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阿莫来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工程款结算支付依据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原则是什么 方面的知识吧,希望大家会喜欢哦
1、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按合同中付款方式执行,主要有按月支付、按工程阶段支付、一次性支付等。工程进度款的支付,一般按当月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结算,工程竣工后办理竣工结算。
2、根据确定的工程计量结果,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支付工程进度款。14天内,发包人按不低于工程价款的60%,不高于工程价款的90%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按照约定的时间,应由发包人扣除的预付款将与进度款同时扣除。发包人逾期未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发出催款通知。
3、分段结算与支付。即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支付工程进度款。具体划分在合同中明确。(二)工程量计算。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法和时间,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
4、工程款(进度款)在双方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方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符合规定范围的合同价款的调整,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5、法律分析:工程款的支付方式与比例,相应法律只是作了原则性规定,没有具体规定。关于工程款支付比例,财政部规定是:发包人应按不低于工程价款的60%,不高于工程价款的90%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
6、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的规定如下。工程进度款是按照合同中的付款方式进行支付的。执行工程进度款包含月结付款、工程阶段付款、一次性付款等等。其中月结付款指的是工程进度款是按照每月支来付。合同期在两年以上的项目,在年底的时候进行工程的清查,并且办理年度的结算。
法律分析: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是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施工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支付价款,程序是:按照竣工图计算工程量;按照合同约定每项工程量套上相应的定额(单价);上述计算的总额就是直接费;将直接费为基数乘以相应的取费系数;最后所得的结果就是工程结算值。
所谓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就是合法的依靠和根据,是前提,必要条件,是基础,如果依据不对,其他无从谈起。
法律分析:双方当事人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形成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工程联系单、工程变更单、工程对账签证以及其他往来函件、记录等书面证据,可以作为工程量计算和认定工程价款的依据。
为缓解上述问题,新政策明确指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支付工程进度款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同时,发承包双方可自行确定支付比例,*不超过工程价款总额的97%。工程价款总额3%作为质量保证金,其余部分由双方协商决定。
工程款支付比例,是工程财务管理中的重要一环。依据财政部的规定,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进度款比例,应在工程价款的60%与90%之间。这意味着,发包人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不得低于工程价款的60%,*则不应超过工程价款的90%。
关于工程款支付比例,财政部规定是:发包人应按不低于工程价款的60%,不高于工程价款的90%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结算抵扣。【延伸知识】拖欠工程款怎么办?交涉、要回要及时。
1、确定工程款结算的依据和标准:国务院财政部门、各级地方政府财政部门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级地方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工程价款结算的监督管理;工程款结算标准,如双方有约定,按合同约定处理,如无约定,可协商解决。
2、工程结算的依据是什么工程结算的依据如下:(1)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2)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3)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有关部门发布的工程造价计价标准、计价办法等有关规定。
3、法律分析: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是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施工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支付价款,程序是:按照竣工图计算工程量;按照合同约定每项工程量套上相应的定额(单价);上述计算的总额就是直接费;将直接费为基数乘以相应的取费系数;最后所得的结果就是工程结算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八条: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八条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九条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4、综上所述,工程款支付的法律依据包括合同约定、招投标法律规范以及民法典中关于工程款项支付与优先受偿权的规定。这些法律规定为工程款支付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指导与保障,确保了工程款支付的合法性和效率。
工程款支付的法律依据有哪些(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八条: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九条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法律分析:按月结算与支付:即实行按月支付进度款,竣工后清算的办法。分段结算与支付:即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支付工程进度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二条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
工程支付的首要依据是合同协议。在工程项目开始之前,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会签订详细的合同,明确支付条款、支付比例和支付时间等。合同中规定的支付节点、支付金额及支付方式等是支付工程款项的基本依据。发票发票是工程支付的必备凭证之一。
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按合同中付款方式执行,主要有按月支付、按工程阶段支付、一次性支付等。工程进度款的支付,一般按当月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结算,工程竣工后办理竣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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