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法》没有规定离职后多久把工资结算完的规定,《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有规定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不予结清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员工离职后单位必须在与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就把工资结算完,且应当用货币形式一次性结清。但如果双方对支付时间和方式依法作了其他约定的,则也可以按其约定来进行结算。《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具体需要看公司工资发放制度,有离职后的一个月内结算工资的,也有下月再结算工资的,也有离职当天结清的。如果单位不支付工资,可以先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如果还不行可以直接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
新劳动法主动辞职工资结算的规定是:应当一次性结清。如果是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1、员工离职后单位必须在与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就把工资结算完,且应当用货币形式一次性结清。但如果双方对支付时间和方式依法作了其他约定的,则也可以按其约定来进行结算。《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2、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具体需要看公司工资发放制度,有离职后的一个月内结算工资的,也有下月再结算工资的,也有离职当天结清的。
3、离职交接工作时应当同时结算工资。【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4、新劳动法主动辞职工资结算的规定是:应当一次性结清。如果是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这一条款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按月支付劳动者工资,并禁止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
6、离职工资结算方式 劳动法规定了离职工资的结算方式,即按照员工实际工作的天数或完成的工作量进行结算。雇主应当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和公司的工资制度,计算员工离职前的应得工资,并在离职时一次性结清。离职工资结算时间 劳动法还规定了离职工资的结算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