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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关于并购重组审核机制的多项政策陆续出炉,进行并购重组的上市公司也受到各方关注。分析人士认为,近期一系列政策的核心是继续深化并购重组市场化改革,激发和提升市场活力,支持上市公司依托并购重组做优做大做强,后市重组概念股或将迎来机遇。统计发现,11月份以来,沪深两市共有46家上市公司发布了并购重组完成的相关公告,其中涉及主板上市公司25家,中小板上市公司11家,创业板上市公司10家。
9只强势股月内累计涨幅逾15%
日前,中国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表示,将持续推进并购重组市场化改革,发挥上市公司兼并重组对经济迈向高质量发展的引领作用。并表示以“同行业、上下游”资产为目标的产业并购占比不断上升,占已审结并购重组申请的71.88%,已成为市场主流。
分析人士指出,近期一系列有关政策的落地,核心是继续深化并购重组市场化改革,激发和提升市场活力,支持上市公司依托并购重组做优做大做强,后市重组概念股或将迎来机遇,尤其是中小板、创业板上市公司,有望提升外延发展的机会,进而优化改变市场生态。
数据统计发现,11月份以来,A股市场共有46家上市公司发布了并购重组完成的相关公告,其中涉及主板上市公司25家,中小板上市公司11家,创业板上市公司10家。
市场表现方面,上述46只并购重组概念股中,共有43只个股期间实现上涨,占比93.48%。其中,当代东方(24.95%)、青海华鼎(21.07%)、华正新材(20.85%)、杰克股份(20.69%)、汇鸿集团(19.08%)、新华锦(19.07%)、亚星客车(16.89%)、京能置业(16.43%)、百利科技(15.14%)等9只强势股月内累计涨幅均逾15%。此外,凯莱英(13.65%)、华统股份(13.22%)、*ST双环(13.08%)、苏交科(12.57%)、长方集团(11.45%)、康旗股份(11.16%)、大连热电(10.43%)等7只个股期间累计上涨均达到10%以上。
资金流向方面,苏交科(7307.43万元)、华正新材(4242.58万元)、汇鸿集团(3180.82万元)、联美控股(2066.11万元)、深天马A(2025.78万元)、宝利国际(1737.14万元)、农发种业(1701.86万元)、京能置业(1028.97万元)等8只个股11月份以来累计大单资金净流入均逾1000万元,绿康生化(931.56万元)、深深宝A(868.86万元)、航锦科技(868.05万元)、康旗股份(796.27万元)、金新农(761.22万元)、大连热电(735.63万元)、精华制药(512.19万元)等7只个股月内也均受到500万元以上大单资金追捧。
7家公司年报业绩预喜
数据统计发现,上述46家上市公司中,共有28家公司2018年三季报净利润实现同比增长。其中,*ST双环(269.21%)、清水源(262.48%)、当代东方(238.03%)、京威股份(234.06%)、航锦科技(176.62%)、汇鸿集团(176.47%)、博云新材(128.16%)等7家公司三季报净利润均实现同比翻番。另外,农发种业、京能置业、药石科技、厦门象屿、哈工智能、杰克股份、百利科技等7家公司也有不错的业绩表现,报告期内净利润均实现同比增长50%以上。
进一步梳理发现,已有11家上市公司率先披露了2018年年报业绩预告,业绩预喜公司家数达7家。具体来看,博云新材年报净利润有望实现同比增长148.09%,京威股份(65.00%)、精华制药(60.00%)、凯莱英(35.00%)、康强电子(30.00%)、华统股份(25.00%)、孚日股份(20.00%)等6家公司预计报告期内净利润同比增长均达到或超过20%。
博云新材较为典型,公司预计2018年1月份至12月份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00万元至3000万元。业绩变动原因:主要为公司挂牌出售控股子公司博云汽车82.59%股权获得部分投资收益所致。
估值的高低往往是衡量个股是否具备安全边际的重要参考指标之一。上述46只个股中,共有7只个股*动态市盈率低于A股平均水平(13.78倍)。具体来看,清水源、孚日股份、北方国际等3只个股*动态市盈率分别为:12.72倍、11.48倍、11.08倍。厦门象屿(9.68倍)、汇鸿集团(8.53倍)、茂业商业(7.33倍)、京威股份(7.12倍)等4只个股*动态市盈率均不足10倍,后市表现值得关注。
机构联袂推荐4只个股
数据统计发现,共有20只个股近30日内获机构给予“买入”或“增持”等看好评级。其中,苏交科、杰克股份、凯莱英、联美控股等4只个股被机构联袂看好,机构看好评级家数分别为:17家、13家、9家、6家。
对于苏交科,安信证券表示,目前公司布局全国产业链,整合海外资源,同时激励机制完善,业绩保持持续增长,在基建补短板政策背景下,2018年第四季度有望实现新签合同金额和业绩增速的提升。预计公司2018年至2020年每股收益分别为0.72元、0.89元、1.1元,*给予“买入-A”评级。
行业分布方面,上述46家上市公司主要扎堆在电子、化工、公用事业等三类行业,涉及个股数量均为5只。
对于电子行业的未来发展方向,川财证券表示,中国已成为全球半导体*的市场,在强大的需求和有力的政策推动下,芯片行业正迎来第三次产业转移。半导体销售方面,中国半导体材料销售份额约占全球总额的1/3。业内人士则表示从两个角度对电子板块进行布局。一是,关注下游产业需求量大、成长性较好的细分板块,不断增长的需求将成为推进产业发展的稳定动力,例如光学元件具有较高的成长空间。二是,关注政策扶持的细分板块,例如半导体。推荐相关标的:三安光电、顺络电子等。
挖贝网3月31日,嘉事堂(002462)近日发布2020年度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256,135,891.33元,同比增长4.8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7,585,422.67元,同比下滑15.53%。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14,869,517.58元,截至2020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628,935,746.35元。
2020年受疫情影响,同时在四季度公司经营的部分药械大幅降价,公司经营受到严重挑战。嘉事堂人努力奋斗,积极进取寻求商机,全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25,613.59万元,同比增长4.82%;实现净利润59090.3501万元,同比减少10.4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758.54万元,同比减少15.5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1,228.05万元,同比减少15.53%。从而实现公司总体良性发展。
期内财务费用176,391,033.55元,上年同期为190,075,356.61元,同比下滑7.20%,主要系公司减少贷款并降低贷款利率。期内投资收益-9,793,174.49元,上年同期为3,049,644.86元,主要系公司应收账款保理费用。
公告显示,报告期内董事、监事、*管理人员报酬合计979.41万元。董事长、总裁续文利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178.45万元,董事、副总裁王新侠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126.19万元,副总裁沈方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121.79万元,总裁助理洪捷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78.66万元。
公告披露显示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91,707,1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挖贝网资料显示,嘉事堂秉持“服务百姓,共同发展”的理念,顺应国家医改步伐,在重点区域拓展药品配送业务,在全国范围内拓展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商业服务,通过跨省复制、物流支撑、集中配送,在实现业务发展的同时,不断践行“让健康、快乐陪伴美好生活”的社会责任。
财联社(上海,编辑 梓隆)讯,5月27日,三大指数午后回落,截止收盘,上证指数、创业板指录得小幅飘红,深证成指收于微跌。板块方面,教育、油气、汽车等板块涨幅居前,其中,央企国资改革概念今日大爆发,个股掀起涨停潮,板块内近20只个股涨停,其中,钱江水利4连板,东风科技3连板,中成股份8天7板。
注:央企国资改革概念集体走强(截止5月27日收盘)
中航电子吸收中航机电,国企改革助力军工板块
消息面,中航机电近日公告,公司与中航电子正在筹划由中航电子通过向公司全体股东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换股吸收合并中航机电并发行A股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中信证券指出,此次重组利于加快两公司机载系统业务发展,同时拉开了“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收官大幕,各军工集团或陆续推出其国企改革方案。国企改革加速推进有望提振板块情绪,在行业高确定性景气下有望催化新一轮板块行情。
2022年作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收官之年,国资委再提加大优质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力度。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翁杰明近日在深化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改革争做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表率专题推进会上表示,要继续加大优质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力度,集团公司要系统梳理未上市和已上市资源,结合实际逐步将现有未上市的优质资产有计划地注入上市公司,必要的也可单独上市。
受消息提振,国防军工板块今日早盘高开,国企改革概念股也集体走高。目前,军工集团资产证券化率仍有明显提升空间,中国银河证券指出,下半年“国企改革”有望成为军工板块投资的重要主线之一,资产证券化预期有望再起,估值体系面临重塑。短期,军工集团资产证券化或仍聚焦体外优质企业类资产,随着事业单位改制配套政策出台,未来有望向质地更优的院所类资产过渡。
资产证券化加速,关注能源平台潜力
除军工板块获得国企改革概念助力外,有分析认为,新能源行业也有望受益于其高景气度。安信证券指出,在双碳背景下,新能源发电行业进入高速发展期,资本是最重要的助推剂。对于新能源发电上市公司的发展来看,除了依靠自身的造血能力和二级市场再融资获得项目投资的资本金之外,风电光伏项目在集团层面培育后注入上市公司也是一种重要的成长路径。国企改革叠加行业高景气度,优质新能源资产注入大势所趋。
具体核心受益标的方面,安信证券认为,掘金省属新能源发电平台,优质省属新能源平台成长确定性高。通过集团体内电力资产情况及资产注入预期;上市公司、集团及所在省份新能源“十四五”规划;所在省份风光资源禀赋以及公司/集团在建或筹建装机容量等几个维度综合分析各省级能源平台的成长潜力,建议关注:
1)上市公司、集团、省内均出台明确“十四五”规划有望迎来确定性增长,同时充分受益于云南省优质风资源并打造“世界光伏之都”的云南能投;
2)背靠山西省大型国企晋能控股集团,公司、集团均出台较高“十四五”新能源装机增长规划,具有较大成长潜力的晋控电力;
3)具备明确资产注入预期,地处福建海上风电优势显著的中闽能源。
假定某投资者2022年2月11日买入*ST实达(600734)股票,则该日股价在每股2.58-2.86元之间,但第二个交易日(2月15日)的开盘参考价直接降至1.23元/股,这将直接造成52.33%-56.99%的账面投资亏损。事实上,2022年2月11日当天,*ST实达的股票成交笔数为10,056笔,成交量为5,632.1058万股,成交额为15,317.6685万元,账面亏损比例*的投资者差不多需要18个涨停板才能回本。
究其原因,竟是因*ST实达因执行重整计划中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而发生股票除权所致。
此类投资风险此前可以说闻所未闻,正常情况下,上市公司除权,往往发生于上市公司分红送股(含转股),除权的同时原股东的持股数量同比例增加,故原股东的持仓市值实际不发生任何改变。
但*ST实达此次除权,所有转增的股份均由重整投资人受让,并未同步向原股东送股,故除权价格发生调整的同时,投资者所持股票市值自然相应减少。然而,即便如此,不知是基于对*ST实达重整成功的强烈看好,还是投资者对转增股本后的除权风险毫无所知(尽管上市公司在除权前多次作出风险提示),*ST实达2月11日的股价直奔涨停。
幸而,结局有惊无险。2月15日开盘,*ST实达股票开启了一波波澜壮阔的行情,直拉24个涨停板,截至目前,股价已涨至4.15元/股,投资者居然还大赚一笔。
但是,如果下次还发生类似情形,万一股价没涨回来,投资者岂不傻眼?笔者认为,这类投资风险,投资者应当予以重视。
在此之前,大多数上市公司重整,涉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极少发生原股东因除权导致持仓市值亏损的情况。笔者统计了2016年至2021年共45宗上市公司重整案例(以批准重整计划时间为准),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实务中通常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1)不除权且同步向原股东分配部分转增部分股份,原股东赚钱;(2)不除权且不向原股东分配,原股东不亏不赚;(3)除权的同时向原股东分配部分转增股份,除权比例小于向原股东分配比例,原股东赚钱;(4)除权的同时向原股东分配部分转增股份,除权比例大于向原股东分配比例,原股东亏钱;(5)除权且不向原股东分配,原股东亏钱。也就是说,只有第4和第5种情形,原股东才会因除权导致亏损,其中第4种情形自2016年来只发生一例(云维股份),主要是第5种情形,共有8例,其中除*ST实达外,除权比例都控制在个位数,加上重整成功的股价多数会有一定程度的上涨,故大部分投资者不会察觉。
上述45宗上市公司重整案例中,共有17例发生除权事项,占比38%,其中9例除权后原股东市值发生亏损,8例出现正收益,17宗案例的平均收益率为6%。亏损案例数量仅占全部45宗案例的20%,且仅有2例亏损比例超过10%。
但是,上述情形即将发生改变。3月31日,上交所和深交所分别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破产重整等事项》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就上市公司重整事宜进行规范,其中均规定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程序中涉及权益调整方案的,应当分别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对其股票价格作除权(息)处理。上市公司拟调整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的,应当结合重整投资人支付对价、转增股份、债务清偿等情况,明确说明调整理由和规则依据,并聘请财务顾问就调整的合规性、合理性及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结果的适当性发表明确意见。如权益调整方案约定的转增股份价格高于上市公司股票价格的,可以不对上市公司股票作除权(息)处理。
上述指引实行后,涉及上市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均应按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作除权处理。虽然也规定上市公司可以调整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但要求也较为严格,此后关于是否除权、如何除权的自主性与灵活性大受限制。
再回过头来看*ST实达,当前,以*ST实达4.15元每股价格计算,其市值已高达90.4亿元。
重整投资人对*ST实达的估值
破产重整公司一般存在连续巨额亏损、资不抵债、大股东资金占用、违规担保、财务会计不规范导致会计师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等情况。重整投资人以上市公司重整前的情况对上市公司进行估值,估值相对较低。重整投资人支付约9亿元对价,受让*ST实达1,555,930,790股股票,平均每股对价约0.578431元,重整完成后重整投资人持有*ST实达71.42%股份,重整投资人投资价格对应上市公司12.6亿元市值。
*ST实达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二级市场对*ST实达的估值
重整前公司的总股本为622,372,316股,根据交易软件的相关交易数据,重整投资人签署协议日期的前1日、20日、60日、120日的均价分别为3.64、2.85、2.75、2.63元,对应上市公司的市值分别为22.65、17.73、17.11、16.36亿元。
重整投资人的经营方案
笔者理解,重整上市公司的估值当然不能看其重整前的数据,更重要是基于其重整成功后的预期,也就是要研究其重整成功后的经营方案。
根据*ST实达的重整计划,其重整完成后的经营方案主要包括保留物联网周界安防业务及相关资产,同时适时、择机注入大数据等领域资产。
*ST实达将保留以下资产:实达大厦、中科融通***股权、对中科融通的应收款、以及部分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资产。根据*ST实达2020年年报,*ST实达全资子公司中科融通开展物联网周界安防业务。2020年,中科融通实现营业收入约9,831.00万元,较2019年20,356.10万元减少51.70%;实现净利润约-5,118.18万元,和2019年-2,655.65万元相比下降92.73%。根据*ST实达重整计划,实达大厦的市场价值约为1.27亿元。重整投资人对*ST实达的估值主要根据其对实达大厦、中科融通的估值及上市公司的溢价,其中以上市公司溢价为主。
重整投资人拟注入的资产为福建省星云大数据应用服务有限公司(“星云大数据”)。星云大数据成立于2013 年 11 月 22日,控股股东福建大数据持有其 84.2455%股权,实际控制人为福建省国资委。星云大数据主营业务分为信息系统集成业务及信息服务业务。星云大数据深耕信息系统集成业务及信息服务业务多年,依托股东优势,在政务云业务及政务信息服务业务开展方面积累了深厚的经验与优势,同时培养了优质的技术和研发团队,为其业务经营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星云大数据近两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根据*ST实达反馈意见,福建大数据作为*ST实达本次重整的产业投资人,拟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适时将星云大数据注入上市公司,注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金购买资产、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福建大数据已针对资产注入方案做出研究规划,但尚未有明确时间安排,该方案尚具有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显然,星云大数据的注入时间尚不确定,而且注入并非是无偿的,而是有公允对价的。
也就是说,仅就*ST实达拟保留的资产和拟注入的资产而言,是否能支撑现在的估值的呢?当然,笔者并非专业投顾,无法就其股价走势发表投资建议。
*ST恒康,下一个*ST实达?
目前正在重整的*ST恒康就有可能有此遭遇。根据*ST恒康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其出资人权益调整方式为:以恒康医疗现有总股本 1,865,236,430 股为基数,按每10 股转增 7.5 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共计转增产生约 1,398,927,323 股股份。本次转增完成后,恒康医疗的总股本将由 1,865,236,430 股增加至约 3,264,163,753股。上述转增股票不再向恒康医疗原股东分配,由重整投资人以1,793,827,700.21元的价格受让,平均每股受让价格为1.28元/股。
再根据*ST恒康披露的除权方案,其拟参考《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将除权后的开盘参考价调整为:
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开盘参考价=[(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转增前总股本+转增股份抵偿债务的金额+重整投资者受让转增股份支付的现金]÷(转增前总股本+抵偿债务转增股份数+由重整投资者受让的转增股份数+向原股东分配导致流通股增加数)。
上述公式中,转增前总股本为 1,865,236,430 股,转增股份抵偿债务的金额为 0,重整投资者受让转增股份支付的现金为1,793,827,700.21元,抵偿债务转增的股份数为 0,由重整投资者受让的转增股份数为 1,398,927,323 股,向原股东分配导致流通股增加数为 0,不涉及现金红利。
以*ST恒康4月7日的收盘价3.55元为例进行计算,根据上述公式算出的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调整开盘参考价为2.58元(3.55×1,865,236,430+1,793,827,700.21)/(1,865,236,430+1,398,927,323),亏损比例为27.32%,大概需要7个涨停板才能回到除权前的价格。
那么,如果真有投资者因为不慎买入重整上市公司股票并因除权遭受亏损,投资者能否索赔呢?答案是不能。一者,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须经出资人表决通过并经法院批准;二者,根据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市公司拟调整除权参考价计算公式的,须向交易所提出申请并由交易所决定,易言之,凡是作出调整的,均已经过证券交易所决定同意;三者,上市公司在除权前会发布风险提示公告,就股票除权后可能导致原股东市值损失进行提示,投资者仍然不顾风险买入股票的,应当自担风险。
显然,当前亟需待加强投资者教育,就二级市场投资者在上市公司重整时可能导致的除权风险作更为充分的提示。
附相关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4.3.1 上市证券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本所在权益登记日(B股为最后交易日)次一交易日对该证券作除权除息处理,本所另有规定的除外。
4.3.2 除权(息)参考价格的计算公式为: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配(新)股价格×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证券发行人认为有必要调整上述计算公式的,可向本所提出调整申请并说明理由。本所可以根据申请决定调整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并予以公布。
除权(息)日即时行情中显示的该证券的前收盘价为除权(息) 参考价。
4.3.3 除权(息)日证券买卖,按除权(息)参考价格作为计算涨跌幅度的基准,本所另有规定的除外。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2年3月修订)
4.4.1 上市证券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本所在权益登记日(B 股为最后交易日)次一交易日对该证券作除权除息处理,本所另有规定的除外。
4.4.2 除权(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除权(息)参考价=〔(前收盘价-现金红利)+配股价格 ×股份变动比例〕÷(1+股份变动比例)
证券发行人认为有必要调整上述计算公式时,可以向本所提出调整申请并说明理由。经本所同意的,证券发行人应当向市场公布该次除权(息)适用的除权(息)参考价计算公式。
4.4.3 除权(息)日证券买卖,按除权(息)参考价作为计算涨跌幅度的基准,本所另有规定的除外。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破产重整等事项》
第三十七条 上市公司或者管理人应当在发出出资人组会议通知时单独披露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对出资人权益调整的必要性、范围、内容、除权(息)处理原则、是否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权益等进行说明,并就方案实施时可能涉及除权(息)安排等进行风险提示。
第三十九条 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程序中涉及权益调整方案的,应当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对其股票价格作除权(息)处理。
上市公司拟调整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的,应当结合重整投资人支付对价、转增股份、债务清偿等情况,明确说明调整理由和规则依据,并聘请财务顾问就调整的合规性、合理性及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结果的适当性发表明确意见。如权益调整方案约定的转增股份价格高于上市公司股票价格的,可以不对上市公司股票作除权(息)处理。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
第三十七条 上市公司或者管理人应当在发出出资人组会议通知时单独披露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对出资人权益调整的必要性、范围、内容、除权(息)处理原则、是否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等进行说明,并就方案实施时可能涉及除权(息)安排等进行风险提示。
出资人组会议召开后,应当及时披露表决结果情况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第三十九条 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程序中涉及权益调整方案的,应当按照本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对其股票作除权(息)处理。
上市公司拟调整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的,应当结合重整投资人支付对价、转增股份、债务清偿等情况,明确说明调整理由和规则依据,并聘请财务顾问就调整的合规性、合理性及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结果的适当性发表明确意见。如权益调整方案约定的转增股份价格高于上市公司股票价格的,可以不对上市公司股票作除权(息)处理。
作者简介:
李佩 供职于某大型券商,任投行业务总监,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法学硕士,从事投资银行业务近十年,具有较为丰富的IPO、新三板、再融资、并购重组、破产重整项目经验。
赖冠能,北京市隆安(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深圳市律师协会证券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业务发展委员会副主任,专注于证券金融、私募基金、破产重整、公司商事等诉讼及非诉讼实务研究,主持撰写《证券诉讼法律实务——以大数据分析为视角》一书。作者邮箱:laiguanneng@longanla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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