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算会计科目及账务处理企业办理工程价款收款结算时,按应结算的金额,借记“应收账款”或“预收账款”等科目,工程发生的成本应当通过“工程施工”科目进行核算;工程完工时通过“工程结算成本”科目进行核算。
1、三)企业向业主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按应结算的金额,借记“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合同完工时,应将本科目余额与相关工程施工合同的“工程施工”科目对冲,借记本科目,贷记“工程施工”科目。(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完工建造合同已办理结算的累计金额。
2、工程款账务处理过程 工程款的账务处理涉及多个环节,主要包括产值报账、确认合同成本、建造成本核算、工程价款结算等。在这些环节中,会计需遵循特定的流程和准则进行账务处理。
3、工程会计做账流程及会计分录如下:购入工程用物资,借:原材料,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等。领用工程材料,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贷:原材料。
4、建筑安装企业归集核算工程成本时,会涉及到“工程施工”科目,“工程结算”科目。
一)如果“工程施工”科目余额大于“工程结算”科目余额,则企业应该用“工程施工”科目余额减去“工程结算”科目余额的差额反映施工企业建造合同己完工部分但尚未办理结算的价款总额。它应该作为一项流动资产,通过在资产负债表的“存货”项目中增设的“已完工尚未结算款”项目列示。
建筑行业会计做账流程有建筑企业的成本归集账务处理、建筑企业与甲方办理结算工程款项账务处理、建筑企业收到预收账款账务处理。
建筑业会计账务处理应如下:建造成本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直接成本项目包括:1)人工费、2)材料费、3)机械使用费、4)其他直接费。直接费发生时直接计入“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明细科目。间接费发生时计入“工程施工—间接费”,期末分配转入“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收到工程进度款的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工程结算 工程结算的账务处理:科目核算(建造承包商)根据建造约定向业主办理结算的累计金额。科目可按建造进行明细核算。向业主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按应结算的金额,借记“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贷:累计折旧银行存款工程结算(1)本科目核算企业(建造承包商)根据建造合同约定向业主办理结算的累计金额。(2)本科目可按建造合同进行明细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