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公物品交接。这部分内容包括员工离职时需要归还的公司物品清单,如电脑、办公用品等。同时,也包括员工个人的私物取回清单,如个人手机等。这一部分交接要保证所有物品都有明确的记录。 财务结算事项。主要包括员工薪资结算、报销款项结算等财务相关事项。
1、离职员工并不一定需要签工资结清证明。按照《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同时,给员工开具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员工没有履行交接义务,也不是单位不开具证明的理由。
2、在员工依法办理离职手续后,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同时员工的工资、押金和经济补偿是必须一次性结清的,用人单位不得随意扣减或者拖欠,当事人可以在办理离职手续时要求用人单位结清,否则员工可以到劳动局申诉或者举报用人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或是申请劳动仲裁。
3、需要。离职工资结清证明是公司对离职员工薪酬问题的一种书面证明,包括员工被发放的工资、奖金、补偿金等相关信息,是员工离职后福利待遇的重要证明文件,可以在之后的求职或者向社会举证时使用。离职工资结清证明的开具时间在员工结束工作后的1个月内,员工在离职后需及时提出申请。
4、法律分析:是的。在员工依法办理离职还交接手续后,用人单位必须为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即离职证明),同时劳动者的工资、押金和经济补偿是必须结清。用人单位不得随意扣减或者拖欠,当事人可以在办理离职手续时要求结清。否则当事人可以去劳动局申诉或者举报用人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
5、辞职后工资是要当场结清。在职员工依法办理离职交接手续后,用人单位需要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即离职证明),同时需要结清劳动者的工资、押金和经济补偿。用人单位不得随意扣减或者拖欠工资,否则可以去劳动局申诉或者举报用人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
1、人事。工人离职人事行政部制作离职员工工资结算清单,财务部对离职员工借支状况等进行审核,并进行财务事项交割、工资结算等。
2、在人力资源部门知道了这个情况以后就会往上报,这个时候就需要一层一层的往上报,等到总经理和董事长都知道这件事并且同意以后,就会让人力资源部门通知你的上司进行工作交接。
3、办公物品交接。这部分内容包括员工离职时需要归还的公司物品清单,如电脑、办公用品等。同时,也包括员工个人的私物取回清单,如个人手机等。这一部分交接要保证所有物品都有明确的记录。 财务结算事项。主要包括员工薪资结算、报销款项结算等财务相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