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应当按照以下方式计算利息。工程预付款的应付时间是开工前7天,因此预付款的利息起算时间是开工前的第6天。进度款利息的起算时间,从报量后的15天计算进度款的利息。结算款利息起算时间,从结算书送交给发包人后的第29天起算利息。
1、预算结算方式:方式是把经过审定确认的施工图预算作为竣工结算的依据,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而施工预算中未包括的项目和费用,经建设单位驻现场工程师签证,和原预算一起在工程结算时进行调整。2,承包总价结算方式:这种方式的工程承包合同为总价承包合同。
2、【答案】:工程竣工结算是指施工企业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全部完成所承包的工程,经验收质量合格,并符合合同要求之后,向发包单位进行的最终工程价款结算。
3、工程竣工决算,是施工企业完成承包工程,质量合格,满足合同要求后,向发包单位进行的最终工程价款结算。办理工程价款结算的基本公式为:竣工结算工程款=预算(或概算)或合同价款+施工过程中预算或合同价款调整数额-预付及已结算工程价款-保修金。
4、工程竣工结算是指工程建设项目完工后进行的财务结算过程。详细解释如下:工程竣工结算主要发生在工程项目建设完成后,是对整个项目工程财务支出和收入的最终核对与清算。这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环节,确保项目的经济成本和财务支出得到有效控制。
5、竣工决算是以实物数量和货币指标为计量单位,综合反应竣工项目从筹建开始到项目竣工交付使用为止的全部建设费用、建设成果和财务情况的总结性文件。
6、什么是竣工结算和竣工决算?竣工结算是在项目全部完成、移交使用之后,对工程项目的施工成本、质量、工期等方面进行核对和结算的工作。竣工结算主要是为了确认工程项目的总成本,以便在项目结束后进行财务结算。竣工决算是在竣工结算的基础上,对工程项目的各项费用进行核算,计算出最终的工程成本。
1、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约定的欠付工程款价款利息的计付标准过高的,应当根据施工合同的效力、参照民间借贷利息的计付标准,依法予以调减。在建设工程领域,承包人选择约定工程欠款利息或违约金来保护自己的利益。
2、工程款利息的法律规定如下: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
3、法律分析: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算,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法律依据:《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4、工程应当按照以下方式计算利息。工程预付款的应付时间是开工前7天,因此预付款的利息起算时间是开工前的第6天。进度款利息的起算时间,从报量后的15天计算进度款的利息。结算款利息起算时间,从结算书送交给发包人后的第29天起算利息。
5、一)利息属于法定孳息。发包人欠付工程款时,除应承担向债权人继续支付工程款的责任外,还因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这是法律规定的做为债务人的发包人应承担的法定义务,毋需双方约定。
竣工结算款超过56天利息如果合同写了有双倍就按双倍算。看当时你们双方的合同是怎么签的,如果合同中对工程款支付时间有规定竣工结算款超过56天利息按双倍算就按双倍算,合同里没有规定的话就不能按双倍算了。
若发包方逾期未支付,自第29天起,需支付利息和违约责任。若56天内仍不支付,承包商有权协议折价或申请法院拍卖工程,优先受偿。 若承包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结算资料,可能影响结算或支付,需根据发包方要求处理工程交付或保管责任。
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 银行贷款利率 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 违约责任 。 (4)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