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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务院国资委制定印发《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质量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对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质量工作作出部署。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务院围绕资本市场建设出台了系列政策,还专门针对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印发文件,对相关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也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深化改革、规范化运作提出了具体改革举措。国资委认真贯彻落实,近年来在推进中央企业优质资产对接资本市场、促进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完善治理和优化运营、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管、防范应对相关风险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上市公司在中央企业中的“头雁效应”有效发挥。截至目前,中央企业共控股境内外上市公司超过440户,其中境内超过350户,成为我国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提升价值创造能力、发挥上市平台功能、优化股东回报、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发挥了引领示范作用。但是也要看到,目前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还存在一些短板弱项,距离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仍有不小差距。为此,国资委研究制定了《工作方案》,推动中央企业分类施策、*发力,切实提高所控股上市公司质量。《工作方案》明确了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质量的指导思想和整体思路,提出“内强质地、外塑形象,争做资本市场主业突出、优强发展、治理完善、诚信经营的表率,让投资者走得近、听得懂、看得清、有信心”的总体目标,以及“打造一批核心竞争力强、市场影响力大的旗舰型龙头上市公司”和“培育一批专业优势明显、质量品牌突出的专业化领航上市公司”的具体目标。《工作方案》要求中央企业要做好三个方面的统筹平衡,即坚持做优存量与做精增量结合、坚持价值创造与价值实现兼顾、坚持依法合规与改革创新并重。《工作方案》从推动上市平台布局优化和功能发挥、促进上市公司完善治理和规范运作、强化上市公司内生增长和创新发展、增进上市公司市场认同和价值实现等四个方面,提出14项具体工作举措,涵盖推进上市、公司治理、日常运营、资本运作、科技创新、人才培养、风险防控、市场表现等上市公司改革发展的关键环节。《工作方案》要求中央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方案、抓好落实,并提出试点将上市公司发展质量纳入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据国务院国资委产权管理局负责人介绍,为高质量起草《工作方案》,对中央企业集团公司、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证券监管机构、专业投资机构、市场研究机构等主体及相关专家进行了系统调研,同时积极吸纳近年来国企改革、资本市场发展的重要成果,夯实《工作方案》起草基础工作。形成《工作方案》初稿后,多层次、全方位征求意见,广泛收集整理意见建议,历经多轮修改完善,形成了《工作方案》。国务院国资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重点围绕《工作方案》落地实施,强化对中央企业的动员宣贯、指导协调和跟踪督促,确保取得实效。同时,进一步加强与证券监管等部门的政策协同,加大工作支持力度,共同推动央企控股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提升中央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整体实力,为资本市场健康持续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经过多年公司制股份制改革,中央企业的许多核心资产已经进入上市公司,进一步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质量对于实现中央企业高质量发展、助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维护国民经济平稳运行都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国资委指导中央企业深入贯彻***、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和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要求,积极利用资本市场深化改革、促进发展,多措并举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取得明显成效。但也要看到,部分中央企业内部上市平台定位不清、分布散乱、实力较弱,一些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创新发展能力不强、经营和治理不规范、市场配置资源功能发挥不充分、价值实现与价值创造不匹配等问题仍较突出。为以实际行动推动央企控股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走深走实、行稳致远,制定本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企改革发展和资本市场建设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方向,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思维,聚焦影响央企控股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短板弱项,在3年内分类施策、*发力,推动上市公司内强质地、外塑形象,争做资本市场主业突出、优强发展、治理完善、诚信经营的表率,让投资者走得近、听得懂、看得清、有信心,打造一批核心竞争力强、市场影响力大的旗舰型龙头上市公司,培育一批专业优势明显、质量品牌突出的专业化领航上市公司,为提升中央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整体实力,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助力建设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坚持做优存量与做精增量结合。统筹未上市和已上市资源,合理规划上市公司平台数量和战略定位,按照“做强做优一批、调整盘活一批、培育储备一批”的总体思路,积极做优存量,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促进上市平台完善产业布局、提升资产质量和运营效率;稳步做精增量,继续孵化和推动更多优质资产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坚持价值创造与价值实现兼顾。一手抓夯实价值创造基础,深耕细作、苦练内功,不断改善经营,做优基本面,提升上市公司内在价值;一手抓促进市场价值实现,重视市场反馈,合理引导预期,传递公司价值,增进各方认同,促进内在价值与市场价值齐头并进、共同成长。积极维护股东权益,形成高质量发展的良性循环。坚持依法合规与改革创新并重。坚守合规底线,严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红线,依法维护各类投资者权益,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信息披露质量和规范运作能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鼓励上市公司根据自身发展状况和改革需要,大胆创新,主动作为,探索更多符合实际的改革实践,*程度激发蕴藏在基层的创新力量。1.加强顶层设计,建立资本运作规划制定机制。中央企业集团公司要结合自身“十四五”发展规划,对未上市和已上市资源及其发展现状进行系统梳理,指导各上市平台明晰战略定位和发展方向,合理划分业务范围与边界;建立集团定期制定资本运作规划机制,明确资产整合路径和资本运作安排,涉及资本市场公开承诺事项的,督促上市公司挂图作战、对表推进,切实履行相关承诺。建立健全上市公司绩效评价体系,并纳入相关子企业业绩考核,持续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2.分类推进上市平台建设,形成梯次发展格局。做强做优一批,以优势上市公司为核心,通过资产重组、股权置换等多种方式,加大专业化整合力度,推动更多优质资源向上市公司汇聚,剥离非主业、非优势业务,解决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大力优化产业布局、提升运营质量,推动上市公司核心竞争力、市场影响力迈上新台阶,力争成为行业领军企业。调整盘活一批,梳理业务协同度弱、管理链条过长、缺乏持续经营能力、长期丧失融资功能、存在失管失控风险等情况的上市平台,列出清单,因企制宜制定调整计划,2024年底前基本完成调整,支持通过吸收合并、资产重组、跨市场运作等方式盘活,或通过无偿划转、股权转让等方式退出,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和优势领域。培育储备一批,中央企业集团公司要对子企业上市工作进行统筹,建立对相关资源上市必要性、可行性和上市方式的研究评估机制,在加强上市资源储备管理,继续孵化更多具有发展潜力、专业优势突出的优质资源对接资本市场的同时,引导子企业树立正确理念,明确上市是改革发展手段而非目的,防止盲目追求单独上市。支持各类纳入改革试点和改革专项工程的重点企业,以及在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和中高端领域布局的企业到相应层次资本市场上市,可注入现有上市公司平台,必要的也可单独上市。对上市公司拟分拆子企业上市的要充分论证,结合战略定位、拟分拆业务独立性和成长性、分拆后的治理安排和管理成本等因素统筹考虑,支持有利于理顺业务架构、突出主业优势、优化产业布局、促进价值实现的子企业分拆上市。3.充分发挥上市平台功能,支持主业发展。引导上市公司切实发挥资本市场服务企业发展和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实现产业经营与资本运营融合发展、相互促进,助力做强做精主业。兼顾发展需要和市场状况开展股权或债务融资,灵活运用发行股债结合产品、探索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等多种手段,优化融资安排,改善资本结构,提升直接融资比重。科学运用上市平台并购功能,围绕主业及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实施主业拓展和强链补链,促进转型发展。1.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健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机制。全面贯彻“两个一以贯之”,充分发挥党委(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领导作用,建立完善党委(党组)前置研究讨论事项清单,科学界定上市公司治理相关方的权责;强化章程在公司治理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厘清国有股东对上市公司的管理边界,切实维护上市公司独立性。到2024年底前,原则上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要在董事会规范运作的前提下全面依法落实董事会各项权利;依规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鼓励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其他专门委员会,积极履行建议、监督等职责;优化独立董事资格条件,拓宽选聘来源,强化独立董事履职支撑,促进其诚信勤勉履职,更好发挥作用,鼓励让独立董事提前参与重大复杂项目研究论证等环节。2.调整优化股权结构,引入积极股东完善治理。中央企业集团公司要结合上市公司功能定位,对其股权结构和治理状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提出动态优化股权结构、促进治理结构相互制衡和提升效率的举措。鼓励通过出让存量、引进增量、换股等多种方式,引入高匹配度、高认同感、高协同性的战略投资者作为积极股东,达到一定持股比例、在股权结构中具有重要地位的,支持其依法合规提名董事人选,促进治理结构改善、经营机制转换;鼓励积极股东与上市公司建立互利共赢的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在科研、生产、销售、资本运营等各方面发挥协同作用,促进上市公司核心竞争力提升。3.持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提升上市公司透明度。中央企业集团公司要优化完善与上市公司的沟通传导机制,支持、配合上市公司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督促上市公司健全信息披露制度,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优化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披露信息,做到简明清晰、通俗易懂,力争“接地气”,避免“炒概念”“蹭热点”;同时,处理好信息披露与保守国家秘密、保护商业秘密的关系,将保密管理有效纳入信息披露体系,提高依法治密水平,严防失泄密事件。到2024年底前,中央企业要将证券交易所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考核结果纳入上市公司绩效评价体系。4.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探索建立健全ESG体系。中央企业集团公司要统筹推动上市公司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进一步完善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ESG)工作机制,提升ESG绩效,在资本市场中发挥带头示范作用;立足国有企业实际,积极参与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ESG信息披露规则、ESG绩效评级和ESG投资指引,为中国ESG发展贡献力量。推动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专业治理能力、风险管理能力不断提高;推动更多央企控股上市公司披露ESG专项报告,力争到2023年相关专项报告披露“全覆盖”。5.坚持依法合规经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中央企业集团公司要指导上市公司以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排查出的问题为基础,重点围绕关联交易、对外并购、重大投资、重大担保、财务管理、内幕信息管理、债务风险、子公司管控、依法纳税及内部监督等上市公司治理的关键环节,列出治理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严格推进落实,2022年底前完成对账销号,促进上市公司审计、内控、合规和风控体系规范完善。涉及集团财务公司与所控股上市公司开展业务的中央企业,要按照“依法合规、公允定价”的原则运作,在实现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和高效使用目标的同时,确保符合上市公司独立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方面要求。督促上市公司强化合规管理和内部监督,严格遵守国资监管政策和证券监管规则,持续提升诚信经营的能力和水平,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可靠,严禁财务造假,严禁违规运作,严禁内幕交易。加强风险管控,增强风险识别、分析和处置能力,抓好境外合规风险防范;对于未能履行资本市场公开承诺、存在持续亏损、出现违规事项或可能面临退市等风险的上市公司,中央企业集团公司要紧密跟踪,提前谋划,指导上市公司多措并举扭亏增盈、妥善应对、化解风险。对违反规定、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严肃追究责任。1.深化提质增效,提高综合经营管理水平。积极推动上市公司在稳产增收、降本节支、资产盘活、科技创新、管理提升等方面持续发力,不断提高盈利能力和经营效率,增强抗周期、抗波动、抗风险能力,力争效率效益类指标进一步提升且优于市场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上市公司应制定科学合理的长期业务发展战略,提炼并宣贯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企业文化,确保公司战略定位、发展方向等保持延续性和相对稳定。2.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当好科技创新国家队。引导上市公司稳步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加快打造分享技术策源地,努力在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环节取得突破;带头落实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工程和龙头企业保链稳链工程,打造现代产业链链长,促进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协同发展;以获取关键技术、核心资源、知名品牌等为重点,依法有序开展兼并重组,引进先进科技资源,提升科技创新实力。2024年央企控股上市公司科技投入强度原则上不低于市场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加大探索科研院所改制或资产上市路径的力度,建立健全科研成果转化机制,利用资本市场工具和上市公司平台,加快打通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的“最后一公里”。3.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上市公司应全面实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科学合理设定年度和任期考核指标及目标等,强化刚性激励约束,严格退出管理。支持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科学高效规范地开展中长期激励,建立健全覆盖经营管理骨干和核心科研技术人员的激励机制,统筹运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以及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政策,加大对科研人员的激励力度,充分调动关键岗位核心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吸引和留住人才。中央企业要建立健全资本市场人才引进、培养和常态化培训制度,引导上市公司选优配强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及资本运营等连接资本市场的关键岗位人员,形成一支精通资本市场运行规则和上市公司业务的专业人才队伍。1.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建立多层次良性互动机制。鼓励中央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指导意见,督促上市公司建立各部门协调机制,明确投资者关系工作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员,每年制定投资者沟通工作方案,所组织的投资者交流活动应有较广覆盖面。鼓励上市公司结合自身特点,探索切实可行的交流形式,通过法定信息披露平台以及股东大会、投资者说明会、路演、反向路演(公司开放日)、分析师会议、接待来访、公司网站专栏、新媒体平台等多种途径与投资者加强交流,积极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加强重要投资者日常维护。鼓励具备条件的中央企业组织所控股上市公司开展集中路演、召开集体业绩说明会,探索、推动同行业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联合组织投资者沟通交流活动。2.推动业绩说明会常态化召开,使高质量业绩说明会成为央企标配。上市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鼓励召开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广泛邀请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有条件的可以组织行业分析师、媒体等相关方参加,董事长、总经理原则上应出席,直接与投资者对话,鼓励更多独立董事参会;灵活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利用数字化技术,通过直播、视频会、电话会等多种形式,积极与投资者交流互动,境内外多地上市公司应同步召开业绩说明会,保障各类投资者合法权益。3.树立科学市场价值观,合力打造价值实现新局面。中央企业和上市公司要树立科学市场价值观,既要重视资本市场表现,努力推动上市公司市场价值与内在价值相匹配,积极维护股东权益,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又要尊重市场规律,充分认识到上市公司的市场表现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等多重因素影响,以客观务实的态度看待市场价值。中央企业、上市公司要提升处理应对资本市场复杂情况的能力,提高反应速度、决策效率和执行效率,依法依规、适时运用上市公司回购、控股股东及董事和*管理人员增减持等手段,引导上市公司价值合理回归,助力企业良性发展。支持上市公司综合考虑行业特点、经营模式、所处发展阶段、盈利水平、资金需求等因素,制定合理持续的利润分配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通过现金分红等多种方式优化股东回报。上市公司要加强与行业分析师的定期互动,拓宽分析师覆盖范围,及时跟进深度研究报告的发布情况,提升投资者对公司战略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感。鼓励中央企业探索将价值实现因素纳入上市公司绩效评价体系,建立长效化、差异化考核机制,引导上市公司依法合规、科学合理推动市场价值实现,避免单纯以市值*值作为衡量标准,严禁操纵股价。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中央企业要抓实抓好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工作,建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为直接责任人,上市公司业务归口管理部门牵头落实,战略、业务、财务、法律、风控、科技等相关部门协同联动配合的工作机制,结合所控股上市公司情况,对照本方案要求编制本集团工作方案,并指导上市公司一企一策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梳理问题、明确目标、细化措施、排出计划、压实责任,确保工作落实落地,取得实实在在成效。组织过程中应高度重视上市公司运作事项的敏感性,加强内幕信息管理,切实依法合规操作。二是强化督导考核。请各中央企业集团公司于2022年8月底前将本集团工作方案报送国资委。国资委强化对方案落实情况的跟踪督促、考核评价,定期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和央企经验交流分享,加强指导督促,统筹协调解决方案落实过程中的重大问题,2024年底全面验收评价;试点将上市公司发展质量纳入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三是形成工作合力。国资委进一步落实以管资本为主的要求,持续完善上市公司监管政策体系,不断丰富政策“工具箱”,切实提高监管效能;支持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在服务央企控股上市公司优化布局、完善治理、提高股权流动性、提升资本实力、增强资本市场沟通运作能力、发现市场价值等方面更好发挥作用;加强与证券监管等部门的政策协同和信息共享,加大工作支持力度,共同为企业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加强舆论宣传引导,推广一批*实践案例,讲好央企故事,营造促进央企控股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央企控股的境外上市公司参照执行,操作时应当注意与上市地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好衔接。
执行主编丨刘海草 张灏然
6002566月24日丨广汇能源(600256.SH)公布2022年半年度业绩预增公告,公司预计2022年1-6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0.63亿元至51.63亿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36.56亿元到37.56亿元,同比增长259.85%到266.95%。
其中:二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8.5亿元至29.5亿元,同比将增加22.458亿元到23.458亿元,同比增长371.70%到388.25%,环比将增加6.366亿元到7.366亿元,环比增长28.76%到33.28%,再次刷新公司单季度业绩新高。
预计2022年1-6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0.356亿元至51.356亿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36.23亿元到37.23亿元,同比增长256.59%到263.68%。
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公司2022年1-6月业绩预增数据系基于截至报告披露日的整体生产经营状况所做合理预计。预测的主要依据包括:2022年1-5月已实现的净利润情况以及6月份已确定的销售定单、出货量、主营业务产品销售价格以及合理预计的生产成本、期间费用情况。
此外,预计2022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金额2772.55万元,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影响不大。
央企控股的公司属于什么性质
国有企业单位和央企有没有区别呢?这两种企业单位哪种更有前途呢?其实国有企业和央企,都可以被统称为是国企单位。只不过国企当中它包括了央企,但是有的国企它可能并不一定是央企。因为像一些地方的这种国资委,直属的企业单位称之为是地方性的国企。央企的特点是由中央直属的国资委管理的企业称之为是央企。
现在全国目前总共大概是不到100家央企。虽然说央企的数目不多,但是央企所包括的分公司子公司,遍及全国各个行业各个领域。而且每一家央企的员工总数,其实都是至少在几十万人左右。这里面仅仅只包括了正式在编的员工,还没有包括那些劳务派遣员工和劳务外包的员工在内。可想而知一家央企的体量是如此之大,那么全国目前有接近于上百家的央企,可以说这个央企的体量还是非常大的。
但是国有企业单位呢,它其实虽然说没有央企的体量这么大,因为它毕竟是地方性的企业。但是它的性质也是属于国企,因为我们国有企业单位,基本上是国有完全控股,或者说至少控股51%以上。它的特点是相对来说比较的稳定,比起一般的民营企业,私营企业肯定是要稳定很多。但是我们如果说在国企和央企之间选择,其实这两者之间的差距还并不是特别的明显。
本身如果说你能够入职到国有企业,并且是属于在编人员。基本上都可以享受到应有的福利待遇,比如说五险一金的待遇,甚至有很多国企现在都建立了五险两金,还有一个企业年金的待遇。包括可能还有普通医保的待遇,那么对自己而言,无疑你享受到的福利和待遇更高一些。同时更重要的还有每一年的年终奖,只要是自己的绩效考核都是达标都是合格的。每一年几乎在国有企业单位当中,都可以领取年终奖,无论年终奖待遇的高或者低,那么这笔钱就是你的收入。
所以我们在一个企业单位的发展,要看这个自身的因素来决定。也就是说根据自己的学有所长,并且根据自己所学的专业。看看是否和企业单位的主营业务相吻合。如果说和企业单位主营业务相吻合,那么对于你的这个专业来讲还是很有前途的,所以选择这样的企业,单位是比较的重要。比如说你学习的是化工类专业,那么你就应该选择,以化工为主营方向的企业单位去从业。那么这样的话,你就可以学有所长,学有所至。将来的发展也是能够超出别人很大一块。
所以说我们应该考虑的是这方面,而不是说应该考虑企业单位的性质,无论是国企还是央企,相对比起民营企业都是很具有优势的。所以只要自己踏实肯干,长期工作下去,那么随着你的资历,随着你的这个职称,随着你的工作经验,随着给工作单位的回报越来越大,那么我相信你的发展一定是不错的。
感谢阅读,每天讲讲退休知识那点事儿,本人专注于社保和退休领域,有喜欢我文章的小伙伴可以加我的关注,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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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名单2021下半年以来,央企重组整合驶入快车道。从钢铁到输电装备,从物流到稀土,央企“编队”动作不断,新的大规模央企则相继亮相。
2021年8月20日,鞍钢、本钢重组成立新央企鞍钢集团;9月23日,由中国西电集团与国家电网部分子公司组成的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成立;12月6日,有原中国铁路物资集团与中国诚通控股集团物流板块企业为基础整合而成的中国物流集团成立;12月23日,中国稀土集团成立。
我们统计2022年央企*名录,截止目前共有97家央企,旗下合计377家上市公司;其中能源电力领域央企18家,下属上市企业84家。
能源电力
1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国电南瑞、国网信通、国网英大、涪陵电力、明星电力、西昌电力、乐山电力
2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文山电力、南网能源、南网科技(科创板)
3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华能国际、内蒙华电、新能泰山、华能水电、长城证券
4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华电国际、华电能源、国电南自、黔源电力、金山股份、华电重工、国电南自
5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
大唐发电、华银电力、桂冠电力、大唐新能源、大唐环境
6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吉电股份、东方能源、上海电力、远达环保、电投能源、中国电力
7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神华、国电电力、龙源技术、*ST平能、英力特、长源电力、国电科环、莱宝高科
8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
长江电力、湖北能源、三峡能源
9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国投电力、国投中鲁、国投资本、中成股份、亚普股份、神州高铁、美亚柏科、华联国际
10华润(集团)有限公司
华润三九、华润双鹤、东阿阿胶、华润电力、华润置地、华润啤酒、华润水泥控股、华润燃气、华润医药
11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太阳能、节能风电、万润股份、中环装备、百宏实业
12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广核
13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中核科技、中国核电、中国核建、中核国际
14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电建、南国置业
15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能建
16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佳电股份、哈尔滨电气、全三维(新三板)
17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东方电气
18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平高电气、许继电气、中国西电、宝光股份
煤炭、矿冶、黄金
1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能源、中煤能源、新集能源
2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天地科技
3中国冶金地质总局
正元地信(科创板)
4中国煤炭地质总局
无
5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
株冶集团、中国中冶、五矿发展、五矿资本、中钨高新、五矿稀土
6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中色股份、东方钽业、中国有色矿业
7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北矿科技、当升科技
8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黄金国际
9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
无
石油化工
1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石油资本、大庆华科、中油工程
2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石化、石化油服、上海石化、四川美丰、泰山石油、石化机械
3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
中海油服、海油工程、山东海化、中海油服、中海石油化学
4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
无
5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中化国际、扬农化工、中国金茂、远东宏信、盐湖股份、鲁西化工;安迪苏、沈阳化工、昊华科技、风神股份、沧州大化、安道麦A、克劳斯、河化股份、荃银高科
6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化学、东华科技
7中国航空油料集团有限公司
无
建筑、工程
1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中铁工业、中国中铁
2中国铁道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铁建、铁建重工
3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交建、振华重工、中交地产
4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西部建设、中国海外发展、中国建筑国际
5中国安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无
6中国建设科技有限公司
无
7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无
汽车
1*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一汽解放、一汽富维、启明信息
2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东风汽车、东风科技
航天军工
1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卫星、航天机电、航天动力、航天电子、四维图新、航天工程、康拓红外、ST乐材;航天万源、航天控股、亚太卫星
2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航天长峰、航天信息、航天科技、航天晨光、航天发展、航天电器、*ST航通
3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飞亚达、中航西飞、中航机电、中航光电、成飞集成、天虹股份、中航电测、中直股份、洪都航空、中航电子、贵航股份、中航资本、中航沈飞、中航重机、中航高科、宝胜股份、中航科工、深天马A、招商积余、大陆航空科技控股
4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船舶、中船防务、中船科技、中国重工、中国海防、中国动力
5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华锦股份、北方国际、北化股份、长春一东、光电股份、北方股份、北方导航、凌云股份、晋西车轴、内蒙一机、中兵红箭、安捷利实业
6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长安汽车、保变电气、江铃汽车、建车B、东安动力、中光学、西仪股份、长安民生物流、湖南天雁
钢铁机械设备
1鞍钢集团有限公司
鞍钢股份、攀钢钒钛、本钢板材
2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宝钢股份、武钢股份、宝信软件、八一钢铁、韶钢松山、宝钢包装、韶钢松山
3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铝业、云南铜业、银星能源、焦作万方
4中国一重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一重
5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建材、北新建材、中材国际、中国巨石、国检集团、中材科技、天山股份、瑞泰科技、凯盛科技、宁夏建材、洛阳玻璃、祁连山、中材节能、中复神鹰(科创板)
6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苏美达、一拖股份、林海股份、国机汽车、国机通用、国机精工、中工国际、国机重装、蓝科高新
7中国机械科学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哈焊华通、机科股份(新三板)
8中国中钢集团有限公司
中钢国际、中钢天源
9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安泰科技、金自天正、钢研高纳、钢研纳克
10有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有研新材、有研粉材、文昌科技(新三板)、有研半导体(科创板已申报)
运输物流
1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
无
2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国航
3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东航
4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
南方航空
5中国民航信息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民航信息网络
6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
中远海特、中远海控、中远海能、中远海发、中远海运港口
7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
航发动力、航发控制、航发科技
8中国航空器材集团有限公司
无
9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中储股份、岳阳林纸、冠豪高新、美利云、中国诚通发展集团、华贸物流
10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招商轮船、招商积余、招商港口、招商蛇口、招商公路、招商证券、南山控股、福建高速、龙江交通、皖通高速、深高速、招商局中国基金、山东高速、宁沪高速、楚天高速、吉林高速、中原高速
11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中车、时代新材
12中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铁物、华贸物流、国统股份、中储股份
旅游
1中国旅游集团有限公司[香港中旅(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中免、香港中旅
2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
华侨城A、深康佳A、华侨城(亚洲)、云南旅游
3南光(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南光集团有限公司]
无
投资、商业、服务
1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无
2中国融通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无
3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国新健康
4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
际华集团、新兴铸管
5中国国际技术智力合作集团有限公司
无
6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
易华录、华录百纳
7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无
8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
保利发展、保利联合、保利文化、中国海诚、保利置业集团、长飞光纤、保利物业
农业、医疗、盐业
1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中水渔业、中牧股份、农发种业
2中国林业集团有限公司
无
3中粮集团有限公司
中粮资本、中粮科技、大悦城、中粮糖业、酒鬼酒、中国食品、中粮包装、蒙牛乳业
4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无
5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中盐化工、中盐股份(已增资)
6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国药股份、国药一致、天坛生物、国药现代、国药控股、中国中药
信息技术
1中国铁路通信信号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通号、凯发电气
2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电信、新国脉、中国通信服务、广州广电(新三板)
3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联通
4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移动
5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软件、中国长城、深桑达A、南京熊猫、彩虹股份、上海贝岭、深科技、振华科技、冠捷科技、彩虹新能源(港股、科创板已申报)
6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国睿科技、杰赛科技、太极股份、海康威视、卫士通、四创电子、凤凰光学、电科数字、声光电科
7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大唐电信、高鸿股份、理工光科、烽火通信、长江通信
8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医药、中国汽研、沈阳机床、环球医疗
9中国卫星网络集团有限公司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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