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交易疫情期间降税,疫情房产税减免会计分录

2024-08-31 0:15:16 股票 xcsgjz

疫情期间房产税优惠政策

对于为租户减免房地产租金的纳税人,按免租金月份数给予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符合困难减免条件的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网上直接办理,或者各地办税服务厅办理。

疫情房产税减免会计分录

1、疫情期间房产税减半会计分录处理为:借: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贷:银行存款 税金及附加/营业外收入/其他收益等 上述会计分录是企业在国家出台有关税收政策之前已全额计提的情况。其中,税金及附加等科目计入减免房产税的金额。

2、—房产税(红字)贷: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红字)疫情期间企业因房产税减免收到退税并冲销已经计提的房产税时,可以通过“税金及附加”的红字科目以及其他相关科目进行处理。若企业收到退回的房产税属于往年的,应当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替换“税金及附加”科目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3、疫情期间,各地区陆续出台了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减免的优惠政策。纳税人因缴税困难可向当地税务局提出减免申请。

疫情期间减免房产税政策有什么

1、根据相关规定,因疫情影响,纳税人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向房产土地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按规定权限核准后,酌情给予减税或免税。对于为租户减免房地产租金的纳税人,按免租金月份数给予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

2、纳税人将房产出租给个体工商户,并在疫情期间免收一个月以上(含)租金的,在免收租金期间,对免收租金的房产免征房产税,免税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请注意,具体以国家*政策为准。

3、疫情期间为个体工商户免租金的,对免租金部分所对应的房产、土地,可按免租金月份数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他纳税人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的,按现行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4、疫情阶段性免征增值税。所有单独经营公共租赁住房的单位,均可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可延续至2023年12月31日。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日,暂停预缴增值税的哦。

5、在疫情期间,上述已实施租金优惠的企业,可按照租金减免期间所缴纳的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给予50%扶持,扶持金额不超过减免租金总额。《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政策措施》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减免1至3个月房租。

6、在疫情期间,上述已实施租金优惠的企业,可按照租金减免期间所缴纳的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给予50%扶持,扶持金额不超过减免租金总额。根据法律规定疫情算是不可抗力,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疫情的暴发是属于不可抗力因素,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具有不可预见性、不可避免性等的特征。

疫情期间减免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账务处理

疫情期间企业收到退还的房产税税费时,可以通过“应交税费”红字或蓝字科目以及“税金及附加”红字科目进行处理。其中“税金及附加”科目用于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

计提减免房产税: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缴纳房产税:借: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贷:银行存款 由《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规定,对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的出租人,可按规定减免当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疫情期间企业计提并缴纳减免的土地税时,可以通过“税金及附加”科目及“应交税费”等科目处理。其中“税金及附加”科目用于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相关税费;“应交税费”科目用于核算企业按照税法等规定计算应缴纳的各种税费。

贷:其他收益 因疫情一般纳税人享受减免增值税的免税优惠时: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贷:其他收益 若纳税人享受其他相关税费(如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的免税优惠时,则一般不作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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