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职后工资未结清的,劳动者可以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去劳动局投诉,由劳动局责令单位及时支付;对投诉结果不满意的,可以依法去申请调解或仲裁;不服仲裁结果的,可以及时提起诉讼。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工资结算问题直接进行协商,这不是必经程序,双方可以协商,也可以不协商,完全出于自愿。
1、需要。根据相关资料查询显示有签订,但公司不愿意在1个月交接完毕后在辞职报告上标明离职工资,想要在下个月统一结算,这是否违背了劳动法。
2、已经离职的员工,如果工资还未结算,是需要写到工资表里面的,这样才方便财务结算工资。如果已经结算了,就可以不写了,如果公司惯例的要写的话,请记得备注已结算工资这类的信息。
3、离职单上应该有到离职为止实际工作的天数,工资会根据这个来计算的。至于工作多少,人事部门可能也要根据财务结算的结果,协议上提前写双方已确认是不规范的,只是形式,你可以保留自己的意见,有争议时也可以提出。
4、签署这个本身的过程,如果不存在强迫、威胁行为则就是合法的,至于你也有拒绝签订的权利的。
5、需要提前30日写书面辞职报告,按照单位的规章制度逐级进行审批;单位同意离职后,办理交接手续;要求单位结算未支付的工资;单位还要向劳动者出具离职证明、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一般情况下,离职手续是需要劳动者本人亲自办理的,因为这涉及到劳动关系的终止、工资结算、社保关系转移等一系列重要事项。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劳动者可能因各种原因无法亲自办理离职手续,这时可以考虑委托他人代办。代办离职的条件 代办离职并非随意可行,通常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2、公司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中没有明确要求员工必须亲自到场办理离职手续,员工则可以通过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相关材料,完成离职手续。辞职的基本流程 辞职是员工主动解除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行为。
3、辞职不一定需要本人到公司。但离职手续是要本人亲自办理比较妥当,离职需书面提交辞职报告书给用人单位人事部审核批准,用人单位书面通知企业人才市场,然后再办妥离职报告表,再予以工资结算,擅自离开者,视为自动放弃工资。不给以办理相关人事、社保关系转移。
4、离职手续的办理,通常需要本人亲自进行,但在特定条件下,亦可委派他人代理。亲自办理能够更为直接、明确地完成工作交接及财务结算等事宜。然而,如因特殊原因无法亲临现场(例如疾病或身处异地),且符合用人单位相关规定,则可出具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1、劳动仲裁时候,证据是否有效,是我们最关心的,仅仅是查资料咨询别人,也只是停留在判断的阶段,这里我们结合一个前期我跟进的案子来说一说,庭审时法官是如何认定证据的有效性。
2、复印件必须与原件核对无异才有效力。但是,如果在劳动争议仲裁时,你出示复印件就可以证明单位保存了原件,根据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可以要求单位出示原件,否则就推定你的主张成立,可以讨回工资。
3、您好,这样的话效力较弱,建议该用人单位公章或负责人签名。
4、法律分析:如果为了拖欠工资结算单老板没签字可以起诉,但是劳动纠纷需要先经过仲裁程序。工资的发放要依据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提起劳动仲裁或者起诉用人单位。
如果辞职后公司没有结清工资,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与公司协商解决:首先可以尝试与公司协商解决,通过友好沟通来达成共识。可以提供自己的工作时间和工资单等证据,来证明公司应该支付的工资数额。申请调解: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农民工辞职后不能及时结清工资时,应首先与雇主协商,若协商无果,可依次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寻求法律援助并最终提起诉讼。与雇主协商 农民工在辞职后,应首先与雇主进行沟通,明确提出要求结清工资的诉求。
辞职到期了工资不给当时结清处理方式如下:当事人与公司进行协商,要求公司补发工资;协商不成,可以到劳动局进行投诉;当事人可以进行起诉拿回应当拿回的工资还会被拖欠的工资。
1、劳动者不签字不影响用人单位的辞退决定,但可能会影响其领取经济补偿金和失业保险金。 用人单位需依法履行告知义务,如员工不配合签字,可采取邮递送达、登报等方式完成。不履行告知程序可能导致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赔偿金。
2、若公司提出的辞退理由与实际情况不符,员工完全有权利拒绝在辞退协议书上签字。 即便员工不签字,如果公司的辞退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辞退协议书依然具有法律效力。
3、因此离职时如果没有办理工作交接或是在离职清单上签字,用人单位可以拒绝为你办理失业保险金,这样的损失也是比较大的。
4、公司辞退员工不签字是不影响法律效力的,只要可以证明已经送达就可以,具体情况下可以提交送达的证据,可以提交邮寄单据等材料,如果对相关情况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