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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5日,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江南)在创业板上市(股票代码:301153.SZ)。中科江南成立于2011年11月,是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152)的控股子公司,主要为政府、金融机构客户提供电子政务、财政、财务、安全、服务整体解决方案,是国内少数几家全国性的财政信息化建设服务商之一。
中科江南此次成功IPO,共发行股票27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
所募资金中,3.17亿元将用于财政中台建设项目,1.62亿元用于行业电子化服务平台项目,1.21亿元用于生态网络体系建设项目。
中科江南募资投向 数据招股说明书
财政中台建设项目主要包括技术中台、业务中台和数据中台;行业电子化应用平台研发项目则拟建设电子证照库、电子合同库,并升级已建设的电子凭证库、会计电子档案库和电子票据库等电子化数据存储平台,且以此为依托研发面向行业领域的解决方案;生态网络体系建设项目,则主要是在各地分子公司建设营销中心、实施顾问中心、培训中心、呼叫服务中心。
营收和净利润增长态势较好,不同业务的成本构成差异大
2019-2021年,中科江南的员工分别为725人、917人和1148人。截至2021 年12月31日的员工情况
中科江南人员构成 数据招股说明书
从人员结构上看,占比*的是研发人员和实施人员,销售人员和行政人员占比都不高。其中,实施人员主要是为客户提供咨询规划、安装部署、系统配置、联调测试、管理培训等服务。
中科江南人员结构 数据招股说明书
在公司总人数增长的同时,中科江南的人均创收和创利情况基本稳定。近两年,人均创收约70万元,人均创利约16万元。
2021年,中科江南营收7.38亿元,同比增长25.72%;净利润1.57亿元,同比增长24.62%。
中科江南主要财务指标 数据招股说明书、雪球网
近几年,中科江南的营收和净利润增速基本同步。2018-2020年,营收和利润加速增长,但2021年营收和净利润增速下滑明显。
中科江南营收和净利润情况 数据招股说明书
之所以营收和利润增速总体同步,主要是总成本增长率也跟营收增长率大体同步。
中科江南营收和成本增长率情况 数据招股说明书
中科江南的销售毛利率和销售净利率“背离”现象比较明显,销售毛利率下降的同时,销售净利率却在提升。
中科江南销售毛利率和销售净利率 数据招股说明书
中科江南的净资产收益率处于上升态势,从2017年的25.96%,上升到2021年的32.71%。虽然人力投入回报率波动较大,但总体处于上升态势,从2018年的55.46%上升到2021年的63.81%。
中科江南净资产收益率和人力投入回报率 数据招股说明书
再来分析下中科江南的成本结构。营业成本占营收的比例呈现上升态势,尤其是2021年,营业成本占营收的比例上升了2.67%。
中科江南主要成本的占比 数据招股说明书
在四项主要成本当中,管理成本波动较大,2021年管理成本还下降了11.95%。营业成本增长率总体上跟营收增长率同步,差距不大。销售费用增长率比较稳定,并明显低于其他几项成本增长率。研发费用增长率大体高于营收增长率,导致研发费用占营收的比例在持续上升,从2017年的15.06%升高到2021年的17.75%。
中科江南主要成本的增长率 数据招股说明书
接下来,我们深入分析下占比*的营业成本。中科江南的营业成本可以进一步划分为技术服务费、自身人工成本和软硬件采购三部分。技术服务费主要为支付给技术服务商的费用,自身人工成本主要为项目开发与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实施人员的薪酬和与项目执行相关的差旅支出等,软硬件采购主要为与公司产品与服务配套的软硬件模块。可以发现,营业成本主要来自于技术服务费,占比近80%;其次是自身人工成本,占比近20%;软硬件采购费用的占比很低。
中科江南营业成本构成 数据招股说明书
从公司的业务结构角度来看,中科江南的营业成本又来自于支付电子化解决方案、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解决方案、预算单位财务服务平台、运维服务及其他几项。
中科江南营业成本构成 数据招股说明书
其中,营业成本主要由支付电子化解决方案和运维服务构成,两者成本合计占各期营业成本比例均超过80%。我们将支付电子化解决方案业务和运维服务业务的营业成本进一步按照技术服务费、自身人工成本、软硬件采购进行拆分:支付电子化解决方案业务的营业成本主要来自于技术服务费,2021年占比为88.53%,其次是自身人工成本,占比为11.43%;而运维服务业务的营业成本构成则有很大的不同,自身人工成本的占比大幅提高,为38.99%,技术服务费占比降低到61.01%。
中科江南 支付电子化解决方案业务的营业成本构成 数据招股说明书
中科江南运维服务业务的营业成本构成 数据招股说明书
支付电子化解决方案是业务核心,营收占比超过70%
以上对中科江南的营收和成本情况进行了分析,接下来看看其产品和业务情况。
目前,中科江南有四大主要产品和服务:支付电子化解决方案、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解决办法、预算单位财务服务平台、运维服务。
中科江南产品体系 数据招股说明书
支付电子化改革示意图
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框架图
在几项业务当中,最核心的是支付电子化解决方案业务,营收占比超过70%;其次是运维服务,2021年营收占比16.59%;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解决方案和预算单位财务服务平台业务的营收占比都不高,2021年营收占比分别为6.93%、2.40%。
中科江南营收的业务结构 数据招股说明书
并且,支付电子化解决方案业务的营收占比在持续提高,近三年占比分别为66.29%、70.94%、72.74%。预算单位财务服务平台业务的营收占比则在逐年下降,从2019年的11.67%下降到2021年的2.40%;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解决方案业务的营收占比则保持相对稳定。
中科江南各项业务营收占比 数据招股说明书
近三年,中科江南支付电子化解决方案业务毛利率在缓慢下降,而其综合毛利率却在缓慢上升,主要原因是其运维业务的毛利率在快速提升,从2019年的40.07%上升到2021年的54.64%。
中科江南各项业务毛利率情况 数据招股说明书
中科江南各项业务毛利率情况 数据招股说明书
财政信息化软件系统运行需要保持稳定性和一致性,因而客户有对原有系统进行升级改造、版本迭代的需求。中科江南的运维服务就是为了满足客户的系统维护和升级需求,具体包括系统日常维护、运行跟踪、故障排查、缺陷修复及完善、系统管理咨询、人员培训、年底保障等。此外,中科江南还为客户提供项目现场的个性化定制服务。
政府财政数字化市场准入机制,是中科江南的重要政策壁垒
从营收项目来源角度,中科江南的项目可以分为招投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商务谈判及其他5类。其中,占比*的是单一来源采购,其次是商务谈判。2021年,这两类项目贡献了总收入的65.54%。
中科江南项目来源分布 数据招股说明书
所谓单一来源采购,指的是客户按照(参照)《政府采购法》或《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管理暂行规定》等规定及其内部采购制度,采取单一来源采购,这个“单一来源”就是中科江南。
商务谈判/报价则是客户参照上级单位或同级单位实施情况,向公司采购同类产品或服务进行配套部署,或者基于续签运维项目合同的考虑,邀请供应商参与谈判或进行报价。该等采购形式下,通常仅有中科江南作为*供应商参与谈判或报价。
单一采购来源和商务谈判方式,都对中科江南有利,让其获得某种垄断优势,排除了来自其他厂商的竞争。具体来看,中科江南的竞争优势包括:支付电子化解决方案领域,中科江南是财政部招标确定的“电子凭证安全支撑控件升级改造项目”的*中标单位,是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库资金电子支付标准的主要参与者。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解决方案领域,中科江南作为财政部技术标准制订小组成员,全程参与《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技术标准》等标准文件制定。财政信息化产品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日常工作密不可分,因而对产品的稳定性、可靠性有着特殊的要求,一旦选定某个供应商,就会长期合作,客户粘性高。中科江南在支付电子化、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等领域的客户积累,帮助其构建起一堵厚厚的竞争壁垒。
中科江南业务演进高度依赖财政信息化政策,政策变更会带来经营风险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虽然目前来看财政信息化的政策壁垒对中科江南有利,但长期来看,也会带来不容忽视的政策风险。
纵观中科江南的发展历程,大致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每一个阶段的业务发展都跟当时中国政府财政信息化建设的政策变革高度相关。
2011年-2014年:业务起步阶段,聚焦财政金融电子化
中科江南在2011年成立之初,核心产品是电子凭证库、电子签章系统,应用在各级财政、银行,通过业务凭证、缴费票据电子化,实现财政性资金收入、支付和清算过程的全程无纸化管理。这个阶段,中科江南的业务聚焦财政金融行业电子化领域,发展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领域的相关业务。
当时的业务背景是2013年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3]173 号),明确了省级财政牵头组织开展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要求财政部门、人民银行、代理银行应当分别部署统一的电子凭证安全支撑控件,并分别改造各自业务处理系统与电子凭证安全支撑控件有机衔接。
2015年-2018年:基于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业务取得突破
2015年后,政府陆续发布支付电子化促进政策。例如,2015年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21 号),2016年发布《财政部关于地方财政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信办[2016]7 号),2017年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地方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财库[2017]138 号)。这些政策加速了地方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推进。
在这样的政策背景下,中科江南确定了以电子化作为发展主线的战略思想,完善了基于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业务的解决方案,并积极开展非税收入电子化解决方案等其他领域产品的研发。
2018年至今:成为面向智慧财政的综合解决方案供应商
2019年,财政部就财政业务系统建设工作,先后印发了《财政信息化三年重点规划》、《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系统实施方案》、《财政信息系统集中化推进工作方案》和《关于推进财政大数据应用的实施意见》等4个文件,提出由省级财政统建统管的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系统建设。2019年落地实施的新政府会计制度,为预算单位财务服务平台业务快速发展打开了市场空间。2020年颁布了《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技术标准》。这些政策的发布,进一步打开了财政信息化的市场空间。
2018年,广电运通收购中科江南46%股权,成为控股股东,并通过中科江南迅速占领国内财政信息化建设的市场。
从中科江南的发展历程来看,可以发现政府财政信息化建设的相关政策,对其业务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影响。中科江南的业务演进,往往是基于当时的财政信息化需求和相关政策规定。
对政策和单一市场的高度依赖,会为中科江南的发展带来很大的经营风险。国家在财政信息化领域的政策是在不断变化的,具有较强的不确定性。一旦政策变动,而中科江南没能快速跟上政策形势,其业务可能就会受到严重冲击。例如:新政新规的持续发布同时带动财政信息化和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领域行业标准升级和产品交付要求变化,可能使得中科江南产品及服务不能及时满足新政新规要求;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推广改革不及预期、对标预算管理一体化新政升级支付电子化系统的需求不足、信创适配改造的标准变动、推广缓慢等;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进展缓慢,各省系统开发延后以及后续推广建设的进度推迟;预算单位财务制度改革力度不及预期、财务管理需求不断变化等。这些政策变动,都可能会对中科江南的业务带来冲击。
在政务云时代,中科江南面临云厂商的跨界竞争
一般来看,中科江南的竞品厂商主要是用友网络、博思软件、数字认证、格尔软件、吉大正元等传统软件厂商。
跟这些厂商相比,中科江南在财政信息化尤其是财政支付电子化领域,有一定的比较优势。但是,随着政务云的快速发展,中科江南的对手将不再局限于上述软件厂商,而更多的来自于云厂商,例如华为云、中国电信、腾讯云、阿里云、金山云等IaaS厂商,以及大量的SaaS厂商。
中国政务云目前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早在2011年,《国家电子政务“十二五”规划》就*提出“云计算服务优先”模式,鼓励政务部门业务应用系统向云计算服务模式的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平台迁移;2013年《基于云计算的电子政务公共平台顶层设计指南》出台,同年工信部确定北京市、海淀区等18个省级地方及59个市(县、区)作为首批试点示范地区,中国政务云行业由此全面启动;2021年《“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集约建设政务云平台和数据中心,推进政务信息系统云迁移。为实现上述目标,推广云架构、微服务和大数据等新型技术应用,进行新一轮财政信息化建设工作势在必行。
可以预见,财政信息化建设未来将更多地采用云计算的架构,提供云计算基础设施和平台服务的企业可能将更多地参与财政信息化建设行业。从事云计算的企业可能直接与中科江南竞争电子政务、省级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等项目的总包供应商。中科江南未来面临的市场竞争将更加激烈,可能会限制其销售规模的增长和盈利水平。
另一方面,在云转型方面,中科江南的动作迟缓。目前,中科江南的主要产品及服务定价策略中均没有采用“订阅服务费”收费模式。中科江南的支付电子化解决方案和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解决方案,主要还是采取传统项目定制化方式,标准化产品研发进度缓慢,也未尝试“订阅服务”的云服务商业模式。
在可见的未来,中科江南的支付电子化解决方案和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解决方案这两个核心业务,都不会采取云服务收费模式,只有营收占比2.4%的预算单位财务服务平台产品,将来可能采取云服务模式。某种程度上,中科江南已经跟快速发展的政务云市场脱节了。这意味着,政务云的渗透率越高,中科江南的处境就越艰难。
文:凝视深空 / 数据猿
酒行情逐渐走出冬天,医药板块的春天还会远吗?
从2021年中旬算起,医药板块整体连续调整了11个月,并在四月末触及阶段性低点,当前估值来到了历史底部。
作为A股经年不变的信仰,医药板块近期颇为受伤,相关基金平均*回撤超过25%,但依旧有大量资金借道ETF边跌边买。4月末以来,随着利好消息的不断释出,医药板块跟随A股整体行情逐渐升温,整体反弹已经超20%,更有个股40多个交易日内已经翻倍。
是否能够开始右侧布局?哪些细分行业更值得关注?有基金公司认为,当前儿科消费类资产确定性及比较优势较高;也有基金公司表示,中国医药行业 “复制欧美的时代已经结束了”,因此创新药以及成长性的赛道更值得关注。
医药股悄然回暖
7月4日,A股股指震荡向上,医疗板块领涨两市,中证医疗指数涨近5%,基因测序龙头诺禾致源涨近17%,CXO概念集体发力,美迪西涨超10%,昭衍新药涨停,凯莱英涨近9%,药明康德涨超6%。盘后数据统计,昨日申万所属的28个一级行业中,医药生物行业板块主力资金净流入最多,净流入金额为35.66亿元。
从2021年中旬算起,医药板块整体连续调整了11个月,并在四月末触及阶段性低点,投资该板块的股民、基民,无论是净值还是心情都跌落至谷底。但截至发稿,不经意间医药指数自低点已经悄然反弹超20%,个股方面,新华制药以156.2%的涨幅居首,兴齐眼药、莱茵生物涨超80%,此前连续走低的长春高新也反弹近75%。
是否能够抄底?受低基数的影响,虽然医药板块从底部涨幅可观,但当前股价较高位的回撤依旧巨大,估值方面,随着股价走低以及板块内公司业绩走稳,此消彼长间价格优势逐渐凸显。截至7月4日,中证医疗指数估市盈率水平维持在32.18倍,处于该指数设立七年多以来的2.54%分位,这意味着估值水平已经处于历史底部,甚至低于16年末以及18年末的熊市区间,也意味着近年来超过97%的行情区间比当前价格更“贵”。
嘉实基金大健康研究总监郝淼认为,整体来说,医药板块是一个长坡厚雪的赛道,特别适合做长期投资,中国医药产业发展逻辑没有发生变化,也没有发生扭转,没有发生任何的基本面的变化。
“经过半年多的下跌,医药板块跌到历史的低位,从中长期来看,我们认为这是一个非常好的投资布局中国医药产业,分享中国医药产业长期成长好的机会或者区间。”
天弘基金表示,当前时点,A股医药板块估值回落至历史低位,但机构配置比例开始回升。疫情影响下,医药刚需属性带来业绩更具韧性,板块有望持续获得市场青睐。且相当一部分优质医药资产经历了大幅下跌之后,已具备较大估值吸引力,成为长线投资配置的优选。
抄底资金盈利颇丰
数据统计,年内百余只医药主题基金年后平均*回撤高达25.6%,还有10只基金*回撤超过30%,近乎是最受伤的板块,但反弹也颇为有力。信澳医药健康、中信建投医药健康以及中信建投医改等15只基金已经涨超30%,这些基金年内平均跌幅也缩小至13%。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收益告负,但年内依旧有投资者做到了“火中取栗”。回望医药持续下挫的行情里,仍有大量资金借道ETF无畏地跃入该赛道,在“吃药喝酒”的永恒信仰里博取收益。
数据显示,年初至4月27日市场见底之时,24只ETF投向A股医药板块中,有22只为份额净流入,华安中证细分医药ETF份额增长了两倍,广发中证全指医药卫生ETF与富国中证医药50ETF份额分别增长超过77%与56%。但从4月27日开始至今,在逐渐回暖的过程中ETF则边打边撤,共有一半,即有12只ETF份额逐渐减少。
哪些细分赛道值得关注?
医药板块内,细分赛道繁多,当前个股也走出了分化行情,接下来哪些领域更值得关注?
民生加银基金认为,近期医药板块表现较佳,尤其是以消费医疗子板块表现较好,分析主要原因可能在于市场交易疫情政策的边际放松,如隔离时间的缩短及行程码星号的取消;同时我们预期国内夏季疫情复发的概率或较小,消费医疗需求相对刚性,疫情复苏撞上“暑假”,儿科类消费的确定性及比较优势较高,或有望迎来较好的投资窗口期,也因此在资产属性上更推荐儿科消费类资产。
此外,民生加银表示,由于预期暑期恢复弹性较高,单月度数据环比改善或有助催化股价继续上行。而展望7月,市场将开始陆续披露二季报业绩预告,由于医药需求刚性,同时部分标的生产运营未受上海等地疫情的影响,业绩或有望延续既往高增长态势,预期部分标的或将有望迎来不错的表现。
郝淼认为,梳理去年年报和今年*季报的情况,医药板块内部分化非常大:
一方面,可以看到板块内部像医药检测、医药设备、疫苗、研发外包服务,也就是我们所说的CXO,这几个方向是高增长的。这些方向或多或少都与新冠疫情防控相关,像疫苗、检测,它的利润都是大幅增长,这个可持续性是值得商榷的,虽然这块利润很大、增长很快,但是市场并没有给它可持续性的高估值。
另一方面,我们看到研发外包CXO这块,非新冠这块还是保持了30%以上的增长,也就是说整个研发外包的赛道行业景气度还是非常高的。除了这几个赛道之外,像中药板块、化药板块,它的增长是偏弱一些的,可能是个位数的增长,其他像零售药店、医疗服务等,它就是百分之十几的增长,所以整个医药板块里面内部结构分化还是比较大的。
研发外包中,科研服务赛道值得重点关注。这个行业的发展需要放在一个大的时空背景来判断。
中国医药行业发展到目前的阶段,复制欧美的时代已经结束了,必须自主创新。郝淼表示,但是在做自主创新的时候,又面临很多瓶颈,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就是创新研发过程当中所需要的大量试剂、设备、耗材等。
“目前中国科研用产品,90%以上都是进口的。未来的进口替代方面,市场的空间是非常大的。在很多细分领域中国都已经基本实现进口替代了,但是这个领域的进口替代才刚刚开始,这个方向未来一定会诞生出中国的龙头企业。美国的科研服务龙头企业,市值甚至超过一万亿人民币。”
总的来说整个医药赛道还是成长性的赛道,郝淼建议投资者*高成长的方向。“刚才提到的像CXO,还有科研服务,增长较快,还是我们*的投资方向。”
赢时胜:表示,目前公司与华为的合作,主要集中在基于赢时胜数据中台产品解决方案生态上的合作,具体包括:赢时胜大数据平台产品和数据中台产品与华为鲲鹏计算生态的深度适配对接、联合推出数据中台面向行业信创建设的行业解决方案等等。
怡合达:表示, 公司专业从事自动化零部件研发、生产和销售,提供FA工厂自动化零部件一站式供应。公司主要提供FA工厂自动化零部件相关产品,包括直线运动零件、传动零部件、气动元件、铝型材及配件、工业框体结构部件、机械加工件、机械小零件、电子电气类等产品类别,公司产品有应用在汽车制造行业的专用设备上,不直接应用于汽车零部件上。
格林美:公司开发了“表面纳米镀层高传导高镍前驱体制造的核心技术”等多项与固态电池健链的前驱体制造技术 处于实验室扩大规模阶段
深信服:根据IDC 2021年上半年的统计数据,公司VPN自2008年以来连续13年蝉联国内市场占有率第一
金达威:公司生产的是已被列入各国药典的市场主流产品氧化型辅酶Q10
金达威:公司旗下doctor's best品牌产品在国内市场通过跨境电商及海南免税店群销售
英飞特:绝大多数新能源汽车都需要车载充电机OBC、 DCDC或CDU产品,目前正在向部分车企提供产品
金太阳:表示,公司主要从事新型研磨抛光材料、高端智能装备研发生产销售以及精密结构件制造服务业务,为客户提供精密研磨抛光与精密结构件制造综合解决方案,目前经营范围不包括光伏发电。
易华录:数据湖是公司与地方政府成立的合资公司,为政府及当地企业提供光磁融合存储、数据清洗脱敏、数据资产化等服务
易华录:表示,传统数据中心提供 IDC 机架租用服务,数据湖除提供 IDC 服务外,还提供光磁融合存储、数据资产化、数据银行等数据治理、应用及交易服务
万事利:公司可提供定制以桑蚕丝为主要材质的日常家居服系列和传统旗袍、新中式礼服、现代职业装等适用于不同场合穿着的高定华服系列
金龙鱼:公司是2022北京冬奥会中国体育代表团的粮油产品赞助商
中青宝:公司与*古酒的合作预计会给公司带来利润分成
硕贝德:公司具有UWB天线及模组的研发、生产能力
硕贝德:公司已经完成了毫米波雷达天线的技术开发,现正在产品化过程中
华尔泰:电子级双氧水和氨水项目目前处于前期及筹备阶段
华尔泰:表示,公司目前未投产电子级硝酸,电子级硝酸处于方案调研阶段。目前生产的硝酸产品是六大无机强酸之一,也是一种重要的化工原料。下游主要应用行业为医药、染料、化肥、农药、民爆、表面活性剂等。
华尔泰:公司目前生产的二氧化碳产品为工业级,食品级二氧化碳处于方案调研阶段
华尔泰:公司生产的三聚氰胺产品可用于塑料及涂料工业,也可作纺织物防摺、防缩处理剂
金通灵:表示, 金通灵专注于透平设备的研发、生产制造,具备为空气储能项目提供压缩机、透平机的产品设计、工艺制造和设备调试能力。公司与中国科学院工程热物理研究所合作研发的压缩空气储能项目,并在肥城、毕节完成两个中试项目,取得了试验的成功,公司只是承接了项目其中空气膨胀机产品的结构设计和工艺以及生产制造(功率等级10MW)。截止到目前,公司业务未覆盖到压缩空气储能系统设计和工程总包。
英洛华:英洛华引力目前主要经营钕铁硼磁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奥特佳:表示,公司的业务订单的周期,取决于客户。不同的客户的订货周期不一致,不同类别的产品的订货周期也不相同,无法一概而论。一般而言,需求较为紧迫的客户的订货周期在一星期左右,而较为迟缓的客户的周期在30日左右。
奥特佳:表示,公司的储能热管理子公司经营储能电池系统热管理业务,向宁德时代在内的多家储能系统客户提供热管理系统。产品价格视运作功率的差异而有较大差异(类似于家用空调的功率,匹数越大,售价越贵),价格维度以万元为单位。
伊戈尔:铂科新材是公司的供应商之一,主要向公司提供磁芯
*ST中葡:公司库存酒主要为原酒,橡木桶桶装窖藏酒为公司高端产品,占整体库存体量较少
ST安控:公司客户除了三桶油外,还有城市燃气、运营商及其他企事业单位
*ST达志:公司湖南衡阳生产基地首条1.8GWh VDA动力电池生产线预计2021年年内投产
云图控股:表示,公司目前已在进行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的规划,其中,云图新能源公司电池级磷酸铁项目中拟配套建设100万吨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投产后将大大提升公司磷石膏的处理能力,实现资源综合利用和绿色可持续发展。目前公司的磷石膏主要提供给下游石膏板和水泥缓凝剂等建材企业。
神火股份:表示,公司子公司新疆神火处于正常生产状态,其配套有四台自备机组;云南神火水电铝项目没有自备电厂,其电力来自外购水电。
中旗股份:淮安国瑞技改项目已经投产,预期可以产生良好效益;安徽项目正在按原定计划推进,目前进展顺利
锌业股份:近几年,铟市场价格较低,公司铟产品未进行大量销售
美邦股份:陕西亿田丰作物科技有限公司主要负责农药制剂的研发、生产,并由陕西领旗作物保护有限公司进行销售
盐湖股份:目前盐湖比亚迪3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相关工艺技术正在进行中试
德昌股份:除吸尘器外 还有小家电及EPS电机等在研发
德昌股份:公司EPS电机业务正在推进中 主要合作方为汽车厂或是汽车零部件厂商
康盛股份:公司将与吉利商用车在产品设计研发、供应链管理等方面进行业务端合作
康盛股份:大同项目目前在与政府部门协调新能源整车项目在大同立项备案事宜 建设暂缓
金固股份:示,2021年上半年,公司产品已成功进入新能源电动汽车领域,公司是五菱宏光MINIEV的标配车轮供应商,同时取得了广汽丰田新能源车雷凌配套项目。2021年9月单月,新能源车销售约7万只车轮,10月后销量还将继续爬升至12-16万只/月。公司预计2021年第四季度新能源车车轮销售额将占公司国内销售额12%左右。
温氏股份:2016年-2020年公司每年生产的饲料均超过1000万吨
温氏股份:若按照正常出栏节奏,预计10-11月份外购猪苗育肥部分可以出栏完毕,届时养猪成本将逐步回归正常状态
骆驼股份:公司已开发比较成熟的储能集装箱产品
仙鹤股份:公司可转债发行按照计划进行中
韶能股份:表示,公司在2020年无新能源重卡变速箱业务的基础上,于2021年开发该项业务,根据已销售量及在手订单,预计2021年全年总销售量为5,000台左右,销售量逐季度递增,整体趋势向好。公司从事精密(智能)制造业务的子公司与相关方签订了未来五年新能源重卡变速箱销售框架合作协议,将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供货义务。
丰元股份:公司子公司山东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向比亚迪供应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产品
日月股份:司出口产品主要交易方式为FOB,海外订单的运费一般由客户承担,产品主要由公司送货上门
盛通股份(002599.SZ)10月25日在投资者互动平台表示,公司与商汤科技在人工智能教育教学软硬件采购与销售、课程产品开发和落地、赛事运营、游学及研学营地运营等方面展开合作。目前,公司正与商汤合作开发人工智能启蒙课程,应用商汤强大的AI能力,带领学生体验学习先进的人工智能技术和应用。
盛通股份:公司不属于创投概念,但公司在科技教育产业链上下游有进行过多次投资
理工光科:公司光栅阵列技术可以满足我国大交通、安防等领域国家大型工程、重要基础设施的状态监测与安全管理
莱宝高科:表示,公司仅参股重庆神华薄膜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10%的股权,重庆神华薄膜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负责投资建设CIGS薄膜太阳能电池组件项目,目前处于设备安装调试阶段,设备尚未完成安装调试,尚不具备投产条件。
裕同科技:表示,公司环保纸塑产品主要指可降解的环保纸托以及餐盒等产品,主要分为工业包装和餐饮包装两类,工业包装已广泛应用于消费电子包装及烟酒包装等细分市场的内托等产品中;餐饮包装目前主要客户为欧美市场客户。国内的外卖行业主要大客户还在研发、打样等开发过程中。公司新建的两条环保纸塑产线中,宜宾环保纸塑产线已开始量产、海南环保纸塑产线已开始试生产,2020年度公司环保纸塑类产品销售额4.3亿,占营收比例3.62%,预计2021年会有不错增幅。
扬杰科技:公司涉及光伏及新能源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均在15%-20%
盛视科技:表示,公司在语音技术领域,和科大讯飞等企业的相似之处在于都是采用数字信号预处理与深度学习算法相结合的技术,不同点在于产品应用的场景不同,公司目前主要应用于口岸查验的场景。公司将利用公司的技术基础和优势,推进其在更多场景的落地应用。
盛视科技:表示,目前,我国A股市场中,尚无专业聚焦智慧口岸业务,并拥有智慧口岸整体解决方案成功案例的上市公司。公司目前在智慧口岸积累多年,在智慧口岸领域具有领先地位和较强的竞争优势。
航天科技:公司航天应用产品为国家部分重大航天任务提供配套,比如神舟系列、天舟一号、天问一号火星探测器
荣联科技:表示,公司是华为的长期合作伙伴,近两年来,在产品、服务、云、数字能源和智能制造等领域开启全面合作,公司可以为行业客户开发与华为产品适配的产品和解决方案。
新纶新材:日本铝塑膜产线目前处于停产状态,准备年底搬迁至国内,预计2022年投产
新纶新材:公司的客户资源正常,光电材料产品已通过部分国内中高端客户的验证
新纶新材:公司铝塑膜2号产线正在试产阶段,经过一段时间的产能爬坡,预计今年年底达到满产300万/月
新纶新材:公司生产的铝塑膜产品可以用于液态的磷酸铁锂电池封装
新纶新材:公司新材料业务营收占比持续增长,2021年前三季度新材料业务占总营收61%
永冠新材:公司配备余热发电锅炉,能为公司提供35%的用电以作积极应对
永冠新材:山东基地BOPP 拉膜二线建设项目的相关工作均按计划正常推进
美联新材:公司子公司安徽美芯已陆续与部分锂电池生产商洽谈业务合作 以确保合格产品下线即销售
宏达新材:控股股东上海鸿孜企业发展有限公司120万股被司法冻结
久立特材:表示,公司募投项目之一“年产5500KM核电、半导体、医药、仪器仪表等领域用精密管材项目”主体生产线于9月末顺利投入生产。该项目投产后,将有助于加快核电等高端装备自主化建设和高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促进技术及产品创新
福日电子:三大运营商是子公司中诺通讯的客户
登海种业:国内转基因玉米产业化尚未放开 转基因玉米种子没有正式投入市场
兴业矿业:银漫矿业主要矿产品为银、锡、铜、铅、锌等金属
露天煤业:目前鸿骏公司电解铝所需用电基本来源鸿骏公司自己的自备火电电厂和风电,只有少量外购
中富电路:公司毫米波电路板已具备一定的批量供应能力
广电运通:公司各个生产线均高效运转,满足海内外产品生产需要
苏大维格:表示,公司已攻克纳米波导光场镜片批量化关键技术,正在积极筹划与相关产业合作方通过合资公司、建设产线等方式进行产业化。 在AR领域,公司的光波导镜片是AR眼镜等终端设备的核心器件,且是其重要的硬件成本构成;公司可通过为AR眼镜等终端设备厂商提供领先的光波导镜片等方式,为下游厂商提供技术与产品解决方案的支持。
苏州固锝:苏州晶银银粉采购主要来源于国产银粉
中再资环:目前公司主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与拆解处理和产业园区工业废弃物一体化综合处置业务
三聚环保:表示,公司生物燃料原料来自国内外多个供应商,目前不存在原料瓶颈。公司将择机推进生物质液化的工业化试验。
三聚环保:公司与福州大学化肥催化剂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开展的氨氢能源体系相关技术和合作尚处于研发阶段
北京利尔:公司耐材产品生产正常,未受影响,耐材原料中电熔镁砂产能因限电受到一定影响,其他原材料产能未受影响
中信特钢:公司生产的合金钢棒材、特种中厚板材、特种无缝钢管、合金钢线材、合金钢大圆坯广泛应用于风电、水电和太阳能光伏等新能源领域
横店东磁:公司磁性材料以铁氧体材料为主,但为满足客户多样化需求,会外购部分钕铁硼磁体
邵阳液压:表示,公司产品应用于新能源领域,宁德时代、比亚迪等是我们的终端客户。
邵阳液压:我们为锂电池设备生产企业提供液压传动与控制整体解决方案
邵阳液压: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水利水电行业
泰永长征:表示,公司主要从事双电源转换开关、断路器、变压器、新能源充电设备、工控自动化产品等中低压电器元器件及系统集成成套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产品种类较多,规格齐全,可广泛应用各细分行业的配电系统中,在储能电站建设中可用到公司相关配电产品。
天源迪科:表示,子公司维恩贝特经营情况良好,今年境内外客户数均有增加,数字货币业务已有第二家客户落地,区块链海外合同实施当中,咨询和测试业务增长较快。
天源迪科:公司有和中国联通合作“中国联通冬奥5G智慧观赛产品创新研发项目”,该项目一期已于7月上线
德赛电池:公司二级子公司惠州新源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电池的电源管理系统业务,暂无扩产计划
九洲集团:华为是公司智慧能源合格供应商,为公司光伏项目提供了数字能源产品
九洲集团:公司拥有超级电池和储能系统集成技术,目前处于样板工程和试运行阶段
九洲集团:公司主营业务为智能装备制造、可再生能源、综合智慧能源三大业务板块
九洲集团:泰来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已经完成倒送电 预计2021年底并网 并网后稳定后可向泰来县提供能清洁零碳的生物质热力
公牛集团:公司围绕电连接、智能电工照明、数码配件三大赛道为用户提供消费品、创造安全舒适的用电环境
华阳集团:公司在智能驾驶领域已获得客户项目定点或已量产的产品包括自动泊车(APA)、 360环视系统、驾驶员监测系统(DMS)
蒙泰高新:表示,公司锂电隔膜属于研发项目之一,尚未量产。目前主营业务还是化学纤维制造
珈伟新能: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原因系股票质押逾期导致
大地海洋:公司作为电子废弃物拆解处理的核心环节,一直致力于高效、精细、安全、环保的进行电子废弃物的拆解处理
湖北宜化:公司目前磷矿储量1.53亿吨 磷酸二铵产能126万吨
创业黑马:公司的企业加速服务主要服务于创始人及核心团队人员,属于职业教育领域的细分之一
华孚时尚:表示,公司与国内外主要头部服装品牌有合作,近年公司深耕内循环,与海澜之家、太平鸟、UR等多家品牌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作为纱线原料供应商,公司积极与多家下游服装品牌合作,满足客户需求,助力其备战双11。
世纪华通:今年4月,公司旗下点点互动自研的元宇宙游戏《LiveTopia》登陆全球*的元宇宙社区Roblox平台,不到5个月时间,月活跃用户超过4000万,*日活突破500万,累计访问突破6.2亿次,在Roblox平台上的用户数超过一亿,成为国内第一的元宇宙游戏,目前其用户数据还在增长。《LiveTopia》也成为Roblox CEO在第二季度财报中特别提到的现象级游戏。除了《LiveTopia》以外,公司还有计划将拥有众多开发者的传奇打造成元宇宙社区,推动国内元宇宙游戏的发展。
神州数码:千帆计划目前的成员覆盖了金融、电信、政府、能源、交通、IT互联网、制造、文旅餐饮、商业服务、零售贸易等行业细分领域
【双良节能:子公司签订单晶硅片长单合同 预计销售额为144.27亿元】双良节能公告,全资子公司双良硅材料(包头)有限公司于今日与浙江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天津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及广东爱旭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硅片采购框架合同》,合同约定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期间乙方预计向甲方采购单晶硅片总计21亿片。参照PVInfoLink*统计(2021年10月21日)的M10单晶硅片(182mm/175μm)均价测算,预计2022-2024年销售金额总计为144.27亿元(含税)。
【上机数控:子公司签订50.09亿元单晶硅片销售合同】上机数控公告,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弘元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与浙江爱旭、天津爱旭、广东爱旭就“单晶硅片”的销售签订合同。2021年11月至2023年12月,对方总计向公司子公司采购单晶硅片7.8亿片(上下浮动不超过10%),其中2021年11-12月采购0.6亿片,2022年采购3.6亿片,2023年采购3.6亿片。按照当前市场价格,预计2021-2023年销售金额总计为50.09亿元(含税)。参照PVInfoLink*公布的单晶硅片均价及排产计划测算,预计2021-2024年销售金额为50.09亿元(含税),不含税为44.33亿元。
【三一重工完成首批200台电动搅拌车交付】日前,三一重工与郑州瑞智通运输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首批200台电动搅拌车交付仪式圆满落幕。这也是全国范围内混凝土行业数量*的一次电动产品交付签约。今年8月,上述双方签署了1000台电动搅拌车的购机协议。根据规划,自8月1日起,郑州市新增混凝土运输车将全部为纯电动车。按照郑州市今年给各区县下达的任务,今年郑州市要完成1195台纯电动混凝土运输车的替换工作。
【黄兴亮*持仓:减持比亚迪、圣邦股份 】今日晚间,知名基金经理黄兴亮管理的万家行业优选三季报出炉。根据公告,该基金三季度末规模为142.41亿元,较二季度末的171.55亿元缩减29.14亿元。持仓方面,该基金在三季度末股票仓位为92.10%,较前一季度的93.41%略降。该基金三季度增持思瑞浦至211.69万股,为其第一大重仓股;被其增持的还有深信服、用友网络、华大基因;同期,该基金新进优刻得为前十大重仓股;持有安恒信息的股票数量保持不变;比亚迪、圣邦股份、兆易创新、中微公司则被减持;华测检测已不再该基金前十大重仓股行列。
【深冷股份:已为客户提供液体空气储能的示范装置】深冷股份(300540)公司核心技术为深冷技术,现有主要业务为液化天然气装备、液体空分装备、交通装备制造业务。通过多年的深冷技术积累,公司已完成氢气液化装置、氦气提取及精炼装置、液体空气储能装置等技术的研发。公司储能装置系通过空气液化技术,实现大功率电力储能,服务于电力调峰需求。依托深冷技术实现氢液化可在氢能源方面实现氢的大规模储运。此外,公司已为海内外客户提供过液体空气储能的示范装置。
【百川股份:石墨负极材料项目已试生产】百川股份(002455)近日在接受投资者调研时表示,公司年产5万吨针状焦、年产5000吨石墨负极材料(1万吨石墨化)项目目前已经试生产,公司针状焦产品已有成品产出,且经检验达标,公司目前正在抓紧办理相关项目的投产手续。公司持股32.27%的海基新能源是装机规模排名第三的储能技术提供商;海外电化学储能(不含家用储能)市场中,海基是出货量排名第三的储能技术提供商。公司拥有多种方形铝壳多种规格的电芯产品,并已广泛应用于风光发电消纳、智能微电网、分布式家庭等多种应用场景,以及通信备用电源等其他应用领域。
比亚迪:香港联交所同意公司分拆比亚迪半导体至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晶盛机电:拟定增募资不超57亿元,用于碳化硅衬底晶片生产基地项目、12英寸集成电路大硅片设备测试实验线项目、年产80台套半导体材料抛光及减薄设备生产制造项目等
天顺股份:公司完成向实控人之一胡晓玲女士非公开发行420万股股票,募集资金4918万元。限售期36个月
广州发展: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证监会审核通过
东兴证券: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约4.74亿股
广电运通:中科江南网友分享申请已获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核通过
同德化工:拟非公开增发募资不超过8亿元
兴业证券:配股公开发行申请获中国证监会受理
科沃斯:发行可转债申请获证监会审核通过
云图控股:参与投资江苏藏青新能源产业发展基金。藏青基金主要投资于全球新能源电池原料盐湖锂矿企业,募集规模为53.1亿元,公司认缴出资额约占基金总份额的9.42%
国电电力:国能低碳基金完成备案
华侨城A:拟公开发行100亿元公司债券
稳健医疗:拟使用不超过2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泽璟制药:公司已于近期提交多纳非尼治疗局部晚期/转移性放射性碘难治性分化型甲状腺癌的上市申请并获受理
泽璟制药:未来如多纳非尼能进入医保,降价幅度将取决于谈判结果
众生药业:众生睿创在研的广谱抗病毒的项目是采用不同靶向的小分子药物,目前处于药物发现阶段
葵花药业:公司销售的护肝片只有五常葵花生产的
ST金泰:目前公司主要从事原料药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梅花生物:表示苏氨酸、赖氨酸最近已出现不同程度的上涨
梅花生物:表示吉林工厂新增赖氨酸及配套项目计划于11月中下旬投产试车
维力医疗:“一次性使用超滑乳胶导尿管”获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
昇辉科技:控股子公司昇辉新能源拟1亿元投资氢能源商用整车制造商飞驰汽车,公告显示,飞驰汽车是华南地区领先的氢能源商用整车制造商,车辆类型包括氢燃料电池客车、物流车、重卡等。飞驰汽车预计2021年签订各类商用车销售合同700辆左右,预计形成销售收入8亿左右。
【亚太股份:将作为东风乘用车的零部件开发和生产供应商】亚太股份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东风乘用车的定点通知,公司将作为东风乘用车的零部件开发和生产供应商,开发和生产某新能源车型的 ESC、EPB和后制动卡钳总成产品,预计上述项目对公司本年度的收入及利润水平暂无重大影响。
吉电股份:拟11.34亿元投建山东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
泰达股份:拟就部分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电费收益权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本专项计划预计募集总规模不超过30亿元,发行期数不超过5期,每期期限不超过5年
威海广泰:携手山东机场投资与威海机场集团 共同探索机场第三方服务的业务模式
竞业达:与中国移动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推进5G与智慧教育融合
和远气体:公司全资子公司潜江特气拟新增电子特气及电子化学品项目,新增投资总额为3.7亿元。
英力特:投资建设第一批分布式光伏项目,工程项目总投资为8271.86万元;第一批项目分三期建设,每期项目规划装机规模为5.98MWp。同日公告,前三季度营业收入18.55亿元,同比增长33.07%;净利润1.65亿元,同比增长350.98%。第三季度净亏损1399万元,由盈转亏。
史丹利:公司以控股子公司承德黎河肥业有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投资6.445亿元建设年产100万吨绿色高效复合肥项目。
甘肃电投:永昌河清滩300MW光伏发电项目获得备案
宝丽迪:拟取得江西欣资75%股权 后续拟形成年产1.2万吨液体母料生产线
华菱钢铁:子公司拟投22.54亿建设以先进钢铁材料为导向的产品结构调整升级项目
中国宝安:下属子公司贝特瑞拟与山西君东、奥宸材料成立合资公司山西瑞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年产7万吨人造石墨负极材料一体化生产线项目”,一期项目规划建设年产4万吨人造石墨负极材料一体化生产线,计划总投资额18.4亿元。
龙佰集团:全资子公司四川龙蟒矿冶拟35亿元投建20万吨氯化钛白粉及钒钪等稀有金属综合回收示范工程(配套100万吨高盐废水处理项目)。
同德化工:拟定增募资不超8亿元 用于6万吨/年PBAT新材料产业链一体化项目
中青宝:元宇宙是一个巨大的概念和模式 公司尚处初步探索阶段
禾信仪器:子公司拟1.5亿元投建高端质谱仪器项目
和远气体:根据公司中短期发展战略,公司全资子公司潜江特气拟新增电子特气及电子化学品项目。该项目主要产品为电子特气、电子级化学品,广泛应用于半导体、集成电路、微电子、太阳能(000591,股吧)电池、光纤等电子工业生产;新增投资总额为3.7亿元,资金来源为潜江特气自筹及融资;该项目由潜江特气负责建设和营运。
皖维高新:拟3.28亿元新建VAE乳液项目,项目建设期18个月,建成达产后,预计年均销售收入40,377.93万元,年均利税总额10,007.00万元,年均销售利润8223.73万元,年均税后利润为6,167.80万元。
南京熊猫:4.26亿元收购乐金熊猫30%股权
三六零:入股哪吒汽车的相关协议已签署完毕
宝丽迪:拟以增资扩股方式收购江西欣资75%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计划形成年产量达1.2万吨的液体母料生产线
华鑫股份:股东飞乐音响拟转让公司6%股份,转让价格不低于16.32元/股
思创医惠:股东医惠集团协议转让约5466万股完成过户,转让价格为6.57元/股
合力泰:筹划转让持有的合力泰化工100%股权及新联化物流100%股权
三钢闽光:三化公司拟转让2626万股公司股票
*ST米奥:拟出售所持东方创业1%股份
依米康:拟转让腾龙资产***股权及债务重组
京能置业:拟公开挂牌转让京能物业***股权及相应债权
苏美达:子公司苏苏美达新能源转让其持有的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美恒光伏发电有限公司、陕西旭光新能源有限公司、大石桥盛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3家光伏电站项目公司***股权及平邑金城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烟台德联新能源有限公司2家光伏电站项目公司60%股权,并收回上述5家公司向公司下属子公司借款
三钢闽光: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拟转让合计2626万股至资产管理计划
金运激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梁伟取保候审
渤海银行:已就报道涉及的事项向公安机关报案
上海钢联:前三季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合计4860.75万元
郑中设计: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254.83万元
霍普股份: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368.1万元
海伦哲:回复问询函:连硕科技原实控人已坦白连硕科技财务造假
高铁电气:与长安汽车旗下公司签署了新能源汽车铝合金副车架产品采购合同
亚翔集成:中标杭州富芯12英寸模拟集成电路芯片生产线项目(一期)洁净工程
北方国际:所属联合体签订风电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4.99亿元
先惠技术:累计收到宁德时代及其子公司订单金额约2.51亿元
瑞和股份:中标及签订项目合同 金额合计2.44亿元
亚翔集成:中标2.28亿元集成电路项目洁净工程项目
百奥泰:拟与关联方水牛建筑签订1.99亿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中威电子:签订1.92亿元新晋高速公路块村营至营盘(省界)段机电工程施工合同
双良节能:中标1.4亿元EPC总承包
川恒股份: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共约2375万元
妙可蓝多:累计收到与收益相关的各类政府补助共计约922万元
隧道股份:子公司路桥集团中标23.83亿元工程项目
【分红派息】
圣湘生物:前三季净利同比下降12.7% 拟10派7.5元
增持回购股
爱旭股份:实控人陈刚完成增持606.45万股 耗资7170.34万元
中天科技:控股股东中天科技集团已累计增持611万股
君实生物:实控人熊俊拟3个月内增持3000万元-3500万元
品茗股份:实控人等拟6个月内增持2000万元-3500万元股份
移为通信:以9.63元/股的价格授出34.3万股限制性股票
致远互联:以29.55元/股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21.80万股
航宇科技:拟以每股22元向激励对象120人授予限制性股票290万股
乐鑫科技:以94.5元/股的价格授出10.02万股限制性股票
宇瞳光学:拟向激励对象236人授予限制性股票770.12万股,授予价格为18.39元/股
贵研铂业: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2589万股,价格为11.51元/股
依米康:前三季净利同比增长148% 拟向160名员工推推2200万股股权激励,授予价格为3.84元/股
瑞凌股份:拟推1000万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其中,*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357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443万股,*授予激励对象不超过95人。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2.90元/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3.09元/股。
大叶股份:拟向激励对象104人授予限制性股票200万股,授予价格为每股9.29元
蓝思科技:拟回购不低于3亿元且不超过5亿元公司股份,回购股份价格上限30元/股
飞亚达:拟以5000万元-1亿元回购公司B股股份
博彦科技:拟1.3亿元至2.6亿元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16元/股
华宇软件:拟5000万元-1亿元回购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17.16元/股
双塔食品:拟以2亿元-3亿元回购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15.9元/股
减持股
来伊份:控股股东爱屋企管合计减持2.9723% 减持期限届满
新坐标: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郑晓玲减持约2.01万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祥源文化:股东徐海青减持1.87%
瑞联新材:股东皖江物流等合计减持1.6149% 减持股份数量已过半
金城医药:股东锦圣基金减持1.03%
厚普股份:股东唐新潮减持股份累计1.02%
和邦生物:控股股东累计减持占公司总股本的1% 减持时间、数量过半
嘉应制药:股东陈泳洪减持计划时间过半,已减持0.94%
科信技术:主要股东众恒兴已减持114.38万股(0.55%) 减持时间过半
白银有色:中国信达资产公司减持2452.10万股 减持时间已经过半
金信诺:5%以上股东郑军计划减持不超过约1121万股
龙蟠科技:董事吕振亚、秦建、沈志勇及高管张羿减持计划时间已到期
天域生态:罗卫国先生已减持约47万股
聚合顺:监事沈晓伟减持10.63万股
嘉元科技:股东李战华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减持10万股
锐新科技:副总经理王发减持期过半 累计减持5000股
中达安:监事会主席甘露减持2300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
飞乐音响:拟清仓转让所持6%华鑫股份,转让价格公布为16.32元/股
节能国祯:长江环保集团及一致行动人拟减持不超5.12%股份
广联航空:股东华控宁波拟减持不超3.87%股份
我爱我家:股东东银玉衡拟减持不超3%股份
石头科技:三名股东拟合计减持不超3%股份
金盾股份:股东王淼根、陈根荣拟合计减持不超2.66%公司股份
杭氧股份:中国华融拟减持不超2%公司股份
金信诺:控股股东郑军拟减持不超1121.26万股(1.94%)
名家汇:董事张经时拟减持不超1.51%
伯特利:袁永彬拟减持不超1%公司股份
*ST米奥:拟出售所持东方创业871.73万股股票
伯特利:股东袁永彬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数不超过约408万股
科林电气:副总经理王永未减持公司股票,减持计划到期
【解禁股】
长城证券:网友分享原股东限售股份:14.39亿股
阿拉丁:网友分享原股东限售股份:2728.80万股
大洋生物:网友分享原股东限售股份:2526.28万 股
南极电商:定向增发机构配售股份:1037.88万股
华利集团:网友分享机构配售股份:491.63万股
东箭科技:网友分享机构配售股份:259.52万股
博亚精工:网友分享机构配售股份:108.46万股
杰普特:网友分享原股东限售股份:105.60万股
同为股份:股权激励限售股份:46.99万股
华润材料:网友分享一般股份:1.67亿股
汇宇制药:网友分享一般股份:4969.30万股
ST高升:定向增发机构配售股份:4777.57万 股
中科微至:网友分享一般股份:3060.81万股
【改名股】
露天煤业:证券简称拟变更为“电投能源”
强生控股:证券简称自10月29日变更为“外服控股”
利空
*ST济堂:可能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
北京证监局对碧水源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
锦富技术: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将减少利润总额1480.63万元
海伦哲:股东江苏省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累计被冻结股份约9133万股
(上接C1版)
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安排详见“二、战略配售”。
(六)本次发行重要时间安排
1、发行时间安排
注:1、T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若本次发行价格超过《发行公告》中披露的剔除*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剔除*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的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或本次发行定价对应市盈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同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前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详细说明定价合理性,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将于T-4日之前(含T-4日)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足额缴纳认购资金。如本次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如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缴纳的认购资金低于最终获配的金额,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将于T-2日前(含T-2日)足额缴纳差额部分认购资金;
5、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
2、路演推介安排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2022年5月5日(T-1日)安排网上路演,具体信息请参阅2022年4月29日(T-2日)刊登的《网上路演公告》。
二、战略配售
(一)本次战略配售的总体安排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发行人的*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及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如本次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组成。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4,050,000股,占发行数量的15.00%。其中,发行人的*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认购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数量的10.00%,即不超过2,700,000股,且认购金额不超过13,411万元;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数量预计为不超过本次发行数量的5.00%(如本次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最终战略配售配售比例和金额将在2022年4月29日(T-2日)确定发行价格后确定。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将根据“六、本次发行回拨机制”的原则进行回拨。
本次发行的最终战略配售情况将在2022年5月10日(T+2日)公布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中披露。
(二)发行人*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1)投资主体
发行人的*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华泰中科江南家园1号创业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参与规模和具体情况
华泰中科江南家园1号创业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战略配售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3,411万元,且配售数量不超过《创业板*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特别规定》规定的*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股份数量的上限,即不得超过*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00%,即不超过2,700,000股。具体情况
具体名称:华泰中科江南家园1号创业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产品编码:SVE384
募集资金规模:13,411万元(不含孳生利息)
管理人: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实际支配主体: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非发行人*管理人员
参与人姓名、职务与比例:
注1:合计数与各部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存在的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注2:家园1号创业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募集资金的可全部用于参与本次战略配售,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支付本次战略配售的价款及相关费用;
注3:政安全称为北京中科江南政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注4:最终认购股数待2022年4月29日(T-2日)确定发行价格后确认;
(三)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如有)
(1)跟投主体
如本次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将按照《特别规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保荐机构跟投机构为华泰创新。
(2)跟投数量
如发生上述情形,本次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华泰创新将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认购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数量2%-5%的股票,具体比例根据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的规模分档确定:
①发行规模不足10亿元的,跟投比例为5%,但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
②发行规模10亿元以上、不足20亿元的,跟投比例为4%,但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
③发行规模20亿元以上、不足50亿元的,跟投比例为3%,但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
④发行规模50亿元以上的,跟投比例为2%,但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具体比例和金额将在2022年4月29日(T-2日)确定发行价格后确定。因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最终跟投与发行价格、实际认购数量与最终实际发行规模相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确定发行价格后对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最终实际认购数量进行调整。
若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参与本此发行战略配售,本次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将承诺不会利用获配股份取得的股东地位影响发行人正常生产经营,不会在获配股份限售期内谋求发行人控制权。
(四)配售条件
战略投资者已与发行人签署战略配售协议,不参加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并承诺按照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购其承诺认购的股票数量。
2022年4月25日(T-6日)公布的《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将披露战略配售方式、战略配售股票数量上限、战略投资者选取标准等。2022年4月27日(T-4日)前(含当日),战略投资者将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足额缴纳认购资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确定发行价格后根据本次发行定价情况确定各投资者最终配售金额、配售数量并通知战略配售投资者,如战略配售投资者获配金额低于其预缴的金额,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退回差额。
2022年5月5日(T-1日)公布的《发行公告》将披露战略投资者名称、承诺认购的股票数量以及限售期安排等。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情况将在2022年5月10日(T+2日)公布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中披露。
(五)限售期
发行人的*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华泰中科江南家园1号创业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其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如本次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为华泰创新,其获配股票限售期为24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限售期届满后,战略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六)核查情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聘请的广东华商律师事务将对战略投资者的选取标准、配售资格及是否存在《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规定的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并要求发行人、战略投资者就核查事项出具承诺函。相关核查文件及法律意见书将于2022年5月5日(T-1日)进行披露。
三、网下初步询价安排
(一)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标准及条件
1、本次网下发行对象为经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符合一定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本次网下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
2、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投资者应符合《管理办法》、《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以及《注册制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的网下投资者标准。
3、本次发行初步询价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投资者应当办理完成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数字证书后(以下简称“CA证书”)方可参与本次发行。
4、以初步询价开始前两个交易日2022年4月25日(T-6日)为基准日,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封闭方式运作的创业板主题公募基金与战略配售基金在该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日均市值应为1,000万元(含)以上;其他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该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日均市值应为6,000万元(含)以上。配售对象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具体市值计算规则按照《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执行。
5、若配售对象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注册为创业板*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应符合以下条件:
(1)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
(2)具备一定的证券投资经验。依法设立并持续经营时间达到两年(含)以上,从事证券交易时间达到两年(含)以上;
(3)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最近12个月未受到相关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相关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
(4)具备必要的定价能力。具有相应的研究力量、有效的估值定价模型、科学的定价决策制度和完善的合规风控制度;
(5)具备一定的资产管理实力。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产品总规模最近两个季度均为10亿元(含)以上,且近三年管理的产品中至少有一只存续期两年(含)以上的产品;申请注册的私募基金产品规模应为6,000万元(含)以上、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且委托第三方托管人独立托管基金资产。其中,私募基金产品规模是指基金产品资产净值;
(6)符合监管部门、中国证券业协会要求的其他条件;
(7)投资者还应当于2022年4月26日(T-5日)中午12:00前提交在监管机构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以及私募投资基金产品成立的备案程序等相关核查材料。
6、若配售对象类型为基金公司或其资产管理子公司一对一专户理财产品、基金公司或其资产管理子公司一对多专户理财产品、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须在2022年4月26日(T-5日)中午12:00前完成备案。
7、下列机构或人员将不得参与本次网下发行:
(1)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管理人员能够直接或间接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和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子公司;
(2)主承销商及其持股比例5%以上的股东,主承销商的董事、监事、*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主承销商及其持股比例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管理人员能够直接或间接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和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子公司;
(3)承销商及其控股股东、董事、监事、*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
(4)上述第(1)、(2)、(3)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5)过去6个月内与主承销商存在保荐、承销业务关系的公司及其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管理人员,或已与主承销商签署保荐、承销业务合同或达成相关意向的公司及其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管理人员;
(6)通过配售可能导致不当行为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和组织;
(7)被中国证券业协会列入*公开发行股票配售对象黑名单和限制名单的投资者或配售对象;
(8)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或信托计划,或在招股说明书、投资协议等文件中以直接或间接方式载明以博取一、二级市场价差为目的申购网友分享股票的理财产品等证券投资产品;
(9)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
上述第(2)、(3)项规定的禁止配售对象管理的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除外,但应符合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上述第(9)项中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未参与战略配售的证券投资基金除外。
8、网下投资者须如实提交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证明材料,并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申购金额不得超过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交的配售对象资产规模证明材料以及《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明细表》中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确保其在“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明细表”中填写的总资产数据应与其提交的资产规模证明材料中的金额保持一致。
9、所有网下投资者拟参与本次网下发行,应于2022年4月26日(T-5日)中午12:00前在华泰联合证券IPO网下投资者核查系统填写并提交承诺函、相关资格核查材料和资产证明材料,上述文件需经过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核查认证。
符合以上条件且在2022年4月26日(T-5日)中午12:00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网下投资者注册且已开通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数字证书,并与深交所签订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使用协议成为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的用户,并通过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完成配售对象的证券账户、银行账户配号工作后方能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初步询价或配售前对投资者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投资者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证明材料、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接受其初步询价或者向其进行配售。
10、如投资者不符合条件、投资者或其管理的私募投资基金产品的出资方属于《管理办法》第十六条所界定的关联方、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未能完整提交相关材料或者提交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告规定的禁止参与网下发行情形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其参与本次网下发行、将其报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或不予配售,并在《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
(二)网下投资者承诺函、相关资格核查材料和资产证明材料的提交
所有投资者必须于2022年4月26日(T-5日)12:00前登录华泰联合证券IPO网下投资者核查系统(点击IPO网下投资者核查系统链接地址https://inst.htsc.com/institution/ib-inv/#/ordinaryipo)(建议使用Chrome或IE10以上浏览器)录入信息并提交相关核查材料。
投资者进入上述网页界面后,可以点击页面右上角的“登录/注册”操作进入网下投资者核查系统后,提交核查资料。建议参考“登录/注册”按钮右边的“帮助”链接查看IPO项目用户操作指引。
如有问题请致电010-56839526咨询。
(1)需要提交的资料:承诺函(机构投资者适用);网下投资者关联方信息表(机构投资者);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明细表;配售对象资产证明材料。此外,除公募产品、养老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机构自营投资账户外的其他配售对象需提供私募基金出资方信息表和私募基金备案证明材料。
(2)系统递交方式
登录华泰联合证券IPO网下投资者核查系统(网址:https://inst.htsc.com/institution/ib-inv/#/ordinaryipo),并根据网页右上角《操作指引下载》的操作说明(如无法下载,请更新或更换浏览器),在2022年4月26日(T-5日)中午12:00前完成用户注册登录及信息报备。
第一步:登陆系统(新用户请进行注册后登录),进入系统后方能录入相关信息。若投资者忘记密码,可以通过“找回密码”按钮录入相关资料找回密码。
第二步:投资者登录后,选择“创业板IPO”-“中科江南”,点击“申请”按钮。并按以下步骤操作:
1)到达“承诺函”页面。请投资者仔细阅读相关内容,若无异议,则点击“我同意”进入下一步。投资者需要确认其自身或其管理的产品是否有属于私募基金的范畴,若有则需在此页面“是否需要私募基金出资方填报”处勾选。
2)到达“填写关联关系”页面。有两种方式录入相关资料:
方式一:在页面右上方下载模板录入完整后上传文件,即可生成页面;
方式二:在页面直接填写,完成后点击下一步继续填写其他资料。
3)到达“填写配售对象资产规模”页面。投资者应提供截至2022年4月20日(T-9日)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证明文件。投资者以自营投资账户申购的,投资者应出具截至2022年4月20日的自营账户资金规模说明;投资者以管理的公募基金、基金专户、资产管理计划、私募基金等产品申购的,应为其管理的每个配售对象分别提供该配售对象截至2022年4月20日产品总资产证明文件。投资者应确保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明细表中每个配售对象的资金规模或总资产规模与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一致。请投资者填写“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明细表”中的相应信息,有两种方式录入相关资料:
4)到达“填写私募基金出资方”页面。所有拟参与本次发行的私募投资基金网下投资者,均应提交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核查材料。本款所称私募投资基金,系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包括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以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配售对象中,归属于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成立的私募基金产品亦需提供上述备案核查材料,上述私募基金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基金公司及其资产管理子公司一对多专户理财产品或一对一专户理财产品、证券公司及其资产管理子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限额特定资产管理计划、保险机构资产管理产品等。若配售对象属于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投资账户、QFII投资账户和机构自营投资账户,则无需提供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核查材料。投资者有两种方式录入相关资料:
私募投资基金未能按照上述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备案核查材料的,其网下报价或申购将被视为无效。
5)到达“上传附件”页面。请先点击相关“下载”按钮,下载系统生成后的《承诺函(机构投资者适用)》、《投资者关联关系表》、《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明细表》、《私募基金出资方信息表》(如有),打印、盖章、填写落款日期,扫描后与《配售对象资产证明材料》、《私募基金备案证明》(如有)上传至系统,如还有其它相关资料,可在“其它附件”中上传。
请投资者尽早进行系统备案,并在提交系统后及时关注系统状态变化。资料提交后,
如投资者未按要求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提交核查资料并完成备案,则其网下报价或申购将被认定为无效,并自行承担责任。
特别注意:
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所有投资者均需通过华泰联合证券官方网站(https://inst.htsc.com/institution/ib-inv/#/)在线提交承诺函及相关核查材料,并通过系统提交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核查材料及资产证明材料。《承诺函(机构投资者适用)》要求,网下投资者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并最终获得网下配售的投资者,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若配售对象属于公募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社保基金组合、企业年金计划、保险资金投资账户、QFII投资账户、机构自营投资账户,则无需提交《配售对象出资方基本信息表》。
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如实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交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证明材料,并确保其填写的《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明细表》与其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中相应的资产证明金额保持一致,且配售对象申购金额不得超过上述证明材料及《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明细表》中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配售对象为公募基金、基金专户、资产管理计划和私募基金等产品的,以2022年4月20日(T-9日)的产品总资产为准;配售对象为自营投资账户的,以公司出具的2022年4月20日(T-9日)自营账户资金规模说明为准。上述证明材料需加盖公司公章或外部证明机构公章。配售对象拟申购金额超过证明材料或《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明细表》中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有权认定该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
投资者须对其填写的信息的准确真实性、提交资料的准确完整性负责。投资者未按要求在2022年4月26日(T-5日)中午12:00之前完成材料提交,或虽完成材料提交但存在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情形的,则将无法参加询价配售或者初步报价被界定为无效报价。
如核查递交系统出现故障,请投资者及时与主承销商沟通,并采用应急通道提交核查材料。
(三)网下投资者备案核查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对投资者资质进行核查并有可能要求其进一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资者应当予以积极配合。如投资者不符合条件、投资者或其管理的私募投资基金产品的出资方属于《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六条所界定的关联方、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未能完整提交相关材料或者提交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禁止参与网下发行情形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其参与本次网下发行、将其报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或不予配售,并在《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网下投资者违反规定参与本次新股网下发行的,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网下投资者需自行审核比对关联方,确保不参加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关联关系的新股网下询价。投资者参与询价即视为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关联关系。如因投资者的原因,导致关联方参与询价或发生关联方配售等情况,投资者应承担由此所产生的全部责任。
(四)初步询价安排
1、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将于《招股意向书》刊登后的当日2022年4月25日(T-6日)把投资价值研究报告提供给网下投资者参考。
在询价开始前,网下投资者应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提交定价依据和内部研究报告给出的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未在询价开始前提交定价依据和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的网下投资者,不得参与询价。
网下投资者应按照内部研究报告给出的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进行报价,原则上不得超出研究报告建议价格区间。
2、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参与询价的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于2022年4月26日(T-5日)中午12:00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网下投资者注册且已开通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数字证书,并与深交所签订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使用协议成为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的用户,并通过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完成配售对象的证券账户、银行账户配号工作后,方能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
3、本次初步询价时间为2022年4月27日(T-4日)的9:30-15:00。在上述时间内,只有符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的条件的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才能参与初步询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醒投资者在参与询价前应自行核查是否符合本公告“三、(一)网下投资者的参与条件及报价要求”的相关要求。同时,网下投资者应于2022年4月26日(T-5日)中午12:00前,按照相关要求及时提交网下投资者资格核查资料。
提请投资者注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初步询价及配售前对网下投资者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并要求网下投资者提供符合资质要求的承诺和证明材料。如网下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其参与初步询价及配售。
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申购金额不得超过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投资者须如实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交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证明材料,并确保填报的2022年4月20日(T-9日)的资产规模与其提供的证明材料中相应的资产证明金额保持一致,且配售对象拟申购金额不能超过上述证明材料以及相应的填报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除满足上述要求外,申购规模也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自律规则的要求。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有权拒绝或剔除相关配售对象报价,并报送证券业协会。
机构投资者自有资金或管理的每个产品参与网下询价的申购金额不超过其总资产或资金规模的资产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司公章):投资者以自有资金申购的,应提供2022年4月20日(T-9日)的自营账户资产规模总额的说明文件(加盖公司公章);通过产品进行申购的,应提供2022年4月20日(T-9日)的有效证明材料(加盖公司公章或外部证明机构章)。提供的资产证明金额应与其填报的资产规模数据一致。
4、网下投资者应对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报价的定价依据、定价决策过程相关材料存档备查。定价依据应当至少包括网下投资者独立撰写的研究报告,研究报告应包含相关参数设置的详细说明、严谨完整的逻辑推导过程以及具体报价建议。报价建议为价格区间的,*价格与*价格的差额不得超过*价格的20%。
网下投资者存档备查的定价依据、定价决策过程相关材料的系统留痕时间、保存时间或最后修改时间应为询价结束前,否则视为无定价依据或无定价决策过程相关材料。
5、参与询价的网下投资者可为其管理的不同配售对象账户分别填报一个报价,每个报价应当包含配售对象信息、每股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拟申购股数。同一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中的不同拟申购价格不超过3个,且*价格和*价格的差额不得超过*价格的20%。相关申报一经提交,不得全部撤销。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报价的,应重新履行报价决策程序,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说明改价理由、改价幅度的逻辑计算依据以及之前报价是否存在定价依据不充分、报价决策程序不完备等情况,并将有关材料存档备查。
综合考虑本次初步询价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及发行人的估值情况,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网下投资者指定的配售对象*拟申购数量设定为50万股,拟申购数量最小变动单位设定为10万股,即网下投资者指定的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超过50万股的部分必须是10万股的整数倍,每个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不得超过800万股。
特别提示一:为促进网下投资者审慎报价,深交所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上新增了定价依据核查功能。要求网下投资者按以下要求操作:
网下投资者需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页面显示“中科江南初步询价已启动(待开始)”后、初步询价当天上午9:30前,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https://eipo.szse.cn)提交定价依据并填报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未在询价开始前提交定价依据和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的网下投资者,不得参与询价。
特别提示二:为促进网下投资者审慎报价,便于核查创业板网下投资者资产规模,要求网下投资者按以下要求操作:
初步询价前,投资者须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https://eipo.szse.cn)内如实填写截至2022年4月20日(T-9日)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投资者填写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应当与其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交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证明材料中的金额保持一致。
投资者需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合理确定申购规模,申购金额不得超过其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交的资产证明材料中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投资者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的具体流程是:
(1)投资者在提交初询报价前,应当承诺资产规模情况,否则无法进入初询录入阶段。承诺内容为“参与本次新股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已充分知悉,将对初询公告要求的基准日对应的资产规模是否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上限(拟申购价格×初询公告中的网下申购数量上限)进行确认,该确认与事实相符。上述配售对象拟申购金额(拟申购价格×拟申购数量)不超过其资产规模,且已根据保荐人(主承销商)要求提交资产规模数据,该数据真实、准确、有效。上述网下投资者及配售对象自行承担因违反前述承诺所引起的全部后果”。
(2)投资者应在初询报价表格中填写“资产规模是否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和“资产规模(万元)”。
对于资产规模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配售对象拟申购价格×800万股,下同)的配售对象,应在“资产规模是否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栏目中选择“是”,并选择在“资产规模(万元)”栏目填写具体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金额;对于资产规模未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的配售对象,应在“资产规模是否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中选择“否”,并必须在“资产规模(万元)”栏目填写具体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金额。
投资者应对每个配售对象填写具体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确保不存在超资产规模申购的情形。
5、网下投资者申报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无效:
(1)网下投资者未在2022年4月26日(T-5日)中午12:00前在证券业协会完成网下投资者注册的,或未通过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完成配售对象的证券账户、银行账户配号工作的;
(2)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银行收付款账户/账号等申报信息与注册信息不一致的;该信息不一致的配售对象的报价部分为无效报价;
(3)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超过800万股以上的部分为无效申报;
(4)配售对象拟申购数量不符合50万股的*数量要求,或者拟申购数量不符合10万股的整数倍,则该配售对象的申报无效;
(5)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投资者资格核查文件的;
(6)经审查不符合本公告“三、(一)网下投资者的参与条件及报价要求”所列网下投资者条件的;
(7)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则该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
(8)被证券业协会列入黑名单、限制名单及异常名单的投资者或配售对象;
(9)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规定,未能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完成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的私募基金。
6、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参与网下询价时存在下列情形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向中国证券业协会报告交由其处理:
(1)使用他人账户、多个账户或委托他人报价;
(2)在询价结束前泄露本公司报价,打听、收集、传播其他投资者报价,或者投资者之间协商报价等;
(3)与发行人或承销商串通报价;
(4)利用内幕信息、未公开信息报价;
(5)未履行报价评估和决策程序审慎报价;
(6)无定价依据、未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理性报价,或故意压低、抬高报价;
(7)未合理确定拟申购数量,拟申购金额超过配售对象总资产或资金规模且未被主承销商剔除的;
(8)接受发行人、主承销商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提供的财务资助、补偿、回扣等;
(9)其他不独立、不客观、不诚信、不廉洁的情形;
(10)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未足额申购;
(11)获配后未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及经纪佣金;
(12)网上网下同时申购;
(13)获配后未恪守限售期等相关承诺;
(14)其他影响发行秩序的情形。
7、网下投资者的托管席位号系办理股份登记的重要信息,托管席位号错误将会导致无法办理股份登记或股份登记有误,请参与初步询价的网下投资者正确填写其托管席位号,如发现填报有误请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
四、确定发行价格及有效报价投资者
(一)剔除不符合条件的投资者报价
在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对网下投资者的报价资格进行核查,剔除不符合“三、(一)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的标准及条件”要求的投资者报价。
(二)定价原则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初步询价结果,对所有符合条件的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拟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拟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的按申报时间(申报时间以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记录为准)由晚到早、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同一申购时间上按深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剔除报价*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部分为所有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当拟剔除的*申报价格部分中的*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的申购不再剔除。剔除部分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剩余报价及申购情况,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计算出每个价格上所对应的累计申购总量,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环境、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审慎合理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有效报价投资者及有效拟申购数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上述原则确定的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家数不少于10家。
(三)有效报价的确定
有效报价是指网下投资者报价未被剔除,申报价格不低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且符合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事先确定且公告的其他条件的报价。
在确定发行价格后,提供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方可且必须作为有效报价投资者参与申购。有效报价投资者按照以下方式确定:
(1)初步询价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申报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且未作为*报价部分被剔除;
(2)当剔除*部分后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小于10家时,中止发行。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并予以公告,中止发行后,在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且满足会后事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经向深交所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提供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方可参与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名单及其相应的申购数量将在2022年5月5日(T-1日)刊登的《发行公告》中披露。
(四)有关定价的其他事项
1、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2022年5月5日(T-1日)的《发行公告》中披露如下信息:
(1)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
(2)剔除*报价部分后所有网下投资者及各类网下投资者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
(3)剔除*报价部分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
(4)网下投资者详细报价情况,具体包括投资者名称、配售对象信息、申购价格及对应的拟申购数量、发行价格确定的主要依据,以及发行价格所对应的网下投资者超额认购倍数。
2、若发行价格对应市盈率超过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前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详细说明定价合理性,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若发行价格超出剔除*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前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详细说明定价合理性,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如发生上述情形,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战略配售实施跟投。
4、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发行价格及其确定过程,以及可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及其有效拟申购数量信息将在2022年5月5日(T-1日)刊登的《发行公告》中披露。
五、网下网上申购
(一)网下申购
本次网下申购的时间为2022年5月6日(T日)的9:30-15:00。2022年5月5日(T-1日)公告的《发行公告》中公布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在参与网下申购时,网下投资者必须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为其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申购记录中申购价格为确定的发行价格,申购数量须为初步询价时的有效拟申购数量,且不超过网下申购数量上限。
网下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在网下申购阶段,网下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获配后在2022年5月10日(T+2日)缴纳认购资金。
(二)网上申购
本次网上申购的时间为2022年5月6日(T日)9:15-11:30,13:00-15:00。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投资者持有1万元以上(含1万元)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可在T日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其中自然人需根据《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规定》及实施办法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申购上限不得超过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具体网上发行数量将在2022年5月5日(T-1日)的《发行公告》中披露。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T-2日前20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T日申购多只新股。投资者持有的市值应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购。
网上投资者申购日2022年5月6日(T日)申购无需缴纳申购款,2022年5月10日(T+2日)根据中签结果缴纳认购款。
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再参与网上发行,若配售对象同时参与网下询价和网上申购的,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再参与网上发行。
六、本次发行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22年5月6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2022年5月6日(T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
1、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部分,将于2022年4月29日(T-2 日)首先回拨至网下发行。具体回拨机制如果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小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部分将回拨至网下发行,《发行公告》中披露的初始网下发行数量相应增加;如果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等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则不进行回拨,初始网下、网上发行数量不变。上述回拨情况将在《发行公告》中披露。
2、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未超过50倍的,将不启动回拨机制;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50倍且不超过100倍的,应当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10%;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00倍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20%。回拨后无限售期的网下发行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70%。
以上所指公开发行数量按照扣除设定限售期的股票数量计算,但网下发行中设定的限售股票无需扣除。
3、若网上申购不足,可以回拨给网下投资者,向网下回拨后,有效报价投资者仍未能足额申购的情况下,则中止发行;
4、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申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中止发行。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并于2022年5月9日(T+1日)在《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以下简称“《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
七、网下配售原则及方式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完成回拨机制后,对网下投资者采取同类投资者比例配售方式进行网下配售。具体配售原则
1、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将对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是否符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发行人确定的网下投资者标准进行核查,不符合配售投资者条件的,将被剔除,不能参与网下配售。
2、投资者分类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提供有效报价并参加网下申购的符合配售投资者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分为以下三类,同类投资者配售比例相同:
(1)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以及保险资金(以下简称“A类投资者”),其配售比例为RA;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下简称“B类投资者”),其配售比例为RB;
(3)前两类投资者以外的其余网下投资者(以下简称“C类投资者”),其配售比例为RC。
3、配售原则和配售比例的确定
按照各类网下投资者的配售比例关系RA≥RB≥RC。
调整原则:
(1)优先安排不低于回拨后网下发行股票数量的70%向A类投资者配售,安排一定比例的网下发行股票向B类投资者配售。如果A类、B类投资者的有效申购量不足安排数量的,则其有效申购将获得全额配售,剩余部分可向其他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进行配售。在向A类和B类投资者配售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可调整向B类投资者的配售股票数量,以确保A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不低于B类投资者,即RA≥RB;
(2)向A类和B类投资者配售后剩余的部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向C类投资者配售,并确保A类、B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不低于C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即RA≥RB≥RC。
如初步配售后已满足以上要求,则不做调整。
4、配售数量的计算
某一配售对象的获配股数=该配售对象的有效申购数量×该类配售比例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以上标准得出各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和获配股数。在实施配售过程中,上述所有同类同比例配售在计算配售股票数量时将精确到个股(即将计算结果中不足1股的部分舍去),产生的零股统一分配给A类投资者中申购数量*的配售对象;若配售对象中没有A类投资者,则产生的零股统一分配给B类投资者中申购数量*的配售对象;若配售对象中没有B类投资者,则产生的零股统一分配给C类投资者中申购数量*的配售对象。当申购数量相同时,产生的零股分配给申购时间(申购时间以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记录为准)最早的配售对象。
如果网下有效申购总量等于本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按照配售对象的实际申购数量直接进行配售。
如果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
5、网下比例限售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八、投资者缴款
(一)网下投资者缴款
2022年5月10日(T+2日)披露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将对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者未足额申购的投资者列表公示。公告中获得初步配售的全部网下有效配售对象,需在2022年5月10日(T+2日)8:30-16:00足额缴纳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2022年5月10日(T+2日)16:00前到账。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全部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2022年5月12日(T+4日)刊登的《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以下简称“《发行结果公告》”)中披露网上、网下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列表公示并着重说明获得初步配售但未足额缴款的网下投资者。
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未足额申购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证券业协会备案。配售对象在深交所、上交所、北交所股票市场各板块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相关配售对象不得参与深交所、上交所、北交所股票市场各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
(二)网上投资者缴款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2年5月10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特别提醒,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三)战略投资者缴款
2022年4月27日(T-4日)前(含当日),发行人的*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将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足额缴纳认购资金。
如本次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并将于2022年4月27日(T-4日)前(含当日)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足额缴纳认购资金。如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缴纳的认购资金低于最终获配的金额,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将于2022年4月29日(T-2日)前(含当日)足额缴纳差额部分认购资金。
战略配售投资者认购不足的,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部分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将于2022年5月12日(T+4日)对战略投资者缴纳的认购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九、放弃认购及无效股份处理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低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本次发行因网下、网上投资者未足额缴纳申购款而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网下、网上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等具体情况请见《发行结果公告》。
十、中止发行情况
1、初步询价结束后,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数量不足10家的;
2、初步询价结束后,剔除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1%的*报价部分后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不足10家的;
3、初步询价结束后,拟申购总量不足初步询价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或剔除*报价部分后剩余拟申购总量不足初步询价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4、发行价格未达发行人预期或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就确定发行价格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5、预计发行后不满足发行人选定市值与财务指标上市标准的;
6、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未按照《实施细则》及其作出的承诺实施跟投的;
7、网下申购总量小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8、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认购的;
9、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
10、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11、根据《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和《实施细则》第五条,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发现证券发行承销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涉及投资者资金缴付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深交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规定及业务流程协助发行人将投资者的缴付资金加算利息返还投资者。
中止发行后,在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且满足会后事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经向深交所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十一、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发行人: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攀峰
联系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万泉河路68号8号楼1710室
联系人:张驰
电话:010-82650616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江禹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2号丰铭国际大厦A座6层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10-56839526
联系邮箱:htlhecm@htsc.com
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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