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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的法规
国税[2017] 6号公告《特别纳税调查调整及相互协商程序管理办法》第38条规定,实际税负相同的境内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只要该交易没有直接或者间接导致国家总体税收收入的减少,原则上不作特别纳税调整。
财税[2008]121号:二、企业如果能够按照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提供相关资料,并证明相关交易活动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或者该企业的实际税负不高于境内关联方的,其实际支付给境内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
实务理解
理解一:境内关联交易双方税率相同,且没有单方享受地区优惠税率或者定期减免税等税收优惠。
对资金借出方核定资金占用费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同时借入方作为利息费用扣除,调减应纳税所得额,两者调整金额相同,所得税税率相同,结果是甲企业多缴税,乙企业少缴相同金额的税款,对国家总体税收收入来说,没有受到影响。
理解二:境内关联交易双方税率相同,没有单方享受地区优惠税率或者定期减免税等税收优惠,再加上没有一方发生亏损弥补等情形。
对资金借出方核定资金占用费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同时借入方作为利息费用扣除,调减应纳税所得额,因为两者之间因为可弥补亏损等因素影响导致金额不同,会出现金额差,便不满足。
各地政策情况
1、国家税务总局
摘自网络:2010年度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有关房地产专业税收答疑
116.有关财税[2008]121号的疑问
问题内容:
财税[2008]121号第二条规定:“企业如果能够按照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提供相关资料,并证明相关交易活动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或者该企业的实际税负不高于境内关联方的,其实际支付给境内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其中所说的企业的实际税负是怎么算的?是指当年度纳税调整并已扣除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后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税率(25%)计算的实际应缴纳的所得税额除以营业收入这样一个税负率?还是未扣除利息支出的应纳所得税额除以营业收入?或者实际税负具体又指的什么?
回复意见:
首先关联企业之间融资利息,必须符合税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
其次,实际税负的比较,是指同期关联企业双方税收负担的比较。由于当前我国企业所得税设定了许多地区优惠税率,定期减免税等,为防止关联企业借融资转移利润,减少税负。所以,121号文件做出了限定。
2、北京国税
摘自网络:北京国税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政策问题解答
问:财税[2008]121号第二条规定,“该企业的实际税负不高于境内关联方的,其实际支付给境内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该条中的“实际税负”是指企业各个税种的综合税负吗?还是指企业所得税的税负?
答:实际税负指的是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通常为企业的实际应纳所得税额除以应纳税所得额的比例。
摘自网络:北京国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政策辅导(2015年度) 2016.1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第二条规定,“该企业的实际税负不高于境内关联方的,其实际支付给境内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该条中的“实际税负”是指企业各个税种的综合税负吗?还是指企业所得税的税负?
实际税负指的是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在不考虑境外所得补税和抵免企业所得税额的情况下,为企业的实际应纳所得税额除以应纳税所得额的比例。
3、上海税务
摘自网络:上海国税2008年度汇算清缴问答
财税【2008】121号规定:“企业如果能够按照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提供相关资料,并证明相关活动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或者该企业的实际税负不高于境内关联方的,其实际支付给境内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该文中的“实际税负”2008年度暂按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中的第33行“实际应纳所得税额”数额除以第25行“应纳税所得额”数额后的比率口径掌握。
4、浙江国税
摘自网络:浙江国税:2011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问题解答(明确58个问题)
12、我省部分大中型集团公司,为提高资金整体使用效率,对集团资金进行统一调度和使用,相应收取资金占用费或无偿使用,请问:所得税应如何进行调整?
答:省内集团公司与子公司应提供集团公司资金占用费收取的相关规定、子公司具体名单,以及母子公司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年度会计报表等资料,于每年5月31日前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凡能证明双方适用税率相同,均未享受所得税优惠,资金占用费收取符合合理的商业目的,依照国家税务总局《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国税发[2009]2号)的文件精神,其应纳税所得额可不再进行调整。省内关联企业之间收取资金占用费或无偿使用比照上述规定处理。
(5)宁波国税
摘自网络: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所得税有关问题解答口径的函
关联企业之间无偿拆借资金,税务机关有权要求借出企业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借入企业凭合法有效凭证在税前列支。但是,如果是实际税负相同的境内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只要该交易没有直接或间接导致国家总体税收收入的减少,原则上不做转让定价调查、调整。(实际税负相同主要指关联方之间适用税率相同,而且没有一方享受减免税、发生亏损弥补等情形,其应纳税所得额承担了相同的税收负担。)
个人理解
集团公司运营的模式下,都会涉及资金的集中管理,这个是否计算资金占用费显得非常凸显,同时集团公司大多都是管理(投资)平台,明显的头重脚轻,取得的都是居民企业的投资收益(免税),存在未弥补亏损的情况不在少数。
从立法本意出发,之所以明示实际税负相同的境内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原则上不作特别纳税调整,就是希望确立一个简单易行的判断标准,以期避免在境内关联交易上做过多的无用功。“实际税负相同”按税率相同且无单方税收优惠的条件判断即可,2010年回复中并没有考虑到未弥补亏损,若对于境内关联交易来说,亏损弥补这一判断要素的加入,将这一问题的判断搞的纠缠不清,且给税企双方增加了很多无谓的工作量,以及很多的争议,而且涉及税金较大。
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下, 更应该考虑到企业发展的管理需求,减少企业所得税的压力。
槿思成
7月4日,燕京啤酒发布关于公司部分*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公告显示,公司于2022年7月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谢广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根据董事长耿超先生提名,会议决定聘任谢广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一致。谢广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同时,根据总经理谢广军先生提名,会议决定聘任林文先生、赵伟先生、申长亮先生、郁茂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一致。
附件:人员简历
1、谢广军先生简历
谢广军:男,1967 年 6 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工程师。历任本 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北京燕京啤酒投资有限 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兼任北京燕京啤酒投资 有限公司董事。
谢广军先生在北京燕京啤酒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担任董事, 不存在最近五年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管理人员的情况,不存在不得 被提名为*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股票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 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 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本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燕京啤酒投资有限公司有任职, 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 他董事、监事和*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燕京啤酒”股票 24,000 股。
2、林文先生简历
林文:男,1978 年 1 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工程师。历任山西 燕京啤酒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河北燕京啤酒有限公司董事长、燕京 啤酒(邢台)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北 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任河北燕京啤酒有限公司董事 长、燕京啤酒(邢台)有限公司董事长、燕京啤酒京南销售公司党委书记、总经 理;燕京啤酒冀南销售公司总经理。
林文先生不存在在公司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以及最近五年 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管理人员的情况,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管 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 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4
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 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与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和*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燕京啤酒”股票。
3、赵伟先生简历
赵伟:男,1981 年 6 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工程师。历任北 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装备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一分公司经理、燕京啤酒京北销售公司总经理。现任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兼任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一分公司经理、燕京啤酒京北销售公 司总经理。
赵伟先生不存在在公司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以及最近五年 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管理人员的情况,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管 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 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 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与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和*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燕京啤酒”股票。
4、申长亮先生简历
申长亮:男,1979 年 10 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历任北京燕京饮料 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华北销售部部长、支部书记,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 公司市场部部长、市场营销管理中心主任、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 理、北京狮王新燕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兼市场营销管理中心总经理、北京燕京饮料有限公司董事长、华北销售部 部长、北京狮王新燕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申长亮先生不存在在公司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以及最近五
年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管理人员的情况,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 5
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 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 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与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和*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燕京啤酒”股票。
5、郁茂杰先生简历
郁茂杰:男,1978 年 3 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工程师。历 任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设备处处长、装备部副部长、一分公司副总经理、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战略规划与改革发展部部长、党 委委员、总经理助理。现任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总经理办 公室主任、战略规划与改革发展部部长。
郁茂杰先生不存在在公司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以及最近五 年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管理人员的情况,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 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 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 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与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和*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燕京啤酒”股票。
最近有小伙伴发消息说,企业因税负率过低被约谈了。心里很慌,不知道
发生了什么,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不少朋友也有类似的疑问:专管员说我们税负率偏低,怎么才能知道自己的税负率是不是异常?怎么应对啊?
税负率是什么,怎么算?
一、税负率的定义
税负率一般指企业在某个时期内的税收负担的大小,一般用税收占收入的比重来进行衡量。最常用的税负率为增值税税负率和所得税税负率。
二、企业增值税行业预警税负率
增值税税负率是指增值税纳税义务人当期应纳增值税占当期应税销售收入的比例。
具体计算
税负率=当期应纳增值税/当期应税销售收入****
当期应纳增值税=当期销项税额-实际抵扣进项税额
实际抵扣进项税额=期初留抵进项税额+本期进项税额-进项转出-出口退税-期末留抵进项税额
举个例子
老王在县城里开办了一个商贸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期销售收入1000万,供应商也均为一般纳税人,采购成本600万元,其他成本共计208万,不考虑其他影响因素。以此来计算老王的公司税负。
增值税税负:
计算公式为(销项-进项)/收入或者可以做一个变形,(销项税率*收入-进项税率*成本)/收入=销项税率-进项税率*成本率
由于进销项均为一般纳税人,税负率相同,因此实际负担的增值税为1000*13%-600*13%=52万,税负率=5.2%,用变形后的公式计算也是一样,13%-60%*13%=5.2%。
其实,在现实中,可能并不是所有的采购都能够取得进项票,并且也并不是所有的供应商都是一般纳税人,能够提供13%的税票。很有可能提供的是3%的税票或者购买了一些服务,提供的是6%的税票,这种情况下,企业的增值税税负还会更高。因此,实际的税负可能受多重因素的影响。
所得税税负:
先计算企业的所得。可以通过一个简单的利润表来帮助理解。
税金及附加
=52*(5%+3%+2%)+(1000+600)*0.0003
=5.68万
所得税
=(1000-600-5.68-208)*25%
=186.32*25%=46.58万
所得税税负
=46.58/1000=4.66%
这里的计算基于一个假设,即企业发生的成本都取得合规的税前扣除凭证,并且没有其他的调整事项。实际中,企业可能有未取得发票,或者取得了不合规的发票,或者有些项目税法规定不能扣除的情况,这些都会影响企业的所得税税负。
综合税负:
企业所纳税的总和
=52+46.58+5.68=104.26万
综合税负率=104.26/1000=10.43%
实际中企业的税负率可能受到多个因素的影响,企业要做的是关注行业税负率,但不*预警税负率。
什么情况下,
企业会被约谈?
通常,税务部门会先找一个行业,然后从行业里对税负异常的企业展开稽查。那么,都有哪些原因会让企业被约谈呢?
1、通过评估发现,企业税负变动异常,或税负率长期远远低于同行业水平。
2、企业没有进行正常的申报。
没有及时报税,包括不按时报税,报税不完整等。同时还需要注意以下4点:
(1)纳税系统申报的销售额与预防税控中的开票销售额以及财务报表中的销售不一致;
(2)连续3个月或者6个月零负申报;
(3)企业的进项税额变动率大大高于销项税额变动率;
(4)企业存在大量的运费抵扣,收入确实减少的。
3、发票相关数据存在异常!(1)企业的增值税发票增量、使用量情况与往期比存在异常。(2)新办企业短时间内,大量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且税负偏低的情况。(3)税收分类编码开错等原因,需要作废多张发票。(4)公司的供应商因为目前属于失联状态,你们公司买它的增值税发票需要进项税转出。
4、企业的员工和经营场地跟收入不匹配。比如员工很多,工作场地很大,但收入很少;或人很少,收入却很大等。
类似的还有:用电量、用水量以及设备数量等,跟收入不匹配。比如用水量、用电量等明显增长了很多,但收入仍相比较少,可能存在少确认收入了。
5、员工工资长期在5000以下,尤其一些聘请了中高端人才的企业,员工平均工资却一直很低,有可能在规避个人所得税。
6、印花税、房产税等税额长期是0。一般而言,在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印花税和房产税不可避免的会发生。
7、成本和毛利率等指标明显不合理,或企业长期亏损却一直不倒闭等。
以上,只是常见的一些原因会被税局约谈,但未谈及的原因还有很多。
企业税负率过低,
该如何应对?
企业税负过低的应对方法:
一、企业:
1.接到税务预警信息后,确定预警信息与企业自身原因有关,应该详细整理相关的数据资料。
2.分析预警产生的原因
3.给出合理的解释
4.最终确定解决方案
5.接到税务预警信息后, 确定预警信息与企业自身原因无关,应出示相关的证据证明 。
二、会计:
1、每月报表报送之前,财务人员都应本着符合业务真实性的原则进行自查。
2、如果经自查,发现税负率偏低的原因是由于自身发生销售行为申报收入不及时,或者有漏报行为,再或者有不应抵扣进项税额的事项没有及时进行调整的行为造成的,就应该及时进行调整,补报增值税。
3、当关键指标出现异常时,对异常原因及时自我检查,内部处理,保证对系统报送的财务报表远离指标异常预警的红线。
附:六大预警指标、
2020各行业*“预警税负率”大全
金税三期施行以来税收评估的六大预警指标,建议会计人员学习收藏!
各行业的“预警税负率”(仅供参考)
最近有小伙伴发消息说,企业因税负率过低被约谈了。心里很慌,不知道
发生了什么,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不少朋友也有类似的疑问:专管员说我们税负率偏低,怎么才能知道自己的税负率是不是异常?怎么应对啊?
税负率是什么,怎么算?
一、税负率的定义
税负率一般指企业在某个时期内的税收负担的大小,一般用税收占收入的比重来进行衡量。最常用的税负率为增值税税负率和所得税税负率。
二、企业增值税行业预警税负率
增值税税负率是指增值税纳税义务人当期应纳增值税占当期应税销售收入的比例。
具体计算
税负率=当期应纳增值税/当期应税销售收入****
当期应纳增值税=当期销项税额-实际抵扣进项税额
实际抵扣进项税额=期初留抵进项税额+本期进项税额-进项转出-出口退税-期末留抵进项税额
举个例子
老王在县城里开办了一个商贸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期销售收入1000万,供应商也均为一般纳税人,采购成本600万元,其他成本共计208万,不考虑其他影响因素。以此来计算老王的公司税负。
增值税税负:
计算公式为(销项-进项)/收入或者可以做一个变形,(销项税率*收入-进项税率*成本)/收入=销项税率-进项税率*成本率
由于进销项均为一般纳税人,税负率相同,因此实际负担的增值税为1000*13%-600*13%=52万,税负率=5.2%,用变形后的公式计算也是一样,13%-60%*13%=5.2%。
其实,在现实中,可能并不是所有的采购都能够取得进项票,并且也并不是所有的供应商都是一般纳税人,能够提供13%的税票。很有可能提供的是3%的税票或者购买了一些服务,提供的是6%的税票,这种情况下,企业的增值税税负还会更高。因此,实际的税负可能受多重因素的影响。
所得税税负:
先计算企业的所得。可以通过一个简单的利润表来帮助理解。
税金及附加
=52*(5%+3%+2%)+(1000+600)*0.0003
=5.68万
所得税
=(1000-600-5.68-208)*25%
=186.32*25%=46.58万
所得税税负
=46.58/1000=4.66%
这里的计算基于一个假设,即企业发生的成本都取得合规的税前扣除凭证,并且没有其他的调整事项。实际中,企业可能有未取得发票,或者取得了不合规的发票,或者有些项目税法规定不能扣除的情况,这些都会影响企业的所得税税负。
综合税负:
企业所纳税的总和
=52+46.58+5.68=104.26万
综合税负率=104.26/1000=10.43%
实际中企业的税负率可能受到多个因素的影响,企业要做的是关注行业税负率,但不*预警税负率。
什么情况下,
企业会被约谈?
通常,税务部门会先找一个行业,然后从行业里对税负异常的企业展开稽查。那么,都有哪些原因会让企业被约谈呢?
1、通过评估发现,企业税负变动异常,或税负率长期远远低于同行业水平。
2、企业没有进行正常的申报。
没有及时报税,包括不按时报税,报税不完整等。同时还需要注意以下4点:
(1)纳税系统申报的销售额与预防税控中的开票销售额以及财务报表中的销售不一致;
(2)连续3个月或者6个月零负申报;
(3)企业的进项税额变动率大大高于销项税额变动率;
(4)企业存在大量的运费抵扣,收入确实减少的。
3、发票相关数据存在异常!(1)企业的增值税发票增量、使用量情况与往期比存在异常。(2)新办企业短时间内,大量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且税负偏低的情况。(3)税收分类编码开错等原因,需要作废多张发票。(4)公司的供应商因为目前属于失联状态,你们公司买它的增值税发票需要进项税转出。
4、企业的员工和经营场地跟收入不匹配。比如员工很多,工作场地很大,但收入很少;或人很少,收入却很大等。
类似的还有:用电量、用水量以及设备数量等,跟收入不匹配。比如用水量、用电量等明显增长了很多,但收入仍相比较少,可能存在少确认收入了。
5、员工工资长期在5000以下,尤其一些聘请了中高端人才的企业,员工平均工资却一直很低,有可能在规避个人所得税。
6、印花税、房产税等税额长期是0。一般而言,在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印花税和房产税不可避免的会发生。
7、成本和毛利率等指标明显不合理,或企业长期亏损却一直不倒闭等。
以上,只是常见的一些原因会被税局约谈,但未谈及的原因还有很多。
企业税负率过低,
该如何应对?
企业税负过低的应对方法:
一、企业:
1.接到税务预警信息后,确定预警信息与企业自身原因有关,应该详细整理相关的数据资料。
2.分析预警产生的原因
3.给出合理的解释
4.最终确定解决方案
5.接到税务预警信息后, 确定预警信息与企业自身原因无关,应出示相关的证据证明 。
二、会计:
1、每月报表报送之前,财务人员都应本着符合业务真实性的原则进行自查。
2、如果经自查,发现税负率偏低的原因是由于自身发生销售行为申报收入不及时,或者有漏报行为,再或者有不应抵扣进项税额的事项没有及时进行调整的行为造成的,就应该及时进行调整,补报增值税。
3、当关键指标出现异常时,对异常原因及时自我检查,内部处理,保证对系统报送的财务报表远离指标异常预警的红线。
附:六大预警指标、
2020各行业*“预警税负率”大全
金税三期施行以来税收评估的六大预警指标,建议会计人员学习收藏!
各行业的“预警税负率”(仅供参考)
导语:增值税即征即退,是指对按税法规定缴纳的增值税税款,由税务机关在征税时部分或全部退还纳税人的一种税收优惠。那么,目前有哪些行业可以享受即征即退优惠政策呢?
每日说税,直击财税要闻,紧跟政策法规,结合实务说风险。
增值税即征即退,是指对按税法规定缴纳的增值税税款,由税务机关在征税时部分或全部退还纳税人的一种税收优惠。那么,目前有哪些行业可以享受即征即退优惠政策呢?下面分成四类,为大家总结一下:
第一类是“限额退”,包括以下三条:
1. 《财税〔2016〕52号》文规定,自2007年7月1日起,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按实际安置残疾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
2. 《财税【2019】21号》文规定, 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一万二千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可上浮20%。
3. 《财税【2019】22号》文规定,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一万二千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可上浮20%。
第二类是“全额退”,包括以下两条:
1. 《财税【2008】5号》文规定,黄金期货交易:自2008年1月1日起,上海期货交易所会员和客户通过上海期货交易所销售标准黄金,发生实物交割但未出库的,免征增值税;发生实物交割并已出库的,由税务机关按照实际交割价格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同时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2. 《财税【2003】86号》文规定,铂金交易:对进口铂金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对中博世金科贸有限责任公司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销售的进口铂金,以上海黄金交易所开具的《上海黄金交易所发票》(结算联)为依据,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国内铂金生产企业自产自销的铂金,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第三类是“按比例退”,包括以下四条:
1. 《财税〔2015〕73号》文规定,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新型墙体材料: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2. 《财税〔2015〕74号》文规定,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3. 《财税〔2015〕78号》文规定,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30%-***的政策。
4. 《财税〔2019〕90号》文规定,纳税人销售自产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产品,自2019年9月1日起,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退税比例为70%。
第四类是“超税负退”,包括以下四条:
1. 《财税〔2011〕100号》文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对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其实际税负超过3%部分实行即征即退。
2. 《财税〔2000〕102号》文规定,自2000年1月1日起对飞机维修劳务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6%的部分实行由税务机关即征即退的政策。。
3. 《财税〔2013〕98号》文规定,动漫企业: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财税〔2018〕38号》文延续了动漫产业增值税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
4.《财税[2016]36号》文规定,一般纳税人提供管道运输服务、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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