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决算与工程结算的*区别是什么 (工程款结算错误如何纠正)

2024-09-18 19:08:08 基金 xcsgjz

工程决算与工程结算的*区别是什么?

法律分析:定义不同。工程结算是指工程质量合格之后,要按照当初的合同要求,由建设单位要发放资金。如果是工程决算,它主要反映的是整个项目的价格,能够决定的整个项目的资产。范围不同。如果是工程结算,是指整个工程的价钱,比如说建筑工程费还有一些安装费用。

工程竣工结算中常见问题以及解决方法?

1、工程竣工结算常见问题及原因履行合同不严格,造价控制乏力。建设工程经过有资质的机构编标,按法定程序,通过公开、公平方式招标、评标、定标,对于一般项目,施工单位的中标价即可作为竣工结算价。然而,目前仍有不少工程经招投标后,在承发包合同签订时,在合同中再约定按实结算,招投标只起到确定施工单位的作用。

2、首先,部分建设单位在项目启动前未进行预算审查,导致工程价款被超拨。这些工程往往未经招投标程序,建设单位直接委托施工队伍,施工单位可能在预算中虚报,建设单位缺乏专业审价能力,未委托咨询机构审查,最终结算时发现实际造价低于拨款,造成资金难以追回。

3、审计要点: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的核心在于细致核查,包括精确核实工程量,尤其是高价值和易出错部分;严格审核材料用量及价差,确保符合设计标准;审查变更工程定额套用的准确性,避免高估冒算;以及区分主体工程与外网工程,避免费用混淆。

工程结算员年终工作总结

1、工程结算员年终工作总结(一) 在20xx年的工作中,在各方面的配合努力下,我所担任的工程结算工作能以顺利进行,虽然工作上出现一些困难,但对我来说每一次都是很好的锻炼,通过与同事之间的协调,积极面对问题,做到了及时有效的完成工作安排。

2、工程结算的工作总结 篇1 结算部在领导的正确领导和各个相关部门的全力帮助以及结算部门所有员工的共同努力下顺利的完成了一定的工作。我们结算部紧紧围绕把工作做到*,来树立强烈的责任感、激发信心,加强结算管理并理顺结算部与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强化服务意识,充分发挥结算职能和服务职能。

3、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将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全面考虑公司发展的相关因素,统筹分析公司发展的利弊得失,根据现状协助领导详细制定分公司工作计划,在开拓市场上不断拓展业务渠道,争取在我们公司建筑方面特长的领域里创造出几项标志性的工程,以此打造品牌形象,扩大公司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的问题及对策

跟踪审计是工程审计工作的重要抓手,工程变更签证及隐蔽工程检查是最容易出现弄虚作假、滋生腐败的地方,审计部门加大对工程项目的跟踪审计,可以有效遏制工程建没当中的不正之风。

工程建设项目成本审计是竣工决算审计的主要内容,也是查找问题的主要部分,但对如何将管理审计融入到此项竣工决算审计,值得我们在工作中不断地摸索、实践和总结。

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存在的问题(一)缺乏法律依据建设工程项目审计大多为事后静态审计,新型的全过程跟踪审计则是动态审计,责任重大决定了风险较大。

工程结算,总价措施费问题

安全文明施工费调整:根据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按照规范第5条的规定计算调整。 单价计算的措施项目费调整:采用单价计算的措施项目费,调整时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按规范第1条的规定确定单价。

总价措施费的结算过程中,确实存在一些常见的误解和误区,许多人在实际操作中容易出错。以下是六个需要注意的点,帮助你规避这些问题: 安全文明施工费,包括环境保护费(如降尘降噪、垃圾处理等)、文明施工费(如展示和美化)、安全施工费(重点在于安全防护)以及临时设施费(区分砌筑和美化费用)。

一)、工程量的问题:工程量是计算工程一切费用的基础,工程造价会随着工程量的增加而增加,因此工程量计算正确与否对工程结算造价影响极大。

环境保护费; 文明施工费: 安全施工费; 临时设施费: 夜间施工费: 材料二次搬运费; 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费及安拆费; 砼、钢筋砼、模板及支架费; 脚手架费; 以完工程保护费; 1施工排水、降水费。

不需要。在固定总价合同结算中,通常不需要提供措施费的详细清单。措施费是指根据工程项目的性质和规模,在工程进展的不同阶段支付给承包商的一种费用。它用于覆盖承包商在工期内所需的劳动力、设备、材料等其他间接成本。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付款条款探讨?

1、其中,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支付至合同约定暂定款的80%,工程由政府财政评审,最终评审结果出来之后一年内支付至合同评审金额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在工程交付使用后一年期限届满时支付。

2、背靠背条款,通常定义为“pay when paid”或“pay if paid”,在建设工程合同中尤为常见。条款规定,总承包方的付款需以业主支付给其为前提,若业主未能付款,总承包方付款义务相应延迟。然而,这种条款引发争议,主要在于其可能违背公平原则和风险共担原则。

3、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亦称基本建设承揽合同,指一方按期完成并交付他方所委托的基本建设工作,而发包人按期进行验收和支付工程价款或报酬的合同。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请看下文。 仔细阅读使用的合同文本,掌握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规定。

4、承包人应当在2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5、《民法典》第三编合同规定了建筑工程款优先受偿权: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6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

6、天内将预付款保函退还给承包人。选项C,发包人延误付款的,应自延误之日起按同期贷款利率向承包人支付延期付款利息。选项D,发包人没有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预付款的,承包人可催告发包人支付;发包人在预付款期满后的7 天内仍未支付的,承包人可在付款期满后的第8 天起暂停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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