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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5日美的集团(000333)盘中创60日新高,收盘报59.54元,当日跌0.72%,换手率0.41%,成交量28.38万手,成交额16.96亿元。资金流向数据方面,7月5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07亿元,游资资金净流入4608.8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6124.9万元。融资融券方面近5日融资净流出2.06亿,融资余额减少;融券净流出6.4万,融券余额减少。
重仓美的集团的前十大公募基金
该股最近90天内共有30家机构给出评级,买入评级26家,增持评级4家;过去90天内机构目标均价为73.65。
根据2022Q1季报公募基金重仓股数据,重仓该股的公募基金共495家,其中持有数量最多的公募基金为易方达消费行业股票。易方达消费行业股票目前规模为237.33亿元,*净值4.377(7月4日),较上一交易日上涨0.16%,近一年下跌12.3%。该公募基金现任基金经理为萧楠 王元春。萧楠在任的基金产品包括:易方达瑞恒灵活配置混合,管理时间为2018年1月10日至今,期间收益率为170.1%;易方达科顺定开混合,管理时间为2018年10月26日至今,期间收益率为90.26%;易方达消费精选股票,管理时间为2020年4月13日至今,期间收益率为4.27%。王元春在任的基金产品包括:易方达瑞恒灵活配置混合,管理时间为2018年12月8日至今,期间收益率为253.07%;易方达现代服务业混合,管理时间为2018年12月8日至今,期间收益率为139.15%;易方达标普消费品指数A,管理时间为2021年5月29日至今,期间收益率为-18.54%。
易方达消费行业股票的前十大重仓股
又是深夜炸雷,炒股的小伙伴都听说过大智慧吧,刚刚发布公告,实控人张长虹被公安拘留了!
而这一次是因为三年前曾经被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案件,当时大智慧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同时张长虹被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今晚A股的大股东们都瑟瑟发抖,三年前已经被处罚的事情,今天还被公安拘留,是否意味着释放了一种新的监管思路?值得深思。
来看看到底咋回事。
大智慧:控股股东及实控人张长虹被公安机关拘留
4月26日夜间,大智慧发布公告称,控股股东及实控人张长虹因2016年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6]88 号)涉及事项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公安机关拘留,接受调查。
张长虹已于2016年7月23日辞去公司所担任的董事、董事长、总经理职务,不再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目前不受影响,经营情况正常。
不过值得说的是,公告里没有提及是行政拘留还是刑事拘留。
三年前的旧案
张长虹是大智慧的实际控制人,也是大智慧的创始人。张长虹还曾入选2016年胡润IT富豪榜,个人资产达93亿,位居第47。
2011年1月,大智慧成功上市,张长虹及其亲友一跃成为亿万富翁。
大智慧于2011年登陆A股市场,当年顺利实现盈利,但上市第二年(2012年),业绩大幅度下滑,当年年报显示,公司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6亿元。按照规定,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或者被追溯重述后连续为负值,将对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代码前加“*ST”)。
于是,为了避免“披星戴帽”,大智慧在2013年铤而走险,玩起了虚增利润的险招,数额高达1.2亿元。事情败露后,大智慧收购湘财证券落空,其转型为集提供互联网金融信息、数据分析和专业金融服务于一体的“互联网金融服务商”的计划也无果而终。
2016年7月22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表示,大智慧在2013年通过承诺“可全额退款”的营销方式,以“打新股”、“理财”等为名进行营销,利用与相关公司的框架协议等多种方式,共计虚增2013年度利润1.2亿余元。证监会决定对大智慧给予警告,处以60万元罚款,而这一罚款金额已经是证监会权限内所能进行的顶格处罚。
证监会还对包括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张长虹在内的14名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至30万元不等的罚款,张长虹等5名责任人员被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同时,在被证监会调查期间,大智慧谋求并购湘财证券的转型计划亦被终止。
值得一说的是,因编制中国富豪排行榜,胡润在中国家喻户晓。据大智慧2015年年报,胡润曾在2012年11月28日- 2015年10月14日期间担任大智慧的独董。因为这一身份,胡润被证监会处以警告及5万元罚款。
大智慧在2013年虚增1.2亿利润,据证监会对大智慧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认为,作为该公司董事之一,胡润参加审议通过2013年年度报告并在年度报告上签字。
2016年7月24日,大智慧公告,张长虹由于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所担任的董事、董事长、总经理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相关职务。此前,他刚因虚增利润被证监会处罚5年市场禁入等。
大批投资者纷纷提出索赔
公司涉诉讼金额已超5亿!
因虚增利润1.2亿元,大智慧当年被证监会开出60万元的罚单,随之而来的是大批投资者纷纷提出索赔。
大智慧在第一季报中披露,因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所涉及的虚假陈述责任,陆续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一中院”)、上海金融法院及上海市*人民法院发来的《应诉通知书》、《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及相关法律文书。
截至2019年4月15日,公司收到一中院和上海金融法院发来的民事诉讼《应诉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合计2798例,一中院和上海金融法院已受理的原告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所涉诉讼请求金额合计为52,636.68万元;公司收到上海市*人民法院发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应诉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1例,诉讼请求金额为135,942.51元。
公司收到一中院发来的《民事裁定书》及相关法律文书合计698例,法院准许原告撤回对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的起诉,撤回的诉讼请求金额合计为14,930.13万元。
公司收到一中院《民事判决书》及相关法律文书,根据《民事判决书》显示,法院已对1120名原告诉本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做出一审判决,判决驳回99名原告的诉讼请求;判决公司赔偿1021名原告投资差额损失及佣金损失,累计判决驳回金额7,689.24万元,累计判决赔偿金额6,642.13万元。
公司收到上海市*人民法院发来的《民事判决书》,二审判决公司赔偿592名原告投资差额损失及佣金损失。公司根据上述涉诉事项的判决结果确认应赔偿金额9,455.87万元(其中已支付赔偿金额合计8,483.23万元)。考虑新增诉讼和二审判决的影响,公司最终对尚在审理中的剩余诉讼计提预计负债17,457.56万元。
一季度业绩盈转亏至680.80万元
净利润连续7年为负
大智慧发布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实现营业收入1.34亿元,同比增长5.4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680.80万元,上年同期盈利133.70万元;基本每股亏损0.003元。
而大智慧4月19日晚间收到上交所年报问询函,其中上交所提到:
自上市以来,除上市首年外公司扣非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持续为负,2012年至2018年分别为-3.05亿元、-1.57亿元、-5.23元、-6.94亿元、-16.07亿元、-1.08亿元、-0.06亿元。
大智慧2018年报显示,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94元,较上年同比下降6.99%;归属股东净利润为1.08亿元,较上年同比下降71.71%;扣非净利润为-0.06亿元。
今年的大牛股
今年以来,大智慧股价大涨191%!*曾涨超300%,是名副其实的大牛股。
数据统计显示,在2月13日-3月13日这一个月里,大智慧的股价涨幅达到225.8%。更是在2月19日到2月28日期间,完成了8天7板的壮举。
截至26日收盘,大智慧跌1.52%,报9.73元,总市值193.4亿元。
截至*数据,大智慧的股东户数有近20万!
网友评论
易会满:大幅提升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成本
2019年02月27日,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将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坚决打击欺诈发行、大股东违规占用、操纵业绩、操纵并购、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推进《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修订,大幅提升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成本。通过持续监管和*监管,促使上市公司及大股东讲真话、做真账、及时讲话,不做违法违规之事,以净化市场生态。长按识别二维码,关注中国基金报
11月22日晚间,大智慧(601519.SH)披露,其收到上海金融法院的《受理通知书》(【2021】沪74民初4237号)。
据此,该上市公司作为原告,于2021年11月15日起诉了张长虹(公司实际控制人,时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王玫(时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王日红(时任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洪榕(时任公司副总经理)、郭仁莉(时任公司财务部经理)等5位被告。
大智慧称,前期,公司因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向投资者进行了赔付,截至2021年11月12日已支付3.25亿元。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公司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诉讼,提出张长虹等相关责任方向公司支付上述赔偿款等。
公告显示,依据《证券法》的规定,张长虹、王玫、王日红、洪榕、郭仁莉应对投资者因案涉虚假陈述行为遭受的股票投资损失与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公司在履行判决义务向投资者赔偿之后,有权就支付超出自己应承担赔偿份额的部分向连带责任人追偿。
“类似情况,过去追偿案例并不多。”不过,长期从事投资者索赔业务的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对界面新闻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同时,该规定还指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应当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康美药业近25亿元理赔案就是典型案例代表。该判决明确了各被告尤其是实控人、时任董监高等应承担的责任比例,其中,康美药业实际控制人马兴田、许冬瑾,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邱锡伟,财务总监庄义清等承担了***的连带责任;董事马汉耀、副总经理李建华等承担20%连带责任;其余独立董事也承担了5%或10%的连带责任。
在康美药业案后,大智慧此次告“自家人”的动作,引起市场极大关注。不过,在许峰律师看来,“该案跟康美(药业案)没啥关系”,这次可能是被投服中心(即“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倒逼的。
界面新闻了解到,2015年4月30日,大智慧遭证监会立案调查。2016年7月,证监会对大智慧及张长虹等15名责任人员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
证监会查明,2014年2月26日,大智慧第二届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13年年度报告;2014年2月28日,大智慧披露的2013年年度报告显示,大智慧当年实现营业收入894,262,281.52元,利润总额42,921,174.52元。经查,大智慧通过承诺“可全额退款”的销售方式提前确认收入,以“打新股”等为名进行营销、延后确认年终奖少计当期成本费用等方式,共计虚增2013年度利润120,666,086.37元,占当年对外披露的合并利润总额的281%。
大智慧指出,大智慧实际控制人及时任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张长虹,大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玫,董事、财务总监王日红,分管营销工作的副总经理洪榕,财务部经理郭仁莉是大智慧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参加审议通过2013年年度报告并在年度报告上签字的董事张婷、沈宇、林俊波、胡润、毛小威、宓秀瑜和监事李皎予、申健、杨红伟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随后,2019年4月26日,张长虹因上述涉及事项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公安机关拘留,接受调查。将近一年半后(2020年11月2日),调查终结,检察机关对张长虹出具的《不起诉决定书》。
但2021年10月11日,作为证监会直接管理、依法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投服中心以原告身份,起诉张长虹、王玫、王日红、洪榕等4名被告;此外,郭仁莉、大智慧、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则作为第三人出现。
按照此前判决,法院认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王日红、洪榕、郭仁莉构成共同虚假陈述侵权行为,应对投资者承担连带责任,大智慧已向投资者进行赔付;被告张长虹、王玫作为负有责任的董事或*管理人员,应当就投资者的损失与其他被告及第三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据此,投服中心提出诉讼请求,要求判令四被告立即向第三人大智慧赔偿861,405.34元。(以大智慧实际赔付金额进行调整)等。在投服中心提起上述诉讼一个多月后,大智慧终于行动,起诉其实控人张长虹及此前高管。
“被处罚的董监高,都有必要追偿,包括中介机构。”许峰律师进一步对界面新闻
目前,上述诉讼还在进行中。大智慧表示,“本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会产生负面影响,具体影响以司法判决、审计意见等为准。”
界面新闻了解到,从上市第二年(2012年)开始,大智慧业绩并不理想。该公司曾于2012年、2013年、2015年、2016年分别亏损2.73亿元、1.18亿元、4.47亿元、17.6亿元。2017年至2020年,该公司分别实现归母净利润为3.83亿元、1.08亿元、596.42万元、7248.01万元。2021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同比跌57.54%至660.51万元。
11月24日,大智慧股价跌0.14%至7.23元/股。其股价自2015年4月底案发前的35元/股高位以来,已经跌近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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