代码1选择D02的下属代码)。
聚焦中亚及邻区跨境成矿带与岩浆作用有关的镍钴锂成矿规律及资源潜力问题,开展昆仑成矿带及境外中西亚造山带中岩浆型镍钴、伟晶岩型锂等矿产成矿背景和富集机制对比研究,揭示跨境成矿规律。
9.西部地区多尺度岩浆-成矿时空发育规律(申请代码1选择D03的下属代码)。
构建西部地区岩浆-成矿知识体系和图谱,研发智能采集数据方法,建立年代学等数据库并实现智能编图,揭示区域成矿带岩浆与成矿时空分布和演化规律,探索其与重大地质事件的时空关系。
10.西部地区关键元素分布规律与资源效应(申请代码1选择D03的下属代码)。
研究西部地区稀土、锂、铀、铜、金、镍、钴等关键元素分布规律,建立地球化学图谱和成矿系统“末端”识别标志体系,发展地球化学块体预测理论和方法。
11.新生代盆山耦合对北方砂岩型铀矿形成的制约机制(申请代码1选择D02的下属代码)。
研究新生代构造运动、盆山耦合对北方砂岩型铀矿形成的控制作用,揭示造山带-盆地-流体-成矿作用之间的联系,查明铀的来源及成矿过程。
12.柴达木盆地第四纪盐湖深部卤水钾锂成矿机制(申请代码1选择D02的下属代码)。
研究柴达木盆地第四纪盐湖深部卤水演变,揭示深部卤水钾锂富集机理,查明优质储层的成因和分布规律,建立深部卤水钾锂成矿模式。
13.喜马拉雅锡多金属成矿作用与关键控制因素(申请代码1选择D02的下属代码)。
研究喜马拉雅淡色花岗岩与锡多金属成矿的成因联系,查明不同类型锡多金属成矿过程,揭示控制矿床形成和保存的关键地质因素,建立喜马拉雅锡多金属成矿模型。
14.陆相火山岩区蚀变成矿系统结构及成矿机理(申请代码1选择D02的下属代码)。
针对火山岩区金铜多金属矿床经济高效找矿问题,基于蚀变矿物高光谱及矿物化学研究,揭示重要矿集区火山构造控矿规律、蚀变分带精细结构与元素-蚀变矿物耦合关系,建立多源数据融合的隐伏矿体定位标识体系。
15.铁锰巨量沉积富集机制及关键控制因素(申请代码1选择D02的下属代码)。
研究铁锰巨量沉积富集机制,揭示铁锰巨量富集与重大地质事件的关系,厘定铁锰富集的关键控制因素,完善铁锰沉积成矿模型。
16.伟晶岩型高纯石英形成机制与杂质赋存状态(申请代码1选择D02的下属代码)。
研究伟晶岩型高纯石英形成机制,查明钾、钠、铝、钛、硼等杂质元素的赋存状态及其进入石英晶格的机理,揭示高纯石英中流体包裹体的形成条件,发展高端高纯石英制备方法。
(三)油气资源成藏作用与机理。
17.松辽盆地陆相基质型页岩油形成及富集机制(申请代码1选择D02的下属代码)。
研究松辽盆地陆相基质型页岩储层孔缝结构和页岩沉积-成岩协同作用,揭示页岩油烃组分在源内运移过程中的分异特征,阐明盆地热演化、生排烃过程及页岩油富集机理。
18.羌塘盆地逆冲推覆构造与油气成藏关系(申请代码1选择D02的下属代码)。
研究羌塘盆地逆冲推覆构造及其对生排烃史、油气运聚、圈闭发育、保存条件的改造作用,建立逆冲推覆构造改造区的油气成藏模式。
19.中扬子古隆起周缘页岩气成藏机理及关键控制因素(申请代码1选择D02的下属代码)。
研究中扬子古隆起周缘页岩气储集过程,揭示甲烷异常释放事件与优质页岩储层形成机制,明确温压场演化及其对震旦-寒武系页岩气成藏的约束要素,阐明页岩气富集与保存机理。
20.川西北加里东期多幕次构造运动及下古生界油气成藏(申请代码1选择D02的下属代码)。
研究川西北地区加里东期多幕次构造-沉积演化过程,查明岩相古地理特征,揭示烃源岩、储层特征及控制机理,建立下古生界油气成藏模式。
21.铝土岩型天然气藏的氦气富集机理(申请代码1选择D02的下属代码)。
研究铝土岩系优质氦源岩生氦能力,查明烃-氦异源同储特征,阐明排氦与生烃的耦合关系及源、储、汇、盖有效配置模式,揭示铝土岩型氦气富集过程及成藏机理。
(四)人类活动与生态宜居。
22.京津冀区域水循环时空变异与水平衡演变(申请代码1选择D01或D02的下属代码)。
研究全球变化背景下区域水循环通量与关键地学参数的时空变异特征及关联模式,构建天空地多源涉水监测数据融合方法,揭示京津冀区域水平衡演变机制,建立在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目标下的区域水文生态系统诊断模型。
23.北方农牧交错带生态退化的地质-生态-水文耦合机制(申请代码1选择D01或D07的下属代码)。
研究北方农牧交错带生态退化区成土、风化过程及生态水平衡的演变规律,识别生态系统失衡的地质预警信号,界定生态地质-地下水约束下生态承载力临界阈值与生态修复基线。
24.喀斯特流域岩溶碳循环关键过程及岩溶碳汇效应(申请代码1选择D02或D03的下属代码)。
针对岩溶碳汇计量不确定问题,研究喀斯特流域大气、水文、岩溶、生物协同作用对岩溶碳循环影响,揭示岩溶碳循环规律及碳汇稳定性机制,创新岩溶碳汇计量方法。
25.土壤硒碘氟区域分散富集过程及机理(申请代码1选择D03或D07的下属代码)。
研究土壤硒、碘、氟区域分散富集规律、多圈层迁移过程与驱动机制、风险暴露途径等,揭示区域硒、碘、氟分散富集机理,提出硒、碘、氟缺乏/富集区人群健康风险防控方法。
26.地下水驱动的红树林湿地生源要素循环及其生态效应(申请代码1选择D01或D07的下属代码)。
针对受地下水排泄影响的红树林湿地生态系统,研究其多界面间物质能量传递过程,揭示碳、铁、硫耦合影响下的营养盐代谢机制,刻画地下水排泄驱动下生源要素的运移模式。
27.二氧化碳地质储层封存性能定量评价方法(申请代码1选择D02的下属代码)。
阐明二氧化碳在储层中不同封存机制及相互作用,研发储层多场耦合封存性能定量评价方法,研究井位、注入温度和注入模式等对封存效率的影响,提出储层性能改造措施。
(五)海洋地质及其资源效应。
28.南海壳幔横断面精细结构探测与海底扩张动力学机制(申请代码1选择D06的下属代码)。
基于横跨海盆高分辨率百千米级深度地学断面重磁震资料,研究南海洋脊跃迁、非对称扩张等深部动力学过程,揭示南海海盆壳幔横断面精细结构与扩张动力学机制。
29.深海表生战略性矿产资源富集机理(申请代码1选择D06的下属代码)。
研究深海多金属结核、富钴结壳和富稀土沉积物矿产的成矿背景、分布规律和钴、镍、稀土等元素的富集机制,结合海陆对比,揭示多圈层相互作用对关键金属富集的控制。
30.南海北部高富集天然气水合物储层特性与控制机理(申请代码1选择D06的下属代码)。
研究南海北部高富集天然气水合物储层特性,基于高分辨地层测量、海底原位监测、岩心与测井分析及模拟,查明储层物性、流体运移方式对天然气水合物富集的差异性,揭示成藏控制机理。
31.天然气水合物试采系统温压场演化与流动保障机制(申请代码1选择D06的下属代码)。
基于南海北部天然气水合物试采生产数据,分析储层温压场动态变化、产气效率与水合物二次生成的耦合关系,揭示二次水合物生成与储层-井筒温压场变化响应机理,建立试采过程多手段温压调控的流动保障机制。
32.天然气水合物储层流变机理及工程地质风险调控(申请代码1选择D06的下属代码)。
针对南海北部天然气水合物试采储层工程地质风险调控难题,阐明水合物储层流变特征,揭示储层出砂、失稳机理,建立储层破坏行为跨尺度表征方法,研发水合物试采工程地质风险评价及调控方法。
33.天然气水合物试采井中复杂多相流运移与热场耦合机制(申请代码1选择D06的下属代码)。
基于南海北部天然气水合物试采实测数据,剖析试采井中复杂多相流体运移特征,研究多级缩径井筒内多相流体渗流与声波、热场响应机制,揭示试采过程井周热-流时空演化规律。
(六)地质安全评价理论与风险防控。
34.喜马拉雅东构造结重大工程选址安全岛评价理论与方法(申请代码1选择D07的下属代码)。
聚焦喜马拉雅东构造结动力演化与重大工程地质灾变机理问题,开展地形急变区地应力场评价方法与监测系统研究,发展地壳稳定性多尺度精细评价理论,完善重大工程选址安全岛评价方法。
35.复合型地质灾害链生成灾理论与风险防控方法(申请代码1选择D07的下属代码)。
研究复合型地质灾害易滑地质结构特征,揭示高位远程链式机理和边界层效应,构建多灾种链生成灾模式、风险评价及综合防灾减灾关键方法。
36.高原冰碛土泥石流冻融致灾机理与预警方法(申请代码1选择D07的下属代码)。
研究高原冻融作用下冰碛土固-液耦合碎化机制与泥石流启动模式,揭示冰碛土泥石流侵蚀动力过程与水下运动规律,构建智能监测预警模型与风险评价方法。
(七)地质调查新方法新技术。
37.多地球物理耦合场深部特征与浅部响应(申请代码1选择D04的下属代码)。
开展航空重磁等多地球物理场多尺度联合反演研究,揭示祁连、阿拉善和鄂尔多斯地块的地球物理信号响应规律,查明地体边界断裂位置与浅部响应。
38.无人机高光谱与智能化填图关键技术方法(申请代码1选择D02的下属代码)。
研发区域地质调查无人机高光谱与智能化填图关键技术,构建“数据+知识+智能算法”驱动的地质调查智能空间技术框架及原型,建立无人机数字区域地质调查智能化填图识别标志。
39.矿山地质环境变化与智能感知技术(申请代码1选择D01、D04或D07的下属代码)。
研发矿山地质环境“天-空-地-人”协同的多要素*感知技术,查明矿山地质环境“岩-土-水-生态”耦合演变过程,揭示采矿扰动下矿山地质环境变化的驱动机制。
二、2022年度资助计划
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地质联合基金以重点支持项目的形式予以资助,资助期限为4年,直接费用的平均资助强度约为260万元/项。
三、申请要求
(一)申请人条件。
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2.具有*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进行申请。
(二)限项申请规定。
执行《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规定”中限项申请规定的相关要求。
四、申请注意事项
申请人和依托单位应当认真阅读并执行本项目指南、《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和《关于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中相关要求。
1.本联合基金采取无纸化申请。项目申请接收截止时间为7月12日16时。
2.本联合基金面向全国,公平竞争。对于合作研究项目,应当在申请书中明确合作各方的合作内容、主要分工等。重点支持项目合作研究单位的数量不得超过2个。
3.申请人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简称信息系统),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书。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
4.申请书资助类别选择“联合基金项目”,亚类说明选择“重点支持项目”,附注说明选择“地质联合基金”。申请代码1应按本项目指南要求选择,申请代码2根据项目研究内容选择相应的申请代码。“主要研究方向”根据项目研究方向选择相应的方向名称,如“1.早前寒武纪重大地质事件性质与构造体制转换”,研究期限应填写“2023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5.申请项目应当符合本项目指南的资助范围与要求。申请人按照重点支持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书。如果申请人已经承担与本联合基金相关的国家其他科技计划项目,应当在申请书正文的“研究基础与工作条件”部分论述申请项目与其他相关项目的区别与联系。
6.资助项目取得的研究成果,包括发表论文、专著、研究报告、软件、专利及获奖、成果报道等,应当注明得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联合基金项目资助和项目批准号或作有关说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中国地质调查局共同促进项目数据共享和研究成果的推广和应用。
7. 依托单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组织申请以及审核申请材料等工作。在2022年7月12日16时前通过信息系统逐项确认提交本单位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并于7月13日16时前在线提交本单位项目申请清单。
五、咨询方式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计划与政策局
联系人:李志兰 刘权
电话:010-62329897,62326872
中国地质调查局科技外事部
联系人:向君峰 孟恩
电话:010-58584668,58584665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审核:程秀娟
今天的内容先分享到这里了,读完本文《国自然申请代码》之后,是否是您想找的答案呢?想要了解更多国自然申请代码、长江证券电话客服电话相关的财经新闻请继续关注本站,是给小编*的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