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价款结算纠纷可通过以下途径来解决:(一)与欠款人对工程欠款进行协商,达成还款协议;(二)请求追债公司的帮助;(三)要求建设单位提供按期付款的履约担保;(四)到欠款人住所地或工程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工程款纠纷原因包括:工程量之争;计费系数之争;大型机械租赁费用的计费之争;竣工决算时间之争等。工程款纠纷解决方法包括双方协商、准备起诉、聘请律师等。准备工程建设合同及相关资料,申请劳动仲裁部门主持,双方到劳动总裁部门协商解决,坚持底线利益不受损失。如果意见不一致就可以起诉到法院。
2、工程款纠纷的类型主要包括发包方拖欠工程款引起的纠纷、竣工结算报告争议引发的纠纷、建筑材料品质之争引起的纠纷、合同瑕疵引发的纠纷、工期延误引起的纠纷。 发包方拖欠工程款违约纠纷这种违约纠纷的特点是,工程款是可以确定的,故这种纠纷法律比较简单。
3、变更工程引起的价款纠纷: 当项目业主提出额外的工程变更需求时,可能会导致施工方要求增加工程价款。这可能涉及新工程内容的定价、合理的利润要求以及变更引起的进度影响等问题。处理方式:在发生工程变更时,双方应按照事先约定的合同条款来处理。
4、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发生的原因有承包人没有资质,导致合同无效;拖欠工程款等。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的效力认定包括劳务作业承包人取得相应的劳务分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分包作业的范围是建设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包括木工、砌筑、抹灰、石制作、油漆、钢筋、混凝土、脚手架、模板、焊接、水暖、钣金、架线)等。
5、防水质量保修款尚未到当事人约定的返还期限,开发公司主张提前返还理由不充分。此外,对于置业公司主张的工程质量问题,开发公司应依法承担保修责任,并不影响质量保修金返还。判决置业公司支付开发公司工程款同时,返还开发公司除防水质量保修款之外的质量保修金。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纠纷可通过以下途径来解决:(一)与欠款人对工程欠款进行协商,达成还款协议;(二)请求追债公司的帮助;(三)要求建设单位提供按期付款的履约担保;(四)到欠款人住所地或工程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纠纷主要有以下几种解决方式:和解。和解是指当事人因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再行协商,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达成一致;调解。凋解是指在第三人的主持下,通过运用说服教育等方法来解决纠纷;仲裁。仲裁是指发生合同争议的双方当事人,达成的仲裁协议;诉讼。
双方自行和解。和解就是双方自行协议、沟通、谈判解决,这对于合作基础比较好的合作伙伴,工程结算争议较小的项目,这种解决方式*,不仅效率高、也经济、友好。由第三方机构进行调解解决,达成调解协议后到法院进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