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常情况下工程竣工验收、结算是不同的,竣工后不是必须结算,是一般都应该进行结算。工程结算是指施工企业按照承包合同和已完工程量向建设单位(业主)办理工程价清算的经济文件。 ?工程竣工后必须结算吗 通常情况下工程竣工验收、结算是不同的,竣工后不是必须结算,是一般都应该进行结算。
合法。工程款结算是指承包商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依据承包合同中关于付款条款的规定和已完成的工程量,如未完成工程量,可以发送律师函,律师函是有民事法律效力。
综上所述,有效讨要工程款的方法包括友好协商、发送律师函、法律行动等。合法、合规的追讨方法不仅有助于迅速收回欠款,也有助于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和商业道德。
发送律师函本身并不构成法律责任,它只是一种警告和提醒。然而,如果律师函的内容不真实或存在误导性信息,则发送者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因此,在发送律师函之前,律师通常会进行充分的调查和证据收集,以确保所提供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和可靠的。
1、《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布,自1999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一个重要法规文件。该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价款结算原则:按照政府定价、合同约定、市场行情等原则,进行建设工程价款的结算。
2、本办法主要规范建设工程价款的结算行为,确保工程价款的及时支付与合理结算,维护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具体内容 结算原则。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应遵循合法、合规、公平、诚信的原则,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结算方式。根据合同约定,可采用分段结算、竣工验收后一次性结算等方式进行工程价款结算。
3、对于500万元以下的工程,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资料起,发包人应在20天内完成审查。500万元至2000万元的工程,审查期限为30天。2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工程,审查期限为45天。对于5000万元以上的大型项目,审查期限则延长至60天。
4、在本办法中,所谓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特指发包方与承包方针对建设工程合同价款进行的约定,包括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和竣工价款的结算过程。国务院财政部门和各级地方政府财政部门,以及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级地方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自在其职权范围内负责对工程价款结算进行监督和管理。
5、《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答案概述 根据现行有效的政策文件,该办法是为了规范建设工程价款的结算活动,保障工程发包方与承包方的合法权益,明确二者之间的经济责任而制定的。详细内容解释 办法的适用范围:该办法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价款的结算活动,包括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公路工程等。
6、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概述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是指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依据合同约定及国家相关规定,对建设工程的进度、质量和造价等进行确认后,进行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行为。为规范这一行为,制定了《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