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招投标未招投标,施工后可以主张工程款吗(未招标工程款如何结算)

2024-10-17 2:09:17 股票 xcsgjz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招投标未招投标,施工后可以主张工程款吗

建设工程施工如果是属于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建设单位未进行招投标而直接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承包合同的行为是违法的,合同可能会被认定无效。但即使合同被认定无效,按照《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原则,已经施工完成且验收合格的部分,建设单位也应当按实际发生费用向施工单位支付相应的工程款。

30万以下的小工程未进行政府采购招标就竣工了,现在要怎么办?

1、二) 使用外国政府及其机构贷款资金的项目;(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援助资金的项目。

2、按照国际惯例,至少有3家投标者才能带来有效竞争。因此,如果投标人少于3个的,应当重新招标。这种情况在国外称之为“流标”。我国《招标投标法》第28条也明确规定,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也就是说,如果流标,整个招标就无效,招标必须重新进行。

3、现在公路市场存在的问题和相应对策谈一点看法和建议。关键词: 招投标:*合理价:中标在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下,*价中标作为一种国际通用的评标方式,无论在国外的政府采购,还是工程建设招投标中均得到广泛的应用,成为一种国际惯例。

4、因此,我们可以把招标投标活动分成两个阶段,即准备阶段和招标阶段。各个阶段的基本程序如下:准备阶段在准备阶段,要对招标投标活动的整个过程作出具体安排,包括对招标项目进行论证分析、确定采购方案、编制招标文件、制定评标办法、组建评标机构、邀请相关人员等。

5、工程预算是对工程项目在未来一定时期内的收入和支出情况所做的计划。它可以一通过货币形式来对工程项目的投入进行评价并反映工程的经济效果。它是加强企业管理、实行经济核算、考核工程成本、编制施工计划的依据;也是工程招投标报价和确定工程造价的主要依据。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如何结算工程价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结算工程款的方式是:施工完毕且验收合格的可以按照合同约定价款或者按照实际结算,价款差额不予支付;施工完毕验收不合格但经修复验收合格的按照上述办法结算,经修复验收不合格的不予支付;尚未施工完毕合同被确认无效的应当停止施工,视已经完成的工程量是否合格依据上述办法结算。

若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被判定为无效,但工程经过竣工验收并被认定为合格,那么双方应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来结算付款。 如果竣工验收发现工程不合格,施工方需进行修复。修复后若能通过验收,双方同样按照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但发包方有权要求施工方承担修复费用。

看具体情况定。如果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就可以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方式结算工程价款。如果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可以对不合格的工程进行修复,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也可以要求发包人参照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价款支付工程款,但修复费由承包人承担。

合同无效但工程验收合格的,双方应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进行结算;若工程验收不合格,经施工方修复验收合格后,双方按照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付款,但发包方可主张由施工方承担修复费用;若工程验收不合格,施工方修复后验收仍不合格的,发包方可不支付工程款。

根据法律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可以要求发包人参照合同约定结算支付工程价款。

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的情况该如何处理

1、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第一条的规定,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这里就涉及到“白合同”无效情形的处理。

2、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

3、关于该点,首先要明确招标的范畴。这需要我们重点关注《招标投标法》以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里边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参照周吉高律师的观点,实践中,存在两种典型但往往被忽视的情形,第一,将总包外工程直接发包,因未进行招投标导致发包合同无效;第二,总包部分范围收回直接发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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